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公司有法定代表人吗需要公证认证吗
境外公司有法定代表人吗需要公证认证吗?
由于在境外大多数国家设立的公司并没有所谓“法定代表人”这一常设职位。我们不能直接套用国内的做法。一般情况下,这个“法定代表人”须经董事会指定、认命,并授予权限。为了配合国内法院对“法定代表人”的要求,董事会决议应明确被指定、认命的人就是处理这宗案件的“法定代表人”。这份董事会决议就是《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且须经公证、认证。
“法定代表人”如今已经扩张为一个具有域外效力的概念。例如,有关外商投资的行政规章要求申请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外国公司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注:对外经济贸易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若干条款的解释(1996),第3.); 要求申请设立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外国公司提交“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证明文件”,合作协议、合同、章程只能由“合作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的代表”签署(注:对外经济贸易部: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实施细则(1995),条7.);外国新闻机构在中国设立办事处,也要由该外国新闻机构的“法定代表人”签署申请文件(注:国务院:外国记者和外国常驻新闻机构管理条例(1990),条7.)。又如:最高人民法院规定,外国法人机构在中国法院起诉,必须提交经过该机构所在国公证机关证明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立案后有关涉外诉讼文书及送达问题的批复(1983)。)。这些法令似乎认为:全世界所有的法人都存在唯一的“法定代表人”,惟有该“法定代表人”才能以法人的名义出具有效文件。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公证认证:
(1)经过该当人所在国的公证机关证明授权委托书的真实性。
(2)经该国外交部或其派出机构认证;
(3)经过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4)当事人所在国与我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有另外规定的证明手续的,应当按照条约的规定履行证明手续。
(5)如果该当事人所在国与我国未建立外交关系,又不存在共同参加或缔结的国际条约的,授权委托书经所在国公证机关公证后,由驻该当事人所在国的其他同意为我国代|办领事事项的第三国使、领馆认证,再经我国外交部或驻外使领馆对第三国的认证进行认证。只有符合上述确认程序寄来或递交的授权委托书,人民法院才予以接受。
以下用英属维尔京BVI公司为例来说明国外公司法人公证认证的流程。
bvi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一般都是公司自己出的证明,公司文件里面不会有这份文件,公司写证明时写明谁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bvi公司只有董事,所以就是证明哪一个董事是法定代表人具有文件签字权,然后给国内的律师授权书等文件都是由这名董事签署就可以了。
所谓bvi公司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其实是国内的一种说法,在国外没有这个说法的。它就是一个证明公司谁是有权签字人的一个证明文件,因为在国内,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代表公司,可以对外签署各类文件,而在国外没有法定代表人之说,只有董事之说,因为需要确定一个有权签字人。
其实bvi公司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就是由BVI公司的董事签署的一个证明书。没有固定格式,只要说清谁有签字即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