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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医师、护士首次注册、重新注册、变更延续流程、材料和办理地点

2022-11-06 11:01 作者:卫人健康  | 我要投稿

关于注册执业证书的更多问题可以在手机关注“卫人健康”-执业注册中查询

首次注册:

(1)医师首次注册执业证书

首次注册应在获得医师资格后2年内完成

(一)医师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

(二)近6个月2寸白底免冠正面半身照片;

(三)医疗、预防、保健机构的聘用证明;

(四)省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2)护士首次注册执业证书

(一)《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原件;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申请人学历证书及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护理(助产)临床实习的临床实习证明;

(四)医疗卫生机构拟聘用护士或助产士岗位(不含助理护士、护理员岗位)的相关材料;

(五)正面免冠白底彩色小2寸近照2张。

自通过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之日起超过3年申请首次注册的提交在我省教学医院、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接受3个月临床护理(助产)培训并考核合格的证明

重新注册:

(1)医师重新注册执业证书

按照《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医师中止医师执业活动2年以上

重新注册时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医师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

(二)近6个月2寸白底免冠正面半身照片;

(三)医疗、预防、保健机构的聘用证明;

(四)省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五)在省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指定的机构接受连续6个月以上的培训,并经考核合格的证明

(2)护士重新注册执业证书

以下情况需要重新注册:

(一)注册有效期届满未延续注册的;

(二)受吊销《护士执业证书》处罚,自吊销之日起满2年的。

重新注册时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原件;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医疗卫生机构拟聘用护士或助产士岗位的相关材料;

(四)正面免冠白底彩色小2寸近照2张。

(五)以下两种情形应同时提交在我省教学医院、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接受3个月临床护理(助产)培训并考核合格的证明

(1)自通过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之日起超过3年申请首次注册的;

(2)中断护理执业活动超过3年而申请重新注册的;

上述所有表格均可在手机关注“卫人健康”-执业注册-表格中下载

办理地点:

良庆区: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南宁市民中心B座5楼南宁市行政审批局一窗综合服务区窗口

兴宁区:南宁市厢竹大道63号兴宁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卫生健康局1、2、3号窗口

青秀区:南宁市青秀区茅桥路18号(南宁市水泥厂安置回建综合住宅楼ABC栋)青秀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社会事务窗25.26.27.28.29.30号窗口

南宁市青秀区怡宾路6号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卫生健康委24、25号窗口

江南区:南宁市江南区沙井大道56号华南城2号广场4楼江南区政务服务中心22号、23号卫健局窗口

西乡塘区:南宁市西乡塘区安吉大道47-2号大商汇国际家居博览中心B馆负一楼南宁市西乡塘区政务服务中心29、30、31号综合业务窗口

良庆区: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11号政务服务中心2楼社会事务24-37号

邕宁区:南宁市邕宁区步云路180号邕宁区政务服务中心A座1楼5号、6号、7号社会事务窗口

武鸣区:南宁市武鸣区城厢镇标营路352号南宁市武鸣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B37号卫生健康局窗口

隆安县:南宁市隆安县城厢镇蝶城路201号隆安县政务服务中心五楼5号卫生健康局窗口

马山县:南宁市马山县白山镇威马大道198号马山县政务服务中心1楼综合审批专窗(二)4号窗口

上林县:上林县大丰镇新丰路133号政务服务中心2楼文教卫生1-5号窗口

横州市:横州市横州镇茉莉花大道165号国泰综合楼2号楼横州市政务服务中心1楼文教卫生窗口。

南宁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南宁市壮锦大道39号绿港国际中心B3和B4栋裙楼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8-11号窗口

高新技术开发区:南宁市滨河路1号火炬大厦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行政审批局社会事务02号综合窗口

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武华大道37号政务服务中心一区2、3号窗口

自贸区南宁片区:广西南宁市玉洞大道33号南宁市民中心B座2楼自贸区南宁片区综合服务大厅综合受理窗口B213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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