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老师睡了男生,不妨宽容看待

近日,某地曝出新闻,
一个英语研究生的家教女老师,
和自己教的16岁男孩子恋爱了,
偷偷的背着男生家长,
两人甚至发生了性关系,
据知情者说一个月还不少次,
家长当然很生气,
花钱找了个早恋耽误学习不说,
还把孩子毁了,
于是气氛找到学校讨要说法,
在我看来,
虽然这个还在上研究生的老师算成年人,
有主要过错在先,
但不能因此而构成什么犯罪之类的,
因为对方并非是14周岁,
而且并非是强迫,
这个很重要,
让法律的归法律,道德的归道德,
事实责任就清晰了,
同样,网友人肉也好,网暴也好,
对两个孩子的打击太大,
即使对犯罪分子,也是有隐私权的,
何况是这两个孩子,
所以,我认为该对他们宽容一些,
首先不能再网络曝光了,其次,
对这个研究生的学籍,也应该予以保留,
当然给予处分也是一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