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笔记(17)
1.目前只看了一卷多一点,但不得不说《追忆似水年华》对心理描写的细致程度简直绝了。
过去的事情我们都忘得差不多了,即便偶尔记起,也只是一些片段或零碎的情景(我们无法完整以故事的方式记忆过去,只能回想起一个个情景,这或许也是舒曼那部作品叫《儿时情景》而不是《儿时故事》的原因),普鲁斯特通过“接触现实中的事物+回忆”的方式将我们的过去及其可能性详细地呈现在我们面前,顺着他的文字,我也真的回忆起了那些早已被我埋藏在记忆深处的过去(不论是“斯万之恋”还是“斯万夫人周围”)......同时,我们活在现在却无法把握现在,因为巨大的信息流已经充满了我们的感官,乔伊斯的描写则揭示了现在的种种可能性。
普鲁斯特和乔伊斯两人在表现人物的手法上有着一种本质的区别。乔伊斯是先选好一个只有上帝和乔伊斯自己才了解的完整的绝对的人物,然后把这个艺术形象打碎,再将打碎的碎片扬散到他小说中的时空中去。一个有心的读者在重读他的小说时,会将这些谜一般的碎片收集在一处,并把它们拼合好,而普鲁斯特则不然。他满足于使人物和人物性格在读者眼中永远是非绝对型的永远是相对的。他并不把人物劈开打碎,而是通过它在其他人物眼中的形象来表现它。他希望的是,在经过一连串棱镜映象以及细节表现之后,将它们合成一个艺术的真实体。
2.几年前曾翻过《百年孤独》,因为被人名绕晕而果断选择放弃——现在重读,发现那些人名都很有辨识度,一眼就能知道他是谁、是干嘛的......大抵这便是小说读多了之后,无意识间接受训练的结果吧。
它当然是一本一流的小说,但我不觉得有什么足以让它位列伟大(就像一些人赞扬的那样)的地方......对家族孤独的展现尽管长度上跨越了几代人,但在深度上并不如福克纳那般深刻,考虑到它的出版年代(1967年),它的手法我也总觉得没什么根本创新:对拉丁美洲的展现是文字艺术以外的东西、循环的观念、隐喻、预言、对圣经的引用等等也绝非新奇......它被定位为“魔幻现实主义”,但我没感受到那些魔幻情节在这部作品中的必要性(当然,这很可能是我艺术修养不高),这里的必要性指的是为了展现某种内在价值而采取的最优解。诚然,它呼应了一些原始信仰,但将这些“魔幻”现实化的必要性我还是没感受到。与之相对,卡夫卡的作品则不然(尽管它不是魔幻的),因为在那里存在着一个冷酷、陌生、极端的外在世界。
因此,尽管这本书在国内可能与《安娜.卡列尼娜》等著作并列各种书单的前十,但我还是比较抗拒这种定位。
3.脑子笨,不太能理解所谓的“寓言”,所以不是很懂《城堡》各种情节背后的含义。寓言毕竟不是直观的,所以理解也不是很直观。对于城堡本身有多种解释乃至多种解释本身就是一种解释,或许结合那个写作的年代会更好一些吧,一个极端的、陌生的、自成一体的外在世界。
4.《洛丽塔》充满了情色的内容......有种观点认为这本书的情色描写过于夺人眼球从而导致读者会忽视一些更为关键的、本质的问题......我不知道它对不对,主要是不知道这里的本质问题是指什么(我不觉得是什么家庭环境的影响和性变态之类的)。我看到的是一种过程,尽管我并不认为爱是什么高尚的东西,我在男主的解释中似乎还是只看到了情欲,它的生长、发展、破灭,以及和洛丽塔本人的冲突等......读的太快不仅脑袋疼,而且还损失了很多东西,但这种损失掉的东西不仅需要在初读的时候沉浸其中,而且还需要以不亚于学术研究的精力反复阅读才能发现。甚至可以认为,这反而比读论文更困难,因为至少专著论文会把观点和推导过程明白告诉你,而所谓的“美”则需要自己去在字里行间中发现。
纳博科夫也认为“《洛丽塔》并不带有道德说教”,“通过阅读虚构小说了解一个国家、了解一个社会阶级或了解一个作家,这种观点是幼稚可笑的。”对他来说,小说能带给他的是直接地称之为“美学幸福”的东西,那是一种多少总能连接上与艺术(奇特性、敏感性、亲切、狂喜)为伴的其他生存状态的感觉。
现代的东西读起来是真的头痛。
摘一下纳博科夫对“色情作品”和艺术作品的分野:
在现代,“色情”这个术语意指品质二流、商业化,以及某些严格的叙述规则,那也是千真万确的。淫秽必须与平庸配对,因为,所有类型的美学享受都得完全被简单的性刺激所取代,这就要求这传统的词语直接作用于接受者。老一套的刻板规则,色情作者必须遵循,那是要让接受者觉得一定能得到满足,就如同,比方说,侦探小说迷觉得一定能得到满足一样一一侦探小说的真正的谋杀者,假如你不留神,到头来会是艺术独创,让侦探小说迷感到讨厌的艺术独创(举例来说,谁想看没有一点对话的侦探小说呢?)。因此,在色情小说里,情节就局限在陈词滥调的组合中。风格、结构、形象,绝不可分散读者的注意力,使他减弱他那不冷不热的欲念。小说中必须有一个个性描写场面。在这些性描写场面之间的段落就必须简化为意义的拼接、最简单形式的逻辑沟通,以及扼要的解说与说明,而这些段落,读者很可能会跳过去,但必须知道拼接的存在.以免觉得上当受骗(这是一种儿时看的“真实”童话的惯例造成的心态)。此外,书中描写性的场面还必须遵循一条渐渐进入高潮的路线,不断要有新变化、新结合、新的性内容,而且参与人数不断增加(萨德那里有一次花匠也被叫来了) 。因此,在书的结尾,必须比头几章充斥更多的性内容。
5.看完《荒凉山庄》,确实能够理解为什么它被称为狄更斯最成熟的作品了。对错综复杂的人物和情节的把控都相当出色,并且相较于之前的作品,这部在很多地方也确如狄更斯所说,比较浪漫。这是我看过的第二本以一个不漂亮的角色为主角的作品,一个是比这部作品更早出版的《简爱》,天生就不漂亮,本作的女主埃斯特则直接因为一场天花毁容了......
这部作品确实有对社会现实、英国法律制度的批判,不过只从这个角度去看,就像中文序言所做的那样,个人感觉不太必要。这样解读只是提取了作品的一个主干忽视了很多作品的细节。
还有的解读将埃斯特视为父权社会的牺牲品...感觉也没啥必要。
摘几段纳博科夫的文字:
乍一看,《荒凉山庄》好像是讽刺作品。但别忙下结论:一篇讽刺,纵欲痛下针砭,假如自身审美价值不高,也是心余力绌,达不到目的的。反之,对一篇盈溢着艺术才华的讽刺来说,它的对象、目的又算得了什么,那会随着时代一起消失的,但令人炫目的讽刺本身隽永深久,作为艺术品而常存。所以,干吗非谈论讽刺不可呢?
研究文学作品的社会学效应或政治影响这种方法之所以被设计出来,主要是有些人因性情或所受教育的关系,对真正文学之美的震撼力麻木不仁,从未尝到过肩脾骨之间宣泄心曲的酥麻滋味。(我一而再、再而三地说,不用背脊读书,读书还有何用。)有些说法,如狄更斯锐意鞭答大法官庭的不义不公,亦无不可。庄迪斯遗产讼案那一类的事情在十九世纪中叶也时有发生。不过,如法学史家所指出的,我们这位作家在法律方面的知识见闻大多来自十九世纪二三十年代,在《荒凉山庄》的写作年代中,这些靶子已不复存在。靶子没有了,我们就尽情地赏玩他那武器的雕刻美吧。再者,有关戴德洛克之流的描写作为对贵族的诉状,那是既乏味,也无足轻重:说起来,我们这位作家对贵族社会的了解和见解不过一鳞半爪,十分粗糙作为艺术刻画,恕我直言,戴德洛克夫妇就像门上的饰钉或门锁一样毫无生气(开不了的锁就是死锁)。因此,就让我们感激那张网吧,不要去管什么蜘蛛。让我们赞叹犯罪主题的结构之巧妙吧,别去计较什么讽刺不力和夸饰的舞台腔。
最后,社会学家尽可以写上一整部书,谈谈史学家会称之为工业时代阴暗的黎明那个时期中儿童所遭受的摧残凌辱,诸如童工之类的问题。但坦率地说,《荒凉山庄》中不幸的孩子们的境况与其说反映了十九世纪五十年代的社会情况,不如说同更早的时期以及各式各样的时期相关。从文学技巧方面看,这本书中的孩子更像从前小说中的孩子,即十八世纪后期、十九世纪初期感伤小说中的孩子。应该再读读《曼斯菲尔德庄园》中描写朴次茅斯的普赖斯家的那些段落,艺术上的承继关系便一目了然了:奥斯丁小姐的可怜孩子和《荒凉山庄》的可怜孩子分明是串在一条线上的。当然,文学上还可溯源到其他方面。技巧就谈这些。即便从书中的情感来看也很难说我们置身于十九世纪五十年代一一不如说,我们随狄更斯回到了他的童年——于是历史框架又一次断裂了。
相对于一般的讲故事人或说教者来说,我更喜欢能施妖法幻术的人,这已是十分清楚的了。就狄更斯而言,我以为唯有这样看待他,才能使他超越改良人士、廉价小说、感伤的无聊货和做作的戏剧腔,而永远显得虎虎有生气。他永久地在峰巅放射异彩。我们了解高峰的确切海拔,外围形状和地层构造,还有那穿过浓雾透迤伸向巅峰的山间小径。狄更斯的伟大正在于他所创造的形象。
艺术(art)在古希腊的词源里,是不和“技术”区分开的,也就是说雕塑家和木匠做的事情都是art,尽管随着时代的发展,艺术和技术被区分开了,但也仍有某种共通的一面。当我们说一个人技术高超,也就意味着他干活的水平很高,只有极少数人与之匹敌——在这个角度,文学美术音乐也是一样,同样是写一个故事、描绘一个场景或者写一首曲子,大师就是能做得比你更好,并且让你感觉无法超越......这也可以成为一个主观的评判作品好坏的标准——换做是我,一部同等水平的作品我能不能写出来,是稍稍努力、费些精力就能写出来,还是永远也写不出来?就算我不能,能做到这一水准的人多不多?我一开始觉得这个标准有些主观了,而且“能不能做到”是一种,怎么说呢,和艺术价值、美这种东西没什么关联的标准。不过近期已经从一个学文学的和学美术的人口中都听到过类似的话,于是也就有了上面的感想。举一个简单的例子,小仲马的《茶花女》所描绘的故事本身真没什么特别的,但他的作品就是能具备一定价值。
昨天拿两张轻小说的插画和这部作品的插画问了我一个从事绘画工作的同学,他觉得轻小说的那两张插画在透视上有问题,并且更根本的是缺乏“造型美感”,这让他觉得那两张插画“不好看”。于是不禁感慨审美在任何领域都需要训练——不然就像觉得网文、抖音神曲是神作一样了。对我而言一眼看上去还算不错的插画在对方眼里只是“没什么大毛病”,“他也能画出来”......
6.愈发感觉,即便是消遣,诸如听音乐看小说,如果不去研究的话,也很难获得完整的快乐。或者说,想要完整体会这部作品,就应该去研究它,去关注每一个词句每一个段落,去关注整体的结构和风格......这样在这部作品上花的精力其实不比学术著作少(甚至更多,毕竟后者只要弄清楚在说什么就可以了,前者还要关注怎么说)。但除了没那么多精力外,我又实在太浮躁,总想多体验一些作品,尤其是我总会下意识地想尽快把某部作品看完......一天读30-50万字,又是信息密度比较高的作品,难免会浮皮潦草。想做什么就想尽快做完,并且这个时间内没法做其他的事,是我的一个特点,利弊皆有,又爱又恨。
希望等以后作品读得多了之后,会有心思细细重读这些作品吧,就像我对专业书的转变那样。
做什么都需要脑子,可脑子不够用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