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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金融系列2---国际绿色金融的发展(欧盟)

2021-10-17 07:07 作者:舍得低碳频道  | 我要投稿

昨天和大家分享了绿色金融系列的第一部分:双碳愿景下的绿色金融


今天和大家分享第二部分:国际绿色金融的发展(欧盟)

1、欧盟:发展历史悠久,政策体系较为成熟完善


1972年6月,联合国人类环境会议在瑞典斯德哥尔摩举行,这是世界各国共同讨论当代环境问题的第一次国际会议,各国开始关注环境问题带来的全球性的影响,并探讨解决方案。


1974年,联邦德国成立了全球第一家政策性的环境银行,专门为环境保护和社会、生态业务提供融资项目支持,成为国际上早期的绿色金融探索。随后以发达国家为首,各国政府、非盈利组织、金融机构等开始了多种尝试与探索,为后续的绿色金融发展积累了一定的实践经验。


1980年美国出台“超级基金法案”,要求企业处理潜在的或已发生的环境损害问题。这一法案的出台对世界各国通过立法解决环境相关问题有着重要的借鉴意义。


1992年,联合国环境规划署(UNEP)发布《银行界关于环境可持续的声明》,同年在里约峰会上成立金融行动机构(UNEP-FI), 督促金融系统为环境污染、气候治理等可持续发展内容提供支持。


2003年,花旗、荷兰银行、巴克莱等全球各大银行牵头,制定了一套自愿性的绿色信贷原则——“赤道原则”(Equator Principles,缩写为EPs),这成为国际性的衡量社会和环境风险的非强制性准则。


2007年,欧洲投资银行 (European Investment Bank, EIB)向欧盟27个成员国投资者发行全球首 只绿色类债券——“气候意识债券”,推动了绿色债券的国际化发展,并加速其规模扩张。


2016年,中国在G20峰会上倡导重点发展绿色金融,为各国发展绿色金融献计献策,由此中国日渐成为国际上绿色金融领域的主要参与者和推动者。各个国家在大力推动绿色金融体系建设的同时,也在积极探索绿色金融科技的应用,用科技手段推动绿色金融的发展。如探索引入数字货币支持清洁能源、促进绿色生产;利用区块链和大数据等降低绿色投资中的风险;加速下沉市场金融线上化发展,扩大绿色金融覆盖范围等。


现阶段,欧美等发达国家的绿色金融体系较为成熟,尤其以欧盟为代表的绿色金融发展相对领先。欧美发达国家的绿色金融从法制制度、市场主体和绿色金融工具等方面已经形成了较为完善的体系。在绿色金融政策体系方面, 各国政府及央行不断加强绿色金融顶层设计,制定相关法案、政策,在绿色债券、绿色信贷、绿色保险、绿色基金等产品领域已形成较为成熟的产品体系。同时,国际金融机构也在发行和实践绿色产品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1、欧盟:发展历史悠久,政策体系较为成熟完善


欧盟是绿色金融发展历程中的主要参与者与先行者,在绿色金融顶层设计方面较为完善和成熟。


欧盟首先将《可持续发展融资行动计划》作为指导性文件,对可持续活动的分类、可持续投资基金、可持续指数等多方面做出规定。


其次以《欧洲绿色协议》为纲领性文件,提出在2050年实现碳中和目标,并对欧盟国家可持续转型的政策方向给出了相应的建议。


此外,欧盟的可持续金融发展政策对绿色金融活动分类标准和信息披露有着更高的要求,如发布 《欧盟可持续金融分类方案》《欧盟绿色债券标准》《气候基准及信息披露 规范》等报告,对绿色环境相关领域的发展提供了界定标准和参考范例。


同时,欧盟国家政府的政策支持和引导在发展绿色金融时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如德国等国家通过税收优惠、政府担保等推动绿色环保项目发展;鼓励政策性金融机构、金融基金等带动并吸引社会资本加大对绿色金融的投入。


绿色金融系列的第二部分的内容就分享到这里,明天和大家分享第三部分的内容:国际绿色金融的发展(英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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