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散文网 会员登陆 & 注册

全国首例判了!四人运售海砂获利,认罪认罚还得缴纳生态修复金

2022-05-28 20:12 作者:帮帮团V直播  | 我要投稿

 

案情简介 5月27日,福州连江县人民法院依法宣判了一起非法采矿案,该案也是全国首例适用认购海洋碳汇进行替代性修复的刑事案件。

 

0 1 非法运输、销售海砂 4人被公诉

 

根据公诉机关的指控,2021年2月份起,被告人林某义经与采砂船联络人商议购买海砂事宜,指使被告人林某才、王某增、王某勇等人驾驶船只过驳他人非法盗采的海砂。2021年12月16日,该船在运输海砂时被海警执法人员查获,被告人林某才、王某勇等12人被现场抓获。截止被海警查获前,林某义等人运输、销售海砂20余次,销赃金额约为300万元。

 

连江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 高峰

应当以非法采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0 2

全国首例适用海洋碳汇修复刑事案件

 

被告人林某义等4人对明知他人非法盗采海砂,仍经与他人事前通谋,过驳运输海砂牟利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5月27日,法院审理后,一审以非法采矿罪,判处林某义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7万元,其余被告人均被判处了二年至一年不等的刑期。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人林某义自愿缴纳生态修复金10万元,用于购买海洋碳汇,以替代性修复被其破坏的海洋生态环境。

 

海洋碳汇

特指利用海洋活动及海洋生物来吸收大气中的二氧化碳,并将其固定、存储在海洋的过程、活动和机制,是缓和气候变化,保证人类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手段。

连江县人民法院生态庭庭长 张锦生

“生态司法+海洋碳汇”常态化修复机制的建立,有助于创新海洋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方式,为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贡献法院力量。

 

全国首例判了!四人运售海砂获利,认罪认罚还得缴纳生态修复金的评论 (共 条)

分享到微博请遵守国家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