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佛大学】公正Justice:一场思辨之旅(中英字幕全12集)迈克尔·桑德尔(

来自弹幕:
“辩论的目的是为了让人知道正反两方各自的合理性”
“并没有所谓的最终结论,理论在不断发展”
弹幕真的大佬云集啊!
“这是一门讨论公正的课程!”
“假设你是一名电车司机,你的电车以每小时60英里的速度在轨道上飞驰,突然发现在轨道的尽头有五名工人正在施工,你无法让电车停下来,因为刹车坏了。开过去他们五个必死无疑。
但是在轨道右侧侧轨的尽头只有一名工人在那施工。而你的方向盘还没有坏。只要你想,就可以把电车转到侧轨上去。牺牲一人挽救五人性命。”
问题一:何为正确的选择?换了你会怎么做?
选择转弯的:
同学一:同学一认为既然可以牺牲一人那么牺牲五人不是正确之举。
同学二:这位同学认为牺牲一人保全五人是更正确的。
选择不转弯的:
同学A :他认为这个与为种族灭绝和极权主义正名是同种思维。为了一个种族活下来消灭另一个种族。

我的话:我也是转弯。因为在我的角度司机的角度就是尽量把伤害减少到最低!
另一种情况下的例子:
“这次你是一名旁观者,你站在一座桥上俯瞰这电车轨道。电车沿着远处驶来,轨道尽头有五名工人。电车刹车坏了,这五名工人即将被撞死。你不是电车司机,爱莫能助。但是在你的旁边,靠着墙站着,是个超级大胖子,你可以选择推他一把,他就会摔下桥,正好摔在电车轨道上挡住电车。他必死无疑,但可以救那五个人的性命。”
同学A:他认为桥上的胖子与事件无关,不应该卷入无妄之灾。
教授追问:情况一的一名施工工人不见得比胖子更有奉献精神啊?
同学答:没办法,谁让他在轨道上!
教授说:胖子还在桥上咧!
Andrew同学:他认为情况一是撞一个还是撞五个问题,你别无选择,只能二选一。
而推胖子是你自己的行为导致直接谋杀,你的行为可控,电车行为不可控。
白衣同学:她说不论哪种情况,你都得选择让谁死。不管转弯撞一名工人,还是推胖子,都是种有意识行为。所以不管怎样,你都是在做出选择。
Andrew同学继续补充:亲手推和操控方向盘导致死亡这是不同的……
教授继续追问Andrew:假设我站在桥上,胖子就在我旁边,我不用去推他,假设他踩在一扇活板门上方(真的没搞懂这是什么门去搜全都是游戏???),而活板门可以通过转动方向盘来开启,你会转动方向盘吗?(我真的不知道这是什么们)
Andrew:他认为这似乎错上加错!
我同意Andrew同学的。他说的就是我想表达的。
然后反对白衣同学的,白衣同学的理论支撑是“有意识”,可是人本来就是有意识的高级动物呀。
弹幕: “第二种情况的本质就是你可以自己下去,而非必须推别人”
这位同学似乎忘记了老师说的前缀:一位摔下去能挡住电车的大胖子,普通人摔下去就是自杀了呀。
另一种情况下的例子:
“你是一名急诊的医生,有天送来了六个病人,他们遭受了一次严重的电车事故。其中五人伤势不算严重。另外一人受重伤,你可以花上一整天时间,来医治这一名重伤的病人,但那另外五个人就会病死。你也可以选择医治这五人。但那样的话,那名受重伤的病人就会死。你会怎么做?”
这里大家一致同意牺牲一人保全五人原则
另一种情况下的例子:
“这次你是一名器官移植医生,你有五名病人,每名病人都急需器官移植才能存活。没有器官捐赠者,你只能眼睁睁看着他们去死。但在隔壁房间,有个来做体检的健康人,你会取出健康人的器官来救那五名病人吗?”
显而易见没有谁会!
后果主义道德推理:是否道德取决于行为的后果,取决于你的行为对外界所造成的影响。

绝对主义道德推理:是否道德取决于特定的绝对道德准则。取决于明确的义务与权力。而不管后果如何。

接下来的时光将继续讨论:后果主义与绝对主义道德原则的差别
功利主义 --18世纪英国政治哲学家 杰里米·边沁 提出
绝对主义道德推理最负盛名 --康德--18世纪德国哲学家
“哲学就是让我们面对自己熟知的事物,然后引导并动摇我们原有的认知。”
“这门课的难度在于传授的都是你们已有的知识。”
“这正是风险所在,一旦所熟知的事物变得陌生,它将再也无法回复到从前。自我认知就像逝去的童真,不管你有多不安。你已经无法不去想或是充耳不闻了。”
边沁功利主义的核心观点:
正确的选择、公正的选择就是最大化功利。
功利主义认为快乐和痛苦都是可以计算的。
边沁认为功利等于快乐减去痛苦,幸福减去苦难,在此基础上提出功利最大化原则。
“边沁通过观察得出,所有人类均受两大至高无上的因素所支配:痛苦与快乐。”
“人的本性就是祛乐避苦的,所以我们应以道德为基准。不管是在考虑个人行为时,还是作为立法者或普通公民考虑如何立法时,于公于私,最正确的选择都该是,即为全方位地最大化地提升幸福。”
最基本的功利原则--“为最多的人谋求最大的幸福。”
女王苏达德利和斯蒂芬斯案

“我觉得这可能是中西方文化的差异吧,换是在中国,一个正义且有道德的人哪怕是在命悬一线的情况下也不会夺取他人生命使自己苟活下去的。
然后这个案件,杀了派克的人,他们在命运的最终点展现出了他们野蛮凶残兽性野蛮原始人的一面,人类建立起来的文明秩序道德法律约束在可以吃人维持他们生命面前显得不堪一击,他们用原始的方式吃掉了同类,但是在文明时代,就应该以文明的方式将他们绳之以法。”
“如果我是陪审团,直接送他们进监狱。”
行行行,听听大家怎么说!!!!
认为无罪的:
抹茶上衣同学:他觉得道德上是该谴责,但法律上不该承担责任。情有可原,法外容情。他的意思就是道义上是不该,但罪不至死。
脏辫马库斯同学:为了生存,不得不。吃了活下来的那些人可以造福人类。(呵呵,我只能说真的还是 中西方文化差异根源)
认为有罪的:
黑衣美丽姐姐:(姐姐你前面说的什么废话呀!)
姐姐认为世上没有任何情况下允许人类来主宰别人的命运,或决断他人的生死。
弹幕: “我觉得不管怎么做都不道德,但在求生存的时候,已经没有什么道德可言了。”
这个是来自弹幕的,我就突然想起上《左传》的时候,老师说: “以前的刺客刺杀史家都要记录下来的,记录下他们大无畏勇敢的精神。到后面都不记录了,因为后面的刺客已经不是那种为国家大事而义无反顾的人了。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
就是你会突然感慨,人类文明到底是前进的还是莫名其妙在倒退啊!
以前的刺客为了国家大义民族生存可以壮烈牺牲。这是多么宝贵的精神啊!这种精神简直稀缺罕有,我认为我们独有的精神,是我们人类闪烁的最光辉的人性。要有这种精神理念才行。以前看《洞穴奇案》没怎么触动,今天触动太大了。
精神理念永远是我的信仰!”
弹幕: “教授会为怎么多人投有罪而愤怒嘛,这么多虚伪的人”
这个弹幕我真的惊呆了,可能是我确实想的简单了,但是你可能觉得人家虚伪,人家也会疑惑你怎么这么冷漠?
kathleen小姐姐:姐姐的态度是:是否征得派克同意?同意就还合理……虽然还是不符合道德


“这忽然这的让我想起【人之初,性本善|恶】问题”
“派克同意的话,是否可以”
“派克同意的话,我认为是可以的”
马特同学:他认为经由大家抽签是可以的
教授反问:困扰你的不是食人,而是缺乏正当的程序?
A同学:要征求派克意见
教授继续追问: “即便征得了同意,即便是有了抽签,即便派克答应了,杀派克依然还是错误的,为什么呢?”
绿同学:不重视他人生命的严惩
眼镜小哥:谋杀就是谋杀,一视同仁,小哥坚定观点,深得我心,并且一针见血,阐明要害
弹幕: “如果说谋杀就是谋杀,那谎言就是谎言何来善意的谎言”
我觉得弹幕同学这里的发言,要想解释清楚并不是那么简单。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可以从道德层面来说明这两种情况。
因为这个案件里,他们首先没有征得同意,其次漠视他人生命的权利,他们没有权利剥夺他人生命,毫无人性,所以这里才是谋杀就是谋杀。
而谎言这里,这个例子很好举啊!

(翻译也是大佬喔)


(哇塞,受教了。)
边沁功利主义的主要观点:
道德的最高准则无论是个人道德还是政治道德,都是最大化公共福利,或曰集体幸福感。或者说权衡苦乐,将幸福最大化--即功利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