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译】逻辑学-概念论-对普遍性的评述(John.W.Burbidge)
前言:本文译自On Hege's Logic:Fragmengts of commentary by John.W.Burbidge ,P111-113,大致内容为对概念论中普遍性环节运动的评述。
译者按:
1、J.W.Burbidge在本文中使用了understanding和comprehending以区分两种不同的知性:前者是一种回溯性的知性,后者是一种当下在场的知性:“当下在场”意味着一种环节铺面而来的感觉,我们知道在英译中环节就是时刻(moment),时刻对于主体意识的特殊之处就在于它“占据”了主体意识当下的全部,而这种“占据”意味着环节并不如一条锁链那般在呈现自己时暗喻着前端和后端,毋宁说它所呈现的就是一种总体性,而总体性本身却是一种驱使环节运动的剩余;comprehending同comprehensive,而comprehensive同时意味着“全面的”,即是一种总体性或当下在场的时刻性,因此它就代表着正处于该环节的知性本身。
2、Burbidge在此使用per se 和 itself区分了“本身”和“自身”,译者对这种区分不做额外评价,仅在此进行说明。
3、本文沿用先刚版《逻辑学》的术语表。
作者简介:Burbidge教授在耶鲁大学和多伦多大学攻读哲学研究生。他曾在德国海德堡大学学习神学,并在法国普瓦捷的黑格尔与马克思文献研究中心做过研究;曾任职于牛津希伯来语研究研究生中心;德国波鸿的黑格尔档案馆;埃克塞特大学和意大利罗马。退休后,约翰·伯比奇继续思考哲学问题。2013年,他发表了一篇关于认识论和逻辑哲学问题的系统讨论,题为《思想、概念和现实》,随后在2014年发表了《思想的原因:形而上学争论》,这两篇文章都由麦吉尔-奎恩大学出版社出版。此外,他还将《黑格尔哲学历史词典》、《黑格尔逻辑的逻辑:导论》、《麦克米伦的系统偶然性》加入到黑格尔逻辑与自然哲学的研究中:《论黑格尔逻辑》、《黑格尔逻辑与宗教》、《真实过程:黑格尔自然哲学中逻辑与化学如何结合》。他参与翻译黑格尔的《耶拿逻辑和形而上学》(1803- 1804)和雅克·德洪特的《他那个时代的黑格尔》;他还编辑了埃米尔·法肯海姆的《内在的上帝》此外,他还从事书籍装订和修复的业余爱好,并将源自17世纪至21世纪的破旧书籍以修复和可用的状态归还给它们的主人。Burbidge教授是美国黑格尔学会的前任主席,曾获得川顿大学杰出研究奖,加拿大皇家学会会员,并于2008年当选为英国黑格尔学会名誉主席。

正文:
一、构思
随着逻辑的发展,纯思所关注的范围就扩大了。首先,它仅仅只是指向从直接地过渡中而来的范畴。然后当纯思意识到那个消解着自己知性活动的特性的否定者时,它就把自己的反思过程同思想的内容区别开来。这种自身反思的行为不再是简单的否定的忽视,而是转变为作为一个持存的整体对它自身的肯定的理解。关注点现在被扩大到智性对概念进行思考或把握的这一过程所内在的整个动力机制上。具体的端项不再是孤立的范畴;它们也不是简单地与反思区别开来。现在它们是一个动态的思考活动的组成环节。因为这篇评论使用了黑格尔对智性的心理学分析来解开逻辑学中搅成乱麻般的术语链,所以我们已经把这种更全面的观点纳入了我们的讨论中。新的概念意味着将早期概念精确化的智性过程。因此,对于我们来说,构思的过渡并不像读者们初次接触逻辑学存有论和本质论两部分那般突然。我们现在只是把解释形式与实体的内容结合起来,以形成一个完整的自身关联的总体。思已经达到了明确地外显地思考它自己的点位。因此,在知性的学说里,思维的进行理解的动力是明确的;它包括构思活动、合法化的判断类型和有效的推论形式。我们在这里终于有了和广义上的逻辑或形式逻辑相关的东西。概念、判断和三段论的各种类别不仅仅是被单纯地列出来的;更确切地说,进行理解的思明确了正确地使用它们所需要满足的条件。自黑格尔时代以来,符号逻辑在使判断和推论的过程变得精确方面取得了长足的进步。通过把这些最近的发展与黑格尔的分析进行对话,我们可以接受黑格尔自己的建议,即逻辑系统所遵循的方法“能够更完整,更详细地被阐述”。因此,我们可以超越两者的特定限制,更广泛地理解逻辑所扮演的角色。
二、普遍性
构思是一种无条件的自由的行动。这是智性意识到自己是一种知性的动力机制,它真正地无限于任何有限的差异不过是构成的环节这一事实中。质料所特有的复杂的相互作用已被整合,但它不是被整合入定在的客观范畴,而是被整合进纯粹动能/冲劲的主观性之中。
智性的过程本身,内在于存在之中而为变易,内在于反思之中而为本质,因此它对思来说是完全透明的,可以用单一的概念来指认。概念由于最初被知性所孤立,所以并不具有复杂的内涵。它只是知性活动的直接的同一性;差异已经溶解在它的统一体中了。因而,在它把任何可以被指认为环节或项的东西集合在一起时,它是纯粹的智性关联的过程。既然这种关系对它所关联的一切事物都是共同的,那么,构思就是简单地进行普遍化。知性已经将概念定义为普遍的,所以不能使它更加精确,因为任何精确都会引入规定,从而使概念与别的东西相区别。在这种情况下,普遍的结构会破裂;因为作为纯粹关联的普遍性,把差异统合为一个统一体。任何可能把它区分开来的规定,都已经被包含在它自己的作为纯粹智性的关联结构中;而其他的他者则被知性所孤立出的焦点所排斥。因此,普遍者只是与自身相联系,而不是作为一种有差异的智性过程的中介结果,而是作为中介活动本身(这意味着在这个活动外还存在一个剩余的隐喻)。
一般的反思之思认为普遍是从一切规定中抽象出来的,与特殊或单一的东西相对立。但这涉及到一个比其所述要复杂得多的智性思辨过程。因为它把经过思考的特定规定取消为无效的东西。这两个有差异的环节,即正在进行思的规定性的环节和取消着规定性的环节,是彼此孤立的。但是,由于概念之思的进行规定的活动还没有被阐明,所以这种复杂性还没有包含在概念之思的普遍性中。如果知性本身不能更确切地规定普遍概念,它还可以把它同以前的存在和本质的范畴作比较。一个存在、某物和为它存在,隐含着它们所有质的规定性的同一性。但由于每个不同的环节都是独立的思,所以当智性转移到另一个范畴时,这些环节就被抛在了后面。然而,普遍性却在它所有的不同环节中连续着,仍然明确地且外在地在场于每一个环节中,没有被改变且保持着完整。反思的规定性是相对的。它们不能单纯地自在地被思考,而只能在与他物相关联时被思考。事实上,它们只是表现在这种关联中——作为不同物的同一性,或作为矛盾的根据。然而,这种关联似乎是一种外在的独立的反思。与此相反,作为它们本质的普遍者与它们的规定性截然不同,但依然规定了它们固有的肯定的特性。它是一种允许其模态和属性以一种自身中介的必然结果进行发展的实体,且这种允许行为不是偶然的——因此否定的差异并不是单纯地作为他者而被排斥,而是作为相关的同一性之组成环节而被收纳进来。因此,普遍者是自由的力量。它在保持自身同一的同时,不是通过一种强迫或者像力一般外在地附属上去,而是通过悄然在场于他物之中而超越他物。辩证法采用了知性的最终定义,并考察了它的含义。普遍并不像纯粹的存在那样是绝对未规定的;它被定义为项之间的关联,一种由它们的特殊性规定的关联。前面的与存在的范畴和本质的范畴的对比表明,这些规定并不是外在的,而是内在的。因此,就普遍者本身有不同的环节而言,它就是一种进行否定的行动,这就引入了特殊性。只要它把这些规定吸收到它的统一中,它就否定了这种否定,所以这些规定不是相对于他物的,而只是相对于普遍者本身的。通过这种双重的辩证运动,它将自身二元化而由此获得一种实在性。因此,普遍同样是特殊的和个别的。为了摆脱辩证之思的这种自相矛盾的结论,知性试图把普遍同任何特殊性和任何个别性区别开来。然而,剩下的已不再是它开始时的可理解的全面的概念,而只是一种纯粹的抽象。辩证的结果是,普遍的概念不能孤立一边而不受它自己所种下的恶果。它要么包括特定的或个别的东西,要么是一个纯粹的抽象,两者都不是意谓中的东西。这种矛盾引发了思辨理性对其根据的探索。普遍性和它的规定之间的这种关联的本性是什么?普遍就是全面的可理解的总体性。因此,它包含了它的有规定的环节。这些东西在总体性中是可以识别出来的,它们不是独立的或自我容纳的,而是从本质上被其所正相关的普遍性渗透的。因此,规定普遍性的东西并没有区别于普遍性本身,而是反思地包含在普遍性之中。
在适当的时候,这种规定将被孤立为特殊性本身。然而,在这一点上,思辩理性所关心的是它如何表现出普遍的规定,而又不把它自己与普遍的规定区别开来。普遍性在它的总体性中如何表现出它的已规定的特性?当它把一个普遍与另一个普遍外在地区分开来时,它的规定性就会变得明显起来。由于这两者现在成为一种更广泛的普遍关联中的特殊性,所以第一种便转变为一种相对的普遍,而不再是自在地完整的普遍性了。然而,我们不能认为这种回溯地联系出的规定与最初的普遍是截然不同的,或是一种外在反思的结果。它是内在的,被普遍者所渗透的,正如普遍者被它渗透一样;它是作为属的普遍物的内在规定性,是无法与之区别开来的。因此,这种决定既特殊化了普遍者,又阐明了它的内在的属的特性。思辩理性对辩证法之悖论的这种综合的回应需要更加明确。因为它没有解决外部反思的双重视角。作为特殊性的外在规定性与作为特性的内在规定性究竟有什么关系呢?这样看来,我们现在所谈的普遍者似乎只是更普遍/更宽泛的的普遍者的一个亚类,在这种情况下,总体的视角就消失了,这两种环节的综合连接也就消失了,而变成一种不断发展的更抽象的类,这些类只与外在的反思相关联。除非外在反思的过程本身被包含在整体之中,否则向综合的运动将被打破。那么,真正普遍的行动关联,就必须反思它自己;进行反思的环节并不是什么有所区别的独立的东西,而是概念之思的普遍关联的动力机制的构成环节。通过思考它若要表现它自己会是什么样子,普遍性便赋予了它自己一个规定的特性。不再需要外在的反思;所提出的区别只是直接立即地被取消了。通过这种内在的、主动的过程,普遍性摆脱了辩证悖论。任何相对的普遍性都不能表示构思进行综合的动力机制,这种动力机制即是总体性的自我规定的活动,只有当它与他物相关联时,它才会成为特殊的东西。真正的普遍性通过特殊化自己,便构成了它自己的个别性。于是,思辨理性便把握了以普遍的概念为标志的智性运动过程,即不止通过将其项简单地肯定地进行关联,同时还否定地通过假设区分出原先未区分的东西。这样,构思的过程就保持了自身同一和自身包含的状态。这种非相对的,因此是绝对的否定是它的生产力,或者可以说是一种暴力。现在它已然明确了这点,因此它本身就可以成为知性的精确化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