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堂笔记】汉语方言学(2)
方言比较是目前方言研究中使用较多的策略,也可以说在此基础上的方言学,根植于历史比较语言学。历史比较法也是历史语言学研究的三大范式之一(其余为类型学和接触语言学)。历史比较法通过亲属语言之间的比较,搜集同源词,寻求成系统性的语音对应关系,从而构拟原始语(共同语),并对演变关系作出合理的解释。(参考:梅耶《历史语言学中的比较方法》) 可对于汉语方言学来说,这实际上存在着一系列导向“循环论证”的问题:如何界定“亲属语言”及其同源词?通过同源词确定的语音对应关系是否可靠、通用?如果预设了A和B是亲属语言,对比它们的同源词所得的某种语音对应关系在逻辑上也流于假设。【汉藏语研究中也存在类似的“择对”问题】 实际上,汉语方言学的学理基础不仅仅是历史比较法,还应该回归到汉语音韵学,即以《切韵》音系为代表的中古音系(在专门研究吴闽语时还应包括上古音系)的研究传统,以期得到充分的解释。 汉语方言学:方言比较;方言和中古音系的比较;考究本字。 汉语音韵学:利用方言构拟中古音系;解释中古音到现代方言的演变关系。 尽管如此,“循环论证”的怪圈仍然存在:“构拟”(以今溯古)和“解释”(由古推今)之间是一组矛盾对立体。构拟和解释之所以成立分别从何依据?另外,共时地理上貌似成立的“音变链条”对于历时演变关系是否合理?(参考:朱晓农《汉语元音的高顶出位》、瞿建慧《湘西汉语方言的元音高化转移》) 语言演变的三种可能:一对一(更替/不变)、一对多(分化)、多对一(合并)。以语音演变为例,音类(音位)比音值更重要,前者发生了 突变,导致音系格局的调整;分化即同一音值变得不同,合并即不同的音值趋于相同,各自存在互补分布的条件。由此概括出一个核心的表达:存在A>B/__C,所有词中符合语音条件C的A都变成B【所谓“音变规律无例外”原则】。实例(Campbell, 2013):比较芬兰语和匈牙利语的同源词在起首辅音位置的音位分合关系。类似地,汉语方言学中可以选择两种方言(如北京话和合肥话),通过包含历史信息差异的例字去分析音类的演化。(参考:王福堂《汉语方音字汇》) 【基于“古今音对应规律”】在所有的比较中最易操作的就是方言和中古音系(《切韵》音系)的比较。大多数情况下,进行的是现代方音与中古音系相比较。e.g.浙南吴语和闽语也可以以中古音系作为坐标系,再结合上古音系加以考察。(参考:李荣《我国东南各省方言梗摄字的元音》) 音变的例外问题:需要区别文白异读和例外。例外最主要的特征是“非系统性”,如果发现了新的规律,则转化为一种演变的层次(类似“文白异读”的分层)。判断是否符合规律的系统性,需要古音知识,汉语方言学界主要依据的是《汉语音韵讲义》和《方言调查字表》。 音变例外的原因——外因:①读错字/书面语中易读半边:蔓、浚、屿。②避讳:戊、鸟/雀、玺/徙。内因:①语流音变固化(婿)②存古/滞后音变(不)③方言接触(偶然的借用):尴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