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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睡前消息第101期》前,不要忘记虐待是残忍的。

2020-04-13 20:13 作者:子小渊  | 我要投稿

点开这篇文章的朋友先思考这种极端情况:如果没有关于战俘的国际公约,虐待俘虏是可以接受的吗?我们为什么被称作文明而不是一群由血肉组成的机器呢?

先抛观点,从公民角度来讲,认同“法无禁止即可为”,同时认同不应用法律惩罚人的方式保护动物;但是从道德入手,正常的社会人应当具有更高的道德约束标准,个人自由不是逃避道德谴责的借口;这个人错在虐猫,而不只是传播虐猫视频。如果保障他的个人自由,请一并保护他传播视频的自由,否则应该被视为对道德谴责的妥协。

关于与杀猪作类比,督工在视频里混淆了虐待的概念,大部分人真正气愤的原因是那只猫被虐待了,而不仅仅是被杀害了。这里需要区分动物福利者和动物权益者,我在此引用维基在“虐待动物”这一词条下的内容:

动物福利运动和动物权利运动对虐待动物有两个不同的标准。动物福利者的观点认为人类将非人类动物作为一种资源取用,本质上没有错,但这些行为需要最大程度地减轻该动物在这个过程中所承受的不必要的损害和痛苦,这亦即是“人道待遇”。动物权益者则认为禁止将非人类动物作为一种资源取用,是彻底终止或避免对非人类动物造成伤害的唯一途径。功利主义者会倾向以成本效益去决定对该动物的可行待遇,其结论尽不相同。一些功利主义者支持动物福利者的观点,然而其他或许会支持动物权益者,对动物提供较严格的保护。

这里我持动物福利者的观点:可以把宰杀动物视为资源获取,但是不应受到不必要的损伤和痛苦;大多杀猪场的猪都是一击毙命(https://b23.tv/BV1hs411t73e),没有刻意对猪造成额外伤害,所以不应该被视为虐待;牛耕地当然算是虐待,现代化设备在提高生产效率同时让更多的牛免受虐待这是社会文明进步的体现;给猫做绝育不算虐待,兽医为减轻猫在手术中的痛苦常常使用麻醉,关于绝育的好处和坏处网上两方说法都很多,这里我简单抛两个(https://www.zhihu.com/question/53220497/answer/618569702 https://www.zhihu.com/answer/157723561 https://www.zhihu.com/question/58547810/answer/618713392),具体可以自行查阅,请不要主观判断;关于泥鳅喂鸟没多少人追究本质上是因为这是基于自然的捕食行为,不是出于无意义进行的虐待,佛陀割肉喂鹰谁都听过,现在不要人喂鹰,“让鹰把鸽子吃了”何谈虐待?齐宣王的事情在现在看来当然是虐待,这里不做过多评述。

同样的,如果视频中的猫是因意外被火引燃同样不应被视为虐待,甚至于说如果为了吃猫把猫杀了、一刀下去不小心没中心脏再补一刀都算不上主观发出的虐待,但是这件事有明确的施虐人和受虐者,主观上那个人也有施虐意愿发出的施虐行为,理应因为施虐受到道德谴责。

关于虐待动物是否会衍生为暴力犯罪行为,国外部分研究及案例也已有相关依据(https://www.zhihu.com/question/46646685/answer/105581775)。虐待边界其实可以确定,有一百多个国家的反虐待动物法可做参考,而我国反虐待动物法于13年起就处于起草阶段。同时我认同督公不应当对施虐者进行法律处罚的观点,不应该用惩罚人的方式保护动物,法律终究是人的规则。关于我国这方面立法的考虑可以参考这位法律答主,足够专业且详细。(https://www.zhihu.com/question/31250844/answer/51242652)

至于说“在自己屋子里杀猫”但是“没传播出去”就“不应该受到谴责”是典型的道德失声现象。从慎独的角度考虑,这个人烧猫本身就是虐待,在传播之前虐待就已经发生,而不是因为传播出去才错了。即便是给血腥部分打码,让人反感的也是施虐本身。反对虐待是因为虐待是让活的生命受到折磨,而不是为了让活的生命变成肉。“君子远庖厨”是对上文提到的动物权益者的保护而非动物福利者的保护,因为动物福利者不“远庖厨”,动物权益者多为素食主义者。

以上结论是基于“虐待这一行为本身是反道德的”和“道德并非无关紧要,是需要遵守的”两条共识展开的,不清楚共识一请重读开篇第一句,不清楚共识二是九年义务教育最大的悲哀。顺便给出我国《草案》中虐待动物罪名拟成立条件:

(一)故意虐待动物,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
(二)开展虐待动物的表演或者活动,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
(三)不做区分,扑杀已经防疫的动物,或者采用非人道的方式扑杀动物,情节严重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
(四)以商业为目的,违反本法规定,从活体动物身上摘取器官及衍生物,贩卖动物器官,情节严重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
本章所指的虐待,是指故意以残酷的手段或者方式给动物以不必要的痛苦和伤害,或者以残酷的手段或者方式杀害动物。

关于虐待动物尚无公有定义做明确区分,这方面可供讨论,但这不是视虐待于无物的理由。

欢迎反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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