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企的良性竞争,靠约束还是靠自律?


作者:李汭遥
编辑:吴辰光
近日,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组织16家车企共同签署的《汽车行业维护公平市场秩序承诺书》(以下简称“《承诺书》”)引发了极大争议。
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的本意是希望加强行业自律,引导汽车行业的经营者依法竞争,合规经营,履行行业协会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的义务。但其中一条涉及价格的不当表述涉嫌对市场构成一定的干涉。随后,中国汽车工业协会随后也承认有违《反垄断法》精神,将该条款从《承诺书》中删除。
今年年初,由特斯拉引发、多家车企参与的价格战开打,《承诺书》的签署是在这样的背景下产生的。但实际上,中国汽车市场的竞争环境早就遭到质疑,多年来的口水战、价格战等恶意竞争屡见不鲜。
有专家指出,目前中国汽车工业处在关键的发展期,行业的净化不仅需要协会的相关约束,更需要企业的自律。
删除争议条款
7月6日,中国汽车工业协会与一汽、东风、上汽、长安、北汽、广汽、中国重汽、奇瑞、江淮、吉利、长城、比亚迪、蔚来、理想、小鹏、特斯拉16家车企联合签署了《承诺书》,条款如下:
一、坚持遵守行规行约,规范市场营销活动,维护公平竞争秩序,不以非正常价格扰乱市场公平竞争秩序。
二、注重营销宣传方式方法,不夸大宣传、不虚假宣传,不为吸引眼球、增加获客而对消费者进行误导性宣传。
三、发扬质量为先、品质为本的工匠精神,以高质量产品,高品质服务,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求。
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念,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在稳增长强信心防风险等方面积极担当,勇挑重担,携手为国民经济增长作出重要贡献。
《承诺书》发布后,第一条条款便引发争议,许多网民认为这是在搞价格联盟,即企业之间约定销售价格实行变相垄断,公然违反了《反垄断法》。
7月8日,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在官方网站上发布声明,表示其组织发布承诺书旨在按照《反垄断法》第十四条“行业协会应当加强行业自律,引导本行业的经营者依法竞争,合规经营”,履行行业协会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的义务。但也认识到,《承诺书》中“不以非正常价格扰乱市场公平竞争秩序”涉及“价格”表述,表意不当,有违《反垄断法》精神,现将上述条款从承诺书中删除,并敦促16家及其它汽车生产会员企业,严格遵守反垄断法及相关行政法规、指南、规章,自主定价、公平竞争。
对此,上海申伦律师事务所律师夏海龙表示,《反垄断法》禁止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达成固定或者变更商品价格的垄断协议,但经营者能够证明相关协议不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不予禁止。《承诺书》中“不以非正常价格扰乱市场公平竞争秩序”约定的真实意图其实就是各方不擅自降价,从鼓励市场竞争、规制垄断行为的立法精神出发,对横向垄断协议宜作广义理解,因此这一约定符合横向垄断协议的关键特征。
北京市道可特律师事务所律师刘玥认为,《承诺书》的有关内容从字面上看不至于被直接定性为违反《反垄断法》,之所以会引起争议,在于不能仅从字面上看,还得考虑从实质上会导致什么结果。对非正常价格怎么理解?降价、降多少才算正常价格?这在实际操作中可能会导致一个结果,就是这些车企从某种程度上形成一个默契价格空间,这样就涉嫌触犯《反垄断法》。
据悉,《反垄断法》明确规定了行业协会不得组织行业经营者从事具有垄断性的行为,同时禁止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达成固定或是变相固定商品价格的协议。
今年年初,特斯拉率先降价,将新款Model 3售价下调2万元至3.6万元,新款Model Y售价下调2.9万元至4.8万元。特斯拉的降价时间,刚好是“国补”退坡以及原材料上涨,国内车企纷纷开始提价的阶段。迫不得已,从2月开始,包括广汽埃安、比亚迪、小鹏、问界、极氪等车企又纷纷搞起限时促销。而在新能源车的带动下,燃油车也全面开启优惠模式。
为维护市场竞争环境,促进市场良性发展格外重要,《承诺书》的签署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产生的。
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一司一级巡视员苗长兴表示,《承诺书》的签署对遏制不正当竞争行为,维护良好的汽车市场秩序,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积极稳定和促进汽车消费有必要意义。苗长兴建议,广大企业以《承诺书》签署为契机,规范市场营销活动,避免肆意降价、网络水军等乱象发生。
乘联会秘书长崔东树也表示,签订《承诺书》并不是搞价格垄断、不允许企业降价,不应对此有过度解读。价格稳定不是不降价,而是为消费者提供一个稳定的价格预期。3月份的“疯狂”降价,是区域性的降价对全国市场造成了干扰,让消费者对价格有了不切实际的预期、透支了消费者对车企的信任,反而带来了大面积的观望情绪。
在崔东树看来,由特斯拉引发、多数车企参与的价格战是正常的,是必然的选择。
恶意竞争从未停止
然而,即便没有争议条款,《承诺书》净化市场的本意能否顺利实行?国内车企的恶意竞争会停止吗?毕竟中国汽车工业协会不是立法机关,其所出台的相关《章程》《承诺书》等不具备强制性的法律效力,对企业能有多大的约束力?而企业的自觉遵守程度又能有多高?
刘玥指出,一般而言,经过国家合法程序认定的行业协会是具有一定的行业管理性质的,对行业成员可以进行相关约束或处罚。但行业协会毕竟不是行政机关,往往是靠自身影响力进行道义上的谴责、处分,或者对成员在某些方面进行资质/资格认定或吊销等。
“严格来说,行业协会的相关《承诺书》《章程》等不一定具备法律的强制性效力,但前提是只要内容合法,且本身具备了权利和义务等关系性的条款的话,那么在各方签署后,是具有一定的法律认可的效力的。但如果承诺书仅仅是一个倡导性的文件,就不一定具有法律效力。总的来说,还是要看《承诺书》整体的表述对权责利的表述是否清晰具体明确。”刘玥向坤舆商业观察说道。
夏海龙表示,《承诺书》的性质属于民事合同,效力仅及于签署各方,只是其中如果有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违背公序良俗的相关内容是无效的。缔约成员的违约行为属于民事合同违约,其他各方可根据相关协议约定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而诸如《承诺书》《章程》等仅在签约各方之间发生效力,对外则更多是一种出于营销、公关等角度的宣示意义。
实际上,车企为净化竞争环境不是没做过努力。
早在2018年,长城汽车、奇瑞汽车、比亚迪汽车、东风风神、华晨汽车、陆风汽车、宝沃汽车、东南汽车8家中国车企就曾共同发起成立“中国汽车行业自律联盟”,倡导自主车企之间相互团结,共同做大做强自主汽车事业。
然而,车企之间的恶意竞争却没有停止过。
2020年,长城汽车传出一份《关于长安汽车攻击我司的情况汇报》的文件,称监测到异常的、有组织的负面攻击,经深度调查,确认是长安汽车有组织发起的针对哈弗H6/F7等车型的进攻性负面传播。
长安汽车则表示,已在互联网上了解到了800多篇关于(哈弗)H6标杆的文章和不利于长安CS75的产品,但并不认为这是长城汽车的操纵。
2023年2月,吉利发布全新中高端新能源系列“吉利银河”四天后,一则长安汽车状告吉利银河之光概念车涉嫌大量抄袭长安汽车概念车的律师函在网络上流传。第二天,吉利方面回应称该律师函内容严重失实、指责毫无根据,误导公众。
同样在2月,因在微博发表“15万内坚决买油车”的观点引发诸多网友热议,起亚中国首席运营官杨洪海认为自己被比亚迪的水军攻击了,在微博直接喊话比亚迪董事长兼总裁王传福:“请教育好团队,请先反思一下你的产品?”随后,疑似比亚迪小号的微博账号“小迪快报”回应:“祝起亚中国首席运营官杨洪海先生新年工作顺利。”
5月,长城在比亚迪召开宋Pro DM-i冠军版上市发布会当天同时在其官方微博和公众号发布声明表示公开举报比亚迪两款车型排放不达标。
比亚迪则回应称公司的产品及相关检测符合国家标准,在国家权威机构通过认证,欢迎有关部门随时过来调查、取证和检测。并称新能源事业发展至今,相当不易;中国品牌成长至今,也相当不易;希望大家多做有益于行业,有益于中国品牌的事情。
艾媒咨询CEO张毅表示,对消费者而言,是想看到更好的产品、更好的服务以及更优惠的价格。车企要考虑的是怎么服务好消费者,而不是恶意竞争,恶意竞争对行业发展不是好事,因此市场需要维护和规范。
此外,张毅指出,从今年上半年汽车行业销售情况看,整体增长乏力,尤其纯电需求不足,反而插电式混动成了主旋律,并且有可能在未来三年都是热门,这与过去几年多数新能源车企发力纯电的路径不太一致,所以未来在多方追求价格、技术路线、趋势等方面都有可能形成矛盾点。在这样趋势下,车企应该思考的是整个中国汽车工业怎样寻求健康可持续的发展,而不是价格战等恶意竞争。
2023年第一季度,中国车企只有比亚迪、长安、江淮、理想实现了净利润的同比增长,其余均出现不同程度的下降。如果再继续价格战以及其他恶意竞争,今年上半年乃至全年的财报或将都受到严重影响。
盘古智库高级研究员江瀚指出,当价格过低时,车企的利润空间被压缩,生产经营难以为继,这时企业就会采取减少成本、降低质量等方式来维持生产经营,这样的恶性竞争最终会导致崩溃。很多车企其实都是在苦苦硬撑,只凭借着自己的家底在看到底哪个竞争对手会先倒下。
CHIP奇谱科技总编罗国昭认为,企业有必要给消费者价格信心,但价格战从来都是双刃剑,成功会让消费者路转粉,反之也会粉转黑。对消费者来说,最恨的就是被割韭菜,消费者可能期望的是车企把曾经的产品溢价挤干,而不是打的你死我活未来产品没人管。对车企来说,现在的市场是供给过度,必然会有企业为了眼下的生存而进行价格战,这样的方式不可禁绝,但需要更多地掂量自己所付出的代价,怎样从短期的、眼前的市场行为,向相对更为长久的品牌及市场行为转变。而行业协会、主管机构等号召、出台相关规章制度等,不只给企业提供保障,更应该给消费者信心。比如提前收取相应的押金制度,让消费者不至于在一个企业倒闭后,面临产品无人管的窘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