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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学小辞典·儒法斗争史部分》3.2.15 韩非

2023-03-14 11:29 作者:晦无  | 我要投稿

【本文转载自上海人民出版社1974年版 仅供学习参考】


15、韩非(约公元前280—前233年)


  先秦杰出的法家。战国末期韩国人。他总结了当时现实的和历史的阶级斗争经验,批判地吸取了前期法家的思想成果,完成了法家的思想体系,是法家思想的集大成者。

  韩非提出一套“法、术、势”相结合的法治理论。“法”是体现地主阶级意志的政策和法令。“术”是根据法家路线进行政治斗争的策略,包括任免、考核、赏罚各级官吏的方法和手段;“势”是君主的地位和权力。韩非认为只有把这三者结合起来,充分运用地主阶级政权的力量,坚决推行法治,并注意选择官吏,防止奴隶主贵族篡权,才能加强中央集权制,巩固地主阶级专政。

  韩非强调实行耕战政策。他说这是富国强兵之道,认为凡有利于耕战的应该重赏,不利于耕战的应该严诛。他把破坏耕战的儒家之徒称为“蠹”[1],提出要对他们严厉制裁。他主张“法不阿贵”,“刑过不避大臣,赏善不遗匹夫”[2],目的是打击奴隶主贵族,为地主阶级争统治地位。

  韩非激烈抨击儒家的复古思想,痛斥儒家言必称“先王”的荒谬。他强调政治制度应该随着社会发展而改变,决不能“以先王之政,治当世之民”。他主张“不期修古,不法常可”[3],即不留恋古代,不效法旧章,是一位厚今薄古的专家。

  韩非反对儒家的天命观,认为天是没有意志的,不会对谁“亲”对谁“疏”。儒家宣称“尧”、“舜”的王位是天给的,韩非反驳说:“无地无民尧舜不能以王”,从而否定了奴隶主阶级的政权是天授的谬论。他还说“信卜筮”、“事鬼神”、“好祭祀”是神经衰弱的表现,谁相信这些东西就一定要自取灭亡。韩非继承了荀况人定胜天的思想,为地主阶级夺取政权扫除了障碍。

  韩非反对儒家的先验论,认为人的认识是否正确必须用实际效果加以检验。他提出不仅要“听言”、“观行”,还要看实际发生的“功用”,这叫做“参验”。如果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那么言辞不过是妄说。他要人们不要被儒家宣扬的“仁义”所迷惑,不要“美仁义之名而不察其实”。韩非的思想中还包含有朴素的辩证法,他常常从事物矛盾对立中观察问题,他认为儒法两家利害相反,因而形成了矛盾对立。

  教员指出:“思想上政治上的路线正确与否是决定一切的。”韩非比较系统地批判了儒家思想,把儒法斗争提到了路线斗争的高度,他提出法家和奴隶主贵族之间存在“不可两存之仇”[4],没有妥协的余地,因而他主张“废先王之教”[5],禁止儒家的反动学说,一切“以法为教”、“以吏为师”,把地主阶级的法治思想确立为统治思想,在意识形态领域里对奴隶主贵族实行地主阶级专政。韩非的学说受到了秦始皇的赞赏,它奠定了秦王朝统一中国的理论基础。当然,韩非也有局限性,他看不到人民的力量,只能把变革的希望寄托在君主身上,因而他时时感到势孤力薄。他对劳动人民是鄙视的,认为对付他们必须实行高压政策,充分暴露了他的地主阶级世界观。

  韩非的著作有《韩非子》。


注:

[1] 蛀虫。

[2] 《韩非子·有度》。

[3] 《韩非子·五蠹》。

[4] 《韩非子·孤愤》。

[5] 《韩非子·问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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