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草局发布《陆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专用标识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陆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专用标识范围
(第一批)一、野生动物活体
(一)人工繁育作为宠物的鸟类(14 种)
费氏牡丹鹦鹉
绿颊锥尾鹦鹉(小太阳)
和尚鹦鹉
彩虹吸蜜鹦鹉
太阳锥尾鹦鹉(金太阳)
折衷鹦鹉
非洲灰鹦鹉
葵花凤头鹦鹉
蓝黄金刚鹦鹉
黑头凯克鹦鹉
绯胸鹦鹉
红领绿鹦鹉
亚历山大鹦鹉
八哥
国家林草局于2023年04月12日在官网公示公告中发布关于《陆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专用标识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和专用标识范围再次公开征求意见


详情请见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