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学小辞典·儒法斗争史部分》3.2.7 慎到
【本文转载自上海人民出版社1974年版 仅供学习参考】
7、慎到(生死年不详)
战国时期的法家,赵国人。齐宣王[1]时他曾在齐国讲学。他总结了商鞅、吴起等法家的实践经验,提出立法、重势、尊君的主张,作为新兴地主阶级的思想武器。他的学说是法家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
慎到强调“立法”,建立新兴地主阶级的统治秩序。当时许多国家实行从奴隶制向封建制的变革,正在推行地主阶级的法治。但是由于奴隶制还远未摧毁,法治遇到很大的障碍,“立法而行私”,“立君而尊贤”,说明奴隶主阶级竭力用礼治来干扰法治,因而出现了“国无常道,官无常法”的混乱局面。
慎到认为法治与礼治决不能同时并存,必须使“法立则私议不行,君立则贤者不尊”[2]。他强调“事断于法”、“唯法所在”,铲除奴隶主阶级的礼治,用法治统率一切。“无法之言,不听于耳;无法之劳,不图于功;无劳之亲,不任于官”[3]。他还提出在思想领域里把法作为“公义”,以此确立地主阶级的法治思想为统治思想。
慎到主张用“势”来推行法治。他反对儒家、墨家用来攻击地主阶级政治的“尚贤”。他说“贤人”如果没有“势位”根本不可能统治天下,而“不肖”有了“势位”照样可以使“贤人”服从,可见“势位之足恃而智贤之不足慕”。这是对奴隶主阶级的所谓“贤人”政治[4]的否定,是为新兴地主阶级掌权制造理论根据的。他强调“势位”的重要,是要地主阶级充分运用政权的力量推行法治,有权则有势,“令则行,禁则止”,才能建立地主阶级的专政。
慎到主张尊君,实行中央集权制。认为“天下无一贵,则理无由通”[5];“立国君以为国,非立国以为君也”[6]。天下没有一个权威,法令就行不通;建立国君不是为了个人,而是为了地主阶级国家的需要。他反对既“立君”又“尊贤”,认为这样就会破坏中央集权制,“贤与君争,其乱甚于无君”[7],其结果国家就要灭亡。因此,他提出“民一于君”,人民必须统一服从于国君,这是“国之大道”,是地主阶级国家的根本利益之所在。
慎到早年曾“学黄老道德之术”,受过道家的影响,他的思想中包含有“因循”自然,消极无为的东西,说明他没有彻底摆脱道家思想的束缚。韩非在自己的《难势》篇中肯定了慎到关于“势”的论述,驳斥了儒家对慎到的攻击,同时也对慎到消极无为的思想作了批评。慎到的著作有《慎子》。《史记》说有“十二论”,《汉书·艺文志》说有“四十二篇”,现在仅存残缺不全的七篇。
注:
[1] 公元前319-前301年。
[2] 《慎子》“佚文”。
[3] 《慎子·君臣篇》。
[4] 即贵族政治。
[5] 《慎子·威德篇》。
[6] 《慎子·威德篇》。
[7] 《慎子》“佚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