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2023年成人高考「专升本科民法」入学难点备考解析

法学本科专业应用价值广泛。法学的专业体系比较庞杂,分为实体法、诉讼法、国际法等,包括了刑法、民法、宪法、行政法、商法、经济法等众多分支,它们深入到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广泛关联着大家的行为规范,社会需求高。从事法学专业毕业的学生,可从事法官、律师等社会地位高、收入高的职业,因此很多向往升学的青年比较偏爱法学专业。成人高考法学本科入学必考:政治、英语、民法等。择校参考:湖南成人高考函授学历提升备考入口

成人高考法学专升本入学必考(民法科目)满分题库梳理备考资料如下:有对成人高考高起专、专升本报名问题、择校、及考试中疑难感兴趣的伙伴点赞加关注一对一了解。
1:合同的基本要素有哪些?
参考答案:
合同的基本要素包括“合同当事人、合同标的、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限和方式、合同违约责任等”。其中,合同标的指的是合同的目的和内容,合同条款指的是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权利和义务。
2:什么是侵权行为?
参考答案:
侵权行为是指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侵权行为包括侵害人身权益、财产权益和其他合法权益。侵权行为的形式通常包括侵犯、损害、剥夺、限制等。
3:什么是民事诉讼?
参考答案:
民事诉讼是指民事主体在民事纠纷上通过司法机关解决分歧的一种方式。民事诉讼是指主张权益的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的诉讼。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应当遵守法律程序、维护法律权益、执行判决等义务。
总结:民事法律行为是指民事主体之间因民事目的而采取的意思表示或者其他行为。合同的基本要素包括合同当事人、合同标的、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限和方式、合同违约责任等。债权人的权利主要包括收取债务、享有债务利息等,义务主要包括维护合法的债权、妥善保管借款凭证等。侵权行为是指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民事诉讼是民事主体在民事纠纷上通过司法机关解决分歧的一种方式。

4:民事权利与民事权利能力的区别。
参考解题:
A:民事权利能力作为民事主体的一种法律资格,是由法律直接规定的,具有平等性,不因为民事主体参与的具体民事法律关系不同而有所不同。民事权利作为利用这种资格而获得的结果,因为参与不同的民事法律关系不同而有所不同。如自然人因为从事不同的民事活动而取得不同的财产所有权,但并不因此而否定其财产权利能力的平等。
B:民事权利能力包括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而民事权利并不包括民事义务,而是相对立而存在。
C:民事权利能力是法律赋予的,反映了国家与民事主体之间的关系,其内容和范围也是由法律规定的,民事权利是在具体的民事法律关系中产生的,反映了民事主体之间的关系,其内容和范围一般取决于民事主体的意志。
D: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终生享有,民事权利通常只是在一段时间内存在,民事权利多具有期限性。要说明的是,有些民事权利也终生享有,如人身权,财产所有权等。
E:民事权利能力与自然人的人身不可分离,不得移转或抛弃,自然人的民事权利除了人身权外一般是可以转让或抛弃的。
5:什么是债权人权利和义务?
参考答题:
债权人是指在债权关系中享有债权的个体或组织。债权人的权利主要包括收取债务人的债务、享有债务利息、请求返还债务的物品等。债权人的义务主要包括维护合法的债权、妥善保管借款凭证等。

6:简答无效的法律行为、可撤销的法律行为以及效力未定的法律行为三者间的区别。效力未定法律行为与可撤销法律行为的区别。
参考解题:
A:无效的行为从成立之时起就无效,可撤销法律行为在撤销前是有效的,而效力未定的法律行为在追认权人追认或拒绝前,其有效与无效是不确定的
B:无效的行为不存在撤销的问题,可撤销法律行为的撤销,是使其已发生的效力消灭;而对效力未定的法律行为之拒绝,则是使其确定地不发生效力。
C:无效的行为自始不发生效力,可撤销法律行为的承认,是使其已发生的效力得以继续;而对效力未定的法律行为的追认则是使其确定地发生效力。
D:无效的行为任何人都可主张无效,可撤销法律行为的撤销权人为行为人本人,而效力未定的法律行为的追认权人为行为人之外的第三人。
7:举例说明什么是抗辩权?
参考解题:
A:抗辩权含义:广义上的抗辩权是指妨碍他人行使其权利的对抗权,至于他人所行使的权利是否为请求权在所不问。而狭义的抗辩权则是指专门对抗请求权的权利,亦即权利人行使其请求权时,义务人享有的拒绝其请求的权利
B:举例:诸如同时履行抗辩权、后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先诉抗辩权、时效消灭抗辩权等等。

8:简述诉讼时效期间中止与诉讼时效期间中断之间的区别。
参考解题:
A:发生的原因不同。时效期间中止的原因是与当事人无关的客观情况;时效期间中断的原因取决于当事人的行为。
B:时效期间的计算不同。时效期间中止时,中止以前已经进行的时效期间仍然有效,应与中止原因消灭后继续计算的时效期间合并计算;时效期间中断时,重新计算时效期间。
C:时效期间中止的情况下,中止的原因须发生在时效期间届满前的最后6个月内。时效期间中断时,中断原因只要在时效期间内发生均可。
9:效力待定民事行为的概念与特征?
参考解题:
效力待定民事行为是指其有效或者无效出于不确定状态的民事行为:
A:效力待定民事行为的效力出于不确定状态,既非有效,也非无效。
B:对于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其效力的确定,取决于享有形成权的第三人是否追认或是否形成了其他法定条件,其结果可能变为有效的民事行为,也可能变为无效的民事行为。
C: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确定为有效的,其效力自行为成立时即有效,确定为无效的,自始无效。

10:试述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在保障宪法实施中的作用。
参考解题:
A:在保障宪法实施中,关键的因素是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是我国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力量,负有遵守宪法和保证宪法实施的直接责任。
B:保障宪法实施,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X围内活动。一切党组织和党员的活动都不能同国家宪法和法律相抵触,这是宪法得以实施的最根本保证。
C:党还要领导全国人民认真学习宪法,通过广泛、深入的法制宣传教育,使宪法家喻户晓,成为全体人民的最高行为准那么。
D:表达了全体人民意志和中国共产党的正确主X的新宪法, 又由全体人民和中国共产党努力来保证其实施,就一定能在促进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开展中发挥伟大的作用。

11:民事法律关系具有哪些特征?
参考解题:
A:民事法律关系是民法调整的平等主体之间的社会关系受法律规范调整的社会关系是法律关系,但并非所有社会关系都由民法调整。社会关系受不同法律规范的调整,其中平等主体之间的关系才由民法调整。所以,只有发生在平等主体之间的社会关系才能成为民事法律关系。
B:民事法律关系是基于民事法律事实而形成的社会关系有民事法律规范和民事法律事实才会形成具体的民事法律关系。例如,有《婚姻法》和甲乙结婚的事实,才会形成甲乙之问的婚姻关系。有《合同法》和丙丁签订买卖合同的事实,才会形成丙丁之间的买卖合同关系。
C:民事法律关系是以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为内容的社会关系民事法律规范对社会关系的调整是通过将民事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转化为权利义务关系实现的,民事法律关系一经确立,当事人之间就产生一定的权利和义务。所以,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即民事主体的民事权利与民事义务。
12:简述社会主义法律意识对于社会主义法制建立的重要作用。
参考解题:
A:社会主义法律意识对社会主义法律的制定和适用有重要作用。法的制定要依靠法律意识的指导。法的适用也要运用法律意识来正确地理解和适用法律,做到公开、公正、廉洁和效能。
B:社会主义法律意识对社会主义法律遵守有重要作用。
C:社会主义法律意识对去除旧法律意识也有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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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本科发展前景:其实法学专业不好就业的根本原因并不是法学专业本身出了问题,更不是社会法律人才需求饱和的问题,也不是人才培养模式出现了问题,而是所学习的考生在素质和能力上存在缺陷,而不能更好地符合社会的实际需要,从最近几年看主要是混文凭的青年比较多,大部分都是奔着学历去的,而不是学习专业知识。
作为法律专业人士或者有志于从事法律工作的学弟学妹们,不应坐享其成或者天上掉馅饼,应当善于开拓,挖掘自己的潜力,提高自身的综合专业素质及能力。维护社会公平主要靠我们大伙的上进心,所以寒流过后一定会迎来法学专业毕业生的春暖花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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