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踊ってみた」文化 其二 | 谈谈「街宅」
关于宅舞,上期我们从音乐角度讨论过,暂按下不表,这一期我们会粗略整理「街舞」概念,并聊聊街舞文化中能给到启发宅舞理解的反馈。
这里按大致发展次序列出被广泛承认为街舞的舞种(具体源头不可考,且为不完全记录)
Partydance(存疑,注1)
Breaking
Locking
Waacking
Punking
Jazz(不包括深受芭蕾影响的早期形式)
Voguing
Boogaloo(区别于Electric Boogaloo,早期,探索阶段,传播局限于特定区域)
Popping(注2)
Soul dance/Soul step(诞生于日本)
Hiphop
House
Dancehall
Clowning/Krump(一种说法是始于1992
Flex/Bone break
Litefeet
笔者注:不要盲信任何独立/唯一发源的说法,跟周期表中新元素的发现、粒子运动解释等科学研究一样,不同地区不同科学家(舞者)同一时期在同一方向作出相似积极探索的并行现象非常普遍,应当理性地把整个街舞文化视为社群浸染的集体文化,可以有标志性事件,可以有代表人,但反对个人崇拜。

事实上,除了上文提到的各舞种,踢踏、Jazz step/Jazz fushion、Bebop等独立舞种,包括以往较小众的Afrodance、Capoeira等区域民族舞蹈;Chacha、Lindy hop、Charleston等细分的社交舞蹈,近年来逐渐被街舞社群重视,出现街舞舞者回向学习的趋势,街舞本身也越来越呈现融合、交互的发展趋势。这是因为不同舞种之间在涉及年代和群体方面都有深厚的渊源,这些舞种中很多内容经过提取演变,直接成为了街舞舞种中的元素。

除此以外,对于很多人关注的urban dance/choreography/(早期误传)Lyrical Hiphop/(早期误传)LA style【以下统称choreography】,本文以纯个人观点把它归为“舞蹈的一种媒介呈现形式”。
choreography常被舞者与freestyle对比讨论。
在这一对概念中,我认为freestyle是有始无终,贯穿舞者整个生命的形式。它代表了舞者当下瞬发的艺术意识,但无法一口气把舞者所有的想法完全呈现给观众。
而choreography作为作品形式,是有始有终的,它可以标识一位舞者的一段特定时期并完整呈现给观众,但不能整个地囊括舞者的艺术生命。
简而言之,freestyle过程中舞者的表达随时变化,传递出的信息是不确定的,未知的;而choreography要传递的信息是确定的、前置的。
事实上,与freestyle舞者注重多元学习一样,choreography舞者对常规的颠覆、拓宽取材渠道,也是一个舞蹈作品让人耳目一新、留下深刻印象所需要的重要素养。

关于媒介呈现形式:因为choreography作为一个面对观众(哪怕只有一个舞者,自己编排,自己观赏,作品从诞生到被接受,完成传播的整个流程只有他自己。当他开始观赏作品时,他作为“作者”与“观者”的身份也已经割裂)、带有传递信息倾向(即【主题】)的作品,需要整合舞蹈风格,明确可视化元素(包括了表情、神态、肢体语言、服装、道具、场景,这一切都服务于构思作品过程中的核心信息传递),必要时根据需要重构音乐(出于创作理念/情绪与氛围化肢体表达/转场或舞台调度/叙事需要)。
一段choreography的形成过程,决定了它从一开始就在一个相对统一的主题下展开,因此笔主认为,宅舞也应该作为一种媒介呈现形式被考量。
任何文化形式的成立必然依赖于一个由场所、面向群体、时间、活动事件、文化语境等综合要素构成的前提,才能得到确认。

很自然地,我们引入到下一部分,追本溯源,既然宅舞诞生于日本,诞生于Niconico,那么对于这个文化的思考也应当多回顾和参照它的发源地,所有文化都有历史,同时也存在传播上的本土化。


之前上课有国外老师提到过:“如果我要学习汉语,最好是去什么地方呢,毫无疑问,我第一时间会想到去中国。那如果我要学习这些(指这位老师教授的舞种历史和知识),我一定会去美国。”


所以,如果你对宅舞文化源头感兴趣,也想要跳好「街宅」,那就应当对街舞文化和宅文化都有所了解。
不妨多了解日本舞者是怎么学习和理解舞蹈的;看看日本街舞文化的诞生历程,它是怎么吸取和扬弃美国源生文化的;了解日本漫画、动画和次文化的发展形式;看看历史事件是怎么对日本国民和艺术家的心灵产生影响,从而催生出属于他们的本土文化的。

如果你看重(中国的)“本土化”,那就多学习本土民族舞者的思维和表达方式、了解国产动画漫画等文化的摸索过程,新文化形式是怎样和传统融合、并逐渐完成现代化与产业化的。


如果你认为文化的新生命更重要,或者有更深入的个人思考,那就继续深入了解你所需要呈现的文化体系并做好结合,同时发挥创造力,组合出不一样的东西。
全文内容纯属个人观点,存在纰漏不足,望批评斧正。
感恩每一位坚持练习、坚持投稿、坚持参赛、坚持热爱的舞者。
共勉。

【以下为前文详注,纯属个人观点,不影响阅读,可忽略】
【注1】
有观点认为“partydance”需要结合广泛的时空概念作定义,它的生命和内容时刻在更新发展,无法被归纳,它存在并即时发生于有人与社群活动的一切地方,因此难以视为独立的“舞种”概念。笔者的观点是,既反对把partydance哲学化,也反对僵化地理解partydance而让它套路化,扼杀艺术生命。舞者应当理智地独立思考,不尚权威,适当地个人化。只要你对一样东西的思考和你对它的行动是同步的,而且是有客观成长的,对你来说就是有益的。
【注2】
严格来说popping只包括funk style中单纯运用肌肉震动技术的独立子类风格,在Electric boogaloo(以下简称EB,是把boogaloo,popping风格全球化推广的一个重要品牌/团队;在EB之前,boogaloo舞种概念尚在形成的时期,还存在很多区域性的boogaloo团体,每个团体风格都有差异,也因此此处不把EB视为独立舞种,而视为品牌/团体。)系统中,pop是一种元素,而EB系统中每个独立元素可以拓展成一个独立风格,也有EB体系之外但与EB体系存在技术交集的风格:(原始状态)不运用肌肉震动技术的robot、tutting等风格,其他肌肉运用方式的Animation【来自对“定格动画”中角色的模仿,据说有200多个元素或角色,同样每个元素都可以单独拓展成一个「风格」,不胜枚举】,waving,strutting等风格,综合应用肌肉技术的boppin、strutting等风格。后来,新涌现出的“popping”风格似乎有以人物命名的趋势,只是由于pop这项特定技术的泛用性以及文化宣传和赛事推广导致前述的所有风格均被归纳到“popping”范畴,后面在传播中也“约定俗成”地沿用popping作为统称,本文因循这一命名习惯,不作深入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