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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大状(抖音)恶毒的诉讼(文字版)

2023-03-15 19:17 作者:bili_24731198312  | 我要投稿

这里的“我”指曹大状。 最恶毒的诉讼方式,这两天发现一个特别恶毒的诉讼方式,就我当被告,我也得在。这严重说明了,法律就是一个公具,他被坏人掌握了就能干坏事儿。我讲一讲这个原告的骚操作,起诉的时候儿,故意留了一个被告停用的手机号儿,手机号儿找到,地址,留了一个不错的地址,这法院可以直接找到,于是,就进行了一个公告送达,第一步,公告是重点公告,因为这个网儿,只有在法院公告网上能查到,基本上没有人能够发现自己被公告了,我我也发现不了,然后。公告到期,法院进行了开庭的审理,缺席判决。什么叫缺席判决?就是说你不在,按照对方的证据去审,不考虑你的答辩意见,就显而易见,一审,被告就输了,然后是第二步,骚操作,你都不知道,就这判决,你肯定不会上诉,等判决生效了,我先不执行,那子弹飞一会儿,等六个月之后再申请执行,因为判决生效六个月之后,它就超过了再审申请的时效,就这个时候儿,你刚没执行,你才知道,我怎么没招儿了,又输了[流泪],你想去申请再审,对不起[汗][汗],超过六个月,驳回再审申请,然后最惨的,这客户委托一律师,把再审检察院的审判进度全给走完了,问我怎么办,我其实这个案子最好办的是再审的时候,我确实有八成的把握,咱们把这案子发回重审,因为有些条件它是可以突破六月限制,但是他的再审申请被驳回了,我没办法第二次再审了,非常可惜[流泪],这个客户错失了这个机会,我还在帮他想办法,总有就是说理,对,但是给大家的提示?一,要不你们自己也去查一查有没有被公告,防不胜防,二,不要浪费二审、再审抗诉的机会,你把程序都浪完了,你让我怎么帮?#普法行动#(转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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