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共同犯罪
对向犯,当事人处于不同的方向共同实施的犯罪
首要分子不一定是主犯,因为可能只惩罚首要分子,而首要分子可能只有一个,而一定要惩罚两人及以上才产生主犯的概念
正犯是实行犯(有亲手实施符合构成要件的行为,分直接与间接),共犯是教唆犯或帮助犯(没有亲手实施符合构成要件的行为)
教唆犯:让实行犯由没有犯意变成有犯意
帮助犯:让实行犯由有犯意变成更有犯意
协助卖淫与组织卖淫是共同犯罪关系,前者不是共犯,也不是后者帮助犯,因为已单独入罪,所以是实行犯
共同犯罪一定是两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过失与过失,故意与过失都不构成共同犯罪【如警察不小心过失让监狱的犯人故意逃跑了】
【民法中,共同侵权行为不需要两人有共同犯意联络】
间接正犯:你指引别人当枪使但你和枪不成立共犯即不构成共同犯罪
【什么叫做构成共同犯罪?就是你和他都犯了同一个罪(不管责任阻却),就叫共同犯罪,当犯不同罪但行为有重合部分时重合部分内共同犯罪】
甲(便衣警察)打乙(毒贩),丙看到了制止,甲说他是警察,乙说甲说谎,丙信了乙一起打了甲=>乙丙成立了袭警罪的共同犯罪(是共犯)所以乙不属于间接正犯,只是丙出现了假想防卫这个责任降低事由(三阶层论的第三阶层)变成过失或意外事件
A拿了50克面粉告诉B是毒品并让B拿去卖,A与B是贩卖毒品罪的共同犯罪,A是诈骗罪共犯,B是赎卖毒品未遂
A拿了50克毒品告诉B是毒品并让B拿去卖,A是赎卖毒品罪教唆犯(共犯),B是赎卖毒品罪实行犯(正犯)
你过失教唆(喝了酒醉了随口说)别人犯罪,你不犯罪
你教唆11岁的甲去诈骗,但是11岁的甲不负刑事责任,所以你是间接正犯
你教唆17岁的甲去诈骗,则你们是共同犯罪,你是教唆犯,甲是实行犯
教唆独立说:教唆有自己的未遂与既遂【国家支持这个观点】
教唆从属说:实行犯实施了行为才能对教唆犯定罪
按分工分类:实行犯/正犯,非实行犯/共犯(教唆犯,帮助犯)
按作用分类:主犯,从犯,胁从犯(被胁迫参加犯罪的人是胁从犯)
特殊共同犯罪:
甲乙共同入室偷窍,甲实施偷窍期间被屋主发现,甲杀了屋主,乙一直在外看风,乙对屋主的死不承担责任
甲乙共同入室抢劫,甲乙把屋主捆了起来,然后乙到外面看风,甲强奸屋主,乙构成强奸罪的帮助犯
甲乙两人共谋伤害丙,丙没死,仅有一处枪伤,两人都是故意伤害既遂,不用管是谁造成的重伤
甲乙两人打猎发现草丛有动静皆可枪,杀死了小孩,但小孩只有一处枪伤搞不清谁射的,两人无罪
甲乙两人不约而同去杀丙,丙死了,但仅有一处枪伤搞不清楚是谁干,两人分别定故意杀人未遂
甲乙两人共谋伤害丙,乙顺便杀了丙,两人是故意伤害致人死亡共同犯罪,乙单独构成故意杀人既遂
【有个提出客观不法主观有责的思想,其实就是三阶层论中把主观的构成要件放到第三阶层责任论中讨论】
【这样共同过失也会构成共同犯罪,不符合我国规定】
片面共犯:
本质:我和你一起干,但你不知道
性质:所有片面共犯都理解为帮助犯
甲在追杀乙,快追不上时,丙偷偷射出石头让乙拌倒,甲顺利杀了乙而不知丙的存在
A挖了坑想杀B,C利用坑杀了D,有两种说法:
A是想杀一个抽象的人,C帮A杀了,所以C是片面共犯
A是想杀一个B,C只是利用A创造的危险去杀D,所以C是间接共犯
下面这个例子不视为片面:
甲杀了乙,叫来丙一起运尸体,期间丙发现乙未死但没说话,最后甲丙把乙扔到河里,乙死了
甲是故意杀人未遂与故意伤害致人死亡,丙是故意杀人罪的间接正犯(利用了甲的故意伤害致人死亡)
帮助犯要注意的地方:
我帮你做了钥匙让你去偷窍,但你走在半路车祸没去成,可以说我是犯罪未遂,但不能说是帮助未遂,毕竟钥匙已经做了
教唆犯要注意的地方:
A教唆B去杀C,结果B以为D是C杀了D:
对B,按法定符合说是故意杀人既遂(CD是抽象的人),按具体符合说是故意杀人未遂(C没死)及过失致人死亡(D死了)
对A,按法定符合说是故意杀人教唆既遂(CD是抽象的人),按具体符合说是故意杀人教唆未遂(C没死),注意过失没有共犯,A不对D死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