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仓区赤沙镇“血社火”游演。
赤沙镇的“血社火”和别处的并不相同。其他地方的社火以戏曲中的正面人物为主,反面人物相对较少,而赤沙“血社火”中,均为奸佞之人、乱臣贼子等负面形象的人物,通过服装化妆和道具,将其树立为“人人得而诛之”的形象,常用常见的道具主要有:大小刀具、剪子、砖石瓦块、凳子、斧子和各种农具等等。形象而生动的表达了普通人民群众对乱臣贼子诲淫诲盗之人的诅咒和仇视,通过这种方式表达人民“惩恶扬善"的心情。
“血社火”一直是当地的夜间活动,在场地内燃起篝火,社火队伍围着篝火巡游,演员手持火把照明,由于光线昏暗,血社火的演出效果甚好。由于赤沙镇地处陈仓区西部山区,交通条件较差,加之社火游演活动是夜间举行,所以外界对此了解较少,今年陈仓区特别邀请血社火走出深山,来到市区演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