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封建正统文艺观的确立——从《礼记·乐记》到《毛诗大序》
不同于先秦儒家的新特点:
1)保守性增强,批评性减弱。
汉儒崇奉“温柔敦厚”的诗教,“诗可以怨”的思想有了明显的限制。“温柔敦厚”的诗教成为长期封建社会中文艺发展的桎梏,使文学成为儒家经学的附庸。
神学迷信思想加重,谶纬学说的盛行,把文艺的产生和发展看作是神的意志的体现。
2)发展了先秦儒家文艺思想中的科学的、积极的、进步的内容,做了更加深入、更加系统的阐述,并充实了许多新内容,更趋成熟和完整。
美刺讽谏说的明确提出,对六义的阐述。
对诗歌本质认识的深化,将“志”与“情”紧密结合:思积于中,满而后发。
进一步明确了文学和现实、文学和时代的关系:感于哀乐,缘事而发。饥者歌其食,劳者歌其事。
提出文艺创作中的“物感”说等,将儒家文艺思想发展到新的阶段:《礼记·乐记》《毛诗大序》
《礼记·乐记》:中国古代重要的音乐美学著作,是儒家文艺思想的纲领性文献。
“乐”:配有歌舞的诗、乐、舞统一体。
1)音乐的本源在人心感物。提出了“物—心—声—音—乐”的音乐本源论,注重外界事物对心的感发,但在人性论上认为七情是人心固有。
2)音乐对社会政治有巨大的反作用,提出了“声—音—乐—心—物”的音乐作用论。音乐的功用在于“治心”,使欲望无穷的人性得到节制,消除悖逆诈伪之心,改恶从善。“声音之道与政通”,音乐是王道政治的重要组成部分。
3)关于音乐的创作,强调了音乐对情感的表达。音乐创作必须具有高度的真实性,应当是人真实情感的自然流露,须做到艺术家的人格与艺术品的高度统一。
《毛诗大序》:是《乐记》中的音乐美学观点在诗学的延伸。
1)“发乎情,止乎礼义”:诗歌创作不可超过封建礼义的大防,但在揭露、批判黑暗现实方面,必须“主文而谲谏”,以委婉的方式,在统治者接受的范围作一些可接受的批评。
保守性进一步加强,“温柔敦厚”“中和”,文艺为巩固封建统治秩序服务。
2)讽谏说:“上以风化下,下以风刺上”,“言之者无罪,闻之者足以戒”。充分肯定了文艺批评现实的意义与作用。
既是对先秦儒家文艺思想积极方面的继承,也反映了汉代处于上升时期封建制度的特点。它对文艺的要求也表现了矛盾的两重性,既有保守的方面,也有进步的方面。
3)六义说:风雅颂,赋比兴。
政教美刺角度,反映汉儒的文学观点,并不完全符合《诗经》的实际。
“以一国之事,系一人之本”“言天下之事,形四方之风”:诗歌创作以具体个别来表现一般。诗人所言虽是个人之言、事、情,但却具有广泛的代表性,是一国乃至天下言、事、情的集中体现。
4)情志统一说:比较明确的指出诗歌通过抒情来言志的特点。
肯定“诗者,志之所之也。在心为志,发言为诗。”
强调诗歌是“吟咏情性”的,但要求无论情志,都必须服从“礼义”的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