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之“道”——关于“轮回”的初步思考
道难讲啊,不过我还是打算尝试一下。
古代哲学逃不开儒释道,集大成者,王阳明也——我儒家人!毕竟论吹牛逼我儒家绝不输人——苏秦张仪诸葛亮都是其中佼佼者,何况还有横渠四句天下无敌,所以我儒家出圣人呐。咳咳,扯远了。
从道家说起吧,老子说“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百度可得白话解释,不需我多说,我这里要说的,我对很多文献上把“道法自然”的“法”解释为“是、即是”颇为不认同。既然老子说道可为天地之母,若把天地之母和“自然”划等号就掉进坑里。自然——自然而然,即事物本来的本质、运行规律。若是画了等号,等于是说“自然”衍生了天地。若是如此明确的提出了观点,就掉进著名哲学争论——“先有鸡还是先有蛋”。既没有办法证明又没有办法证伪,独独给其它学派留下攻击的把柄,智者不为。只有把“道”提升到别人无法攻击的高度,才是明智的。所以仍然需要把“道法自然”的法释义为“取法于”,即道取法于自然。
那么第一个需要思考的问题就来了,道法自然,那自然呢?留着疑问,先探访一下存在主义哲学。萨特说:“存在先于本质”,从字面意思看,就是说,一个事物它存在了,才能说它有“本质”,本质即运行的逻辑和规律。佛教哲学里面,把它叫“性”,现代词语有“性质”,其实说的都是这个东西。把道法自然与存在主义两相一和,不难看出,“道”取法于“自然”,“自然”必先存在,“自然”的衍生、复制、变异又是怎么来的呢?老子说“道”可为天地之母,那这个“自然”的衍生、复制、变异当然也是依从于道的!
所以,让我们跳出“鸡”和“蛋”的本源,面对现实问题,那就是鸡会生蛋,蛋也能孵出小鸡崽子。至少在现实角度,除了“道法自然”,也有“自然法道”。引用萨特的存在主义就是把我们从抽象的“务虚”转换到真实世界来“务实”。
到这里,再来谈老庄的思想,就变简单了。道家无为,很好理解,乃顺势而为,不胡作非为,也就是说顺势而为,不逆势而行。这里的“势”属于我们认知的事物本质的一部分。
上面就是关于“轮回”的初步思考。下一次我们说说萨特,顺便引出王阳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