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9年刑法为十八岁当时一直规定为十八岁而且十四岁社会重大破坏社会秩序罪惯窃罪才会判刑十八岁为一直规定从1991年开始降至十六岁到1997年为十四至十六岁2017年行政拘留降十六岁降至十四岁直到现在刑事责任年龄规定为十六岁而十四岁犯故意杀人致人重伤或者死亡投毒罪的才应当负刑事责任十六岁全部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