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00245刑法学〔复习资料〕历年真题+思维导图+章节知识点+题库

00245刑法学自考复习资料,选自教材〔刑法学 2014年版〕
作者: 张明楷
ISBN编号: 9787301247037
出版社名称: 北京大学出版社
复习资料包


00245刑法学自考复习资料内容包括高频真题考点、案例汇总、章节知识点、题库、思维导图和2009-2022年00245刑法学历年真题(真题会持续更新,部分考卷可能会没有答案)。
部分知识点预览



犯罪未得逞,就是指犯罪没有既遂。
(1)犯罪人已将其认为达到既遂所必需的全部行为实行终了,但由于其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
(2)犯罪人由于其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将其认为达到既遂所必需的全部行为实行终了而未得逞。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的主要法律特征
(1)行为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的必须是毒品。
(2)行为人实施了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行为。
(3)主体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
(4)本罪只能由故意构成,过失不能构成本罪。
结果加重犯的特征
(1)行为人实施基本犯罪行为,但造成了加重结果,基本犯罪行为与加重结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2)行为人对基本犯罪具有故意或者过失,对加重结果至少有过失;
(3)刑法就发生严重结果加重了法定刑。
伪证罪客观方面的主要法律特征
(1)必须作虚假的证明、记录、鉴定、翻译;
(2)必须是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作虚假的证明、记录、鉴定、翻译 ;
(3)必须是刑事诉讼中作虚假的证明、记录、鉴定、翻译 。
犯罪预备与犯罪未遂的区别
(1)其发生的犯罪阶段不同。犯罪预备形态只能发生于犯罪的预备阶段;犯罪未遂只能产生于着手实施犯罪以后的实行阶段;
(2)区分犯罪的预备阶段与实行阶段的标志在于是否着手实行犯罪的客观行为。
(1)其发生的犯罪阶段不同。犯罪预备形态只能发生于犯罪的预备阶段;犯罪未遂只能产生于着
手实施犯罪以后的实行阶段;
(2)区分犯罪的预备阶段与实行阶段的标志在于是否着手实行犯罪的客观行为。
疏忽大意过失与意外事件的异同
二者的相似之处在于:都没有预见行为的结果, 客观上都发生了结果。
二者的区别主要在于:
前者对自己行为的结果是能够预见、应当预见,只是由于疏忽大意才没有预见;
后者对自己行为的结果是不能够预见,不应当预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