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天信用修复专栏:济南法院发首份《信用修复证明》屏蔽失信信息
2022年4月27日
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
发出首份《信用修复证明》
被执行人某公司因不履行生效调解书确定的法律义务,被依法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执行团队反复对其做工作,希望主动履行法律义务,以免留下失信记录,影响公司经营。后执行团队依法对被执行人采取网络查控、银行扣划、列入限制高消费名单等措施。在采取有力执行措施后,该公司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自动履行了法律义务。
但因为存在失信被执行记录,该公司经营遇到不少麻烦,便依照槐荫法院信用机制规定,向法院申请帮助其恢复信用。经审核,济南槐荫法院决定对其出具《信用修复证明》,解除该公司限制高消费措施,屏蔽有关失信信息,帮助公司回归信用体系,重新正常经营。
槐荫法院建立以信用为基础的自动履行机制,通过信用告知承诺、失信联合惩戒、依法强制执行和信用修复四项制度,引导当事人自动履行法律义务。当事人被依法强制执行后,又主动履行法律义务的,因融资、招投标等信用需要,可申请法院出具《信用修复证明》,以此鼓励当事人自动履行义务、重视信用记录、减少社会纠纷。来源: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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