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炼课堂第三课

来讲一下修炼文作者以为很正常但是极其不合理事,那就是:毛孔拉屎。 如果按照现实的生物学来说,大部分的水、无机盐、尿素通过肾脏的过滤重吸收,
由泌尿系统的尿道排出体外,还有一部分水分和无机盐通过皮肤的汗腺和毛孔排出体外,而粪便经肠道排出体外。也就是说整个过程中毛孔的占比不是那么高,那么这样的情况极为不合理。
如果是依靠排泄器官排泄出去,我觉得也不合理,所以我想了一个办法,就是:把所产出的杂质凝聚出一个圆形的物体排出体外。
暂且称他为蕴丹。
另外我对这玩意一开始的设定是:从出现开始,对原主没有任何作用,但是却对低境界的人有用,能提升境界的那种,当然,这玩意儿也不是完全无害,轻则留下隐患,重则暴毙身亡,有些人可能就会说‘这太严重了,写的啥跟啥啊’那我原来想的还是重则死到不能转世轮回的那种。当然,除了某些妖孽修炼了一些特殊的功法,吃了这玩意儿,不但不会留下隐患或死亡, 反而会精进修为。
这东西就讲到这,我们来讲下一个
盘古
有些人认为不存在是由女娲、烛龙组成的(这个我是看别人说还有另一个,但我忘了是谁),以下是我在百度百科搜到的:
盘古,又称盘古氏,是中国古代神话传说中的创世神,由形如鸡卵的混沌之中孕育而生,沉睡而醒后将清浊二气上下撑开,形成了天地,最终因疲惫而倒,声与气以及身体各部分化为世间万物。
盘古神话
先以民间传说流传至东汉时代,直到三国时期才出现文字记载,最初见于唐代《
艺文类聚
》所引三国吴人
徐整
创作的《
三五历记
》,信仰主要流行于桐柏、泌阳一带。 据《五运历年记》记载,盘古是世间第一个人形之神,外表是一名长有四肢、五体俱全,并生有头发与胡须的男子。《
述异记
》记载,整个世界都是盘古的化身,头是四岳,双目是日月,毛发是草木等。《
广博物志
》中盘古体型巨大,有龙首或人面、蛇身的形态,明清画像常将盘古描绘成身围草裙的胡子大汉,且多为人形而非兽形,
《
开辟演义
》出现手持斧凿的版本。
所以说神话中是真存在盘古这一角色,而不是假的。
尸解仙 有些人可能误会这个是不好的升仙方法:例如屠杀生灵等(这是以杀证道,两者不同) 尸解的概念
道教认为道士得道后可遗弃肉体而仙去,或不留遗体,只假托一物(如衣、杖、剑)遗世而升天,谓之尸解。 《后汉书·王和平传》李贤等注云:“尸解者,言将登仙,假托为尸以解化也。” 《无上秘要》卷八十七云:“夫尸解者,形之化也,本真之练蜕也,躯质之遁变也。” 故又喻之为“蝉蜕”,“如蝉留皮换骨,保气固形于岩洞,然后飞升成于真仙。” 但《洞真藏景灵形神经》又云:“尸解之法,有死而更生者;有头断已死,乃从旁出者;有死毕未殓而失骸者;有人形犹存而无复骨者;有衣在形去者;有发既脱而失形者。” 可知失去骸骨或仅留骨或衣者,皆称尸解。尸解之说在汉代十分流行。
《仙苑编珠》
卷下载:“倩平者,沛人也。汉高卫卒也。得道,至光武时,不老,后托形尸,假百余年却还乡里。” 《抱朴子内篇·论仙》引《汉禁中起居注》称:
李少君
病死,“久之,(汉武)帝令人发其棺,无尸,唯衣冠在 焉。”葛洪曰:“按《仙经》云:上士举形升虚,谓之天仙;中士游于名山,谓之地仙;下士先死后蜕,谓之尸解仙。今少君必尸解者也。”又称费长房、李意期“皆尸解者也”。 南北朝至隋唐亦流行尸解之说。《无上秘要》卷八十七所引《洞真藏景录形神经》《洞章琼文帝章经》《洞真太上隐书经》《洞真八素真经》《真迹经》等,即出于南北朝,书中多论尸解术。《
历世真仙体道通鉴
》卷三十一《万振传》称万振“龙朔元年尸解于京师,数日启棺,惟有一剑一杖而已。” 尸解的方法
道教发展出许多所谓“尸解之方”。《云笈七签》卷八十五《太一守尸》称:“夫解化之道,其有万途。……或坐死空谷,或立化幽岩,或髻发但存,或衣结不解,乃至水火荡炼,经千载而复生,兵杖伤残,断四肢而犹活。” 同卷《太极真人遗带散》称:“凡夕解者,皆寄一物而后去,或刀,或剑,或竹,或杖,及水火兵刃之解。” 《无上秘要》卷八十七和《云笈七签》卷八十五《太极真人飞仙宝剑上经叙》皆称:“以一丸和水而饮之,抱草(一作木)而卧,则他人见已伤死于空室中,谓之兵解。”《云笈七签》卷八十五《王嘉兵解》称,陇西安阳人王嘉及二弟子为 据《无上秘要》卷八十七和《云笈七签》卷八十四至八十六所载,即有尸解法十种以上,较著者有: (一)火解。《无上秘要·尸解品》云:“以药涂火炭,则他人见形而烧死,谓之 火解。”《云笈七签》卷八十五《太极真人飞仙宝剑上经叙》也称:“以录形灵丸涂火炭,则他人见形而烧死,谓之火解。” (二)水解。《道迹灵仙记》说:“段季正,隐士也,晚从司马季主学道,渡秦川溺水而死,盖水解也。”又称:“王进贤者,琅琊王衍之女也。遭石勒略……赴黄河,自誓不受辱,即投河中。时遇嵩山女仙韩西华出游,救而度之,外示沉没,内实密济矣。” (三)兵解。《姚所杀。姚苌“先使人陇右,逢嘉将两弟子,计已千余里,正是诛嘉日也。嘉使书与苌,苌令发嘉及二弟子棺,并无尸,各有竹杖一枝”。 (四)杖解。《云笈七签》卷八十四引《赤书玉诀》云:“当取灵山阳向之竹,令长七尺有节,作神杖,使上下通直,甘竹乃佳。书黑帝符著下第二节中,白帝符第三节中,次黄帝符第四节中,次赤帝符第五节中,次青帝符第六节中。空上一节以通天,空下一节以立地。蜡封上节,穿中印以元始之章,又蜡封下节,穿中而印以五帝之章。绛文作韬,长短大小足容杖。卧息坐起常以自随……当叩齿三十六通,思五帝直符吏各一人,衣随方色,有五色之光流焕杖上,五帝玉女各一人合共卫杖左右。微祝曰:‘太阳之山,元始上精;开天张地,甘竹通灵。……’毕,引五方气各五咽,合二十五咽,止。行此道九年,精谨不慢,神真见形,杖则载人空行。若欲尸解,杖则代形,倏歘之间,已成真人。”此即所谓“尸解神杖法”。 (五)剑解。《云笈七签》卷八十四《尸解次第事迹法度》讲“修剑尸解之道”,即“以曲晨飞精书剑左右面。先逆自托疾,然后当抱剑而卧。又以津和飞精作丸如大豆,于是吞之。又津和作一丸如小豆,以口含缘,拭之于剑镮,密呼剑名字。祝曰:‘良非子干,今以曲晨飞精相哺,以汝代身,使形无泄露。……’祝毕,因闭目咽气九十息。毕,开目忽见太一以天马来迎于寝卧之前,于是上马,顾见所抱剑已变成我之死尸在彼中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