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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典历史沿革(第十一期)

2023-06-24 22:39 作者:七年大乱战  | 我要投稿

清缅战争(下期)

(十一)明瑞出木邦后克旧小,渡大叠江,经锡箔、大山等土司管辖地区,在蒲卡处杀敌数十,擒获数名缅兵。侦知有九千缅兵屯驻蛮结(今缅甸南渡河以东)便于11月29日率部直逼蛮结,蛮结缅兵在各险要处分扎十六营固守。第二日明瑞分兵三路,自率中路,领队大臣扎拉丰阿、总兵李全率部占住东部山梁。参赞大臣观音保、总兵长青率部占住西部山梁,逼近缅兵营外兵列队驻守。下午缅兵自西部营寨出兵攻击观音保部,观音保率所部奋力冲杀,明瑞中路也出兵接应,缅兵败退,被杀二百余名。缅兵兵器以火器和镖子为主,无甲胄、弓矢,平地决战不是骑兵强悍的清兵对手,缅人也说:“交战时候最怕的是清军彩甲骑兵(即满洲八旗兵)。”缅兵受挫,坚守不出。明瑞屡次挑战不遂后下决心直接攻营,并判断主动出击的西部缅兵为强兵所在,强兵被破,其他营寨不难破,遂决定集中兵力攻击此处。12月2日清晨除留二千兵留守大营外以一万兵分十二队冲击缅兵营寨,缅兵善守,营内木栅为深埋地下的湿木,露出地面仍高二丈。内外均有深沟,沟旁又埋锐利竹木。缅兵有木栅保护,枪炮难伤,而从栅隙处以火枪射击则命中奇高。清兵自缅营附近山梁冲击而下,第一座营寨临近山梁,很快被清兵攻破。在攻第二座时比较困难,有一名贵州藤牌兵王连看到木栅附近一处有些木料容易攀登,从该处攀栅而过,一人在数百名缅军中冲杀,后续十余名清兵跟着攀登而进。在此掩护下王连杀敌十余名后又拔开木栅,清兵蜂拥攻入,再次夺得一座营寨。所得两营地势较高,明瑞又分兵配合其他各路攻下两营。缅兵连续反击至晚上二更,见反攻无望后纷纷撤退,清兵全力追杀,直到第二日黎明时分才收兵。此战即蛮结之役,清兵杀敌二千余,俘三十四名,缴获枪炮粮食牛马甚多。乾隆闻讯大喜,封明瑞为一等公,贵州兵王连也直接升为游击。

(十二)蛮结之战后明瑞更加轻敌,继续率兵深入,绕过天险天生桥,12月13日抵宋赛(今缅甸送速),十七日到邦亥,前锋十八日至象孔(今缅甸辛古),距离阿瓦仅70里。但在缅甸的坚壁清野下清兵粮尽、马疲、人乏,已经无力攻城,十九日明瑞无奈,只得下令退兵到孟笼处(今缅甸孟隆)就食。缅兵侦知清军撤兵后大举反击,对明瑞大军只是派军隔着十几里路远远跟着,时不时进行骚扰作战,但不正面作战,主要还是将主力用在木邦方向。1768年正月初二缅兵先后将天生桥、蛮结、蒲卡、锡箔等处的清兵台站攻占,清兵损失八百余,只有百余人退回木邦,明瑞军后勤、军情线路被断绝。正月初八缅兵包围木邦,珠鲁讷坚守十日后不支而自杀,兵溃。总兵胡大猷、胡邦佑等战死,道府衔杨重英以下多人被俘,但清兵大部分还是逃回云南。缅兵不善打歼灭战,清兵撤退行动也组织的不错,同时云南巡抚派出的九百援兵也溃败而回。这时北路军已经败退,1767年十二月北路清兵攻击老官屯不下,伤亡五百余,总兵王玉柱阵亡。同时染病官兵也不少,缅兵又逐次增兵,清兵被迫退至四十里外的旱塔。正月初十因锡箔台站被断,云南巡抚、乾隆数次令额尔登额率兵转至木邦,接应明瑞。额尔登额听闻中途猛卯有缅兵出没,就退入铁壁关内,转从陇川入木邦。额尔登额畏敌迁延不前,走走停停,数日路程走了二十多日,直到二月四日才到边境宛顶。此时木邦早已失陷,而明瑞也已陷入缅兵重重包围中,但额尔登额自知战力脆弱,依然不敢出边救援。1767年12月21日明瑞军到孟笼,得粮二万余石,暂时缓解缺粮窘境。明瑞在此休息十多日,过完春节后再次出发,打算经大山回木邦。途中听闻木邦被围,于正月初十改向宛顶撤退。

(十三)正月十四日明瑞军在蛮化向尾追不止的缅兵突然反击,歼敌千余,总算把尾追之敌打痛,不再追得那么紧。清兵伤亡虽不大,但总兵李全中枪身亡。缅兵攻占木邦和击退北路清军后几乎全部主力都赶赴明瑞军处,数万缅兵于二月初七日,将万余清兵围困在小孟育处,此处距离宛顶二百里。明瑞军在此休息三日,于十日夜沿探明的小路突围,明瑞率领队大臣、侍卫及数百满洲兵殿后。领队大臣扎拉丰阿中枪阵亡,观音保以身上携带的最后一支箭刺喉自杀,明瑞身受重伤,用尽力气疾驰了二十多里。手截辫发授其仆归报,而缢于树下,其仆以木叶掩尸去。清兵突围中共有千余官兵战死,十三、十四日总兵哈国兴、常青以下万余官兵突围回到宛顶,其中许多伤病官兵及体弱文官都得以生还。乾隆听闻明瑞大败、身亡讯息后震怒愤恨无比,将额尔登额逮捕进京,处以磔刑,同时北路军的云南提督谭三格也被处死。明瑞的灵柩归京后乾隆帝亲临吊唁,赐谥号果烈。中缅第三次战事中缅甸战略、战术对头,北路坚守要隘,南路坚壁清野、诱敌深入,终于将清兵击败、驱逐出境,但也暴露出缅兵不擅长平野决战、不善打歼灭战的弱点。清兵自最高统治者到前线指挥,不明敌情,盲目轻敌,纯粹自取其败。但清兵在作战中也给缅兵沉重打击,迫使缅甸在今后作战不大敢野战,而是选择以守为攻。明瑞军大败外加也逐渐知道缅甸内部并非分崩离析,而是新兴强权,暹罗也被其所灭等等。乾隆皇开始对缅甸的国力、军力有了相当程度的了解,但必雪丧师辱国之耻。乾隆于是很愤怒地不理缅甸陆续发来的求和文书,开始调集精兵强将,准备发动更大规模的进攻。任重臣傅恒为经略,阿里衮、阿桂为副将军,舒赫德为参赞大臣,鄂宁为云贵总督。

(十四)原来跟随明瑞出征的满洲兵调回,增调1500满洲兵以及3000贵州兵入滇,后来又加派3000满洲兵、2000福建水师。同时也放下天朝面子开始考虑联系暹罗等国共同出兵,暹罗国破消息传来后才死心,但是乾隆还是斗志昂扬,不过手下却有人开始嘀咕缅事难办了。1768年四月先期到滇的舒赫德及鄂宁联合上奏,说征缅有五难:一是办马难,按满兵一万、汉兵三万出兵规模算,战马、驭马需十万匹,急切难办;二是办粮难,按四万兵、十万马算,单十个月就需粮42万石,全省仓粮也不过35万石,缺口很大;三是行军难,从内地永昌到边境就路难走,边外地形更差;四是转运难,单从永昌运粮到边境,按三夫运米一石算,就需百余万人次。而如果到了边外,内地人不愿意出边,人烟稀少,雇夫几乎不可能;五是气候难,水土不适,历次战事病故或因病失去战斗力者比战场死伤还多。两人最后结论就是对缅甸战事胜算不大,不如设法招致缅甸投诚算了,应该说这两人总结教训还算总结得不错,可惜不对乾隆胃口。虽然对缅战事连续失利,但乾隆依然感觉良好,认为:“我大清势当全盛,认真起来将缅甸打得屁滚尿流还不是轻轻松松的事。”听到这些后暴怒,痛骂两人乖谬无耻,很快将两人降职调任。大军远征(特别是出征境外)时后勤向来是大难题,明瑞全军共征用马驴牛八万余,其中马万余。驭兽多为牛只,牛只半路还被宰杀当粮,即时如此一半粮食还是要从缅甸当地取得。二十年后乾隆出兵越南,只是一万兵打到河内就动用七八万民夫也才勉强保持供给,因此乾隆要再次大举征缅,准备时间还是比较匆促。以马骡为例,从贵州、四川、湖广、河南等地只搜括两万余匹马、六千匹骡,只能规定满洲兵有马,绿营兵不给马。

(十五)1769年二月傅恒率兵出征,临行时乾隆帝还亲自在太和殿授之敕印,并把自己用的甲胄赠给傅恒,以表示对他的信任和期望。四月经略傅恒到达永昌,清兵将领们也吸取以往多次被缅甸断后路的教训,经多次商议后决定进攻方向选定中缅边界北段。即一路从伊落瓦底江(清朝时称之为大金沙江)上游戛鸠经孟拱(今缅甸密支那之西)、孟养(今缅甸密支那),另一路由蛮莫地区、老官屯取孟密。再配以水师,全军水陆并进,夹大金沙江而下,直取木梳、阿瓦,南段与缅甸接壤的宛顶、普洱处只保留少量兵力牵制。因为大金沙江在云南境内支流大盈江不能行船,要到蛮莫地区附近才能通航,所以清兵在五月就派数千兵马及数百工匠到蛮莫上游野牛坝打造战船。七月二十日清兵誓师出征,八月初二傅恒率八千余兵自戛鸠渡大金沙江,深入缅属孟拱、孟养土司地带。缅兵原驻数千兵都退至新街附近的老官屯,并未在此设防,所以傅恒行程2000多里,兵不刃血。唯一成果是招降孟拱土司,而因为气候道路问题,傅恒迟迟未到蛮莫附近。惟途间忽雨忽晴,山高泥滑,一马倒则所负粮帐尽失,军士或枵腹露宿于上淋下湿之中,以致多疾病。而此时阿里衮、阿桂早已经率清军1.5万余人,造好战船,水陆并进,于九月由野牛坝出蛮莫。9月18日在两江交会处的甘立寨发生激战,清兵以火炮击沉缅兵十三艘战船,击退拦截的缅甸水师。水师由大盈江出至大金沙江,陆上兵马也到达新街附近,并派数千兵渡江到西岸哈坎扎营来打通水路、控制两岸,然后由哈坎派兵2000接应傅恒南下。9月29日傅恒才到达哈坎,此时傅恒已经知道西岸难行,被迫改变原先指挥西路军沿西岸攻占木疏(今缅甸甘布鲁)并由陆路直取阿瓦的计划,而是指挥东路军与新街、老官屯缅兵主力决战。十月初二傅恒过江东清兵主营指挥作战,清兵大举进攻的消息已经传了一年,缅兵这时也打探清楚清兵进攻方向,几乎调集齐主力在新街、老官屯一带夹江与清兵对峙。

(十六)清兵此次出征名义上动用满汉兵五万,但因为后勤限制,实际前线只有2.83万兵。扣除畹町驻兵1500以及普洱驻兵3500外出关只有2.33万兵,再扣除沿路台站驻兵4400后新街、老官屯前线清兵只有1.89万兵(其中水师2000),日趋加重的瘴气使清军大量减员。缅兵全军无精确数字,但应不下三万,而以前与法国交战俘虏的数百法国兵也在缅兵中服役。所以这次清缅主力对撼时依然是缅甸兵力占优,但因为双方野战能力有一定差距,整个战役过程中还是清兵长期保持攻势,而缅兵基本保持守势。十月初十双方在新街发生激战,先是双方水师发生战斗,缅兵不利,退到稍南一沙洲处据守。清水兵师及部分陆军一起水陆攻击,击败缅兵水师,杀敌两千余,夺得战船六艘。西岸阿里衮率正白旗满洲马甲九百破缅兵三个营寨,杀敌一千五百余人。此战后缅兵退守数十里外的老官屯,清军占据新街。十月二十日清兵进至老官屯,缅军在老官屯早已扎下两座坚固大营,主力在江东大寨,数千缅军在西岸扎营。营栅伸入江中,缅军水师停泊在两营之间江面,左右策应。东岸缅兵见清兵刚来便出营攻击,被清兵击退,双方都没有大的战果,双方只是不时以火炮互轰。战斗结束后清兵便在两岸分别扎营与缅兵对峙,而缅兵两营之间水面湍急且有沙洲,清兵水师暂时无法前进。第二日东岸清兵派偏师到缅兵南面扎营,准备断其水路。缅兵在营内挖了不少深及三尺的土坑,兵员在其间既可躲避炮火,又可隐藏目标。10月22日清兵斥候在大树高处观察,误判断营中敌兵甚少,于是发动大规模进攻,傅恒、阿里衮等人还抵达栅外数十步处指挥。缅兵营寨外有深壕,木栅坚固无比,外加枪炮火力极猛,清兵一日内连续多次攻势都被击退,总兵德福也中枪阵亡。清兵将领杀得兴起,还打算乘夜肉搏,后被制止。同日两军水师在江上也有交锋,清兵击沉缅军二十艘战船。

(十七)接连三日清兵进攻势头没那么猛,试着以火攻、大炮等方式摧毁木栅,结果均告失败。26日清兵水师发力,乘夜攻占两营间近西岸沙洲,夺战船二,俘虏十一人,缅兵水师退守东岸。东岸缅兵水路运输被断,清兵士气大振,但陆上对缅兵的火攻再次失败。29日清兵以地道爆破、数百丈长藤拉倒等方式破栅,结果还是失败。十一月初一西岸有大股缅兵来援,猛攻西岸攻营清兵,并以火炮轰击清兵水师,幸得三百满洲兵殊死掩护杀敌使得清兵和水师来得及后撤。缅兵水路继续畅通,西岸到东岸的补给源源不断。其时傅恒若以小部兵力继续围困老官屯,而以大部兵力从江西岸直攻阿瓦,还有扭转不利战局的可能,但傅恒坚持攻下老官屯使得清兵陷入战局僵持的局面。至此双方已经打得精疲力尽,都有厌战情绪,期间除了零星小战外双方事实上已经停战。初九日缅兵来信要求停战,傅恒想打,但副将军阿桂以下绝大部分将领都不想打了,于是初十日傅恒回信缅兵,同意停战。而且上奏乾隆:“奈因本年瘴疠过甚,交冬未减。”说前线三万一千兵主要因为染病,如今仅存一万三千余,实际前线清兵不到一万七,为了把情况说严重些,故意夸大前线兵员数。清兵损失虽小,但病死病倒的比战场死伤还多,如总兵吴士胜、副将军阿里衮、水师提督叶相德先后病死,傅恒本人亦染病卧床。缅兵损失虽然略大,但战场形势略优,缅兵统帅诺尔塔(即大城征服者摩诃梯诃都罗)明白缅甸无力支撑与中国的长期战争,因此双方前线将领都在未取得最高统治者同意的情况下自行决定议和停战。几经交涉后双方于11月16日正式议和,缅军14名将领与清军12名将领为双方代表,谈判定议画押,互赠礼物,正式停战。18日清兵沉炮焚舟,缅甸人大概觉得船烧得太可惜,跟清兵索要,自然没要到。

(十八)21日老官屯清兵全部撤走,这场延续多年、花费清朝911万两白银的战争终于落下帷幕。时隔18年后的1788年四月缅甸国王孟云为应付周边暹罗等国的压力主动改善对华关系,派出使节奉表纳贡,此事才结束。清缅临时和约的正式文本没有保留下来,而双方向各自国君禀报的内容又有出入,双方战后交涉还因此拖延二十年。中国方面的记载:缅甸遵照古礼奉表进贡;缅甸永不犯天朝边境;缅甸将所有清朝战俘释放。缅甸方面的记载:逃往云南的所有缅属土司,清朝都要交还给缅甸,并承认缅甸对所属土司的主权;所有战俘一律释放;商道重开,准许两国商贩自由贸易;每隔十年两国君主交换使节,互通友善书信,并致送礼物。后来清朝缅甸双方国君都对这份和约不满意,缅王孟驳撕掉前线送回来的和约文本,罚缅兵统帅及其他将领的家属头顶清兵馈送的礼物在王宫外跪了三天三夜。这时缅甸曼尼坡发生叛乱,老官屯缅兵不等孟驳命令就直接进军曼尼坡平定叛乱,这才平息缅王的愤怒。中国因为缅甸没送贡表,而缅甸因为清朝方面只放了孟拱土司,木邦和蛮暮土司安置内地没给回缅甸,又继续禁止双边贸易。别说贡表,连清朝方面的使者也扣押下来,还发封出言不逊的文书过来,双方打起漫长的外交战。乾隆虽然憋气,但也清楚要再次动兵很困难,单气候水土问题就非常头疼,像1770年七月回到北京不久的傅恒就因此病死了。加上小金川再次叛乱,于是暂时押在一旁不理。清缅战争造成中南半岛上的重大政局变动:清缅战争爆发的时候缅甸正和它历史上的死敌暹罗交战,刚灭了暹罗就遇上清朝军队进攻。国内空虚的缅甸被迫只留下三千兵力驻扎暹罗,全军归国抵御清朝进攻。暹罗的郑信由此得以击败国内其他割据势力,击退缅兵,重建暹罗。清缅战争造成中南半岛上发生一大变局,缅甸被战争削弱,暹罗得以复国。缅甸战后十年主动求贡,重新被纳入东亚朝贡体系。

排华法案

(一)《排华法案》是美国于1882年5月6日签署的一项法案,它是根据1880年对《柏林盖姆条约》的修订而制定的,条例的修订允许美国暂停入境移民,国会很快就执行这一决定。该法案是针对大量华人因中国内部动荡和有机会得到铁路建设工作而迁入美国西部所作出的反应,是在美国通过的第一部针对特定族群的移民法,直到1943年才被正式废除。买办是指中国近代史上帮助西方与中国进行双边贸易的中国商人,受雇于外商并协助其在中国进行贸易活动的中间人和经理人。这类被外商雇用之商人通常外语能力强,可作为欧美商人与中国商人的翻译,也可作为欧美国家商界与中国政府之间的双向沟通。鸦片战争前在广州经营对外贸易的公行中就已设置买办为外商服务,当时的买办大致分为两类:一类是专为停泊在黄埔、澳门水域的外商船只采买物料及食品的商船买办;一类是在外商商馆中代外商管理总务及现金的商馆买办。买办一职,中国人不得随便充当,外商亦不能任意选雇,受到清政府的严格控制。买办是一个特殊的经纪人阶层,具有洋行的雇员和独立商人的双重身份:作为洋行雇员身份的买办得到外国势力的庇护,可以不受中国法律的约束;作为独立商人的买办又可以代洋行在内地买卖货物或出面租赁房屋、购置地产等,在殖民地和半殖民地国家中替外国资本家在本国市场上服务的中间人和经理人。原指欧洲人在印度雇用的当地管家,在中国指外国资本家在旧中国设立的商行、公司、银行等所雇用的中国经理。“买办”一词在明代专指对宫廷供应用品的商人,清初专指为居住广东商馆的外商服务的中国公行的采买人或管事人,后来逐步发展为特指在中国的外商企业所雇佣居间人或代理人。鸦片战争后废止公行制度,外商乃选当地中国商人代理买卖,沿称买办,其性质既是外商的雇员,也是独立商人。

(二)嗣后外商为了减少买办的中间佣金,逐渐采取与中国人直接交易的方法,买办遂转化为单纯的外商雇员,称“华经理”或“中国经理”。公行制度又称“广州贸易制度”,是清政府基于公行的对外贸易制度,它是清政府闭关锁国的主要内容。公行亦称官行,是鸦片战争前官方特许的经管对外贸易商人的同行组织,也是专办外洋商船来广州贸易的组织,具体经办清政府对外商的一切联系事宜。成立于1720年,它既是中外商人联系的中介,也是清政府与外商联系的中介。既有商业职能,又有外交政治职能。1842年中英《南京条约》订立后分局相关条约而撤销,如派驻领事、关税税率、通商等。公行是清朝中期在广州成立的行商组织,在约百年期间垄断当时中国与西方主要商业往来的广州贸易。公行最早成立于1720年,当时的许多行商为了加强自身地位并与皇商作竞争,因此成立组织。最初的成员包括十六名行商,他们订一套含十三条的条款来规范价格和交易程序,并规定后来加入的成员必须交1000两银的会资才能加入,此外所有公行成员的交易中的百分之3要充作公所费。公行虽为民间组织,但得到官方的支持,官府乐于有这样的组织作为其与洋商之间的中间机构,并可代政府为征收关税。政府的支持将使得公行得以垄断贸易,因此多次引起其他商人和洋商的反对。第一次的公行很快于1721年解散,但1760年时公行再度恢复。1771年再度被解散,1782年再度恢复,一直维持到到鸦片战争结束的《南京条约》(1842年)才被废除。公行主要任务:承销外商的货物进口,并为之采购出口货物;划定出口货物价格;经手交纳进出口货物的海关税;照管外商生活并监督其行动;传达清政府对外商的指令及外商向清政府提出的意见、禀帖等。

(三)历史上对买办的认识褒贬不一,但从经纪史角度看买办是中国近代史上的一种特殊经纪人,买办的活动一直延伸到新中国成立。买办是随资本主义侵略而迅速扩大的,因其职能主要是帮助洋行收购土货,销售洋货而成为资本主义侵略的工具之一。中国财富被掠夺,人民生活日益贫苦,而买办却随着洋行在中国的获取暴利同时日益积累起丰厚的财富,其中大部分成为买办资本。随着买办资本的日益增多,买办资产阶级逐渐形成。买办资本大部分来源于买办获得的佣金,在出口贸易中从收购到打包赚得的各个环节的佣金,顷刻间千金赤手可得。另外通过经管洋行,买办将洋行资金拆借与钱庄来赚取利息。汇丰银行买办王槐山利用拆票利息和市场挂牌利息差额牟取利润,在职6年积累起90万两银子。买办还有另外一重身份,他们也独立经营,一些买办脱离洋行独立经营使买办资本成为民族资本。他们身上这一特点给中国民族资本主义的发展带来些许希望,通过以上途径积累资本后买办资产阶级随着买办的增多而逐渐形成。1868年中国出口贸易为1.25亿关两,直到1913年的9.73亿两。没有买办这一中介代理人,西方国家不可能获得当时的中国市场广度,可以说买办客观上促进中国对外贸易的发展。而资本主义到来使得中国自给自足的封建自然经济的逐步解体,中国的农业、轻工业甚至重工业得到一定的发展,这有利于中国的近代化,因此在这一方面买办及买办资产阶级起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事实上不少的买办资本投资于民族工业及航运业,如分别在怡和洋行、天津汇丰银行、法国东方汇里银行、日清轮船公司任职的祝大春、吴懋鼎、朱志尧、王一亭就分别有投资3065、1119、3650和930千元,另外买办多维社会性质不仅使其便于充当中外商人之间交往的媒介,而且有利于担任官洋之间的角色。

(四)买办间的大部分人谋求官位,使得这一阶级逐渐扩大政治势力,客观上它使资产阶级队伍的力量日益壮大,但是官商之间勾结,在太平天国方面共同镇压。买办资产阶级代表人物吴健彰曾主管江海关行政,吴后来出卖海关行政权的行为使得国家海关行政权彻底丧失,这只是勾结中的一例。还因多方面的原因,资产阶级与封建官僚间存在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总之资产阶级遭受封建势力和外国的双重制约,看待买办和买办阶级也必然要全面客观地去评价。“买办”亦称康白渡,在清朝时期买办为专为宫廷购物的官方代理人,当时盛行的是公行制度。从1835年“防范夷人章程”总可看出有关买办记载:外国官馆所需守门,挑水等项人夫,责成买办代雇。买办责成通事保充,通事责成洋商保充,层递减制。其中通事主要向外宣布政府法令,为外商写禀贴、通报关税、领取船舶出入证乃至装货、卸货、检验、招雇驳船几搬运工人等,并防止“奸民”与外商勾事。买办则处于通事以下,是专为外商服务的仆役头目,地位较低。但到了近代买办身份随鸦片战争的到来有了彻底的改变,资本主义以其坚船利炮打开中国落后封建社会的大门。资本主义掠夺剥削的本质使起大肆对外扩张,掠夺殖民地人民的财富,获得海外的商品销售市场和原料产地,故对于中国这一点充分体现在鸦片战争后资本主义国家与中国签订的一系列不平等和约上面。如1842年《南京条约》要求赔款、协商关税并开放通商口岸,还割让香港给英国,《南京条约附件》有允许英国居民在通商口岸租地居住等系列的特权。第二次鸦片战争后又通过《天津条约》和《北京条约》取得更多新的权益,签约的国家越来越多,权益也让度得越来越广。

(五)西方国家迫切希望能在中国获得潜在的巨大市场一获得最大的经济利益,但是资本主义国家的道路走得并不上一帆风顺的,封建自然经济的主体地位使得统一收购土货产品、销售洋货变得异常困难,因此正迎合资本主义国家寻求中介代理人的需要。买办不仅是洋行的总管,账房和银库管理员,还是大班的机要秘书。另外在1844年的《厦门条约》中“准许外商自雇引水,其雇觅跟随买办及延请通事、书手雇佣内地船只来搬运货物。均属事所必需、例所不禁,应各听其便”没有行商通事层层担保,行商制度的废除为买办的形成提供有力条件。由于熟悉英语和对外贸易,最早的买办有广东的掮客转变而来,随着口岸开放增多、租界变广后经济业务扩大、买办紧缩,以前以合同形式与洋行形成临时雇佣的掮客逐渐成为固定的代理人(即买办),在上海的一个英国人就开办英字话馆培养英语买办,一个法国人则设塾授英、法、意三种语言的买办。由外商的资助教会团体也介绍教会中有才能者“同洋行输送买办”,不少教友因买办而积巨资,多成一时之富。随着侵略的加深,洋行代理人已由1854年地50人发展到1900年的2万人。晚清的唐廷枢、徐润、郑观应和席正甫并称晚清“四大买办”,受雇于外商并协助其在中国进行贸易活动的中间人和经理人。鸦片战争前买办一职受到封建政府的严格控制,中国人不得随便充当,外商亦不能任意选雇。为打破这一限制,1844年中美《望厦条约》规定雇觅跟随买办及延请通事等项由外商与中国人自行协议,中国地方官不得干预,买办的身分与性质从此完全听从外商主东的决定。最初外商进入新开口岸,大半雇佣广州原有的买办或由他们荐引的故旧亲友。

(六)随着侵略势力的扩张,宁波、湖州等地先后出现大批当地买办,至19世纪60年代通事、买办已成为士农工商之外的另一行业,买办与外国在华洋行之间立下保证书与合同后即可得工资、佣金收入。鸦片战争后外商放手派遣买办携带巨款深入内地进行商品购销、磋商价格、订立交易合同、收付货款、保证华商信用等活动,这些买办成为洋行业务的实际经理人或外商代理人,很多洋行的在职买办同时又是投资于钱庄、贩卖鸦片、经营丝茶的巨商。由于买办职能的扩大及活动的增加,买办在洋行中的地位及其雇佣关系也发生相应变化。首先在大洋行内出现层层相属的各级买办所构成的买办间或华账房,洋行主东只要控制总买办便能驾驭他以下的全班人马。19世纪末~20世纪初买办要向洋行主东承担,以至保证洋行全部购销任务的完成,从而使洋行老板无需承担风险就能随心所欲地开展进出口贸易业务。其次买办的佣金及薪资制度也有相应变化,以经手洋行生意为主要职责的买办。薪俸只是表明其洋行雇员身分的标志,而佣金则成为其重要收入,有的买办每年佣金收入不下五六千两。此外 买办还利用职务之便独立经商、投机倒把、走私偷税、敲诈勒索,由此而来的收入几乎没有限度。买办以自己的资本实力在各个通商口岸的鸦片、丝茶、洋货、钱庄以及船运等许多领域保有庞大势力,甚至有些地区的征税大权均落入买办巨商手中,清代末期甚至形成由买办势力控制的自通商口岸至内地城镇的买办商业高利贷剥削网。在中国社会半殖民地化过程中买办起着重要的作用,买办阶层是中国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型期中产生的特殊阶级,随着西方经济势力向中国的渗透而产生。买办最初诞生时社会地位低下,人们瞧不起这个职业,从事者多为地区性团体。

(七)但随着外国资本的不断涌入和国家对经济的日益看重,买办的地位迅速提升,人们对之趋之若鹜,甚至社会底层的人将之视作进入上层社会的捷径。随着买办地位的不断提升,其构成也向多样化转变。他们的个人实力和整体实力也都在增长,甚至在一定程度上起到抵制外来资本的作用。他们既盘剥中国的本土商人,也剥削他们的老板——外国商人。有些洋行商品的成交首先要征得买办的同意,甚至在买办未定出价格之前既不能买,也不能卖,影响力可观。有时候买办与外资企业有矛盾也会脱离其主子,走向民族资本行列来反对其原来的主子。买办发展到一定程度之后就会从这一阶层转向民族资产阶级,于是中国新兴的民族资产阶级开始出现了。最初外商进入新开口岸,大半雇佣广州原有的买办或由他们辗转荐引的故旧亲友。随着侵略势力的扩张,宁波﹑湖州等地先后出现大批当地买办,至19世纪60年代通事、买办已成为士农工商之外的另一行业,买办与外国在华洋行之间立下保证书与合同后即可得工资、佣金收入。鸦片战争后不久外商就已放手派遣买办携带巨款深入内地进行商品购销、磋商价格、订立交易合同、收付货款、保证华商信用等等活动。这些买办往往成为洋行业务的实际经理人或外商“代理人”。外商洋行主东为了充分发挥买办的作用也允许他们自营商业,很多洋行的在职买办同时又是投资于钱庄、贩卖鸦片、经营丝茶的巨商,于是买办的独立经营便与洋行的生意直接联系起来。为适应扩大洋行业务的需要,洋行主东还要求买办沟通封建政权,依托地方官绅势力。

(八)外国商人与封建官僚之间往往通过买办建立密切联系,买办人物在职能上也就与封建官僚结下血缘关系。由于买办职能的扩大及买办活动的增加,买办在洋行中的地位及其雇佣关系也发生相应的变化。首先在大洋行内出现层层相属的各级买办所构成的“买办间”或“华帐房”,洋行主东只要控制总买办便能驾驭他以下的全班人马。洋行主东要求买办有更大的信用保证,还要有殷实的铺保或人保(即“荐保”),同时还要交纳保金。,保金又经常被洋行主东挪作营运资金。有些洋行就以有无供给洋行主东利用的资金作为选雇买办的条件,这种买办在外商经济活动中显然居于“合作者”的地位。19世纪末期到20世纪初期作为独立商人的买办要向洋行主东承担,以至保证洋行全部购销任务的完成,从而使洋行老板无需承担风险就能随心所欲地开展进出口贸易业务。其次买办的佣金及薪资制度也有相应的变化,以经手洋行生意为主要职责的买办,薪俸只是表明其洋行雇员身份的标志,而佣金则成为其重要收入,有的买办单单佣金一项每年收入不下五六千两。佣金的名目繁多,比额亦参差互异,有媒介生意的佣金、保证华商信用的佣金、销价差佣金、包销佣金、保销佣金等,尽管如此但在买办的全部收入中佣金所占比例仍然有限。买办利用自己的职务之便独立经商、投机倒把、走私偷税、敲诈勒索,由此而来的收入几乎没有限度。得到外国商人庇护及封建政权支持的买办有可能以自己的资本实力在各个通商口岸的鸦片、丝茶、洋货、钱庄以及船运等许多领域保有庞大势力。甚至有些地区的征税大权均落入买办巨商手中。清代末期甚至形成由买办势力控制的自通商口岸至内地城镇的买办商业高利贷剥削网,在中国社会半殖民地化的过程中买办无疑起着重要的作用。

(九)淘金热是美国西进运动的产物,也是其中极为重要的一个环节,是由于西进运动的发展引发的人口迁移为开端的,对美国18-19世纪的经济开发、农业扩张、交通革命、工商业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在人口第三次大规模的浪潮来临之际美国移民萨特(约翰·奥古斯都萨特)在加利福尼亚的萨克拉门托附近发现金矿,并由冒险商人、操纵者、土地投机家布兰那使金矿发现的消息扩大到全世界。西进运动的发展首先是由于布兰那在加利福尼亚的企业中首次与顾客用金沙交换商品并从中捕获商机开始的,由于他的宣传在一定程度上产生经济效应。更为重要的是美国政府的支持和引导,美国政府支持西部牛仔向西部披荆斩棘,并在淘金热兴起前后准备正式兼并加利福尼亚,即便在加利福尼亚商品匮乏之时也设法调剂和统筹商品货源。金矿被发现后美国沸腾、世界震撼,近在咫尺的圣弗朗西斯科首先感受到淘金热的冲击,几乎所有的企业停止营业。海员把船只抛弃在圣弗朗西斯科湾,士兵离开营房,仆人离开主人,涌向金矿发源地。农民典押田宅,拓荒者开垦荒地,工人扔下工具,公务员离开写字台,甚至连传教士也离开布道所。这股热潮一直席卷到圣弗朗西斯科北部的俄勒冈及南部的墨西哥,成千上万的淘金者使加利福尼亚人口猛增,并且许多新近出现的城镇很快成为国际性的城市。淘金热期间由于人口的急剧增,使得衣食住行变得陡然紧张,特别是服务业的发展无法满足社会的需要。1848-1851年间美国批发商品的价格指数847提高到1025,这些情况都反映这次淘金热对美国西部及市场产生深远的影响。自1854年起加利福尼亚的淘金热成下降趋势,黄金产值下降,但整个采金业取向深度和广度发展。

(十)第二次采金热是50年代在科罗拉多发现金矿至70年代在内华达发现金矿,这时采集矿种增多,并因此使美国作为最大的产金国的地位一直保持到1898年。同时由于技术的发展使得商人、工业、企业家纷纷形成采矿公司,并逐步控制采矿区。其影响在于:增长社会财富;带动加利福尼亚地区工业及相关产业的发展;人员的涌入加快农业、牧业的发展;采矿业带动西部交通运输业的发展。华人是在1848-1855年加利福尼亚的淘金热中开始大量进入美国的,一直持续到随后的一些大的劳工密集的工程,例如跨大陆铁路的修建。他们中的大多数来自在太平天国运动后陷入贫困的华南地区,来美找寻着他们的财富。起初那里有着充足的表层金,所以华人的到来被容忍,如果不算是热情接纳的话。然而当容易获取的金的储量缩小,淘金竞争加剧的时候对华人的憎恶也随之加剧。本土主义者团体开始声称加利福尼亚的金子是美国人的,而后开始对外籍淘金者进行肉体侵害。华人们在被强行驱逐出金矿之后迁入城市(主要是旧金山),从事薪酬劳动和仆役。随着美国经济的衰败,针对华人的憎恨被州长约翰·比格勒政治化,他将美国的不幸归咎于华人苦力和1864年至1869年间签约建造中央太平洋铁路的华人劳工。另外一个比较重要的反华人组织是白人至上组织,它在全国大约有60个分部。最初加州政府并不支持排华,因为华人的税收填补政府的赤字,后来政府财政富裕了便不再反对排华。在1860年之前华人是加州最大的移民团体,因为华人大部分都是健康的成年男子,所以尽管这些华人提供廉价的服务,但却没有使用例如学校和医院等公共设施的权力。随着时间的推移,越来越多的华人来到加州,暴力经常在一些城市(例如洛杉矶)发生。

(十一)到了1878年国会决定制定和通过排华法案,但遭到时任总统海耶斯的否决。在排华的狂热时期加州甚至在1881年宣布将当年3月6日作为假日,用以大规模的游行来支持排华法案的制定。排华法案最终于1882年通过,而加州进一步通过各项后来被认为违反宪法的法规,从而加深对华人的排斥。法规通过后大多数华人家庭面临着独自留在美国和回到中国与家人团聚的抉择,全国(尤其是加州)的报刊开始抹黑和指责华人导致白人失业等很多问题,警察也以各种机会逮捕华人。尽管当时对华人的厌恶极为广泛,但一些资本家和企业家由于经济因素抵制排华法案。1882年美国国会受理共和党参议员约翰·米勒提交的排华法案,为此美国国会作了激烈辩论。主张排华者的主要依据是:华人有诸多的恶习和偏见,不可能在生活上美国化,更不可能接受美国建立在基督教基础之上的伦理道德标准;而且华工的大量涌入造成同美国工人抢饭碗的紧张态势。反对排华者的理由则是:排华违背中美《蒲安臣条约》中的自由移民政策,而且违背美利坚共和国自由、平等的立国原则。最终排华主义获得国会多数票的支持,1882年5月6日美国国会通过美国史上第一个限禁外来移民的法案———《关于执行有关华人条约诸规定的法律》,即通常所谓的1882年美国排华法案。排华法案是美国历史上对移民最为严厉的限制之一,排华法案在十年内禁止那些被雇佣为矿工的华人劳工进入美国,否则将遭到监禁或者驱逐,许多华人仅仅因为他们的种族而遭到残酷殴打。少数非劳工的华人想要移民美国必须获得来自中国政府的许可证明,然而这是极其困难的。

(十二)法案也影响到已经在美国定居的华人,任何华人离开美国后想要再次进入美国必须要获得许可。而且法案剥夺华人移民的美国公民权,从而使华人永久孤立。法案通过后在美华人鲜有机会与家人重聚,或是在他们的新家园开始家庭生活。其1884年修正案更收紧允许先前到来的入境移民离开美国和回国的规定,同时阐明该法适用于一切华人,而无论他们的国籍为何国。法案通过10年后的1892年该法案被所盖瑞法案所延续,并且没有终止日期。许多人强烈支持排华法案,包括劳工骑士团和一个工会,它认为实业家使用华工会导致工人薪水降低。而在众多劳工和左派组织中世界产业工人组织是唯一一个例外,它于1905年成立之初便公开反对排华法案。华人移民被认为带有不道德和不卫生的生活习惯,并通过压低工资进行不正当的商业竞争,而事实上他们也是群体暴力的受害者。不论1868年的《蒲安臣条约》,1882年的法案本是临时性通过的,可是到了1902年却成了永久性的。从1910年到1940年设于今天在旧金山湾的天使岛国家公园的天使岛移民站作为华人移民的处理站。在那里有30%的华人移民被遣返中国。法案拒所有华人劳工于美国之外十年,其1884年修正案更强化允许先前到来的入境移民离开美国和回国的规定,同时阐明该法适用于一切华人,无论他们的国籍为何国。1888年的斯科特法案扩展排华法案,禁止华人离开美国后再次返回,1892年该法案由《基瑞法案》延长十年。法案在1902年被西奥多·罗斯福推动延伸后更被取消时限,它要求每一个华人居民登记和获得居住证明,没有证明的华人将遭到驱逐。该法案是针对大量华人因中国的内部动荡和有机会得到铁路建设工作而迁入美国西部所作出的反应,它是在美国通过的第一部针对特定族群的移民法。

(十三)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中、美两国成为反法西斯同盟国,排华法案成为中美关系的障碍。经罗斯福总统提议后美国国会1943年12月17日通过《麦诺森法案》(或称排华法案废除案),从而废除所有排华法案。该法案允许已经在美居住的华人成为已归化公民,并且不会受到驱逐出境的威胁,并允许每年105名华人的入境移民限额。1952年《移民与国籍法》(又称《麦卡伦-沃尔特法》)通过(遭杜鲁门的否决,但最终被国会推翻),该法案修订和合并先前关于移民、归化和国籍的法律。它去除种族作为移民和归化的障碍,使一些原本不具备资格的国家拥有每年至少100名签证配额。然而大规模的华人移民并没有随之到来,直至1965年的《移民与国籍法》的通过。在参众两院通过后的1965年10月3日美国总统林顿·约翰逊签署该法案,这项新法彻底废除国籍配额制,取而代之的是东西半球限额:东半球为17万名,西半球为12万名,而任何一国每年的限额为2万名。但与自1921年以来的一些做法一样,基于某些条款使有些移民可以不受配额限制入境。新法扩大可以不受配额限制入境的家庭成员类别,并为公民的非直系亲属以及甚至持永久居住身份的外国人的家属保留大部分配额,至此中国人才得到形式上与别国相同的待遇。尽管排华法案在1943年就被废除,但在加州中华人禁止与白人通婚的规定,直到1948年才被废止。而在其他州中类似法规仍在施行,直到1967年美国最高法院一致裁决禁止跨种族通婚的法案违宪。虽然该法案很久之前就被废止,但是它却长期以来是《美国法典》的一部分。即便是今天虽然它所有的部分都被废除已久,但是其第8篇第7章题名为“排除华人”,它是第8篇(外国人和国籍)的15章里完全针对一个特定国籍或族群的唯一的章节。

收回利权运动

(一)洋行是外国商人在中国设立的商行商号,最早的当推1715年英国东印度公司在广州设商馆,1719年法商密西西比公司、1805年美商普金斯公司在广州设立机构。至19世纪30年代广州洋行最多时达150家左右,除经营一般贸易外大都从事获利最多的鸦片贸易。鸦片战争后洋行扩张至上海等通商口岸,1852年仅在上海经营贸易的洋行就有40余家,至1855年各口岸约有洋行200家。1782年广州始设柯克斯·理德行,1784年第一艘美国商船中国女皇号驶抵广州,该船船货管理员几年后与人合办一家行号,从事代客买卖。到18世纪末广州英美代理行号已达24家以上,主要经营鸦片贸易。鸦片战争以后五口通商初期对华商品贸易并未能迅速发展,洋行数字增长不多,且往往在捞足财富后便自行解散,因此暴力掠夺是当时洋行发展的基本特点。1848年广州即已出现地区性的专业轮船公司枣省港小轮公司,随着外商贸易活动的重心之向北转移,1850年大英轮船公司进而开辟香港、华记等大洋行几乎既经营货运,又兼营银行与保险业务。至第二次鸦片战争以前在总数200余家的洋行中少数大洋行已奠定垄断地位,但当时洋行投资仍主要限于贸易和船运等流通领域,在生产领域未取得大的进展。经过第二次鸦片战争后无论已开口岸和新开口岸都出现竞设行号的高潮,在全部洋行中英商最多,这些洋行已开始经营轮船、船舶修造、码头仓栈、保险、银行以及为贸易服务的加工制造等各种行号企业。各个企业行号大都由多家洋行联合集资创办,独资创办者很少。竞争导致联合,交叉投资促进垄断,垄断意味着更加剧烈的竞争。在一些大洋行资本的支持下有些企业一开始就是在兼并其他企业的基础上创办起来的,有的则是在创办以后从事兼并活动,从而形成若干洋行资本集团。

(二)从19世纪70年代初期起为适应中西交通及贸易方式的变革及对华贸易难以全面大幅度增长的情况,在华洋行(特别是资力雄厚的老牌大行)开始实行代理华商经营制度,调整原有的经营方向。到19世纪70年代中后期贸易萧条时期一些大洋行都把各自的力量从商品贸易的投资及收取佣金的代理业务转移到加工制造、航运、保险、金融等贸易的辅助业务上去,所谓代理经营就是既不承担风险又可自营,而以代理华商经营为主的经营方式。华商或出资购买轮船由洋行代理经营,或置货由洋行代理订购运销,在这个阶段里轮船运输业仍然是洋行商人扩张势力的重要领域,与此同时洋行商人向生产领域的投资增加。自鸦片战争到中日甲午战争的55年中洋行商人投资创办的各类工厂企业共计191家,其中1870年以后创办的计116家。甲午战争以前为突破封建经济结构及封建政治体制的阻力,越来越多的洋行商人以天津为跳板向清宫廷所在的北京开展活动。他们以借款为诱饵,与内务府建立起联系,以便争夺对清政府开始酝酿举办的海防、洋务事业及国家建设项目的投资权,不少洋行已开始经营军火生意。甲午战争以后在华洋行势力又获得了进一步的扩张,据统计外商洋行在1911年增至2863家,英商原来的优势地位受到日商的严重挑战。19世纪末叶中国逐渐成为帝国主义国家自由投放其过剩资本的国际场所,开办厂矿企业的直接投资与借款等间接投资空前扩大起来,在这方面外国在华洋行起到仅次于外国在华银行的作用。从《马关条约》获得“任便从事各项工艺制造”特权的洋行商人连年不断地投资设厂,其业务范围远远超过甲午以前的为贸易服务的加工制造业。

(三)迄1911年清王朝覆灭的16年当中包括棉纺、采掘、冶炼、食品、造船等资本在10万元以上的外资企业共计120家,资本额近1亿元。有的企业资本在百万元以上,某些企业资本甚至超过千万元,数额之大表明洋行企业在各个地区或行业中的垄断地位。其中有些企业显然是在国际托拉斯的参与下创办、发展的,有些则纯粹是国际金融财团的分支机构。同时在中国铁路权益的争夺中一些洋行亦参与外国在华铁路投资,由甲午战争到辛亥革命的十五六年间时间虽然不长,但从广度及深度上考察时洋行势力的扩张是前所未有的,中国政治经济显然进一步半殖民地化。然而20世纪初中国民族资本工商业在一场广泛的抵制美货、收回利权运动中也获得初步发展,1911年辛亥革命爆发,但在华洋行势力的扩张并没有中止。19世纪末世界资本主义进入帝国主义阶段,资本输出成为它对外侵略的主要特征。甲午战后帝国主义国家在中国强占租借地和划分势力范围的同时将投资的重点集中到修筑铁路和开采矿山方面来,并以此作为其巩固“势力范围”和伸展侵略势力的手段。这就不仅使中国人民蒙受重大的经济损失,阻碍中国民族资本主义的发展,而且严重地侵犯中国的主权,直接关系到中华民族的存亡。随着民族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民族资产阶级力量增强了,因此收回铁路主权和矿产主权的呼声日益高涨, 一场轰轰烈烈的收回路矿利权的运动开始了。19世纪末20世纪初帝国主义国家把掠夺中国的铁路和矿山利权作为对中国进行资本输出的主要目标,各个帝国主义国家在中国或通过贷款,或独资经营,或通过合办,攫取大量的路权矿权,严重损害中国人民的主权利益。

(四)垄断组织是指为获取高额利润,由多家大企业通过协议、控股、持股等形式建立的组织。垄断组织的形式有“卡特尔”、“辛迪加”、“托拉斯”、“康采恩”等,资本家建立垄断组织的目的在于获取高额垄断利润。依垄断程度不同,垄断组织分多种形式。短期价格协定是最简单的垄断形式,参加协定的企业在规定的期限内要遵守协定的销售价格。1870年以后随着世界市场的形成和发展,科学技术的巨大进步,工业生产的迅速发展,特别是重工业的兴起使企业的规模越来越大。企业的规模越来越大,要求的资本与劳动力也就越来越多,于是股份公司这种早已出现的集资经营方式开始得到广泛的发展。随着股份公司的发展与逐步完善,中小工厂被兼并,资本与生产迅速地集中。此外市场的激烈竞争也加速大企业兼并小企业的进程,生产的集中引起垄断组织的产生。早在19世纪60年代和70年代初欧美先进市场国家中就已开始出现个别的垄断组织,1873年的经济危机使更多中小企业破产,进一步推动企业兼并,促进生产的集中,于是垄断组织较多较快地发展起来。到19世纪末20世纪初垄断组织在所有发达国家普遍地发展起来,成为全部经济生活的基础。垄断组织是在企业生产集中的基础上产生的,由于在经济发展过程中生产社会化和生产集中的发展程度的不同,大型企业之间互相勾结或联合的程度和具体目的也不一样,因而垄断组织便有各种不同的形式,卡特尔、辛迪加、托拉斯、康采恩是垄断组织的四种主要形式。卡特尔是生产同类商品的企业为了垄断市场、赚取高额垄断利润,通过签订各种协定(如划分销售区、规定商品产量、确定销售价格等)所组成的垄断联盟。参加卡特尔的企业要受所订协议的约束,但各企业在生产上、商业上和法律上仍然保持独立。卡特尔只是一种初级形式的垄断组织, 这种形式最早在1865年出现于德意志地区。

(五)比较流行的卡特尔有三种:划分销售市场的卡特尔;规定统一价格的卡特尔;规定生产规模的卡特尔。辛迪加是由生产同类商品的各大企业为了高价销售商品和低价购买原材料,通过签订共同销售商品和采购原材料的协定而建立起来的垄断组织。参加辛迪加的企业在生产上和法律上仍保持独立性,但丧失商业上的独立性,这种形式19世纪末20世纪初在西欧比较流行。托拉斯是由生产同类商品或者与该类商品有密切联系的许多大企业联合组成的,参加托拉斯的各企业在生产、商业、法律上都不再是独立的生产经营单位,由托拉斯组织董事会及其委任的经理来统一全部经营活动。它是比较稳定和比较高级的垄断组织形式,这种垄断组织形式于1882年最先在美国产生,20世纪初迅速发展。康采恩是由不同经济部门的许多大企业联合组成的垄断组织,参加康采恩的既有单个的企业,又有其他的垄断组织(如辛迪加、托拉斯)。既有工业企业,又有商业企业、交通运输企业以及银行和保险公司等。其中最大的银行或企业则是这个庞大复杂组织的核心,康采恩最明显地表现出垄断市场上金融机构和工业相结合的特点。垄断组织形式的不同主要是由垄断程度和组织方式的不同决定的,不论何种形式的垄断组织,其本质都是一样的。它们凭借在生产和市场上的垄断地位,对国内外市场上的消费者进行剥削而减少消费者剩余,以获取高额垄断利润,在具有垄断因素的市场结构中垄断利润的赚取就是通过上述各种不同形式的垄断组织实现的。在市场结构从自由竞争阶段向垄断阶段过渡的进程中垄断组织在各个经济部门的形成和发展经历一个逐渐扩展的过程,它首先在一些重工业部门产生,这是因为资本主义社会化的大生产首先在这些部门内出现,因而这些部门的生产集中和资本集中发展得最为迅速。

(六)同时由于这些部门的固定资本规模巨大,这不仅使资本的自由转移比较困难,而且使得各大企业之间竞争的破坏性极大,因此,些部门的大企业为避免在竞争中两败俱伤便首先形成垄断联合。后来随着其他工业部门生产集中的发展和大型企业的出现,垄断组织便逐渐扩展到资本主义各个经济部门。19世纪60年代到70年代初期是垄断组织的萌芽时期,这时自由竞争发展到顶点,垄断组织开始产生,但还只是一点不甚明显的萌芽,1865年在当时新兴的工业国家德国出现4个卡特尔。70年代初期到90年代初期是垄断组织广泛发展但还不稳定的时期,1873年危机之后曾出现缔结垄断协定的高潮,卡特尔有过广泛的发展,但其大多数是短期的不稳定的,是一种暂时的现象。这个时期在美国、英国和西欧其他资本主义国家中垄断组织也相继出现,到19世纪晚期主要资本主义国家的生产和资本已高度集中,出现垄断组织,美国和德国尤其突出。垄断资本家通过兼并或联合的方式组成垄断组织,控制某一个或几个部门商品的生产、价格和市场来赚取高额利润。如在1882年在美国出现第一个托拉斯——美孚石油公司,1863年约翰·洛克菲勒同别人合资在克利夫兰开办一家炼油厂,两年后他独占这家工厂,又吞并许多中小炼油厂,到1869年这家工厂已成为美国最大的炼油厂。1870年洛克菲勒组建俄亥俄美孚石油公司,资金100万美元。他勾结铁路部门控制运价,打击竞争对手,美孚公司发展很快,1880年它提炼的石油占全美的95%。1882年美孚石油托拉斯成立,它掌握14家公司所有权,控制着26家公司的多数股票,垄断美国石油工业。德国垄断组织发展的程度仅次于美国,由于德国农村中保留大量封建残余,国内市场狭小,它作为较晚兴起的资本主义国家在扩大国外市场方面又面临激烈的竞争,因而解决销售市场问题十分紧迫。

(七)德国虽然也在生产集中的基础上形成许多大企业,但还存在大量的中小企业,这些条件使得在产品销售上进行垄断联合的“卡特尔”成为德国垄断组织最普遍的形式。1857年德国出现第一个卡特尔,到1870年增加到6个。1873年经济危机爆发后卡特尔迅速增加,1879年已有14个,1890年猛增到210个。在19世纪末的高涨和1900—1903年的危机期间垄断组织又有了进一步的发展,1905年卡特尔已发展到385个,垄断组织遍及采煤、冶金、电气、化学、食品等工业部门。再20世纪初卡特尔开始向高级形式——拥有统一销售组织的辛迪加发展,与此同时在一些主要生产部门还出现为数不多的巨大托拉斯和康采恩,因此20世纪初垄断组织已成为德国全部经济生活的基础。1907年拥有50个工人以上的大企业仅占企业总数的0.9%,而它们拥有的工人总数占工人总数的39.4%,占有的蒸汽马力和电力分别高达75.3%和77.2%,特别是重工业和运输业中许多往被一两个垄断组织所支配。1910年莱茵—威斯特法利亚煤业辛迪加的煤产量超过全国的一半以上,德国钢业联盟和铁业联盟垄断全国钢铁产量的98%。电气工业基本上被电气总公司和西门子公司两个集团控制,航运业则集中于汉堡-美利坚公司和北德意志航运公司手中。19世纪末到20世纪初是垄断组织最后形成的时期,19世纪末的经济高涨至1900~1903年的危机期间垄断组织在所有发达资本主义国家普遍发展起来,成为全部经济生活的基础。 德国的卡特尔在 896年有250个,在1905年有385个。美国在1900年有185个托拉斯,1907年增加到250个,这样自由资本主义就过渡到垄断资本主义。“帝国主义作为资本主义的最高阶段到1898~1914年间先在欧美,然后在亚洲最终形成。

(八)19世纪晚期在第二次工业革命的影响下资本主义经济开始发生重大变化,这种变化主要表现为:一方面科学技术的新成果被迅速应用于工业生产,大大促进生产的发展,使生产的规模越来越大,集中的程度越来越高;另一方面在资本主义制度下科学技术的发展和生产的发展,使大量的社会财富日益集中到少数大资本家手中。生产和资本的高度集中产生垄断,因此垄断组织的出现是生产力发展的必然结果。垄断产生后企业的规模进一步扩大,这自然会有利于劳动生产率的进一步提高,同时它也使技术发明和改进的过程社会化了。资金雄厚的垄断组织能够提供条件使科学技术研究能够更大规模和更有组织有计划地进行,科技研究取得的新成果也能够较快地运用于生产。托拉斯等高级形式的垄断组织出现更有利于改善企业经营管理,降低生产成本,提高劳动生产率。这一切都为生产力的进一步发展创造有利条件,所以垄断的出现实际上是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局部调整。随着资本主义经济实力的发展和增强,资本主义各国的垄断资本家从控制国家经济命脉进而控制国家政权,越来越多地干涉国家的政治、经济生活,以赚取最大限度的利润。随着各国垄断组织的出现,国内市场也相对狭小,垄断资本家极力到全球各地争夺商品市场、原料产地和投资场所,在世界市场的激烈竞争中形成国际垄断集团。代表垄断组织利益的资本主义国家加紧对外侵略扩张,掀起瓜分世界的狂潮,到19世纪末整个世界已被瓜分完毕。德国在强租胶州湾后把山东视为其势力范围,力图霸占、垄断山东所有的路矿利权。德国先是通过《胶澳租界条约》取得胶济、胶沂济和由济南到山东西部边境的铁路修筑权以及铁路两旁30里内的矿山开采权,继而又伙同英国向清政府索取津镇铁路修筑权,另外还不断向清政府施加压力,要挟强索茅山等五处矿权。

(九)德、英等帝国主义对山东路矿利权的疯狂掠夺激起山东人民的极大愤怒,也促使人民的觉醒,1905年前后在全国收回利权运动的推动下山东人民也掀起反对帝国主义对山东路矿利权的侵夺、要求收回路矿利权的斗争。山东的收回利权运动首先是从反对津镇铁路借款,要求废约自办开始的。早在1899年5月英、德合伙攫夺津镇铁路修筑权,强迫清政府签订津镇铁路借款草合同,议定中国向德国德华银行和英国汇丰银行中英公司借款740万镑修筑铁路。以山东峄县的韩庄为界,分南北两段,由英德分别修筑并代为经理。草合同签订后英、德一直催促清政府签订津镇铁路借款正合同,一旦正合同签订后中国将失去更多利权。首先起来反对的是中国留日学生,他们于1905年6月致电清政府外务部,要求废除津镇铁路借款草合同,募资自建。紧接着直隶、山东、江苏三省京官也先后向清政府商部、邮传部发出《请废津镇铁路草合同》、《筹款自建津镇铁路》等呈文,指出:“津镇铁路迤逦一千七百余里为南北枢纽,贯我腹心。若使铁路利权俱落外人之手,将来患害不可胜言。”要求废除两银行贷款预约,收回自办。山东人民的反抗斗争使帝国主义非常恐慌,也引起清政府的注意。1907年3月清政府针对三省绅民要求废约自筑之事令袁世凯、张之洞妥善办理,袁世凯等人并不打算废约,多次声明已定草约:“必须尊重,不可轻违,尤不可轻废。突然废约,从何启齿。轻发此端,徒失国信。”。但鉴于三省绅民要求废约情词迫切,他们也不敢强拂民情,于是采用劝说应付的办法,他们还一再强调“造路不如赎路”的观点。

(十)袁世凯和张之洞既然不想废约,三省绅民便想与英、德直接交涉,而英、德银行则拒不理睬。此时英、德害怕三省绅民的废约要求,担心他们已经到手的利权化为乌有。袁世凯利用三省绅民的斗争和英、德害怕废约的心理与英、德进行讨价还价,最后派梁敦彦与英、德银行代表争持5个多月、会晤数十次,于1908年1月13日签订津镇铁路正合同。三省绅民的斗争尽管没有彻底阻止正合同的订立,但英、德两国被迫做出某些让步。津镇铁路正合同同当时清政府与帝国主义签订的其他各项路约相比时在借款的折扣、抵押及造路和经营管理等方面损害稍轻,不过津镇铁路名为自办,实际上从工程到经营管理仍操纵于英、德工程师和会计之手。根据合同时此路拟在济宁经过,但德国方面却因曲阜一带矿产极丰富,强迫中方放弃济宁,改道由兖州东北,绕曲阜而南折邹县。这样德国人就可以根据已订立的不平等条约,在铁路两侧30里内开采矿山。通过此合同让英、德等仍取得许多权益,在同英、德交涉期间袁世凯等人向山东绅士许诺“迨至第十年后中国国家清还借款之时拟恳天恩,准令三省绅商自集成本,将此路股票拨一半任其收回,改为官商合办之路。借款正合同签订时清政府责令一批官绅组织一个直、鲁、苏、皖四省预筹津浦铁路商股有限公司,要他们筹集股银,以备赎路之用。但清政府宣布此路10年后即为官商合办,无论何年不得退回商股,因而各省官绅群情疑畏、观望不前。他们虽然订立招股章程,但没有发挥实际的作用。继反对津镇铁路借款,要求废约自办后,山东绅民又掀起收回茅山(今在烟台市牟平区)等五处矿权的斗争。资产阶级革命派积极参加到这场斗争中,并成为这次斗争的领导力量。

(十一)早在1899年德国就要求勘办沂州、沂水、诸城、潍县、烟台茅山等五处矿区,自津镇铁路草合同签订时起德国就以“胶沂济旧线,即津镇中段,路矿虽还,矿权仍在”为由屡向清政府和山东地方当局争持,津镇铁路正合同签订后德国索要该路附近矿权,日甚一日,激起山东人民的无比愤慨。1908年秋山东同盟会首领、青岛震旦公学负责人刘冠三、陈干同济南师范学堂教员、同盟会会员于洪起等发起成立全省学界保矿会,反对德国无理霸占山东矿权,要求废除与德国人签订的五矿合同,并上书清政府来严正声明:“订合同时东(鲁)省人民全未预闻,断不承认。”接着他们以设法挽回,断不丝毫退让为宗旨,成立矿产保存会。又发出《敬告山东商学旅外诸同乡浅说》,揭露德帝国主义掠夺路矿利权给山东人民带来的危害,向全国各地的山东同乡大声疾呼,同保山东路矿主权。山东留日学生闻讯后也屡次集会,共谋抵制办法,他们致书山东及北京同乡,希望共同斗争,并致书山东巡抚袁树勋,要求他尽力挽回五处矿权。以绅商为代表的资产阶级上层人士为维护民族工业的切身利益也热情参加保矿斗争,社会下层群众受苦最深,斗争情绪也最激烈,他们通过罢工、抵制德货等形式沉重打击帝国主义。收回矿权运动的蓬勃发展使山东巡抚袁树勋极为恐慌,他起初试图开导说服,继而诬蔑人民的保矿斗争名为热心公益,其实是无理取闹,并在清政府的支持下开始镇压人民的保矿运动。他伙同德国人强行封闭震旦公学,解散保矿会。袁树勋的行为遭到山东籍京官和旅京同乡的反对,他们纷纷致电指责其镇压人民保矿运动的行为。

(十二)山东绅商曾经订立招股集资章程,准备将德帝国主义霸占的部分矿区收回自办,但招股毫无成效。此时德华采矿公司的两年合同期限即告届满,其对五处矿区的勘查结果也大失所望,再加上资本不足,已赔四五十万。遂于1908年冬趁山东人民要求收回利权之机同意让出五处矿权,但提出索取225万马克(合银80万两)赎金的无理要求。该矿等系德国要挟强索探矿,本无索赎之理,而袁树勋多次召集绅商筹议收赎办法。各绅商一致反对收赎,要求废除原定合同。1909年6月孙宝琦调署山东巡抚,他主张用加赋的办法筹款收赎,此法实乃将赎款转嫁于农民。为拉拢士绅的孙宝琦一再表示不用士绅筹款,山东绅商则坚决反对赎买办法,要求无偿地收回矿权。山东籍京官也致电孙宝琦:“1907年7月续订合同,期限两年,逾期不办,即全失效力。应将续订合同,声明作废,决不承认备价收回。”然而孙宝琦不顾绅民的反对一意孤行,济南士绅和山东籍京官及商学各界都大为不满,山东谘议局杨毓泗等100多名议员和绅民石金声等致电外务部称:“山东五矿合同已于七月三日期满作废,倘德使违法干涉,仰大部据该合同驳拒,否则东人决不承认。”山东籍京官及商学各界还遍发抵制鲁抚传单,上海等地人民对他们的斗争进行声援和支持。1909年12月31日孙宝琦与德华采矿公司签订《山东收回德商五矿合同》,山东地方政府耗银34万两,收回五处矿权,这样的结局令山东人民极不满意。在山东绅民力争五处矿权的同时济宁的绅商各界为了发展济宁的商务和避免德国人霸占津浦铁路沿线的矿产,屡次要求清政府将津浦铁路改道济宁,但未得清政府批准,最后决定由兖州修一条支路通往济宁作为了结。这一斗争虽未实现,却进一步激发社会各界特别是民族资产阶级对帝国主义和腐朽的清政府的愤慨,表达强烈的反抗政治压迫和经济掠夺的愿望。

(十三)在津镇铁路正合同的谈判中德国表示可以让出胶沂济路和由济南至山东西部边境的路权,但清政府必须向德国借款,聘用德国工程师,在15年内建成由德州至正定、兖州至开封两条铁路。1909年5月德国又照会清政府,进一步提出:“中国政府既已允许用德款聘德国工程师修筑由德州至正定、兖州至开封两条铁路,德国同意将胶沂济线和由济南至山东西境的路权让与中国,但两路附近30里以内的开矿权,德国仍然保留。”德国的无理要求再次激起山东各界爱国人士的强烈反对,1909年9月山东籍京官范士杰、王宝田、柯劭忞等180多人在北京前门齐鲁学堂内连续召开会议,痛斥德国的侵略行径,筹议保路办法。与会者依次签名,呈请清政府不可承诺借用德款,提议与德国重开交涉。旅京山东籍人士还商议成立路矿研究所,与各省路矿协会相联系,协同抵制德商开矿,恳请政府借士绅之力与德商强硬交涉,切勿退让。在山东士绅的斗争下孙宝琦也对德国“让路不让矿”的无理要求进行驳斥,迫使德国驻北京公使雷克司不得不向清政府表示:“极愿能设法将胶沂铁路之开矿权随时划清,以期满意于两国。”1911年山东地方政府用21万墨西哥银元赎回除坊子、淄川、金岭三矿以外的铁路两旁的所有矿权,德国人得到赎金,但仍在大肆掠夺山东的矿产。山东人民对孙宝琦以巨款收赎的丧权辱国行为十分愤怒,山东旅京政商学界同乡频频集会来商讨对策,极力抵抗孙宝琦付德以巨款。资产阶级革命派也积极参与其中,对孙宝琦、杨士骧等人的媚外行径给予深刻揭露与指斥。

(十四)在人民的压力下孙宝琦深感:“若过用压力断绝华矿生机,窃恐酿出事端,更难收拾。”因此未敢同意德国人提出的以80万两白银收赎坊子等三矿的要求。中德之间经不断交涉,直到辛亥革命后的1913年12月才谈妥由中国收回三处矿权。山东峄县中兴煤矿公司于1908年决定不再招收德股,撤销洋总办,并将公司名称中注销“华德”字样,把公司完全改成一个商办的民族企业。自胶济铁路通车以后德国对山东的经济掠夺变本加厉,山东人民为“保主权,拒外力”,先后提议修建兖豫路(兖州至河南)、胶沂路、烟潍路等,而实际建成的除1909年邮传部修建兖州至济宁支路外只有胶济路的小清河支线与津浦路上的枣台(枣庄至台儿庄)、枣临路(枣庄至临城)支线。枣台、枣临两条支线线路短,需要的投资少,且与中兴煤矿公司的自身业务密切相关,所以最终能够修成。1899年7月在峄县中兴煤矿公司初创时直隶候补道张莲芬就倡议筹资修路,以解决煤炭的运输问题,但由于资金筹集困难,一直未能实行。到1906年中兴煤矿的日出煤量不断提高,由于无铁路,只得用牛车运输,造成煤炭成本提高,对煤矿的发展极为不利。5月张莲芬再次筹议集股建路之事,经努力筹集后共集40多万两白银。1908年10月清政府正式批准修建枣台铁路,1910年完成全路铺轨工程,1912年2月竣工通车。枣台线全长43公里,主要以运煤为主,这样中兴公司的运费大大降低,增强与德、日等国煤炭的竞争力。修筑烟潍铁路首先发起于富商张自璐,继之有谢翊臣加以提倡,原计划由烟台修至济宁,以便与德国人操纵之胶济铁路相对抗。

(十五)因为耗资过巨乃计划缩短路线,仅修至潍县与胶济路接轨。但因股金难聚,以致辄议辄止,拖延数载。后来德国为加强对山东的掠夺,也拟建烟潍铁路,消息一传出进一步激发山东人民修筑烟潍铁路的迫切感。1909年9月烟台德国盎斯洋行执事谭宗灏邀集绅商学各界,开会再筹商办,并首先自出股银200万元作为开办经费,余由各界分认招募,大家一致赞同。此路事关胶济铁路,需与德国人磋商,他们选出王锡蕃赴青岛与德督交涉。德督一味要挟,以此路修成与青岛商业不能无碍为借口拒绝与胶济铁路接轨。烟台绅商并未灰心,一面推谭宗灏赴清政府邮传部禀请立案,一面积极筹建筑路事宜。1909年12月他们刊布招股章程,成立招股公司,共举孙文山为招股总理,谭宗灏、李福全为招股协理,不久即招股540万元。接着他们商讨购地办法,并派人员进行勘察。先察烟台至黄县一段,准备购买土地开工修建。德帝国主义为垄断山东全省的交通命脉,自山东绅商提出自办烟潍铁路时起它就要求“合办”,被当地绅商拒绝。后它又勾结津浦铁路北段总办李德顺,阴谋暗中搭股。不久因李德顺营私舞弊、糜费巨款,清政府将其撤职查办,德国勾结李德顺暗中夺取烟潍铁路的阴谋也随之失败。然而德国人并不罢休,以后德国公使雷克司又直接出面,向清政府要求修筑烟潍铁路,被外务部严词拒绝。烟潍铁路的修建阻力重重,不仅有德国的要挟与阻挠,而且清政府也插手干预,企图揽为官办。

(十六)1909年9月谭宗灏出面邀集绅商准备招股之时山东巡抚孙宝琦一面请王锡蕃出面募集股份,一面要求邮传部准许谭宗灏所请并希望辅以官办,必要时改为官督商办。山东谘议局成立后那些与清政府有密切联系的议员们乘机出来抢权揽权,他们拟定七项办法,呈请山东巡抚核示,其核心是要烟台等地绅商出钱,由他们掌权。各界认购者闻此消息后纷纷向公司要求撤股,招股总理孙文山虽未应允即行撤股,然该公司已有瓦解之象。商办烟潍铁路的热情大减,接着招股人之间出现矛盾冲突,孙宝琦又从中作梗,使烟潍铁路的修建计划化为泡影。以后孙宝琦虽又多次要求各地方官和绅商设法兴办,但已无人响应,烟潍铁路商办一事终于夭折。山东的收回利权运动是当时中外矛盾的突出反映,绅商资产阶级在运动中起了领导作用,但在斗争中也表现极大的软弱性和妥协性,往往是他们抵抗不住压力,首先开始屈服、退让。参加运动的人员极为广泛,有山东籍京官、地方士绅、商学各界,但群众基础并不牢固,因此斗争显得软弱无力,取得的成就也十分有限。不过在斗争中山东人民进一步打击帝国主义侵略中国的嚣张气焰,挽回部分路矿利权,具有鲜明的爱国性和正义性。经过斗争后人们开始认识到要保存中国的利权,发展民族经济,必须首先推翻反动腐朽的清王朝,这便促使资产阶级向革命方面的转化,其中不少人投入同盟会的革命活动。在辛亥革命时山东的资产阶级终于迫使孙宝琦宣布独立,加速整个清王朝的灭亡。

东非共同体

(一)东非共同体(EAC)简称东共体,是由肯尼亚、乌干达、坦桑尼亚、布隆迪、卢旺达、南苏丹、刚果(金)七个国家组成的区域性国际组织。该组织于1967年首次成立,1977年解散。其后在2000年由肯尼亚、乌干达和坦桑尼亚在阿鲁沙重新组织成立,总部也设于阿鲁沙。2004年三国签订条约,成立关税同盟,于2005年1月生效。东共体的宗旨是:加强成员国在经济、社会、文化、政治、科技、外交等领域的合作,协调产业发展战略,共同发展基础设施,实现成员国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逐步建立关税同盟、共同市场、货币联盟,并最终实现政治联盟。东共体最早成立于1967年,成员有坦桑尼亚、肯尼亚和乌干达三国,后因成员国间政治分歧和经济摩擦于1977年解体。1993年11月坦、肯、乌三国开始恢复合作,1996年3月14日三国成立东非合作委员会秘书处,1999年11月30日三国签署《东非共同体条约》,决定恢复东非共同体。2001年1月15日三国在坦桑尼亚阿鲁沙举行东非共同体正式成立仪式,2001年11月东非议会和东非法院成立。2007年6月东共体在乌干达召开特别首脑会议,吸纳卢旺达、布隆迪为其成员。2009年11月20日东共体五国共同签署《东非共同体共同市场协议》,2010年7月1日东共体正式启动该协议。组织总部是秘书处,设在坦桑尼亚阿鲁沙市。机构设置:首脑会议,由成员国国家元首或政府首脑组成,每年至少举行一次会议,应成员国要求并经成员国一致通过后可举行特别会议。主席由成员国轮流担任,任期一年;部长委员会,由成员国负责地区合作或指派的其他部长组成,是共同体政策机构。

(二)其职能是在协商一致的原则下负责为共同体有效与协调运行及发展制定政策,向东非议会提交法案,向首脑会议提交年度报告,建立处理不同事务的部门委员会等。每年举行两次会议,应成员国或委员会主席要求可举行特别会议。部长委员会主席由成员国轮流担任,任期一年;协调委员会,由成员国负责地区合作事务或指定政府部门的常秘组成,负责向部长委员会提交工作报告和建议、执行部长委员会决定。一般每年举行两次会议,应委员会主席要求可举行特别会议,主席由成员国轮流担任;部门委员会,负责向协调委员会提出项目实施计划,确定不同部门的优先发展项目并监督其实施;东非法院,系共同体司法机构。职责是确保条约得到履行,负责相关条约的解释,并向首脑会议、部长委员会、成员国和共同体秘书处等提供法律咨询。每个成员国可提名2名法官,由首脑会议批准任命。院长和副院长必须来自不同成员国,院长由成员国法官轮流担任;东非议会,系共同体立法机构,每年至少举行一次会议。议长由成员国议员轮流担任,议员任期5年,现有议员52人;秘书处,系共同体常设机构,负责处理日常事务,设秘书长、副秘书长、法律顾问等。秘书长和副秘书长由首脑会议任命,由成员国轮流担任,任期5年。,东共体共有7个成员:坦桑尼亚、肯尼亚、乌干达、卢旺达、布隆迪、南苏丹和刚果(金),其中坦、肯、乌三国为创始国,卢、布于2007年6月加入,南苏丹于2016年3月正式加入,刚果(金)于2022年正式加入。组织领导是首脑会议主席,由成员国轮流担任,1996年3月14日东非合作体秘书处正式成立,12月东非商业委员会成立。

(三)1997年3月5日东非证券管理局成立,以协调三国资本市场的开发与合作。4月合作体第2届首脑会议通过《1997~2000年东非合作体发展战略》,8月28日合作体部长委员会同意在2000年完成统一关税的目标,通过将东非合作体协议升格为条约的指导性文件,制订扩大成员的标准。4月合作体部长委员会第9次会议提出《东非共同体条约》草案,决定将合作体协议升格为东非共同体条约。5月22日三国签署内河和海上航运协议、交通协议和国防合作谅解备忘录,5月25~26日东非合作体秘书处、欧洲联盟和世界银行共同召开东非合作体道路网捐助会议,6月2日三国举行联合军事演习。1999年1月22日合作体第3届首脑会议召开,同意年内签署东非共同体条约,三国外长还签署联合外交备忘录。3月31日三国开始颁发东非护照,5月6日合作体部长委员会举行会议,讨论关税与贸易等问题,决定在2000年7月1日实行合作体内零关税和统一对外关税。11月21日合作体部长委员会特别会议通过26点行动计划,包括6个月内批准共同体条约、决定接纳其他成员国、4年内完成东非共同体关税同盟条约等内容。11月30日三国总统在阿鲁沙市签署《东非共同体条约》,宣布正式成立东非共同体。2000年7月7日共同体条约经三国议会完成批准手续后正式生效,2001年1月15日三国举行共同体正式成立仪式并举行首届首脑会议,会议选举肯总统莫伊为首届主席,同时签署下列协定草案:《接纳新成员协定》、《首脑会议规则与程序协定》、《接纳观察员协定》、《联合缉毒协定》和《标准化、质量保证、计量与检验协定》。

(四)4月24日三国国家元首在阿鲁沙举行为期一天的首脑会议,会议批准共同体2001~2005年发展计划及秘书处新任秘书长人选。2001年11月东非共同体议会和东非法院在坦桑尼亚阿鲁沙成立,三国总统均出席成立仪式,随后东非共同体议会举行首次会议。2002年1月共同体议会在坎帕拉召开第二次会议,讨论在实现经济一体化之前先建立东非政治联盟(东非联邦)等议题。4月共同体第二届特别首脑会议在坎帕拉举行,就建立东非共同体关税同盟的条款进行商谈,但未能签署最终协定,同时暂时拒绝卢旺达和布隆迪两国加入共同体的申请。2004年召开第六届首脑会议,三国总统签署“加快东共体一体化进程时间表”,同意2010年1月前成立“东非联邦”(一直没有实现),三国在保留各自议会、总统和国旗的同时共同组建联邦议会、内阁和司法机构。同年三国签订条约,成立关税同盟,于2005年1月生效。2006年召开第七届首脑会议,决定2010年1月建立东非共同市场,讨论布隆迪、卢旺达两国申请加入东共体的问题。2007年召开第五届特别首脑会议,签署卢旺达、布隆迪两国加入共同体的协定,正式吸纳两国为东共体成员,并计划于2010年成立东非共同市场并建立东非联邦(东非联邦一直在酝酿)。2009年召开第十一届首脑会议,五国元首共同签署《东非共同体共同市场议定书》,议定书已于2010年7月正式生效。2006年11月EAC制定第三次东非发展战略,提出宏伟目标:在2010--2015年期间建立一个社会转型的现代化的东非共同体。EAC五成员国的发展战略思想反映共同体建设一个强大区域组织的雄心。

(五)2008年工作重点仍是继续加强实施关税同盟,在EAC发展中关税同盟对共同体内经济贸易发展和提高国民收入发挥重要作用,这些发展增强2012年建立东非共同市场的信心。东非关税联盟实施以来肯、坦和乌三国贸易从2004年15.2亿美元增长到2008年19亿美元,增长20%。东非共同体加强关税同盟的工作重点是消除不同程度存在的阻碍成员国间经济贸易合作发展的非关税壁垒,为实现关税同盟的各项目标扫除障碍。2008年8月起东非五国开始货币联盟磋商,提出货币联盟体制和框架,为实现EAC社会、经济和政治一体化打下基础。东非公路网络项目取得积极进展,特别是北方走廊、蒙巴萨(肯港口)-卡土纳(乌卢边界)公路和中央走廊、达累斯萨拉姆(坦首都)-姆土库拉(乌坦边界)公路已进入实施阶段工。阿鲁沙(坦)-那曼加(肯坦边界)-安地河(肯)公路计划年底开始动工。阿鲁沙(坦)-霍利里(坦)-塔维特(坦)-沃伊(肯)公路的可行性研究和设计正在进行中。坦噶(坦)-火如火如(坦肯边界)-马林迪(肯)公路已在投资准备中。东非铁路主干网计划正在研究中,肯尼亚铁路公司和乌干达铁路公司已按计划于2006年11月1日将所属裂谷铁路(RVR)公司租让给南非一家公司经营和管理(总部在肯尼亚)。2007年4月EAC成立非洲首家民航安全与保卫监督局,旨在支持成员国按照《国际航空运输条约》提供最佳标准服务,推动民航事业发展。EAC一直积极加强农业发展并关注食品安全,2006年EAC采纳并签署发展农业和实现食品安全协议,包括边远农村发展政策及战略等。

(六)此外2008年6月东非立法大会通过东非共同体(EAC)2008/09财政年度预算,总额为4040万美元。此次预算增加东共体在2006年至2010年发展重点战略项目投入,强调在法律和司法体系、协议、政策、规章、程序和标准等方面的发展与和谐。涉及领域还包括促进防务、和平及安全,加强财政、立法、监督、行政管理及信息技术,加强人力资源建设,促进社会及经济可持续发展、政治一体化、气候变化及环境保护等。EAC的扩大标志着东非地区乃至整个非洲在经济一体化进程中又迈出坚实的一步,扩大后的EAC通过五国间合作且互通有无有利于市场不断扩容,有利于东非地区的经济实力进一步增强。由于EAC联合进程尚处于发展阶段,加上卢旺达和布隆迪两国新近加入,一体化目标的实现尚需各成员国的不懈努力,东共体存在亟待解决的现实问题。基础设施落后制约东共体一体化进程,如公路和铁路能形成有效交通网络,造成运输成本高,EAC主要靠肯尼亚蒙巴萨和达累斯萨拉姆两港口进出货物。东非铁路由于资金原因,恢复运营困难重重,乌干达、卢旺达、布隆迪三国均为内陆国家,制约这三个国家贸易快速发展。在乌干达召开的东非三国商业领导人会议上一些领导人反映尽管他们支持EAC政治、经济一体化,但对2012年实现预定目标并不乐观。非关税壁垒影响东非共同体贸易发展,自EAC签署关税同盟以来各成员国间贸易和商业得到快速发展,其中跨国商业和投资尤为突出。EAC五国间的经济贸易发展不仅明显增加各国税收,而且也提高各国在地区间的竞争力和影响力。

(七)东非共同体于2005年1月签署关税同盟协议,协议规定除部分敏感商品外取消成员国间关税和非关税壁垒,但EAC各成员国出于本国利益而出台不同形式的非关税壁垒。非关税壁垒增加成员国贸易成本,削弱该地区商品竞争力,同时影响东非共同体发展有竞争力的私有产业。反腐败等问题影响一体化进程,由于历史原因导致东共体成员国工业生产仍处于起步阶段,绝大多数工业制成品依靠进口。自然资源不很丰富,对外援依赖程度高,各成员国存在不同程度的腐败现象等,这些都影响关税同盟的顺利实施和共同市场的推进。此外EAC成员国同时加入非洲多个地区组织,也给东共体一体化进程带来影响,如坦桑尼亚、肯尼亚和乌干达同时为东非共同体及东南非发展共同体成员国。虽然同时加入多个非洲地区组织可以获得更多利益,但这同时影响东非建立共同市场和实现一体化进程。东非共同体自2001年正式恢复成立以来各成员国为实现共同体目标和一体化积极努力,加强联系和沟通,已签署关税同盟,它的实施为推动地区经济发挥重要作用。但由于各成员国政治考虑不同,经济发展水平各异,经济利益各有侧重,因此实现一体化目标不会一帆风顺,还会出现这样或那样的矛盾和摩擦。但这种矛盾和摩擦不会影响共同体一体化大的方向,东非六国将会继续加强沟通和协调,加强在国际和地区政治、经济及共同体内部事务方面的协调与一致,为实现东非共同体宗旨与目标积极努力。政府间发展组织(IGAD)简称伊加特,是一个1986年1月成立的政府间合作组织。1986年1月成立,前身是由东非国家组成的政府间抗旱与发展组织,1996年3月改为现名(简称伊加特)。成立宗旨:将伊加特建设成为在政治、经济、社会、人道主义事务、环保等领域进行全面合作的地区组织。

(八)有三大战略目标:保护环境,确保粮食安全;维护和促进地区和平、安全和人道主义事业;加强经济合作,实现区域经济一体化。机构设置:国家元首和政府首脑会议,最高决策机构,以促进地区政治、安全和经济合作为主要任务。每年至少举行1次会议,并可应成员国要求且经多数成员国同意,随时举行特别首脑会议;部长理事会,由成员国外长和1名联络部长(可由外长兼任)组成,负责制订组织方针和行动计划,批准拨款和预算。每年至少举行2次会议,并可应成员国请求且获多数成员国同意,随时召开特别会议。所有决议原则上应经一致同意,如有分歧则投票以2/3多数通过;大使委员会,由成员国驻总部国家大使或特别代表组成,向执行秘书提供咨询;秘书处,系常设机构,负责处理日常事务,执行秘书由国家元首和政府首脑会议任命,任期4年。下设3个部门,即农业与环境保护部、政治与人道主义事务部、经济合作部。成员共7个国家:埃塞俄比亚、吉布提、肯尼亚、苏丹、南苏丹、索马里、乌干达。厄立特里亚曾是成员国之一,2007年4月厄以伊加特“通过许多有损地区和平与安全的决议”为由宣布暂时退出该组织。组织总部是秘书处,设在吉布提首都吉布提市。组织领导是主席,由成员国轮流担任,一般为每届正式首脑会议的东道国领导人,可因连续主办会议连任。自1991年索马里陷入无政府状态后伊加特积极调解索马里派别冲突,2003年10月伊加特成立索马里和平进程促进委员会,成员有肯尼亚、埃塞俄比亚、吉布提、厄立特里亚和乌干达。2004年8月以来由伊加特支持、在内罗毕召开的索马里和会选举产生索马里过渡联邦议会、总统,并成立索过渡联邦政府。2010年7月伊加特特别首脑会议一致要求由联合国维和部队取代目前在索执行维和任务的非索团,并促请非盟和联合国落实索过渡政府和反政府武装此前达成的分权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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