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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安徽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中建四局芜湖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被罚

2023-07-28 00:01 作者:中国基建报  | 我要投稿

今日(7月27日),本报从芜湖市生态环境局获悉,由于承建的华为云华东芜湖数据中心-江北地块(一期)项目违反《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中建四局芜湖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近日被罚款2万元。


据行政处罚决定书皖芜环罚﹝2023﹞92号显示:芜湖市生态环境局于2023年4月10日对中建四局芜湖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承建的华为云华东芜湖数据中心-江北地块(一期)项目工地进行了调查,发现该单位实施了以下行为:在施工场地内露天堆存工程渣土,未采取有效覆盖措施。违反了《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六十四条第三款之规定,根据《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九十条第三款之规定,芜湖市生态环境局决定对中建四局芜湖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处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

据天眼查及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中建四局芜湖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注册地位于芜湖市湾沚区安徽新芜经济开发区城东新城91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00069148652A。(文|中国基建报 魏涛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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