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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作人日记①—中之人招募/企划签合同防坑指南

2022-08-10 01:30 作者:皮套保安小橙  | 我要投稿

企划、社团、公会。

这些组织化、企业化的存在,

他们是和V一起实现共同富裕吗?

不全是,有相当一部分,挣的是坑蒙拐骗的钱。

来看一些触目惊心的现实:

       

       

有群人,

他们披着企划的外壳,

利用法律知识的不对称,

把和主播打官司当作一门生意

把让主播赔的钱当作自己的业绩展示

你前手签合同,

一不小心签了极低的分成,

一不小心签了极高的违约金。

他后手放养。

等你发现,你解不了约,走不了人。

你停播,他告你,他打官司,他有合同和律师。

你没有那么专业的法律知识,你错信了他,但你还是得背一个巨额的违约金


今天想写个关于——签合同防坑指南的专栏。

因为第一期企划发出后,很多报名的中之人都跟我表示,他们被合同坑过。

有被发过律师函的。

有拿着极低的分成不敢停播,怕打官司的。

有被逼的没办法,赔了钱换了自由的。

但是大家无疑都是吃了亏上了当,也许这也是现在很多中之人和观众讨厌国内企业势的原因。


晚上抽了个空,把自己的经验总结了一下,

以下情况如果你有遇到,或正面临这样的困境,也许能帮的上你的忙:


即将签合同,上面有很多赔钱、限制条款,不敢签

如果碰到这种情况,我们可以从下面的三个思路去看合同

  • 合同限制的是皮套,还是中之人?

一般的情况,和企划签约会提供免费的皮套。

合同保障企划交给中之人的皮套,不会泄露以及用作其他用途。

为了该形象更好的发展,有时候会对中之人的直播时长,稳定度有要求。

这些都是正常的,那不正常的是什么样的呢:

对中之人私生活有过多约束,

如不让中之人做过多和企划无关的事,这样就有点卖身契的意思了。

合同主要应围绕该形象产生的活动做约束,而不是中之人本人。

如果碰到不是特别知名特别正规的企划,用这种合同,一定要慎之又慎。


  • 纯直播而言,可以不签合同。

一般而言,大家都会认为,合同是保证双方的权益,但是如果我们只是套皮直播,主要的收益来源是观众的礼物的话,其实不一定要签约,下面我举两个例子来说明:

中之人A:

和企划签了合同,后来闹不愉快了,打算退出企划。

这个时候企划方苛扣了中之人三个月的礼物收益,

因为合同上有说企划对中之人有诸多投入,当中之人停止活动后要扣除投入成本。

因为白纸黑字写的很明白,中之人申诉无果,只能吃这个闷亏了。

中之人B:

没有和企划签合同,后来企划放养,自己打算退出。

企划方说要扣除中之人三个月的礼物收益回本,但因当时没有签合同,中之人不同意。

中之人找到b站客服申诉,b站直播部门勒令企划必须为中之人发放收益。

最后中之人拿到了自己的收益。

这两个例子告诉我们,如果主要以直播收益为主,不签合同反而能更好保证自己的权益,

因为我们的权益受平台直播管理条例的保护

而当签合同后,合同的法律效应大于了平台管理条例,反而没办法能给我们提供很好的保护了。

所以在合同感觉不合理的情况下,我们又以直播为主要收益,这时反而不应该签合同。


  • 不要占小便宜,待遇说明上,分成和二创收益留心眼。

合同上面很多文字游戏,

最常见的是对分成偷换概念,以及中之人除了直播没有其他收益。

流水分成,收益分成,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

流水分成是指的观众给你消费的金额,收益分成是指的平台扣除后剩下的金额分成。

假如我们收了100礼物,40%流水分成是40块,

但40%收益分成是100*50%*40%,只有20块钱。

所以一定要看清楚,分成是哪种类型,是扣除平台后的,还是扣除前的。

一般情况40%及以上流水分成,80%及以上收益分成,是比较合理的。

更低的话,真不如去做个人势了,企划能带给你的帮助,并没有你想的那么的惊喜。


众所周知当我们往后发展,粉丝多起来后,直播不是唯一的收益途径,周边、视频、广告也能为我们带来很多收益,

如果二创这一块的收益全是企划的,中之人将变成一个完完全全的皮下直播打工

所以签合同要注意对二创有没有约束,以及二创收益如何分成,一般是给中之人50%起。


合同已经签了,但是事后才发现条款模糊,自己被坑了

  1. 寻找双向违约,减少自己单方面违约担责的风险。

合同之所以为合同,因为是双方都有权利、义务、责任的,

甲方要求乙方做什么,甲方也要有对应的付出,

如果合同单方面只有对中之人的要求,丝毫不提甲方的付出,那这个合同是无效的。

如果不小心被坑了,我们可以寻找甲方企划扶持或承诺的违约情况

比如没有按时对工资发工资、比如承诺的资源曝光没有给到、比如运营失误等等。

如果是这种情况,相当于双方都有违约的成分在里面,

可以最小化构成自己单方面违约的风险。


  1. 尝试冷静的和解,不要扩散负面情绪。

尽量不要和企划方产生对抗关系,因为越对抗动静越大,

可能在舆论、品牌、其他中之人身上也产生影响。

有时候公司可能会出于杀鸡儆猴,保证大部分中之人稳定直播的考虑,

强行要构成你的违约责任。

那我们可以通过一些不可抗力的理由,冷静的寻找退出方案。

如身体不好,要开始经常住院。

家庭原因,需要搬家、出国、远行等会造成直播不便。

尽量用特殊的原因以免造成不必要的误会,

把对企划内其他中之人的影响降到最小,是有和解退出的可能的。

千万不要去做聚众闹事,大肆在粉丝群或直播中宣泄情绪,只会起到反效果。


  1. 通过纸面信息,判断法律风险,从而评估强制终止的可能

如果没有办法和解,又需要强制退出,

可以试试评估一下自己的风险程度,再看要不要冒这个险。

比如刚刚讲的,有没有双向违约的情况?

以及可以尝试自己去买断皮套,因为合同很多出发点都是基于企划提供皮套,如果皮套所属权发生转移,很多条款就几乎失效了。

或者可以再去看看合同上对于甲方企划的扶持,有没有具体的标的,

比如给多少推广,值多少钱,等等。

如果甲方的责任义务只是一些空话的话,不管违约金标多少,

实际法律上因为有偏袒乙方和劳动者的原则,都不会按那种夸张的金额去实施的。

但是必要的时候,自己也不要想的太美好,毕竟还是白纸黑字签了很多东西,

决定了要退出或者重新开始,果断一点,放弃账号和皮套也正常,

也要对自己有信心!说不定新的开始会更好!


以上先写这么多~

作为一个辅助很多个中之人重新开始的制作人,

对自己的经验,和专业度都是有信心的。

如果大家有其他的问题,或者其他不知道如何处理的情况,也可以留言在评论区。

如果恰好有朋友面对这样的困境,也可以转发给他们看~


希望这篇专栏能被更多需要的人给看到。

希望国内的企业势能真正做到,正规且良心的发展。

重视观众的体验感,重视中之人的职业发展,而不是赚快钱,资本化,坑蒙拐骗。

愿国内能到达一个真正比拼创作和运营实力的环境~

也祝各位DD、中之人们能看到越来越多优质的内容,加油!


下期更新补充预告:

收到律师函了,甲方公司还要跟自己打官司怎么办?

怎么判断合作的企业是靠谱的,还是潜在的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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