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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欧剧变(第十期)

2023-04-02 15:13 作者:七年大乱战  | 我要投稿

塞尔维亚和黑山

(一)塞尔维亚和黑山全称为塞尔维亚和黑山国家联盟,简称塞黑,位于巴尔干半岛中部,是原南斯拉夫社会主义联邦共和国的塞尔维亚与黑山两个加盟共和国于2003年至2006年组成的松散联邦制国家。塞尔维亚、黑山两国于1992年首先组成南斯拉夫联盟共和国,该联邦后于2003年2月4日重组并更名为“塞尔维亚和黑山”。为了使巴尔干半岛继续分裂,欧盟促成塞尔维亚和黑山建立松散的国家共同体。2003年南联盟共和国议会通过《塞尔维亚和黑山宪章》,改国名为“塞尔维亚和黑山”,组成松散的国家共同体。除了共同的总统、统一的军队、外交等国家权力外两个共和国有不同的法律、海关、货币乃至边防部队。宪章还规定3年后两个成员国有权通过全民公决,决定是否另立门户,分别成为独立国家。2006年5月21日黑山举行独立公投,独派以微弱的优势获胜。6月3日黑山议会正式宣布黑山独立,6月5日塞尔维亚议会宣布继承原塞尔维亚和黑山国家共同体的国际法主体地位,塞黑解体为塞尔维亚共和国与黑山两个主权国家,塞尔维亚因而失去出海口成为内陆国。

(二)6-7世纪部分斯拉夫人越过喀尔巴阡山移居巴尔干半岛,9世纪起开始形成塞尔维亚、杜克里亚(后称泽塔,即当今的黑山共和国地区)等国家。14世纪塞尔维亚曾是巴尔干强盛的国家之一,15世纪土耳其奥斯曼帝国征服塞尔维亚,吞并马其顿、波斯尼亚和黑塞哥维那以及黑山部分领土,统治达500年。1878年柏林会议承认塞尔维亚与黑山独立,1882年和1910年塞尔维亚与黑山相继成为王国。第一次世界大战后奥匈帝国被击败,1918年12月1日南部斯拉夫一些民族联合成立“塞尔维亚-克罗地亚-斯洛文尼亚王国”,1929年改称南斯拉夫王国,塞尔维亚与黑山成为其中一部分。1941年被德、意法西斯占领,1945年5月15日全国解放,同年11月29日塞尔维亚与黑山与其他南部斯拉夫民族联合成立南斯拉夫联邦人民共和国。1963年4月改宪法,易名为南斯拉夫社会主义联邦共和国。1991年6月25日斯洛文尼亚和克罗地亚两个共和国脱离南斯拉夫联邦宣布独立,1991年10月15日波黑宣布为主权国家。1991年11月20日马其顿宣布独立,1992年2月12日塞尔维亚与黑山两个共和国领导人举行最高级会议,决定组成新的国家。 (三)1992年4月27日南斯拉夫联盟共和国宪法正式通过,塞尔维亚与黑山两个共和国联合正式成立南斯拉夫联盟共和国。2003年2月4日南斯拉夫联盟共和国议会两院通过《塞尔维亚和黑山宪法宪章》,改国名为“塞尔维亚和黑山”(简称“塞黑”)。塞黑成为建立在塞尔维亚与黑山两个平等成员基础上的国家共同体,塞尔维亚共和国还包括伏伊伏丁那自治省和科索沃自治省。1992年4月通过的《宪法宣言》表示南联盟共和国将继续继承原南斯拉夫国家、国际法和政治主体性,愿履行原南斯拉夫所有的国际义务;主张和平解决南危机,没有领土野心,愿同原南各共和国发展各方面合作;主张民族平等,尊重民族和公民的权力;将继续维护不结盟运动的宗旨,同各国开展平等合作。南联盟是建立在公民平等和各共和国平等基础上的主权联盟国家,联盟总统和总理不能来自同一个共和国。2003年2月南斯拉夫联盟议会两院通过《塞尔维亚和黑山宪章》,南联盟改名为“塞尔维亚和黑山”。“塞尔维亚和黑山”拥有共同的总统、议会、部长会议、军队和法院以及统一的国旗、国歌和国徽,塞尔维亚共和国和黑山共和国仍有自己的总统。

(四)南联盟、塞尔维亚和黑山领导人于2002年3月14日在贝尔格莱德就两个共和国未来关系达成协议,根据该协议时南联盟将更改国名为“塞尔维亚和黑山”,用较松散的邦联取代当前的联盟。未来国家的总统和总理由一人担任,其职权更具象征意义,科什图尼察担任的南联盟总统职务自动取消。塞尔维亚和黑山议会2003年03月7日晚以多数票表决结果,选举黑山社会主义者民主党副主席斯韦托扎尔·马罗维奇为塞尔维亚和黑山首任总统。塞黑议会实行一院制,由126名议员组成,其中91名来自塞尔维亚,35名来自黑山。 塞黑议会通过宪章修订案,2006年5月21日塞黑就黑山独立问题进行全民公决,决定是否继续维持现行国体。这件事的现实意义在于分裂与否将影响从巴尔干到欧洲的政治版图,历史意义在于将决定南斯拉夫残存的血脉是否得以保留。2006年6月3日晚黑山共和国议会在首都波德戈里察举行特别会议,通过黑山独立决议和独立宣言,黑山正式成为一个独立主权国家。塞尔维亚政府2006年6月15日宣布承认独立的黑山共和国,并表示将同黑山建立起外交关系。 布鲁塞尔条约组织

(一)1948年3月17日英国、法国、荷兰、比利时、卢森堡五国外长在比利时首都布鲁塞尔签订《布鲁塞尔条约》,宣布成立布鲁塞尔条约组织。布鲁塞尔条约组织是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成立的西欧第一个军事联盟组织,由英国发起,法国、荷兰、比利时和卢森堡等国参加。1947年12月在伦敦苏、美、英、法四国外长会议未能就德国问题达成协议之后英国主张西欧联合加强防务,以对付苏联。在美国支持下1948年3月5日英开始同法、比、荷、卢等国举行谈判,3月17日五国外长在布鲁塞尔签订为期50年的《布鲁塞尔条约》,1948年8月25日生效。英、法等国当时为了“不触怒苏联和引起麻烦”在条约序言中申明联盟的目的在于防止德国侵略政策复活,同时规定倘在欧洲遭到武装攻击,缔约国应提供一切军事和其它援助。设立外长协商理事会,此后又成立防务委员会,设最高司令部,任命英国元帅蒙哥马利为总司令。北大西洋公约组织成立后在1950年12月布鲁塞尔条约组织外长理事会决定撤销其最高司令部,将该组织的军事机构并入北约组织,其它机构则继续存在。1955年5月6日根据1954年10月23日签订的《巴黎协定》时布鲁塞尔条约组织改组为西欧联盟,吸收联邦德国和意大利参加,总部设在伦敦。修订后的条约删去关于防止德国侵略政策复活的字句,增加与北约组织密切合作的条款。其任务是协调成员国的国防政策、武装部队和军火生产,并在政治、社会、法律等方面进行合作。

(二)组织宗旨:促进欧洲的团结和推动欧洲统一的进程;协调成员国在防务、武装力量和军工生产方面的政策,以增强成员国集体防御能力;促进成员国间经济、社会和文化方面的合作。截止至2000年12月组织成员国为10个:比利时、德国、希腊、法国、荷兰、卢森堡、葡萄牙、西班牙、意大利和英国。5个观察员:丹麦、爱尔兰、奥地利、芬兰和瑞典。6个联系国:土耳其、挪威、冰岛、波兰、捷克和匈牙利。7个联系伙伴国:斯洛伐克、保加利亚、罗马尼亚、爱沙尼亚、拉脱维亚、立陶宛、斯洛文尼亚。常设理事会和秘书处设在布鲁塞尔,议会、军备监督处和常设军备委员会设在巴黎。组织机构:部长理事会,最高决策机构,由成员国外交部长组成,每年开会两次。1994年起部长理事会会议在北约外长理事会春秋两次会议之前召开,以便就北约内部讨论的问题事先协调西欧各国立场。自1999年1月起实行新的主席国轮任制,即西欧联盟成员国在轮值欧盟主席国时同时任西欧联盟部长理事会主席,任期半年。自1984年10月起,参加部长级会议的还有各成员国的国防部长。平时由各成员国驻北约、欧洲联盟代表或驻比利时大使组成常设理事会。下设军备监督处和常设军备委员会。1986年底增设欧洲安全政策委员会,由成员国外交部政治总司长组成,定期就安全政策进行磋商; (三)议会,咨询机构,由各成员国出席欧洲委员会议会的代表组成,每年开会两次,议会下设防务与军备、总务、科学、预算与行政、程序与权力、同各国议会联系等六个常设委员会;秘书处,部长理事会的办事机构,秘书长兼任常设理事会主席;参谋长会议,每年开会两次。该组织成立初期不断采取措施密切各成员国在安全问题上的联系,尤其要使联邦德国参加共同防务(但在军备方面对其实行限制)。由于西欧在防务上主要依靠北约,西欧联盟的主要活动集中于协调成员国在安全和东西方关系问题上的立场,并未实际发挥其防务职能。直至80年代初部长理事会只是不定期举行会议,基本上无重大活动。1984年6月12日西欧联盟在巴黎举行中断多年的外长会议,正式宣布西欧联盟“复活”。10月26~27日西欧联盟七国外长和国防部长在罗马举行首次联席会议,发表《罗马宣言》并宣布重振西欧联盟,会议决定今后每年定期召开两次外长和国防部长联席会议。1991年12月9日西欧联盟成员国外长在欧共体马斯特里赫特首脑会议期间草签《西欧联盟与欧洲联盟和北约关系的宣言》,主要内容有:西欧联盟将成为欧洲联盟的防务组成部分,并以此加强北约中的欧洲支柱;西欧联盟将负责制订并执行欧盟共同防务政策。

(四)1992年6月19日西欧联盟九国外长和国防部长在德国彼得斯堡召开的联席会议上通过《彼得斯堡宣言》,决定从成员国常规部队中抽调部分部队组成“西欧联盟军队”,执行由西欧联盟领导的人道主义救援、维和、处理危机和恢复和平等军事行动。1993年5月19~20日西欧联盟在罗马召开部长理事会,要求继续对波黑塞族施加压力和强化对南斯拉夫禁运。英国、德国、荷兰和比利时四国宣布组建可服务于欧盟的师级规模“应急部队”,决定将原北约框架下的欧洲独立计划小组并入西欧联盟,成立“西欧军备小组”来负责成员国之间军备合作。1994年5月9日西欧联盟在卢森堡举行上半年部长理事会,会议主要内容为:决定同东欧、波罗的海九国建立“联系伙伴”关系;强调继续发展西欧军事实力和实战能力。11月14日西欧联盟下半年部长理事会在荷兰诺德韦克举行,原则通过《欧盟共同防务政策的基本原则》,强调共同安全与防务是欧洲一体化的组成部分,西欧联盟要加快组织机构与军事机构建设,尽快成为欧盟的军事机构。西欧联盟与北约安全目标一致,作为北约的欧洲支柱时西欧联盟部队在作战时可接受北约指挥,并可在北约不参加的情况下使用北约的军事与后勤保障设施。 (五)1995年5月15日西欧联盟在里斯本召开上半年部长理事会,主要讨论欧洲安全问题。法国、意大利、西班牙和葡萄牙在会上决定组建陆海多国部队,负责在欧洲南部地中海地区执行维和任务。会议重申北约是欧洲安全的根本保障,西欧联盟是北约的欧洲支柱,决定两组织继续举行政治军事小组联席会议和理事会联席会议。1995年11月13~14日西欧联盟在马德里举行下半年部长理事会,全面审议西欧联盟未来的地位和作用,为1996年欧盟政府间会议讨论共同安全与防务政策作准备,会议对在北约框架内以西欧联盟为基础建设欧洲支柱达成共识。1996年6月3日北约在柏林举行外长会议,正式决定建立多国多兵种联合特遣部队,同意西欧盟国在美国不参加的情况下可以西欧联盟名义动用上述部队,并可使用北约参谋、情报、通讯、运输和后勤等设施对外实施维和、人道救援等行动。该部队司令及各级指挥员将分别由北约欧洲盟军最高副司令和欧洲军官担任,作战部队为3万人,平时在北约一体化部队中列编,需要时可迅速抽出并投入使用。1995年11月18日西欧军备小组在比利时奥斯坦德举行国防部长会议,决定择期成立欧洲军备署,负责协调成员国军备工业。

(六)1997年5月13日西欧联盟上半年部长理事会重申继续加强西欧联盟的军事行动能力,总结西欧联盟与欧盟、北约的关系,并决定下半年建立西欧联盟军事委员会。7月22日西欧联盟部长理事会特别会议通过关于西欧联盟作用以及与欧盟和北约关系的声明,并将该声明附入欧盟《阿姆斯特丹条约》。11月19日西欧联盟部长理事会在德国爱尔福特召开会议,主席国德国希望进一步强调西欧联盟既是欧盟的“武装臂膀”,又是北约“欧洲支柱”的双重角色。11月17日西欧军备小组召开会议,决定在一年后建立欧洲军备署,集中管理欧洲武器的研制与生产,促进各国相互间协调行动及武器统一化。会议同时决定邀请中东欧国家加入军备小组,使它们在加入欧盟和北约之前就参与其中的活动。1998年5月8日西欧联盟正式成立军事委员会,任命法国海军上将维里奥为首任主席,负责制订联合演习计划,并就军事问题向部长理事会提出建议,标志着西欧联盟朝着实体化方向迈进一大步。5月11~12日西欧联盟部长理事会在希腊罗得岛召开,会议对科索沃局势表示严重关注,强调西欧联盟是建立欧洲联合防务的关键因素,北约仍将是欧洲集体安全的基础,主张西欧联盟与北约加强合作,并初步拟定于2000年前后共同举行处理危机的军事演习。 (七)11月16~17日西欧联盟下半年部长理事会在罗马召开,决定在1999年北约华盛顿首脑会议召开前夕就欧洲共同安全和防务政策及北约与欧洲防务的关系进行一次深入的讨论。会议还要求就欧洲独立防务模式进行探索,使欧盟拥有真正的“独立防务臂膀”。1999年5月10~11日西欧联盟在德国不来梅召开春季部长理事会,讨论制定有关防务趋同标准的问题,决定吸收原联系伙伴国波兰、捷克和匈牙利为联系国,支持欧盟和北约在科索沃采取的行动,就西欧联盟并入欧盟达成一致。6月欧盟科隆首脑会议决定,西欧联盟将于2000年底前作为“武装臂膀”并入欧盟。11月22~23日西欧联盟秋季部长理事会在卢森堡召开,通过《卢森堡宣言》并同意2000年内由欧洲军团接管北约在科索沃的维和任务。2000年4月18日欧洲军团正式接管北约在科索沃国际维和部队的战地指挥权,负责在半年内指挥科索沃的维和行动。欧洲军团的西班牙将军奥图诺接替德国将军赖因哈特,任驻科索沃国际维和部队司令。5月15~16日西欧联盟春季部长理事会在葡萄牙波尔图举行,会议按照欧洲安全防务特性建设以及加强欧洲共同外交与安全政策的框架,重新审议同欧盟及北约的关系。

(八)会议发表《波尔图声明》,决定将包括处理危机在内的西欧联盟有关机构和权限并入欧盟,西欧联盟将从防务机构转变为对防务政策进行讨论与比较的“扩大论坛”,从而为两个联盟的合并迈出重要的一步。11月13日西欧联盟在法国马赛召开最后一次部长理事会,解决该机构工作人员的善后问题,标志着西欧联盟从此寿终正寝。会后发表的《马赛宣言》称2001年起欧盟将正式接管西欧联盟的部分机构,欧盟军事参谋总部将于2001年7月1日前建成,届时西欧联盟军事参谋总部将自行解散。西欧联盟西欧军备小组、西欧联盟议会及秘书处将继续保留,会议还决定捷克、匈牙利、波兰、芬兰、瑞典和奥地利等6国成为西欧军备小组的正式成员。2002年1月1日建在西班牙托雷洪的卫星中心和设在巴黎的安全研究所并入欧盟,改称“欧盟卫星中心”和“欧盟安全研究所”。随着西欧联盟并入欧盟,联盟议会目前扮演着“临时欧洲安全与防务议会”的角色。2002年3月5日来自30个欧洲国家和美国的250名代表参加在西班牙首都马德里召开的首届大会,讨论欧洲安全与防务政策中危机处理所需的装备问题。 西欧联盟

(一)西欧联盟1955年5月6日成立,前身为布鲁塞尔条约组织。1948年3月17日法国、英国、荷兰、比利时和卢森堡五国签署《布鲁塞尔条约》,宣布成立布鲁塞尔条约组织。1954年10月23日布鲁塞尔条约组织五国同联邦德国和意大利在巴黎签署《巴黎协定》,对《布鲁塞尔条约》进行修改,决定将布鲁塞尔条约组织改为西欧联盟。1955年5月6日《巴黎协定》生效,西欧联盟正式成立。联盟总部最初设在伦敦,1993年1月迁至布鲁塞尔。联盟的宗旨是促进欧洲的团结和推动欧洲统一的进程,2010年3月31日宣布解散。西欧联盟在防务与东西方关系上与北约基本一致,但更强调欧洲安全和防务。1991年12月欧共体首脑会议同意西欧联盟作为欧共体和北约组织之间的联络机构,同月西欧联盟发表声明指出西欧联盟将作为欧洲联盟防务的组成部分和加强北约欧洲支柱的手段进一步发展。1948年3月17日法国、英国、荷兰、比利时和卢森堡签署《布鲁塞尔条约》,宣布成立布鲁塞尔条约组织。1954年10月23日布鲁塞尔条约组织五国与联邦德国和意大利签署《巴黎协定》,对《布鲁塞尔条约》进行修改,将布鲁塞尔条约组织改名为西欧联盟,条约有效期50年。宗旨:促进欧洲的团结和推动欧洲统一的进程;协调成员国在防务、武装力量和军工生产方面的政策,以增强成员国集体防御能力;促进成员国间经济、社会和文化方面的合作。

(二)成员10个(2000年3月):比利时、德国、希腊、法国、荷兰、卢森堡、葡萄牙、西班牙、意大利和英国。另有5个观察员国:丹麦、爱尔兰、奥地利、芬兰和瑞典;6个联系国:土耳其、挪威、冰岛、波兰、捷克和匈牙利;7个联系伙伴国:斯洛伐克、保加利亚、罗马尼亚、爱沙尼亚、拉脱维亚、立陶宛、斯洛文尼亚。常设理事会和秘书处设在布鲁塞尔,议会、军备监督处和常设军备委员会设在巴黎,出版物《西欧联盟议会记录》。组织机构:部长理事会,最高决策机构,由各成员国外交部长组成,每年开会两次。1994年起部长理事会会议在北约外长理事会春秋两次会议之前召开,以便就北约内部讨论的问题事先协调西欧各国立场。自1999年1月起实行新的主席国轮任制,即西欧联盟成员国在轮值欧盟主席国时同时任西欧联盟部长理事会主席,任期半年。自1984年10月起参加部长级会议的还有各成员国的国防部长,平时由各成员国驻北约、欧洲联盟代表或驻比利时大使组成常设理事会,下设军备监督处和常设军备委员会。1986年底增设欧洲安全政策委员会,由成员国外交部政治总司长组成,定期就安全政策进行磋商;议会,咨询机构,由各成员国出席欧洲委员会议会的代表组成,每年开会两次,议会下设防务与军备、总务、科学、预算与行政、程序与权力、同各国议会联系等六个常设委员会;秘书处,部长理事会的办事机构,秘书长兼任常设理事会主席;参谋长会议,每年开会两次。

(三)该组织成立初期不断采取措施密切各成员国在安全问题上的联系,尤其要使联邦德国参加共同防务(但在军备方面对其实行限制)。由于西欧在防务上主要依靠北约,西欧联盟的主要活动集中于协调成员国在安全和东西方关系问题上的立场,并未实际发挥其防务职能。直至80年代初部长理事会只是不定期举行会议,基本上无重大活动。1984年6月12日,西欧联盟在巴黎举行中断多年的外长会议,正式宣布西欧联盟“复活”。10月26~27日西欧联盟七国外长和国防部长在罗马举行首次联席会议,发表《罗马宣言》,宣布重振西欧联盟,会议决定今后每年定期召开两次外长和国防部长联席会议。1991年12月9日西欧联盟成员国外长在欧共体马斯特里赫特首脑会议期间草签《西欧联盟与欧洲联盟和北约关系的宣言》,主要内容有:西欧联盟将成为欧洲联盟的防务组成部分,并以此加强北约中的欧洲支柱;西欧联盟将负责制订并执行欧盟共同防务政策。1992年6月19日西欧联盟九国外长和国防部长在德国彼得斯堡召开的联席会议上通过《彼得斯堡宣言》,决定从成员国常规部队中抽调部分部队组成“西欧联盟军队”,执行由西欧联盟领导的人道主义救援、维和、处理危机和恢复和平等军事行动。 (四)1993年5月19~20日西欧联盟在罗马召开部长理事会,要求继续对波黑塞族施加压力和强化对南斯拉夫禁运。英国、德国、荷兰和比利时四国宣布组建可服务于欧盟的师级规模“应急部队”,决定将原北约框架下的欧洲独立计划小组并入西欧联盟,成立“西欧军备小组”来负责成员国之间军备合作。1994年5月9日西欧联盟在卢森堡举行上半年部长理事会,会议主要内容为:决定同东欧、波罗的海九国建立“联系伙伴”关系;强调继续发展西欧军事实力和实战能力。11月14日西欧联盟下半年部长理事会在荷兰诺德韦克举行,原则通过《欧盟共同防务政策的基本原则》,强调:共同安全与防务是欧洲一体化的组成部分,西欧联盟要加快组织机构与军事机构建设,尽快成为欧盟的军事机构;西欧联盟与北约安全目标一致,作为北约的欧洲支柱时西欧联盟部队在作战时可接受北约指挥,并可在北约不参加的情况下使用北约的军事与后勤保障设施。1995年5月15日西欧联盟在里斯本召开上半年部长理事会,主要讨论欧洲安全问题。法国、意大利、西班牙和葡萄牙在会上决定组建陆海多国部队,负责在欧洲南部地中海地区执行维和任务。会议重申北约是欧洲安全的根本保障,西欧联盟是北约的欧洲支柱,决定两组织继续举行政治军事小组联席会议和理事会联席会议。

(五)11月13~14日西欧联盟在马德里举行下半年部长理事会,全面审议西欧联盟未来的地位和作用,为1996年欧盟政府间会议讨论共同安全与防务政策作准备,会议对在北约框架内以西欧联盟为基础建设欧洲支柱达成共识。1996年6月3日北约在柏林举行外长会议,正式决定建立多国多兵种联合特遣部队,同意西欧盟国在美国不参加的情况下可以西欧联盟名义动用上述部队,并可使用北约参谋、情报、通讯、运输和后勤等设施,对外实施维和、人道救援等行动。该部队司令及各级指挥员将分别由北约欧洲盟军最高副司令和欧洲军官担任,作战部队为3万人,平时在北约一体化部队中列编,需要时可迅速抽出并投入使用。11月18日西欧军备小组在比利时奥斯坦德举行国防部长会议,决定择期成立欧洲军备署,负责协调成员国军备工业。1997年5月13日西欧联盟上半年部长理事会重申继续加强西欧联盟的军事行动能力,总结西欧联盟与欧盟、北约的关系,并决定下半年建立西欧联盟军事委员会。7月22日西欧联盟部长理事会特别会议通过关于西欧联盟作用以及与欧盟和北约关系的声明,并将该声明附入欧盟《阿姆斯特丹条约》。11月19日西欧联盟部长理事会在德国爱尔福特召开会议,主席国德国希望进一步强调西欧联盟既是欧盟的“武装臂膀”,又是北约“欧洲支柱”的双重角色。11月17日西欧军备小组召开会议,决定在一年后建立欧洲军备署,集中管理欧洲武器的研制与生产,促进各国相互间协调行动及武器统一化。 (六)会议同时决定邀请中东欧国家加入军备小组,使它们在加入欧盟和北约之前就参与其中的活动。1998年5月8日西欧联盟正式成立军事委员会,任命法国海军上将维里奥为首任主席,负责制订联合演习计划,并就军事问题向部长理事会提出建议,标志着西欧联盟朝着实体化方向迈进一大步。5月11~12日西欧联盟部长理事会在希腊罗得岛召开,会议对科索沃局势表示严重关注,强调西欧联盟是建立欧洲联合防务的关键因素,北约仍将是欧洲集体安全的基础,主张西欧联盟与北约加强合作并初步拟定于2000年前后共同举行处理危机的军事演习。11月16~17日西欧联盟下半年部长理事会在罗马召开,决定在1999年北约华盛顿首脑会议召开前夕就欧洲共同安全和防务政策及北约与欧洲防务的关系进行一次深入的讨论。会议还要求就欧洲独立防务模式进行探索,以使欧盟拥有真正的“独立防务臂膀”。1999年5月10~11日西欧联盟在德国不来梅召开春季部长理事会,讨论制定有关防务趋同标准的问题,决定吸收原联系伙伴国波兰、捷克和匈牙利为联系国,支持欧盟和北约在科索沃采取的行动,就西欧联盟并入欧盟达成一致。6月欧盟科隆首脑会议决定西欧联盟将于2000年底前作为“武装臂膀”并入欧盟,11月22~23日西欧联盟秋季部长理事会在卢森堡召开,通过《卢森堡宣言》并同意2000年内由欧洲军团接管北约在科索沃的维和任务。西欧联盟已于2010年3月31日宣布“完成历史使命”并正式解散,并决定于2011年6月底结束所有活动。 南斯拉夫人民解放军

(一)南斯拉夫人民解放军(缩写NOVJ,全译为南斯拉夫人民解放军和游击队),是二战期间南斯拉夫共产党领导的抵抗轴心国侵略的部队,于1941年成立。经过4年斗争后击败德国,是二战中不依靠外国力量解放祖国的游击队。南斯拉夫人民解放军在二战中牺牲30万人,战后改组为南斯拉夫人民军。1941年4月6日轴心国入侵南斯拉夫王国,1941年4月17日南斯拉夫皇家军队无条件投降,但是当时的南斯拉夫共产党仍不得不服从莫斯科的总路线——战争是两个资产阶级法西斯对手之间的斗争,反动的王国政府灭亡并不值得惋惜。共产党虽然号召党员反对德国人的占领,但是只要纳粹还被当作苏联的同盟者则无法号召人民起义。1941年6月22日德国入侵苏联使南斯拉夫共产党如释重负,6月27日南斯拉夫共产党中央委员会设立人民解放游击队司令部,并派遣12名中央委员分赴全国不同地区去指导和建立游击队。共产党总书记铁托于7月4日发布公告,号召全体南斯拉夫人民起来抗击法西斯,随后南斯拉夫全境爆发游击战。到了9月德国对约2/3的塞尔维亚乡村失去控制。游击队占领乌日策、波热加和恰恰克(都位于萨拉热窝—贝尔格莱德公路沿线)。希特勒不能忍受这种“混乱”情况无休止地发展下去,他从9月初开始增调部队,主攻目标是从贝尔格莱德市郊区一直到乌日策和克鲁舍瓦茨的解放区,因为这里是游击队总司令部所在地。

(二)11月1日至2日的夜晚游击队在起义时的盟友南斯拉夫祖国军(缩写JVUO,音译“切特尼克”)进攻乌日策和其他若干地方的游击队据点,当时游击队的主力正在与德军作战,因此不得不动员后方的所有力量(包括兵工厂的工人)以击退切特尼克。德国人和“切特尼克”对游击队的攻势使得他们已经无法在西塞尔维亚坚持下去,1941年11月25日游击队开始从乌日策撤退,主力穿过兹拉蒂波尔山,专门朝那些荒凉的、人迹难至的山区行进,终于撤退到黑山的杜米托尔,而在西塞尔维亚留下3000人坚持斗争。正是这一攻势让南斯拉夫游击队和南斯拉夫祖国军之间脆弱的协作关系破裂,公开敌视对方。1941年12月21日南斯拉夫共产党建立第一支正规军“第一无产阶级旅”,第一无产阶级旅基本成员是来自黑山和塞尔维亚的1199名志愿兵。在六个月内相继建立另外四个无产者旅,每旅1000人。1942年年初南斯拉夫人民解放军司令部和第一无产阶级旅挺进波斯尼亚和克罗地亚,克罗地亚独立国(纳粹德国扶植起来的傀儡国)的武装力量“乌斯塔沙”在这里大肆屠杀塞尔维亚人和伊斯兰教教徒。游击队所经过的每个村庄几乎都已经变成一片焦土,被洗劫一空。南斯拉夫人民解放军在进军过程中穷追乌斯塔沙分子,抓住后就地处决。

(三)德国人决心要斩草除根,最高统帅部下令发起第二次攻势,有德国、意大利和乌斯塔沙的部队(共3.5万人)参战。游击队避开敌人的主要攻击,他们绕过萨拉热窝市郊,翻越伊格曼雪山,建立以福查(一个位于黑山和波黑交界处的城市,是贝尔格莱德—杜布罗夫尼克港公路的枢纽)为中心的解放区。游击队避实就虚的战略取得成功,德国人这次一无所获,没有收复任何城市,没有抓住一个俘虏,更没有消灭游击队的主力或司令部,恰恰相反的是游击队建立面积更大的解放区。第二次攻势结束后三个多月鉴于游击队已经在波斯尼亚东部、桑贾克、黑塞哥维那和黑山建立起大片的解放区,德国统帅部不得不和意大利最高指挥部一起开始向游击队主力发起第三次攻势,在这次攻势中“切特尼克”第一次同占领者一起向游击队进攻。1942年5月鉴于重大损失,游击队总司令部决定暂时撤出黑山,主力也从波斯尼亚东南部北撤200英里到克罗地亚,那里敌人较为分散,并且有可能开辟解放区。6月24日开始游击队重新编组为六个旅,向波斯尼亚的克拉伊纳地区进军,这支三千多人的军队(一路上不断有人阵亡,也不断有新的志愿兵加入进来)花了三个多月的时间进行转移,伤员和往常一样随大军同行。克拉伊纳曾是波斯尼亚最强大也是最团结的起义根据地,总司令部和六个旅的到来使克拉伊纳恢复生机。 (四)7月27—28日解放克柳奇(萨拉热窝—比哈奇公路重要枢纽),8月17日解放姆尔科尼奇-格拉德,切断亚伊策与巴尼亚卢卡两处敌人的联系,9月24—25日解放亚伊策市。1942年11月4日游击队顺利地解放比哈奇,铁托和总司令部随即迁到这里,至此抵抗运动建立以比哈奇为中心的五万多平方公里的解放区,占南斯拉夫领土的1/5。游击队组成八个师的人民解放军,而全国的游击队和人民解放军发展到十五万人。1942年11月26—27日在比哈奇召开南斯拉夫民族解放反法西斯大会,选出政府性质的人民解放委员会执行委员会,发表指导抵抗运动未来方向的宣言。比哈奇会议被普遍看成是抵抗运动的转折点,标志着南斯拉夫抵抗运动已经发展为独立的民族运动,战后南斯拉夫国家的雏形即由此诞生。虽然南斯拉夫祖国军(切特尼克)不让伦敦方面获悉任何有关南斯拉夫人民解放军的信息,但是从1942年底开始伦敦方面开始获得大量的信息,更加全面地了解南斯拉夫人民解放军所取得的重要战果,显然“切特尼克”组织与德国和意大利在许多领域进行勾结,但在组织抵抗的问题上却毫无作为。1942年底盟国意识到必须要对这些因素重新进行考虑和取舍,当时盟国正在策划西西里岛登陆计划,包括很可能实施的进攻意大利本土的计划。

(五)随着游击队抵抗运动的不断深入,轴心国部队必将被牵制在南斯拉夫战场,从而无法从南斯拉夫抽调部队增援其他战场,盟国将是这一局面的最大受益者。然而虽然游击队是南斯拉夫的主要抵抗力量,但是直到1943年1月德军再次发动攻击之前盟国方面仍在讨论是否应当以及如何向游击队提供支援的问题。1942年年底德国发动第四次围剿行动,德国于1942年12月29日开始发动攻势并计划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包围比哈奇的游击队阵地,然后在第二阶段插入波斯尼亚游击队控制的领土并消灭大部分游击队。还有一个一直未能达到的第三阶段,即德军计划将“切特尼克”缴械,让他们担任辅助勤务。为了围剿铁托游击队,德军动员5个师共15万兵力,意大利军队出动3个师,另有1.8万“切特尼克” 和克罗地亚“乌斯塔沙”部队。德军和克罗地亚部队从北部和东部发动攻击,意大利军队从西部和南部发动攻击。1943年1月20日第四次攻势的战役正式开始,1月29日比哈奇失守,铁托下令向波斯尼亚东部地区退却,准备向黑山地区的山地转移。要想实现这一意图,游击队必须穿越敌占区并渡过内雷特瓦河,途中还将受到1.2万“切特尼克”部队的阻击。 (六)2月9日游击队三个师形成宽达八十公里的战线,彻底打垮意大利师。但是游击队带着超过十万人的难民、二千多病号和伤员,而且不断增加到四千五百人,使得主力用了三周时间才经过波斯尼亚中央高地撤向奈雷特瓦河。德国人用这个时间赶了上来,包围奈雷特瓦河河谷的全部游击队(大约两万人)。3月6日在牵制住河谷以北的德国军队同时,游击队强行渡过奈雷特瓦河并击溃全部切特尼克部队,突围成功。“切特尼克”部队经过此役后也溃不成军,再也无法重组起一支主力部队。铁托领导的游击队向黑山地区进军,并继续在沿途消灭残余的意大利和“切特尼克”部队。进攻的战果令德军备感失望,他们将失败的原因归咎于意大利和“切特尼克”武装。虽然打破德国人的第四次“围剿”,但游击队却处于不利地位。白色行动已经并入黑色行动,这是一个新的更加危险的攻势,而游击队没有时间休息、整编或选择有利的地势。铁托原本打算把他的主力部队朝东南方向调动到南塞尔维亚和塞尔维亚与黑山边境的科索沃—梅托希亚,因为这样可以与阿尔巴尼亚、希腊、保加利亚以及马其顿的共产党游击队保持接触,进而可以协调整个巴尔干南部的游击活动。但由于德国从东南方向迅速进军,铁托未能从这个方向撤退。

(七)1943年5月6日德军发动第五次攻势,这次他们的措施极其周密,连意大利人都没有预先通知,结果顺利地包围游击队司令部及直属部队(1.6万人,另外还有中央医院的4000多名伤病员)。参与进攻的部队包括4个德军师、3个意大利师、克罗地亚军队和乌斯塔沙以及一些保加利亚军队,共计十三万人。而游击队总司令部直到5月15日才明白德军发动新的大规模攻势,此时军事局势已经恶化,敌军从四面八方合拢,时机万分紧迫,但铁托为了等候英国代表团到达还是把撤离时间推迟36个小时。5月27日夜代表团终于到达,如果再晚来24小时是否能够着陆都成问题。 一开始游击队尝试向福查方向突围,但这里的德军战斗力很强而无法突破,于是司令部决定向苏捷斯卡河谷突围。德国人发现游击队的企图,开始把主力调往苏捷斯卡河谷。司令部决定把部队分成两路突围:第一集群渡过苏捷斯卡河向波斯尼亚突围;第二集群往回走,渡过塔拉河,往桑贾克突围。然而第二作战集群未能越过塔拉河,只得重新追赶第一集群。6月底司令部和游击队主力都已经突围,进入东波斯尼亚比较安全的地带,总共有六千多名游击队员牺牲,使得铁托遭到沉重打击。德国人丧失最好的时机,游击队主力此后从未再面临被歼灭的危险,这也使得盟军联络官确信南斯拉夫游击队是一个可靠并值得支持的组织。 (八)8月下旬的罗斯福和丘吉尔魁北克会晤时盟国两位最高领导人商议调解南斯拉夫切特尼克和游击队之间的关系,决定在物质上帮助南斯拉夫游击队。9月英军事实上已经承认南斯拉夫人民解放军,向铁托游击队总部派出由菲茨罗伊·麦克利什准将率领的一个全权军事使团。1943年9月8日意大利宣布投降,当时在南斯拉夫有意大利的十四个整编师和四个缺员师,收复他们的占领区并夺取他们的装备而不让德军或“切特尼克”抢先对游击队万分重要。铁托命令部队全速进军,占领达尔马提亚海岸和沿海岛屿,尤其是斯普利特和希贝尼克这两个装卸港,以防止意军逃跑并接收集中在那里的仓库。最终游击队成功地解除十个意大利师的武装,获得大量的军火和库存物资,扩充八万兵员,其中部分是意大利俘虏。1943年底铁托游击队总兵力已经达到30万,控制南斯拉夫近三分之二的国土。此外随着英国援助的到来,游击队及时得到医疗设备和其他装备的补给。同时伤员们也有可能被撤运到北非或其他的盟国控制区,游击队再也不必携带着大批伤员转战乡间,解决游击队主要的后勤负担。1943年11月29日南斯拉夫反法西斯人民解放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于11月29日在雅伊策召开,这次会议奠定新国家的基础。

(九)11月29日被定为南斯拉夫的国庆日,会议通过决议剥夺伦敦流亡政府作为南斯拉夫政府所拥有的权力,铁托被授予南斯拉夫元帅军衔并当选为南斯拉夫人民委员会(即临时政府)主席和国防人民委员。这时德国在南斯拉夫的部队比以前任何时候都要多,有20万德国军队、16万保加利亚军队以及匈牙利、塞尔维亚和克罗地亚军队。他们担心盟军在达尔马提亚登陆,决心不让铁托控制达尔马提亚海岸,不出几周他们就把游击队赶出大多数海岸阵地以及除维斯岛以外的全部岛屿。从1943年10月底到1944年1月中他们采用新的、流动的反游击队战术,并用空军配合袭击散布于辽阔地带的(特别是波斯尼亚的)游击队,南斯拉夫战史把这些零散的战斗称为第六次攻势,不过实际上这是大量分布在极广阔地带上的大量零散战斗的总称,而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战役。双方的战斗十分激烈,一些城镇多次易手。总的来说双方都付出惨重的牺牲,但最终游击队取得胜利,解放区进一步扩大。解放军和游击队的数量越来越多,而德国人再也无力发动类似的大规模进攻。1944年春季第二次世界大战已经进入一个关键时期,苏军已经从整个东线全线出击,向前大力推进。在意大利战场上盟军已经在安齐奥海滩登陆,在罗马尼亚中德军的防线即将面临重大威胁。 (十)鉴于上述种种情况的希特勒决定发动最后一击,彻底消灭南斯拉夫游击队。1944年4月德军按计划发起第7次进攻,战斗在几个地区同时打响。德军的战略目标是以最快的速度包围解放区的主力部队,瓦解和消灭南斯拉夫人民解放军,控制具有战略意义的交通线并设法俘获铁托。为了实施这一计划,驻南斯拉夫德军司令部纠集48万兵力。激烈的战斗始于塞尔维亚和马其顿,很快蔓延到波斯尼亚、桑贾克、黑山、黑塞哥维那、利卡、科尔敦、巴尼亚等地。德军在波斯尼亚德尔瓦尔的空降行动是这次攻势的高峰。当德军获悉南斯拉夫人民解放军最高司令部及盟国军事使团已从亚伊策迁往德瓦尔城后便秘密挑选一支精锐伞兵,准备空降该城,抓捕铁托等领导人。希特勒指望这次行动成功,就像他借助于伞兵在意大利劫走墨索里尼那样。于是德军最高统帅部下达命令,以空降部队和坦克与摩托化部队相配合进攻德尔瓦尔城,战斗的代号为“跳马”行动。1944年5月22日凌晨德军发动突然袭击,德军首先从萨格勒布、萨拉热窝等地的机场出动大批飞机,对德瓦尔城进行轮番轰炸。接着德军运输机输送近700名伞兵空降到离南斯拉夫人民解放军最高司令部不远的地方,铁托的护卫队顶住德军的进攻,同时在其他部队的增援下掩护铁托成功转移。随后两天整个城镇爆发激烈的战斗,德军仍在试图抓获早已逃脱的铁托。

(十一)当德国陆军部队赶到德瓦尔时他们发现投入战斗的空降部队仅仅剩下六分之一的人员,此时铁托已经从南斯拉夫飞往意大利,在维斯岛建立起一个新的指挥部。尽管德军在突袭行动中获得可以用来进行宣传的资本,在事后展示所缴获的文件、制服及装备,但这根本无法掩饰其计划完全失败的事实。1944年下半年同盟国军队乘胜追击,向德国发起总攻势。在南斯拉夫战场上战斗活动在各地广泛展开,1944年8月28日铁托命令在塞尔维亚的南斯拉夫人民解放军和游击队攻占塞尔维亚的西部、南部和东部的最重要地段,为实施贝尔格莱德战役做准备,此时南斯拉夫各地的人民解放军和游击队总共近40万名战士。为了尽快实施贝尔格莱德战役,铁托于1944年9月19日乘飞机离开维斯岛前往莫斯科和斯大林就一系列重大军事政治问题进行会谈,着重研究由南、苏两国军队共同解放贝尔格莱德和由苏联向南斯拉夫提供物资技术援助的问题。1944年10月5日铁托于回国途中在罗马尼亚的克拉约瓦会见已获得解放的新保加利亚军事代表团,经过协商后双方签订南斯拉夫人民解放军同保加利亚祖国阵线军队进行军事合作的协定,这样南、苏、保三国军队完成解放塞尔维亚的准备工作。1944年10月14日晨南、苏两国军队开始从阿瓦拉山攻城,20日贝尔格莱德获得解放。1944年底奈迪奇政权倒台,塞尔维亚、马其顿、黑山和达尔马提亚已全部获得解放,解放全国的第一阶段战役宣告结束。 (十二)1945年3月20日南斯拉夫游击队在莫斯塔尔-维谢格拉德-雷特瓦地区发起总攻,随着大片的波斯尼亚、克罗地亚和斯洛文尼亚农村地区被南斯拉夫游击队控制,最后的进攻行动包括将这些领土连接在一起和攻占主要城市和公路。在总攻击实施的第一天比哈奇被南斯拉夫游击队解放,4月6日收复萨拉热窝。4月20日解放利卡和克罗地亚沿海地区(其中包括一些岛屿)并到达旧南斯拉夫接壤与意大利的边界。5月1日在攻占里耶卡和伊斯特里亚后南斯拉夫第四军团在同一天于伊斯特拉半岛同西方盟军会师,5月8日攻占萨格勒布,5月9日负责南斯拉夫战线的德军主要指挥官冯·莱尔将军于宣布其指挥下的部队的全体投降。5月10日到5月15日南斯拉夫人民解放军在克罗地亚和斯洛文尼亚其它地区继续面对来自克罗地亚人和其他反南斯拉夫游击队的部队抵抗, 第二次世界大战中欧洲战场的最后一场战役于5月14日—15日在斯洛文尼亚的波加那展开,南斯拉夫游击队和3万人德军、克罗地亚乌斯塔沙、克罗地亚国民警卫队,斯洛文尼亚国民警卫队以及其他企图撤退到奥地利的反南斯拉夫游击队的部队进行交战,消灭其大部,5月15日这些部队的残余向英国军队投降。同日南斯拉夫全境解放,南斯拉夫人民解放军取得胜利。南斯拉夫人民解放军的英勇斗争极大地增强南斯拉夫各民族的民族自豪感,正因为南斯拉夫人民解放军的斗争使得南斯拉夫成为一个不靠外国军队的援助打赢法西斯侵略者的国家。

(十三)南斯拉夫人民军的前身为第二次世界大战时的“南斯拉夫人民解放军(NOVJ)”,其第一支正规部队为1941年12月21日建立的“第一无产阶级旅”。二战结束后的1945年南斯拉夫以战时的人民解放军为基础建立国家军队“南斯拉夫军(JA)”,之后1951年12月建军十周年时更名为“南斯拉夫人民军(JNA)”。南斯拉夫人民军有完整的陆海空三军编制,全盛时期曾经为世界第四大作战部队。为了机动性及管理方便,南斯拉夫人民军军队部属分为四大军区:贝尔格莱德军区,负责克罗地亚东部、包含伏伊伏丁那省的塞尔维亚北部以及波斯尼亚-黑塞哥维纳共和国;萨格勒布军区:负责斯洛文尼亚共和国及克罗地亚共和国北部;斯科普里军区:负责马其顿共和国、塞尔维亚共和国南部以及黑山共和国;斯普利特海军区。人民军18万人的部队当中有超过10万人是属于志愿军,另外还设立“边防军”作为辅助部队。1968年8月20日由于华沙条约组织中的苏联、东德、波兰、匈牙利、保加利亚五国集结30万军队入侵捷克斯洛伐克,铁托在各共和国及自治省建立“边防军(TO)”来做为人民军的辅助单位。 从1974年起边防军部队直接听命于其所代表的共和国及自治省,并且与人民军平等。1992年波斯尼亚-黑塞哥维那独立之后塞尔维亚与黑山在4月27日重组联邦,称为“南斯拉夫联盟共和国”。5月8日JNA重新规划为“南斯拉夫军队(VJ)”,并且从波斯尼亚撤离1.4万人的部队,留下8000人的部队组成波黑塞族共和国军队(VRS)”。2003年南斯拉夫联盟共和国更名为“塞尔维亚和黑山”,同时VJ也更名为“塞尔维亚-黑山军队(VSCG)”,之后随着黑山共和国独立再分离出黑山军队,剩余的部分改组成塞尔维亚军队。 一带一路

(一)“一带一路”(缩写B&R)是“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简称,依靠中国与有关国家既有的双多边机制,借助既有的、行之有效的区域合作平台。一带一路旨在借用古代丝绸之路的历史符号,高举和平发展的旗帜,积极发展与合作伙伴的经济合作关系,共同打造政治互信、经济融合、文化包容的利益共同体、命运共同体和责任共同体。

历史背景:

古代背景:

丝绸之路是起始于古代中国,连接亚洲、非洲和欧洲的古代陆上商业贸易路线,最初的作用是运输古代中国出产的丝绸、瓷器等商品,后来成为东方与西方之间在经济、政治、文化等诸多方面进行交流的主要道路。1877年德国地质地理学家李希霍芬在其著作《中国》一书中把“从前114年至127年间中国与中亚、中国与印度间以丝绸贸易为媒介的这条西域交通道路”命名为“丝绸之路”,这一名词很快被学术界和大众所接受,并正式运用。其后德国历史学家郝尔曼在20世纪初出版的《中国与叙利亚之间的古代丝绸之路》一书中根据新发现的文物考古资料,进一步把丝绸之路延伸到地中海西岸和小亚细亚,确定丝绸之路的基本内涵,即它是中国古代经过中亚通往南亚、西亚以及欧洲、北非的陆上贸易交往的通道。丝绸之路从运输方式上主要分为陆上丝绸之路和海上丝绸之路:

陆上丝绸之路

陆上丝绸之路是指西汉(前202年—8年)汉武帝派张骞出使西域开辟的以首都长安(今西安)为起点,经凉州、酒泉、瓜州、敦煌、新疆、中亚国家、阿富汗、伊朗、伊拉克、叙利亚等而达地中海,以罗马为终点。这条路被认为是连结亚欧大陆的古代东西方文明的交汇之路,而丝绸则是最具代表性的货物。

海上丝绸之路

海上丝绸之路是指古代中国与世界其他地区进行经济文化交流交往的海上通道,最早开辟也始于秦汉时期。从广州、泉州、宁波、扬州等沿海城市出发,从南洋到阿拉伯海,甚至远达非洲东海岸的海上贸易的“海上丝绸之路”。随着时代发展,丝绸之路成为古代中国与西方所有政治经济文化往来通道的统称。除了“陆上丝绸之路”和“海上丝绸之路”外还有北向蒙古高原,再西行天山北麓进入中亚的“草原丝绸之路”等。

时代背景:

当今世界正发生复杂深刻的变化,国际金融危机深层次影响继续显现,世界经济缓慢复苏、发展分化,国际投资贸易格局和多边投资贸易规则酝酿深刻调整,各国面临的发展问题依然严峻。共建“一带一路”顺应世界多极化、经济全球化、文化多样化、社会信息化的潮流,秉持开放的区域合作精神,致力于维护全球自由贸易体系和开放型世界经济。共建“一带一路”旨在促进经济要素有序自由流动、资源高效配置和市场深度融合,推动沿线各国实现经济政策协调,开展更大范围、更高水平、更深层次的区域合作,共同打造开放、包容、均衡、普惠的区域经济合作架构。

(二)共建“一带一路”符合国际社会的根本利益,彰显人类社会共同理想和美好追求,是国际合作以及全球治理新模式的积极探索,将为世界和平发展增添新的正能量。共建“一带一路”致力于亚欧非大陆及附近海洋的互联互通,建立和加强沿线各国互联互通伙伴关系,构建全方位、多层次、复合型的互联互通网络,实现沿线各国多元、自主、平衡、可持续的发展。“一带一路”的互联互通项目将推动沿线各国发展战略的对接与耦合,发掘区域内市场的潜力,促进投资和消费,创造需求和就业,增进沿线各国人民的人文交流与文明互鉴,让各国人民相逢相知、互信互敬,共享和谐、安宁、富裕的生活。30多年来中国改革开放事业取得巨大成就,同时也存在着缺乏顶层设计、谋子不谋势和不注重改善国际发展环境等问题,迫切需要加强各方面改革开放措施的系统集成。以开放促改革是中国改革开放的基本经验,其成功秘诀在于通过主动融入世界市场为公司治理、政府治理引入外部监督,从而提高治理效率。但是30多年来无论是宏观中观还是微观层面改革创造的外部监督都不是真正的外部监督,监督主体一定程度上只是治理者的化身,不是来自治理体系外部的主体,效率低下问题仍得不到根本解决,亟待全面深化改革。“一带一路”倡议既是今后中国对外开放的总纲领,也理应成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钥匙。通过融入国际治理和开展国企的跨国产权合作,“一带一路”倡议的实施在有效避免“西方经验”局限、防止治理本身被“短视”市场消解和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同时将为中国经济治理、国家治理、社会治理进一步引入来自治理体系之外的监督主体,创造强有力、更有效的外部监督,从根本上解决治理效率问题。当前在经济新常态和改革“空转”情况下迫切需要加强以“一带一路”倡议为引领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全面统筹促进国内各领域改革发展特别是供给侧改革。当前中国经济和世界经济高度关联,中国将一以贯之地坚持对外开放的基本国策,构建全方位开放新格局,深度融入世界经济体系。推进“一带一路”建设既是中国扩大和深化对外开放的需要,也是加强和亚欧非及世界各国互利合作的需要,中国愿意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承担更多责任义务,为人类和平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中国背景:

①产能过剩,外汇资产过剩;②中国油气资源、矿产资源对国外的依存度高;③中国的工业和基础设施集中于沿海,如果遇到外部打击,容易失去核心设施;④中国边境地区整体状况处于历史最好时期,邻国与中国加强合作的意愿普遍上升。两极世界理论作者撰文声称:该理论在继承和发展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特别是关于世界历史的理论,综合运用唯物辩证法、地缘经济、地缘政治和社会形态学视角研究分析世界历史结构基础上,为“一带一路”倡议实施提供理论基础和基本原则。

(三)“一带一路”倡议使理论中关于第三代两极世界进程的“先经济,后政治的合作步骤原则”、“先中亚俄罗斯,后南亚东南亚,再中东非洲,最后欧洲的地缘推进原则”、“先竞争性领域,后自然垄断性领域,再公共产品性领域的产业递进原则”从理论走向现实,特别是以社会主义基本原则为基础提出的产权合作递进原则得到初步体现。

“一带一路”建设秉承共商、共享、共建原则:恪守联合国宪章的宗旨和原则:

遵守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即尊重各国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和平共处、平等互利。

坚持开放合作:

“一带一路”相关的国家基于但不限于古代丝绸之路的范围,各国和国际、地区组织均可参与,让共建成果惠及更广泛的区域。

坚持和谐包容:

倡导文明宽容,尊重各国发展道路和模式的选择,加强不同文明之间的对话。求同存异,兼容并蓄,和平共处,共生共荣。

坚持市场运作:

遵循市场规律和国际通行规则,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各类企业的主体作用,同时发挥好政府的作用。

坚持互利共赢:

兼顾各方利益和关切,寻求利益契合点和合作最大公约数,体现各方智慧和创意。各施所长,各尽所能,把各方优势和潜力充分发挥出来。

框架思路:

①“一带一路”是促进共同发展、实现共同繁荣的合作共赢之路,是增进理解信任、加强全方位交流的和平友谊之路。中国政府倡议:秉持和平合作、开放包容、互学互鉴、互利共赢的理念,全方位推进务实合作,打造政治互信、经济融合、文化包容的利益共同体、命运共同体和责任共同体。②“一带一路”贯穿亚欧非大陆,一头是活跃的东亚经济圈,一头是发达的欧洲经济圈。中间广大腹地国家经济发展潜力巨大,丝绸之路经济带重点畅通中国经中亚、俄罗斯至欧洲(波罗的海);中国经中亚、西亚至波斯湾、地中海;中国至东南亚、南亚、印度洋。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重点方向是从中国沿海港口过南海到印度洋,延伸至欧洲;从中国沿海港口过南海到南太平洋。③根据“一带一路”走向,陆上依托国际大通道,以沿线中心城市为支撑,以重点经贸产业园区为合作平台,共同打造新亚欧大陆桥、中蒙俄、中国-中亚-西亚、中国-中南半岛等国际经济合作走廊;海上以重点港口为节点,共同建设通畅安全高效的运输大通道。中巴、孟中印缅两个经济走廊与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关联紧密,要进一步推动合作,取得更大进展。④“一带一路”建设是沿线各国开放合作的宏大经济愿景,需各国携手努力,朝着互利互惠、共同安全的目标相向而行。努力实现区域基础设施更加完善,安全高效的陆海空通道网络基本形成,互联互通达到新水平。投资贸易便利化水平进一步提升,高标准自由贸易区网络基本形成,经济联系更加紧密,政治互信更加深入。人文交流更加广泛深入,不同文明互鉴共荣,各国人民相知相交、和平友好。

(四)

基本内涵:

“一带一路”倡议自提出以来不断拓展合作区域与领域,尝试与探索新的合作模式,使之得以丰富、发展与完善。但其初衷与原则却始终如一,这是认知与理解“一带一路”倡议的基点与关键。①“一带一路”是开放性、包容性区域合作倡议,而非排他性、封闭性的中国“小圈子”。当今世界是一个开放的世界,开放带来进步,封闭导致落后。中国认为:只有开放才能发现机遇、抓住用好机遇、主动创造机遇才能实现国家的奋斗目标。“一带一路”倡议就是要把世界的机遇转变为中国的机遇,把中国的机遇转变为世界的机遇。正是基于这种认知与愿景,“一带一路”以开放为导向,冀望通过加强交通、能源和网络等基础设施的互联互通建设,促进经济要素有序自由流动、资源高效配置和市场深度融合。开展更大范围、更高水平、更深层次的区域合作,打造开放、包容、均衡、普惠的区域经济合作架构,以此来解决经济增长和平衡问题。这意味着“一带一路”是一个多元开放包容的合作性倡议,可以说“一带一路”的开放包容性特征是区别于其他区域性经济倡议的一个突出特点。②“一带一路”是务实合作平台,而非中国的地缘政治工具。“和平合作、开放包容、互学互鉴、互利共赢”的丝路精神成为人类共有的历史财富,“一带一路”就是秉承这一精神与原则提出的现时代重要倡议。通过加强相关国家间的全方位多层面交流合作,充分发掘与发挥各国的发展潜力与比较优势,彼此形成互利共赢的区域利益共同体、命运共同体和责任共同体。在这一机制中各国是平等的参与者、贡献者、受益者,因此“一带一路”从一开始就具有平等性、和平性特征。平等是中国所坚持的重要国际准则,也是“一带一路”建设的关键基础。只有建立在平等基础上的合作才能是持久的合作,也才会是互利的合作。“一带一路”平等包容的合作特征为其推进减轻阻力,提升共建效率,有助于国际合作真正“落地生根”。同时“一带一路”建设离不开和平安宁的国际环境和地区环境,和平是“一带一路”建设的本质属性,也是保障其顺利推进所不可或缺的重要因素。这些就决定“一带一路”不应该也不可能沦为大国政治较量的工具,更不会重复地缘博弈的老套路。③“一带一路”是共商共建共享的联动发展倡议,而非中国的对外援助计划。“一带一路”建设是双边或多边联动基础上通过具体项目加以推进的,是在进行充分政策沟通、战略对接以及市场运作后形成的发展倡议与规划。《“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圆桌峰会联合公报》中强调建设“一带一路”的基本原则,其中就包括市场原则,即充分认识市场作用和企业主体地位,确保政府发挥适当作用,政府采购程序应开放、透明、非歧视。可见“一带一路”建设的核心主体与支撑力量并不在政府,而是企业,根本方法是遵循市场规律,并通过市场化运作模式来实现参与各方的利益诉求,政府在其中发挥构建平台、创立机制、政策引导等指向性、服务性功能。

(五)④“一带一路”是和现有机制的对接与互补,而非替代。“一带一路”建设的相关国家要素禀赋各异,比较优势差异明显,互补性很强:有的国家能源资源富集但开发力度不够;有的国家劳动力充裕但就业岗位不足;有的国家市场空间广阔但产业基础薄弱;有的国家基础设施建设需求旺盛但资金紧缺。中国经济规模居全球第二,外汇储备居全球第一,优势产业越来越多。基础设施建设经验丰富,装备制造能力强、质量好、性价比高,具备资金、技术、人才、管理等综合优势,这就为中国与其他“一带一路”参与方实现产业对接与优势互补提供了现实需要与重大机遇。因而“一带一路”的核心内容就是要促进基础设施建设和互联互通,对接各国政策和发展战略,以便深化务实合作,促进协调联动发展,实现共同繁荣。显然它不是对现有地区合作机制的替代,而是与现有机制互为助力、相互补充。实际上“一带一路”建设已经与俄罗斯欧亚经济联盟建设、印尼全球海洋支点发展规划、哈萨克斯坦光明之路经济发展战略、蒙古国草原之路倡议、欧盟欧洲投资计划、埃及苏伊士运河走廊开发计划等实现对接与合作,并形成一批标志性项目,如中哈(连云港)物流合作基地建设。作为新亚欧大陆桥经济走廊建设成果之一,中哈(连云港)物流合作基地初步实现深水大港、远洋干线、中欧班列、物流场站的无缝对接,该项目与哈萨克斯坦“光明之路”发展战略高度契合。哈萨克斯坦“光明道路”党主席佩鲁阿舍夫就表示:“在与‘光明之路’新经济政策的对接中“一带一路”倡议有效推动哈萨克斯坦乃至整个中亚地区的经济发展,为各国在经济、文化等领域的合作开辟广阔空间,创造更多机遇。”⑤“一带一路”建设是促进人文交流的桥梁,而非触发文明冲突的引线。“一带一路”跨越不同区域、不同文化、不同宗教信仰,但它带来的不是文明冲突,而是各文明间的交流互鉴。“一带一路”在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加强产能合作与发展战略对接的同时也将“民心相通”作为工作重心之一,通过弘扬丝绸之路精神,开展智力丝绸之路、健康丝绸之路等建设,在科学、教育、文化、卫生、民间交往等各领域广泛开展合作。“一带一路”建设民意基础更为坚实,社会根基更加牢固。法国前总理德维尔潘认为:“‘一带一路’建设非常重要,它是政治经济文化上的桥梁和纽带,让人民跨越国界更好交流。因而‘一带一路’建设就是要以文明交流超越文明隔阂、文明互鉴超越文明冲突、文明共存超越文明优越,为相关国家民众加强交流、增进理解搭起新的桥梁,为不同文化和文明加强对话、交流互鉴织就新的纽带,推动各国相互理解、相互尊重、相互信任。”

(六)

国际意义:

“一带一路”合作范围不断扩大,合作领域更为广阔。它不仅给参与各方带来实实在在的合作红利,也为世界贡献应对挑战、创造机遇、强化信心的智慧与力量。①“一带一路”为全球治理提供新的路径与方向,当今世界挑战频发,风险日益增多。经济增长乏力,动能不足,金融危机的影响仍在发酵,发展鸿沟日益突出。“黑天鹅”事件频出,贸易保护主义倾向抬头,“逆全球化”思潮涌动,地区动荡持续,恐怖主义蔓延肆虐,和平赤字、发展赤字、治理赤字的严峻挑战正摆在全人类面前。这充分说明现有的全球治理体系出现结构性问题,亟须找到新的破题之策与应对方略。作为一个新兴大国,中国有能力、有意愿同时也有责任为完善全球治理体系贡献智慧与力量。面对新挑战新问题新情况,中国给出的全球治理方案是: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实现共赢共享,而“一带一路”正是朝着这个目标努力的具体实践。“一带一路”强调各国的平等参与、包容普惠,主张携手应对世界经济面临的挑战,开创发展新机遇,谋求发展新动力,拓展发展新空间,共同朝着人类命运共同体方向迈进。正是本着这样的原则与理念,“一带一路”针对各国发展的现实问题和治理体系的短板,创立亚投行、新开发银行、丝路基金等新型国际机制,构建多形式、多渠道的交流合作平台,这既能缓解当今全球治理机制代表性、有效性、及时性难以适应现实需求的困境,并在一定程度上扭转公共产品供应不足的局面,提振国际社会参与全球治理的士气与信心。同时又能满足发展中国家尤其是新兴市场国家变革全球治理机制的现实要求,大大增强新兴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话语权,是推进全球治理体系朝着更加公正合理方向发展的重大突破。②“一带一路”为新时期世界走向共赢带来中国方案,不同性质、不同发展阶段的国家的具体的战略诉求与优先方向不尽相同,但各国都希望获得发展与繁荣,这便找到各国共同利益的最大公约数。如何将一国的发展规划与他国的战略设计相对接,实现优势互补便成为各国实现双赢多赢的重要前提,“一带一路”正是在各国寻求发展机遇的需求之下同时尊重各自发展道路选择基础之上所形成的合作平台。因为立足于平等互利、相互尊重的基本国际关系准则,聚焦于各国发展实际与现实需要,着力于和各国发展战略对接,“一带一路”建设在赢得越来越多的世界认可与赞誉的同时,也取得日益显著的早期收获,给相关国家带来实实在在的利益,给世界带来走向普惠、均衡、可持续繁荣的信心。从中非合作的缩影可以看出“一带一路”是一条合作之路,更是一条希望之路、共赢之路。

(七)③“一带一路”为全球均衡可持续发展增添新动力,提供新平台。“一带一路”涵盖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实现“南南合作”与“南北合作”的统一,有助于推动全球均衡可持续发展。“一带一路”以基础设施建设为着眼点,促进经济要素有序自由流动,推动中国与相关国家的宏观政策协调。对于参与“一带一路”建设的发展中国家来说这是一次搭中国经济发展“快车”“便车”,实现自身工业化、现代化的历史性机遇,有力推动的南南合作的广泛展开,同时也有助于增进南北对话,促进南北合作的深度发展。不仅如此,“一带一路”倡议的理念和方向,同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高度契合,完全能够加强对接,实现相互促进。联合国秘书长古特雷斯表示:“‘一带一路’倡议与《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都以可持续发展为目标,都试图提供机会、全球公共产品和双赢合作,都致力于深化国家和区域间的联系。”他强调:“为了让相关国家能够充分从增加联系产生的潜力中获益,加强‘一带一路’倡议与《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的联系至关重要。”就此而言“一带一路”建设还有助于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的顺利实现。

发展历程:

构思提出:

中国提出两个符合欧亚大陆经济整合的大战略:①丝绸之路经济带战略构想;②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经济带战略构想。两者合称“一带一路”倡议。丝绸之路经济带战略涵盖东南亚经济整合、涵盖东北亚经济整合,并最终融合在一起通向欧洲,形成欧亚大陆经济整合的大趋势,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经济带战略从海上联通欧亚非三个大陆和丝绸之路经济带战略形成一个海上、陆地的闭环。

涵盖范围:

丝绸之路经济带圈定:

新疆、重庆、陕西、甘肃、宁夏、青海、内蒙古、黑龙江、吉林、辽宁、广西、云南、西藏13省(直辖市)。

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圈定:

上海、福建、广东、浙江、海南5省(直辖市)。共计1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

各地定位:

根据《推动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愿景与行动》,提出:发挥新疆独特的区位优势和向西开放重要窗口作用,深化与中亚、南亚、西亚等国家交流合作,形成丝绸之路经济带上重要的交通枢纽、商贸物流和文化科教中心,打造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利用长三角、珠三角、海峡西岸、环渤海等经济区开放程度高、经济实力强、辐射带动作用大的优势,加快推进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支持福建建设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充分发挥深圳前海、广州南沙、珠海横琴、福建平潭等开放合作区作用,深化与港澳台合作,打造粤港澳大湾区。推进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福建海峡蓝色经济试验区和舟山群岛新区建设,加大海南国际旅游岛开发开放力度。加强上海、天津、宁波-舟山、广州、深圳、湛江、汕头、青岛、烟台、大连、福州、厦门、泉州、海口、三亚等沿海城市港口建设,强化上海、广州等国际枢纽机场功能。

(八)以扩大开放倒逼深层次改革,创新开放型经济体制机制,加大科技创新力度,形成参与和引领国际合作竞争新优势,成为“一带一路”特别是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建设的排头兵和主力军。发挥海外侨胞以及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独特优势作用,积极参与和助力“一带一路”建设。为台湾地区参与“一带一路”建设作出妥善安排。

对陕西、甘肃、宁夏、青海四地的定位是:

形成面向中亚、南亚、西亚国家的通道、商贸物流枢纽、重要产业和人文交流基地。

对沿海诸市的定位是:

加强沿海城市港口建设,强化国际枢纽机场功能。

广西的定位是:

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与丝绸之路经济带有机衔接的重要门户。

云南的定位是:

面向南亚、东南亚的辐射中心。

对内蒙古、黑龙江、吉林、辽宁、北京的定位是:

建设向东北亚开放的重要窗口。打造重庆西部开发开放重要支撑和郑州、武汉、长沙、成都、南昌、合肥等内陆开放型经济高地,长吉图开发开放先导区是东北亚区域的核心区域,此外“愿景与行动”还明确其他相关区域的功能定位。

丝路新图:

北线A:

北美洲(美国,加拿大)—北太平洋—日本、韩国—日本海—海参崴(扎鲁比诺港,斯拉夫扬卡等)—珲春—延吉—吉林—长春(即长吉图开发开放先导区)—蒙古国—俄罗斯—欧洲(北欧、中欧、东欧、西欧、南欧)。

北线B:

北京—俄罗斯—德国—北欧。

中线:

北京—郑州—西安—乌鲁木齐—阿富汗—哈萨克斯坦—匈牙利—巴黎。

南线:

泉州—福州—广州—海口—北海—河内—吉隆坡—雅加达—科伦坡—加尔各答—内罗毕—雅典—威尼斯。

中心线:

连云港—郑州—西安—兰州—新疆—中亚—欧洲。

战略实施:

中国政府积极推动“一带一路”建设,加强与合作伙伴的沟通磋商,推动与合作伙伴的务实合作,实施一系列政策措施,努力收获早期成果。

签署合作框架:

与部分国家签署共建“一带一路”合作备忘录,与一些毗邻国家签署地区合作和边境合作的备忘录以及经贸合作中长期发展规划,研究编制与一些毗邻国家的地区合作规划纲要。

推动项目建设:

加强与沿线有关国家的沟通磋商,在基础设施互联互通、产业投资、资源开发、经贸合作、金融合作、人文交流、生态保护、海上合作等领域推进一批条件成熟的重点合作项目。中国积极开展亚洲公路网、泛亚铁路网规划和建设,与东北亚、中亚、南亚及东南亚国家开通公路通路13条、铁路8条,此外油气管道、跨界桥梁、输电线路、光缆传输系统等基础设施建设取得成果。这些设施建设为“一带一路”打下牢固的物质基础,其中最重要也是最现实可行的通道路线是:日本—韩国—日本海—扎鲁比诺港—珲春—吉林—长春—白城—蒙古国—俄罗斯—欧盟的高铁和高速公路规划。

(九)

完善政策措施:

中国政府统筹国内各种资源,强化政策支持。推动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筹建,发起设立丝路基金,强化中国-欧亚经济合作基金投资功能。推动银行卡清算机构开展跨境清算业务和支付机构开展跨境支付业务,积极推进投资贸易便利化,推进区域通关一体化改革。

发挥平台作用:

各地成功举办一系列以“一带一路”为主题的国际峰会、论坛、研讨会、博览会,对增进理解、凝聚共识、深化合作发挥重要作用。

签署文件:

中国与150多个国家、30多个国际组织签署230多份共建‘一带一路’合作文件,建立90多个双边合作机制。中国已和84个共建国家建立科技合作关系,支持联合研究项目1118项,在农业、新能源、卫生健康等领域启动建设53家联合实验室,“创新丝绸之路”建设朝气蓬勃。

领导机构:

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合作重点:

“一带一路”沿线各国资源禀赋各异,经济互补性较强,彼此合作潜力和空间很大。以政策沟通、设施联通、贸易畅通、资金融通、民心相通为主要内容,重点在以下方面加强合作:

政策沟通:

加强政策沟通是“一带一路”建设的重要保障,加强政府间合作,构建多层次政府间宏观政策沟通交流机制,深化利益融合,促进政治互信,达成合作新共识。沿线各国可以就经济发展战略和对策进行充分交流对接,共同制定推进区域合作的规划和措施,协商解决合作中的问题,共同为务实合作及大型项目实施提供政策支持。

设施联通:

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是“一带一路”建设的优先领域,在尊重相关国家主权和安全关切的基础上合作伙伴宜加强基础设施建设规划、技术标准体系的对接,共同推进国际骨干通道建设,逐步形成连接亚洲各次区域以及亚欧非之间的基础设施网络。强化基础设施绿色低碳化建设和运营管理,在建设中充分考虑气候变化影响。抓住交通基础设施的关键通道、关键节点和重点工程,优先打通缺失路段,畅通瓶颈路段,配套完善道路安全防护设施和交通管理设施设备,提升道路通达水平。推进建立统一的全程运输协调机制,促进国际通关、换装、多式联运有机衔接,逐步形成兼容规范的运输规则,实现国际运输便利化。推动口岸基础设施建设,畅通陆水联运通道,推进港口合作建设,增加海上航线和班次,加强海上物流信息化合作。拓展建立民航全面合作的平台和机制,加快提升航空基础设施水平。

贸易畅通:

投资贸易合作是“一带一路”建设的重点内容,宜着力研究解决投资贸易便利化问题,消除投资和贸易壁垒,构建区域内和各国良好的营商环境。同合作伙伴和地区共同商建自由贸易区,激发释放合作潜力,做大做好合作“蛋糕”。加快投资便利化进程,消除投资壁垒。加强双边投资保护协定,避免双重征税协定磋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十)拓展相互投资领域,开展农林牧渔业、农机及农产品生产加工等领域深度合作,积极推进海水养殖、远洋渔业、水产品加工、海水淡化、海洋生物制药、海洋工程技术、环保产业和海上旅游等领域合作。加大煤炭、油气、金属矿产等传统能源资源勘探开发合作,积极推动水电、核电、风电、太阳能等清洁、可再生能源合作。推进能源资源就地就近加工转化合作,形成能源资源合作上下游一体化产业链。加强能源资源深加工技术、装备与工程服务合作,推动新兴产业合作,按照优势互补、互利共赢的原则促进合作伙伴加强在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新能源、新材料等新兴产业领域的深入合作,推动建立创业投资合作机制。

资金融通:

资金融通是“一带一路”建设的重要支撑,深化金融合作,推进亚洲货币稳定体系、投融资体系和信用体系建设。扩大合作伙伴双边本币互换、结算的范围和规模,推动亚洲债券市场的开放和发展。共同推进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金砖国家开发银行筹建,有关各方就建立上海合作组织融资机构开展磋商。加快丝路基金组建运营,深化中国-东盟银行联合体、上合组织银行联合体务实合作,以银团贷款、银行授信等方式开展多边金融合作。支持合作伙伴政府和信用等级较高的企业以及金融机构在中国境内发行人民币债券,符合条件的中国境内金融机构和企业可以在境外发行人民币债券和外币债券,鼓励在合作伙伴使用所筹资金。加强金融监管合作,推动签署双边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逐步在区域内建立高效监管协调机制。完善风险应对和危机处置制度安排,构建区域性金融风险预警系统,形成应对跨境风险和危机处置的交流合作机制。加强征信管理部门、征信机构和评级机构之间的跨境交流与合作,充分发挥丝路基金以及各国主权基金作用,引导商业性股权投资基金和社会资金共同参与“一带一路”重点项目建设。

民心相通:

民心相通是“一带一路”建设的社会根基,传承和弘扬丝绸之路友好合作精神,广泛开展文化交流、学术往来、人才交流合作、媒体合作、青年和妇女交往、志愿者服务等,为深化双多边合作奠定坚实的民意基础。扩大相互间留学生规模,开展合作办学,中国每年向合作伙伴提供1万个政府奖学金名额。合作伙伴间互办文化年、艺术节、电影节、电视周和图书展等活动,合作开展广播影视剧精品创作及翻译,联合申请世界文化遗产,共同开展世界遗产的联合保护工作,深化合作伙伴间人才交流合作。加强旅游合作,扩大旅游规模,互办旅游推广周、宣传月等活动,联合打造具有丝绸之路特色的国际精品旅游线路和旅游产品,提高沿线各国游客签证便利化水平。推动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邮轮旅游合作,开展体育交流活动,支持合作伙伴申办重大国际体育赛事。

(十一)强化与周边国家在传染病疫情信息沟通、防治技术交流、专业人才培养等方面的合作,提高合作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为有关国家提供医疗援助和应急医疗救助,在妇幼健康、残疾人康复以及艾滋病、结核、疟疾等主要传染病领域开展务实合作,扩大在传统医药领域的合作。加强科技合作,共建联合实验室(研究中心)、国际技术转移中心、海上合作中心。促进科技人员交流,合作开展重大科技攻关,共同提升科技创新能力。整合现有资源,开拓和推进与合作伙伴在青年就业、创业培训、职业技能开发、社会保障管理服务、公共行政管理等共同关心领域的务实合作。充分发挥政党、议会交往的桥梁作用,加强合作伙伴之间立法机构、主要党派和政治组织的友好往来。开展城市交流合作,欢迎合作伙伴重要城市之间互结友好城市。以人文交流为重点,突出务实合作,形成更多鲜活的合作范例,欢迎合作伙伴智库之间开展联合研究、合作举办论坛等。加强合作伙伴民间组织的交流合作,重点面向基层民众,广泛开展教育、医疗、减贫开发、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环保等各类公益慈善活动,促进沿线贫困地区生产生活条件改善。加强文化传媒的国际交流合作,积极利用网络平台,运用新媒体工具,塑造和谐友好的文化生态和舆论环境。

合作机制:

①加强双边合作,开展多层次、多渠道沟通磋商,推动双边关系全面发展。推动签署合作备忘录或合作规划,建设一批双边合作示范。建立完善双边联合工作机制,研究推进“一带一路”建设的实施方案、行动路线图。充分发挥现有联委会、混委会、协委会、指导委员会、管理委员会等双边机制作用,协调推动合作项目实施。②强化多边合作机制作用,发挥上海合作组织(SCO)、中国-东盟“10+1”、亚太经合组织(APEC)、亚欧会议(ASEM)、亚洲合作对话(ACD)、亚信会议(CICA)、中阿合作论坛、中国-海合会战略对话、大湄公河次区域(GMS)经济合作、中亚区域经济合作(CAREC)等现有多边合作机制作用,相关国家加强沟通,让更多国家和地区参与“一带一路”建设。③​继续发挥沿线各国区域、次区域相关国际论坛、展会以及博鳌亚洲论坛、中国-东盟博览会、中国-亚欧博览会、欧亚经济论坛、中国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以及中国-南亚博览会、中国-阿拉伯博览会、中国西部国际博览会、中国-俄罗斯博览会、前海合作论坛等平台的建设性作用,倡议建立“一带一路”国际高峰论坛。支持合作伙伴地方、民间挖掘“一带一路”历史文化遗产,联合举办专项投资、贸易、文化交流活动,办好丝绸之路(敦煌)国际文化博览会、丝绸之路国际电影节和图书展。

地方态势:

推进“一带一路”建设,中国将充分发挥国内各地区比较优势,实行更加积极主动的开放战略,加强东中西互动合作,全面提升开放型经济水平。

北方地区:

发挥新疆独特的区位优势和向西开放重要窗口作用,深化与中亚、南亚、西亚等国家交流合作,形成丝绸之路经济带上重要的交通枢纽、商贸物流和文化科教中心,打造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

(十二)发挥陕西、甘肃综合经济文化和宁夏、青海民族人文优势,打造西安内陆型改革开放新高地,加快兰州、西宁开发开放,推进宁夏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建设,构建面向中亚、南亚、西亚国家的通道、商贸物流枢纽、重要产业和人文交流基地。发挥内蒙古联通俄蒙的区位优势,完善黑龙江对俄铁路通道和区域铁路网以及黑龙江、吉林、辽宁与俄远东地区陆海联运合作,推进构建北京-莫斯科欧亚高速运输走廊,建设向北开放的重要窗口。

西南地区:

发挥广西与东盟国家陆海相邻的独特优势,加快北部湾经济区和珠江-西江经济带开放发展,构建面向东盟区域的国际通道。打造西南、中南地区开放发展新的战略支点,形成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与丝绸之路经济带有机衔接的重要门户。发挥云南区位优势,推进与周边国家的国际运输通道建设,打造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新高地,建设成为面向南亚、东南亚的辐射中心,推进西藏与尼泊尔等国家边境贸易和旅游文化合作。

沿海及港澳台:

利用长三角、珠三角、海峡西岸、环渤海等经济区开放程度高、经济实力强、辐射带动作用大的优势,加快推进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支持福建建设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充分发挥深圳前海、广州南沙、珠海横琴、福建平潭等开放合作区作用,深化与港澳台合作,打造粤港澳大湾区。推进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福建海峡蓝色经济试验区和舟山群岛新区建设,加大海南国际旅游岛开发开放力度。加强上海、天津、宁波-舟山、广州、深圳、湛江、汕头、青岛、烟台、大连、福州、厦门、泉州、海口、三亚等沿海城市港口建设,强化上海、广州等国际枢纽机场功能。以扩大开放倒逼深层次改革,创新开放型经济体制机制,加大科技创新力度,形成参与和引领国际合作竞争新优势,成为“一带一路”特别是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建设的排头兵和主力军。发挥海外侨胞以及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独特优势作用,积极参与和助力“一带一路”建设,为台湾地区参与“一带一路”建设作出妥善安排。

内陆地区:

利用内陆纵深广阔、人力资源丰富、产业基础较好优势,推动区域互动合作和产业集聚发展。打造重庆西部开发开放重要支撑和郑州、武汉、长沙、成都、南昌、合肥等内陆开放型经济高地,加快推动长江中上游地区和俄罗斯伏尔加河沿岸联邦区的合作。建立中欧通道铁路运输、口岸通关协调机制,打造“中欧班列”品牌,建设沟通境内外、连接东中西的运输通道。支持郑州、西安等内陆城市建设航空港、国际陆港,加强内陆口岸与沿海、沿边口岸通关合作,开展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服务试点。优化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布局,创新加工贸易模式,深化与合作伙伴的产业合作。

​(十三)

影响意义:

“一带一路”战略目标是要建立一个政治互信、经济融合、文化包容的利益共同体、命运共同体和责任共同体,是包括欧亚大陆在内的世界各国,构建一个互惠互利的利益、命运和责任共同体。“一带一路”是中国与丝路沿途国家分享优质产能,共商项目投资、共建基础设施、共享合作成果,内容包括道路联通、贸易畅通、货币流通、政策沟通、人心相通等“五通”。肩负着三大使命:

探寻经济增长之道:

“一带一路”是在后金融危机时代作为世界经济增长火车头的中国将自身的产能优势、技术与资金优势、经验与模式优势转化为市场与合作优势,实行全方位开放的一大创新,通过“一带一路”建设共同分享中国改革发展红利、中国发展的经验和教训。中国将着力推动合作伙伴间实现合作与对话,建立更加平等均衡的新型全球发展伙伴关系,夯实世界经济长期稳定发展的基础。

实现全球化再平衡:

传统全球化由海而起、由海而生,沿海地区、海洋国家先发展起来,陆上国家、内地则较落后,形成巨大的贫富差距。传统全球化由欧洲开辟,由美国发扬光大,形成国际秩序的“西方中心论”,导致东方从属于西方,农村从属于城市,陆地从属于海洋等一系列不平衡不合理效应。如今“一带一路”正在推动全球再平衡,“一带一路”鼓励向西开放,带动西部开发以及中亚、蒙古等内陆国家和地区的开发,在国际社会推行全球化的包容性发展理念。同时“一带一路”是中国主动向西推广中国优质产能和比较优势产业,将使沿途、沿岸国家首先获益,也改变历史上中亚等丝绸之路沿途地带只是作为东西方贸易、文化交流的过道而成为发展“洼地”的面貌。这就超越欧洲人所开创的全球化造成的贫富差距、地区发展不平衡,推动建立持久和平、普遍安全、共同繁荣的和谐世界。

开创地区新型合作:

中国改革开放是当今世界最大的创新,“一带一路”作为全方位对外开放战略正在以经济走廊理论、经济带理论、21世纪的国际合作理论等创新经济发展理论、区域合作理论、全球化理论。“一带一路”强调共商、共建、共享原则,超越马歇尔计划、对外援助以及走出去战略,给21世纪的国际合作带来新的理念。比如“经济带”概念就是对地区经济合作模式的创新,其中经济走廊如中俄蒙经济走廊、新亚欧大陆桥、中国—中亚经济走廊、孟中印缅经济走廊、中国—中南半岛经济走廊等以经济增长极辐射周边,超越传统发展经济学理论。“丝绸之路经济带”概念不同于历史上所出现的各类“经济区”与“经济联盟”,同以上两者相比时经济带具有灵活性高、适用性广以及可操作性强的特点。各国都是平等的参与者,本着自愿参与、协同推进的原则发扬古丝绸之路兼容并包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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