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简章】2021兰州大学/贵州医科大学招生信息发布!

兰州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掌握本学科坚实宽广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和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招生计划与选拔方式
兰州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收计划约1200人(含各类招生考试方式、各类专项计划),最终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各专业的具体招生人数由招生学院公布。
2021年,我校所有招生学院均通过“申请考核制”方式选拔博士研究生(含各类专项计划)。
三、基本条件
(一)普通招考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同等学力人员报考业务要求:
①修读过五门以上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主干课程(需有书面证明);
②以本人为主在公开刊物上发表过相当于硕士学位论文水平的学术论文;
③达到招生学院提出的其他具体业务要求(部分专业不接收同等学力考生报考)。
★境外获得的学位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后方可报考,未经认证的境外学位证书不予认可。
4.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我校规定。
5.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6.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生的要求及办法,按有关规定办理。
(二)硕博连读
除满足上述第1、2、4、5条规定外,考生还应满足下列条件:
1.已完成规定的硕士阶段课程学习和考核,成绩优秀,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的我校在学硕士研究生。
2.申请者须为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获得学士学位证书。
3.原则上不跨学科门类。
4.学术学位博士招生专业只能接收学术学位专业的在学硕士研究生申请,专业学位博士招生领域只能接收对应专业学位领域的在学硕士研究生申请。
★各博士招生专业是否招收硕博连读考生,请与有关招生学院联系确认。
(三)直接攻博
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我校博士学位研究生按照《关于做好2021年推免生(直博生)接收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校研〔2020〕52号)要求执行,不再进行报名。
(四)少数骨干
详见《兰州大学2021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招生简章》。
(五)其他专项计划
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高校辅导员专项)、高校思政课教师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两课教师专项)、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后备人才培养专项支持计划(思政教师后备专项计划)、对口支援专项计划(含对口支援部省合建高校专项计划、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定向培养研究生计划、援疆博士师资计划等)等可暂按2020年有关通知要求报名,具体要求以教育部2021年正式文件及学校最新通知为准。
(六)其他有关具体条件和要求请参见报考学院《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方案》。
四、报名
(一)网上报名
1.时间:2020年12月1日-31日。
2.对象:报考兰州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的所有考生(不含直接攻博)。
3.报名方式: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请考生认真阅读报名系统中的《兰州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报名须知》,并按照网站提示和要求如实填写报名考试信息并提交电子照片。
●请正确填写姓名、身份证号及各阶段已获学历(学位)证书编号等信息,以上信息必须与学信网保持一致,否则将不能通过教育部录取资格审查。
●请按我校网报系统要求提交所有材料的电子版,作为准考资格审核、申请材料评价等环节的必要材料。
●电子照片将用作考试、录取通知书、入学后学籍管理、档案材料以及校园卡等用途,请认真准备。考生在进行网上报名时须上传照片,一般应为蓝(白)色底色的免冠头像数码近照,图像必须清晰,格式须为jpeg,大小控制在35k以内。相片尺寸为150(宽)×200(高)像素(pixel)。请考生在网上报名前,提前按上述要求准备电子照片。严禁通过软件合成、修复、修饰电子版照片。
(二)报考材料提交
所有报名材料在网上报名阶段均以电子版形式在报名系统中提交,同一类材料需按顺序合并为一个电子文档后上传。各类材料上传不全者,该次报名无效。
1.身份证明材料
居民有效身份证:正、反面需扫描在同一文件内后上传,请确保身份证边框完整,字迹清晰可见。
获相应学历后姓名或身份证号发生变更的考生,须同时上传公安机关出具的有关变更证明或《户口簿》对应变更页的扫描件。
2.考生学历(学籍)证明材料
(1)已获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硕士毕业证书、硕士学位证书扫描件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其中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或硕博连读考生必须提交学士学位证书;
(2)在学硕士研究生上传研究生证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持境外学历(位)证书报考的考生,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基本申请材料
(1)《兰州大学2021年报考博士研究生申请材料列表》;
(2)《专家推荐书》2份(由考生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两位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独立填写);
(3)《兰州大学2021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仅限硕博连读考生上传);
(4)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证书或其他英语能力考试证书证明材料复印件,硕士阶段的学习成绩单(加盖公章有效)或已修硕士课程成绩单(同等学力考生);
(5)硕士学位论文(在读硕士生及同等学力考生可不提交)、或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或摘要(仅限在学硕士生上传);
(6)科研成果证明或获奖证书:公开发表(出版)的代表性论文、专著、专利等科研成果,以及各类科研获奖证书等材料。
4.各类报考资格审查表
(1)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还须提交由考生所在省教育厅民教处(或高教处)审核签字盖章后的《报考2021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
(2)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考生还须提交《2021年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
5招生学院要求的其他有关材料请参见报考学院《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方案》及报名系统要求。
(三)报名考试费
1.收费标准
报名考试费包括初试和复试两部分。根据甘发改收费〔2010〕1915号收费标准,报考普通招考方式的已获硕士学位和应届硕士考生报名考试费为每生200元,报考普通招考方式的同等学力考生报名考试费为每生290元。硕博连读考生报名考试费为每生110元。
2.缴纳方式
(1)报名考试费均采取“网上缴费”方式进行缴纳。
(2)未按期缴纳报名考试费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兰州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报考资格。考生报名前请自审资格,网上缴费成功后,所缴纳的报名考试费不再退还。
五、资格审查
学院对申请者按照学院公布的“申请考核制”实施方案对各类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并由招生学院将符合报考条件的准考名单统一报研究生院备案;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由招生学院通知有关考生并说明理由。
资格审查通过的准考考生名单由相关招生学院公布,请有关考生注意查询。
招生学院复试时还应查验考生学历学位证明、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等原件,对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取消其复试资格。
六、考核工作
考核内容及工作安排以各招生学院公布的《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工作实施细则》为准。请考生密切关注相关招生学院网站公布的通知,提前及时了解并熟知相关考核具体时间、地点等信息。
七、录取
学校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考试成绩划定最低分数控制线,各招生学院根据《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工作实施细则》在最低分数控制线基础上,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查,择优录取。
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拟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将人事关系、档案转入我校。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在录取前须与我校、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培养协议,并按协议要求办理有关手续。
八、体检
体检于新生入学报到时统一在我校校医院进行。体检结果不符合要求的且复检结果仍不合格的考生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
九、有关重要说明
(一)有正式工作单位的在职考生,在报名前应事先征得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的同意。考生报考时的报考类别原则为录取类别,报名时须审慎确定报考类别(定向就业或非定向就业),学院录取结果公示后,录取类别不得修改。考生因报考博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入学,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定向培养研究生计划、援疆博士师资计划等招收的博士研究生须在报考前主动和定向单位沟通,拟录取后与我校及定向高校签订定向协议。
对口支援部省合建高校专项计划以定向培养师资、联合培养博士生等形式落实,考生在报考前须主动和对口支援高校沟通。
(三)因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名额有限,存在部分学院、专业不能分配到招生名额的情况,请考生在报考时审慎选择。
(四)对在报考中违反有关规定、有舞弊行为的考生,有关部门将视不同情况分别给予批评教育直至取消其招生各环节资格或学籍的处理。
(五)我校部分学院不再提供相关考试科目的参考书目。考生可根据报考专业和考试科目自行选择相关参考书。
(六)我校博士研究生实行以4年为基本学制的弹性学制,在校学习年限一般为3-4年,直博生学习年限一般为5-6年。延长学习期限不得超过3年。
(七)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学费10000元/年,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学费20000元/年。
(八)各学院招生在职博士研究生均有明确限制,详见各学院招生专业目录相关说明。在职博士研究生均不安排住宿,其他学生仅基本学制内安排住宿。研究生住宿所在校区以当年安排为准。
(九)关于招生信息发布与考研资料获取。
1.信息发布: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全部通过兰州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发布。
2.参考书目:请考生直接在当地书店或网上书店购买,也可与招生学院联系。
(十)因博士生指导教师数量持续增长,教育部下达招生计划数有限,存在已列入招生专业目录的个别导师不能分配到招生指标的情况。
十、联系方式
学校名称:兰州大学 学校代码:10730
联系部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1-8912168
办公地点:城关校区贵勤楼B304室 传 真:0931-8912440
通信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天水南路222号 邮政编码:730000
网址:http://yz.lzu.edu.cn 电子邮箱:yzb@lzu.edu.cn
微信公众号:lzu-yz
注:教育部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文件尚未下达,若招生政策发生变化,我校将会及时在兰州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更新说明,请予以关注。
官网链接:
http://yz.lzu.edu.cn/boshishengzhaosheng/boshijianzhang/2020/1111/148801.html

贵州医科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贵州医科大学原名贵阳医学院,建校于1938年,2015年更名。学校自1978年开始招收培养研究生,1981年获批硕士学位授权单位(是全国首批硕士学位授权单位之一),1984年获批“免试推荐优秀应届本科生攻读硕士学位”单位,2003年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为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同时获得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博士学位授权点,2004年开始博士招生,2011年获得基础医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2018年获批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和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截至目前,已累计培养毕业研究生8000余人,其中博士研究生165人,为贵州和全国培养输送了一大批医药卫生高层次人才,为贵州省社会经济和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业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医学专门人才。
二、培养类型
(一)学术型:以培养从事基础理论或应用基础理论研究人员为目标,侧重于学术理论水平和实验研究能力的培养,学生毕业时授予医学博士学位。
(二)专业型:以培养高级临床医学应用型人才为目标,侧重于从事临床医疗工作能力的培养,学生毕业时授予临床医学博士学位。
三、招生方式与招生计划
(一)招生方式
1.“申请-审核”制。
2.公开招考。
(二)招生计划
2021年拟招收博士研究生105名,包含“申请-审核”制计划、公开招考计划。各学科(专业)的录取人数将根据教育部下达规模数和实际生源情况作相应调整。
1.“申请-审核”制计划
《贵州医科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各学科(专业)拟招生人数包含公开招考计划数和“申请-审核”制计划数,其中“申请-审核”制计划数为各专业拟招收的最大上限,非实际招生数。各学科(专业)实际招收的“申请-审核”制考生数以当年公布的“申请-审核”制拟录取名单为准(预计将于2020年12月底公布),各学科(专业)未完成的“申请-审核”制计划数将不影响公开招考计划数。
2.公开招考计划
详见《贵州医科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四、报考条件
(一)“申请-审核”制
1.报考学术型博士研究生的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品行端正。
(2)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已获硕士学位者;
②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2.报考专业型博士研究生的条件
除达到以上学术型博士研究生报考条件外,须达到以下条件:
(1)须为临床医学硕士研究生毕业,须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并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或获得卫生系列中级及以上职称。
(2)报考专业须与所从事的专业相同,比如从事泌尿外科的专业人员不得报考神经外科。
3.英语水平符合下述条件之一,六级成绩原则上5年内有效(2015年1月1日后获得),其余成绩5年内有效(2015年1月1日后获得):
(1)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CET-6)成绩在425分及以上;
(2)托福(TOEFL)考试成绩在85分及以上;
(3)雅思(IELTS)成绩在6.0分及以上;
(4)GRE考试成绩在305分及以上;
(5)WSK(PETS5)考试合格;
(6)在以英语授课为主的国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
4.学术水平符合下述条件之一:
(1)申请学术型考生以第一作者(不含共同第一作者)发表较高水平论文(如中国科技期刊卓越行动计划领军期刊论文,或SCI期刊论文中科院JCR分区3区及以上或影响因子2.0以上,或相当水平EI期刊论文)1篇。申请专业型考生以第一作者(不含共同第一作者)发表中国科技期刊卓越行动计划领军期刊或重点期刊论文1篇,或相当水平SCI、EI期刊论文1篇。
(2)主持完成地厅级以上科研课题,并以第一作者发表中国科技期刊卓越行动计划梯队期刊论文1篇。
(二)公开招考
考生须达到“申请-审核”制报考的第1条件和第2条件。
五、报考流程
(一)“申请-审核”制
1.报名
(1)报名时间
2020年11月1日至2020年11月30日。
(2)报名方式
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进行填报,网报时考试方式栏目中选择“申请-审核”;须如实填写各项信息,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入学资格。网上报名前请务必仔细阅读“贵州医科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公开招考招生简章及招生专业目录”以及网上公布的注意事项。
2.材料提交
(1)提交时间
申请人于2020年11月30日前将申请材料寄送至贵州医科大学研究生院研招科。
(2)申请人须按以下要求提交材料:
①《贵州医科大学2021年博士学位研究生考生基本情况表》;
②《自述书》(主要内容须包括申请人学习或工作经历、从事科学研究和取得的科研成果);
③《研究计划书》;
④申请人有效身份证,硕士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硕士生提交硕士阶段成绩单,须就读单位盖章);
⑤外语能力证明(CET6或TOEFL或IELTS或GRE或WSK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成绩单);
⑥证明申请人科研能力和水平的材料,包括主持或参与课题、发明专利、获奖及学习工作中的获奖证书等;
⑦申请人发表的学术论文原件及复印件;
⑧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⑨提交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完整,材料不真实者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3.资格审核(初审)
招生学院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评估,按成绩择优确定综合审核(复试)名单。
4.综合审核(复试)
2020年12月15日前,招生学院对通过资格审核(初审)的申请人进行综合能力审核,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
审核内容包括外语水平、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综合能力考核。根据学科特点和培养要求,重点考核申请人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本学科前沿知识和最新进展以及是否具备博士研究生的综合素质和培养的潜能。
(二)公开招考
1.报名
(1)报名时间
2021年3月1日至2021年4月15日。
(2)报名方式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进行填报,须如实填写各项信息,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入学资格。网上报名前请务必仔细阅读“贵州医科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公开招考招生简章及招生专业目录”以及网上公布的注意事项。
2.网上确认(现场确认)
(1)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间
暂定2021年4月下旬,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2)考生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须按以下要求提交材料:
①《贵州医科大学2021年博士学位研究生考生基本情况表》,须完整填写表格内容(原件1份);
②本科及硕士阶段的学位、学历证书的扫描件(应届毕业硕士生须提交所在学校研究生院(处)的证明信,其中,须注明是否在2021年毕业);
③学习和工作经历、经验、能力、特别成就等的证明;
④硕士学位论文(应届毕业生可提供预答辩后的论文);
⑤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研究成果证明书;
⑥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1份);
⑦报考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完整。材料不真实者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初试
(1)考试科目
各专业考试科目详见《贵州医科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2)考试时间
暂定2021年4月下旬,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4.复试
(1)复试时间
暂定2021年4月下旬,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2)复试内容
主要考查考生专业能力、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综合素质、思维能力等,以及外语水平。必要时进行实验技能和临床技能的考核。
六、录取
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初试(初审)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复试、体检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均不予录取。
七、违规处理
对在报名、初试(初审)、复试、体检等各程序阶段中的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对应届及在校生,将通知其所在学校,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对在职考生,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学习方式与学习年限
我校博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均为全日制。采取弹性学制,学习年限为3-6年。
九、学费标准
学校严格按照国家和贵州省的规定收取学费,学费标准为10000元/人/学年。
十、奖助政策
对品学兼优的博士研究生,学校将按照国家政策给予不同层次的奖励。博士研究生奖助学金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学业奖学金(将向基础学科和国家亟需的学科专业或方向倾斜)、钟南山奖学金及国家助学金等。
十一、其他说明
(一)依据国家规定,我校不举办或参与举办招生考试辅导活动,不委托社会培训机构进行招生考试辅导培训、招生宣传和组织活动;不提供考研辅导材料,不出售历年考题。
(二)考生应处理好与现工作或学习单位的关系,因报考问题引发纠纷,造成不能复试、录取和调取档案的,后果均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如在2021年招生年度国家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将进行相应调整,并及时予以公布。
十二、联系方式
贵州医科大学代码:10660
联系部门:贵州医科大学研究生院招生科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北京路9号贵州医科大学研究生院邮政编码:550004
电话:0851-86908282
联系人:籍老师 傅老师 胡老师
官网链接:http://yjsxy.gmc.edu.cn/yzb.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