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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梭《社会契约论》的大错误

2019-11-22 10:37 作者:最有价值华人  | 我要投稿

前言
法国人雅克·卢梭名气大,他是天生的愉悦性格,是西方启蒙运动的代表人物之一,去世后被安葬于巴黎先贤祠,1791年12月21日法国国民公会投票通过决议,给大革命的象征卢梭树立雕像并金字题词——“自由的奠基人”。

卢梭


正文
拿破仑说:“没有卢梭就没有法国大革命”,足见卢梭的影响之大,卢梭在《社会契约论》中(以下皆是)说:

人民与政府的距离越扩大,则贡赋也就越沉重;因此在民主制之下人民负担最轻在贵族制之下负担较大,在国君制之下就承担着最大的重担了。所以国君制只适宜于富饶的国家;贵族制只适宜于财富和版图都适中的国家;民主制则适宜于小而贫穷的国家。

结合卢梭在《社会契约论》其它地方的描述,这表明了卢梭创造不了一种政治制度是比他所说这三种形式更好的,还是在这几种制度上在分析利弊做选择。

几种政治制度相对来说,卢梭包括了不喜欢民主制度:

严格意义而言,真正的民主制从来就不曾有过而且永远也不会有。民主制需要太多的预设条件和美德实现全民民主非常困难。

如果有一种神明的人民他们便可以用民主制来治理。但那样一种十全十美的政府是不适于人类的。

且永远也不会有。退一步说就算民主制能存在,它也并不像想象中那么美好,它等于“一种没有政府的政府”。因为在民主政府中,行政权与立法权被结合在一起(这句话比较奇怪,《社会契约论》出版于1762年,而孟德斯鸠有描述了三权分立的《论法的精神》出版于1748年,比他早了14年,他应该了解三权分立,而且这之前英国有更早的二权分立论。这些分权也没说排斥民主制——笔者),这一点才使得这种政府在某些方面非常不够因为应该加以区别的东西并没有被区别开来;而且由于君主与主权者既然只是同一个人,所以就只能形成,可以这样说,一种没有政府的政府”

卢梭还认为民主的政府最易于发生内战和内乱。可见卢梭说的民主制不是现代的民主制度,是立法和行政权在一起的民主制,反而他最喜欢的选举式“贵族制”是现代人所认知的民主制:

(选举)贵族制除了具有可以区别两种权力(行政和立法——笔者)的这一优点而外并且还具有可以选择自己成员的优点。用这种方法则正直、明智、经验以及其他种种受人重视与尊敬的理由,就恰好成为政治修明的新保证。

最好的而又最自然的秩序,便是让最明智的人来治理群众,只要能确定他们治理群众真是为了群众的利益而不是为了自身的利益。

卢梭崇尚公民制(“我们都只不过是在成为公民之后,才真正开始变成人的。”),自然是公民选举少数人成为“贵族”进行统治,而这个“贵族”又不是自然和世袭的,其实就是议员。

卢梭对于如何达到“公意”是矛盾的,他说要“一 致同意原则”,也就是要议员全票通过才算。但又说:

每个个体都在投票的过程中,说出了自己对某一问题的看法和意见,然后进行投票,最终得出的结果便是“公意”……因此,与我相反的意见若是占了上风,那并不证明别的,只是证明我错了,只是证明我所估计是公意的并不是公意。……如果我的个人意志居然胜过了公意,那么我便违背当初缔约时所建立的原则,使我自己有了不服从“公意”的权利,使我做出并非我原来想要做的事——对幸福的“最大”追求,我将变得不再自由。

也就是允许有反对票也算通过,后者这个后来近代欧美等国就是这种制度,一群人是公民,多数票决定。

卢梭对于议员投票做出的判断的正确性十分夸张:

公意永远是正确的。

公意永远是公正的,而且永远以公共利益为依归。

实际上议员犯错是正常现象,议员杀原住民的议案都能通过[1],怎么会是永远正确的呢?前面卢梭说输者“只是证明我错了”,也就是输者不能反抗,要接受屠刀和被虐了。即使卢梭的要求议员全票通过,也不一定能阻止住,因为原住民和奴隶都不是公民,没有选举控制议员的能力,靠“一致通过”是不怎么限制得了失衡的状态的。

卢梭

来源:

  1. 《美国竟用一个世纪屠杀印第安人?!》中国网络电视台/纪录片台,2010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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