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屋后建养猪场,村民投拆太臭,猪场负责人却称有合法手续

2020-08-10 11:04 作者:帮帮团V直播  | 我要投稿

福州的刘大姐找帮帮团帮忙,

说她几个兄弟姐妹在

平潭的房子现在住不了人了,

到底是什么回事呢?

村民自建房旁不到三十米 建了养猪场


 

这三栋房子位于平潭芦洋乡芦北村16、17、18号。刘大姐说,她和几个兄弟姐妹长期不住在这三栋房子里,前段时间回来一看,惊呆了。

 

这养猪场到底离得有多近呢?

记者和刘大姐一起

从房子前的树林往里走,

大概走了不倒两分钟就看到了

刘大姐口中的养猪场。

这个养猪场目前还没有投入使用。

 

刘大姐说,

这个养猪场并不是一个新的养猪场,

之前已经建了好多年了。

 

辖区管理局:必须距离生活区500米

 

扩建的地方离刘大姐他们家不到30米,这合理吗?记者询问了芦北村所在的君山片区管理局资源生态处的工作人员。

村支部书记:扩建养猪场离整个村庄都近

工作人员说,这个养猪场扩建的地方位于平潭的平原镇平原村,和刘大姐家所在的芦洋乡芦北村,在行政划分上属于两个片区,所以他们无法对其进行管理。记者也电话询问了芦北村的党支部书记。

 

芦洋乡芦北村支部委员会 林书记

 

整个第三自然村基本上就是几个老人在那边住,养猪场离整个乡村都很近。有村民反映养猪场太近了,肯定有味道,但是环保部门为什么会批给他建?

那么,

这个养猪场扩建的地方到底

有没有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批呢?

记者来到了这家平原榕岚生态农牧有限公司。

养猪场负责人:已对周围居民进行补偿 这户长期不住村里

 

该工作人员是猪场负责人之一,

他表示,

养猪场的扩建已经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批。

而平潭县自然资源与

生态环境局在今年的5月25日,

也曾经对此事进行过回复:

表示养猪场的扩建选址是符合实验区相关政策,

并且已依法办理审批手续。

 

而负责人表示,

他们在扩建前,

也征集了周边居民的意见。

 

也就是说,

因为养猪场对周边的村民进行了补偿,

所以除刘大姐一家外,

其他村民都同意养猪场盖在这里。

 

那么,

刘大姐一家现在回来了,

是否可以商量补偿价格?

双方存在土地转让纠纷

 

而就在双方争论不休的过程中,

记者得知了一个新情况。

 

原来,这个平原榕岚生态农牧公司的养猪场还未扩建时,建设养猪场的地块是刘大姐他们承包的,刘大姐一家把土地又租给了这家农牧公司,所以也有养猪场的股份。

 

而在2018年,刘大姐一家将土地使用权的全部年限以及股份都卖给了养猪场。该工作人员认为,当初转让土地使用权的时候,也包含了芦北村16、17、18号的这三栋房子屋。所以根本不存在离居民区太近的说法。

 

其实当初转让土地使用权时,

有没有包含这三栋房屋,

拿出转让协议来看看就知道了。

可偏偏采访当下,

双方都无法提供完整的转让协议。

双方暂时无法协商一致,记者将此事反映给了平潭县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局,目前该局暂未对此事做出回应,对于此事的进展,我们还将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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