不合时宜的悲剧

简单点说,某些悲剧是一些观念对另一些观念的直接冲击,双方的对立最终以某一方的消陨而告终,这种消陨往往不来自观念本身的失败,而是使观念持续的依据消失了,也就是所谓“现实的痛击”。
然而,这种悲剧必须首先停留在这种强撑的人道主义层面才能实现,也就是不仅将人的观念视作平等可以互动的,而且还将其依据掩埋,将观念伪装成无来由的个性。如此,当揭开这些观念的赖以生存的真相后,它们也就这样土崩瓦解了。
观众也能隐喻性再次回到初入社会被痛击的场景,那个稚嫩的本质第一次发现自己生存根据的时候,生存根据中的丑闻与创伤像延迟地雷一样爆炸了。对于迷恋这种悲剧的人,不断回到案发现场,享受着痛彻心扉快感的人,这里也没会有任何评价。
但对于这类文化产品,特别是专注于将一个所谓自由的个人意志与所谓的冥顽不化的社会现实对立起来,从而产生叙事矛盾的产品,我是持否定态度的,因为它们必须痴迷于这种无法发展的矛盾,一开始矛盾是潜在的,但矛盾在不同形态中不断重复,直到最后它被道出,可是到最后它们往往不能发展到下一阶段,而只能停留在这里,因为这类产品就是这矛盾,当它最后亮出底牌后就无牌可打了,只能转向无聊的重复。
这种带有自恋与倒错的悲剧是不合时宜的,那么哪种悲剧是合时宜的呢?恐怕是答案未定的,社会现实在作为社会现实的人类意识中的自身反映本身是无法穷尽社会现实的,因此永远不会迎来既定的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