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日方舟】与欲求不满的年在无人的街头相遇后会......!?
分上下两集,有删改,约莫6800字
有ooc,请各位观众老爷谅解。
文笔不佳,小学生水平。(自夸懂吧)
有血腥暴力场景,不适者请勿观看。
封面id在文末

着实没灵感,一直在卡文,可能是一直没有写到年出场的缘故吧......
这玩意儿是修改过的,减去了一些不合理的地方。
我选依旧坚定地选择迫害我同学,同人写得很好很好啊(死活不发,是个顽固分子)。
喜欢就请给个赞。

临近年关,天气转凉,龙门大雪纷飞。成团的厚重阴云自昨日夜里起便密布龙门上空,在下了将近两个小时的雪后,路道边上多多少少也有了些积雪。即便在凌晨时雪停了,现在依然在刮着风,去日落大道的路上有不少人的帽子被吹飞,返回去追帽子的模样看着极为狼狈。
中午,我在旅馆附近的一家做螺蛳粉的餐馆简单解决了午饭后便步行前往日落大道。走过一个红绿灯后我在路边的报摊买了一份龙门日报,这时候已然是下午一点左右,风不但没有停,反而越刮越嚣张,我不得不拉了拉头上那顶深灰色软毡帽的帽檐,防止它被吹飞。
大地的尽头酒吧开在日落大道的214街路口,从旅馆到这里只需要将近十分钟的脚程。酒吧内部没有什么特别的装饰物,在不算宽阔的厅堂里,吧台纵向占据了一面墙,吧台后则是放置了一众名酒的一排酒柜。在吧台的对面的墙则被一排卡座酒桌占据。而在除吧台和卡座酒桌之外的地方则摆放了七个单独的酒桌和与之配备的椅子,足够容纳四十多人。
在酒吧最里面还有个小舞池,在晚上顾客变多的时候,空就会上台献上几曲,只不过她唱的通常是爵士乐。在舞池的附近则是一条将近三米的通道,直通厕所。我推开门,走进去的同时门口的风铃响了起来,站在吧台后的人也朝我兴奋地打了声招呼。
“你来了啊!侦探大叔!”
在企鹅物流里能那么热情的迎接客人的估计也只有阿能了,作为她搭档的德克萨斯则站在一边默默地擦着杯子,一副生人勿近的模样,见到我时也只是轻轻点了点头。两人都穿着中规中矩的酒保制服,换上那身衣服后她们总给人一种英姿飒爽的感觉。
“嗯......”
“那你要点什么?”
“咖啡吧,不加糖。”
简单的对话结束,我朝德克萨斯打了一个要咖啡的手势,她默默地点了点头,如以往一般不喜欢说话。我慢悠悠地走到了酒吧角落的卡座上,一如既往地摘下灰色软毡帽放在一边,将香烟和黄铜打火机摆在了桌子上。我扣动黄铜打火机上的打火轮,点燃一支香烟衔在了嘴上,随后便摊开了报纸,籍以消磨时间。
一桩新的暴行将前几日的暴行踢到了里面的版面,霸道地占据了报纸的头版。在中城区的一家叙拉古式家庭餐厅发生了一桩抢劫案,一个三十岁左右、感染了源石病的小伙子突然从怀里掏出了一把比他身上原装的那把更大的点44麦德森,朝天花板开了一枪。但由于似乎是初次抢劫,他在慌乱之下开枪把一个女服务员的头打了个稀巴烂,原因是钱包收到一半女服务员不小心碰到了旁边用来盛玻璃杯子的架子。玻璃杯子碎了一地,让劫匪收到了惊吓,结果就死于非命了。
在犯案之后,浑身是血的劫匪迅速拿着装满钱包的大型垃圾袋逃离现场,结果在门口被闻声赶来的巡逻警车逮个正着,被就地正法。龙门日报上还刊登了死去的女服务员和那名劫匪的照片。女服务员歪七八扭地躺在地上,头部被打上了马赛克。而劫匪则是被警察按在了地上,被打得鼻青脸肿,一脸狼狈,反观警察则是一脸的洋洋得意。
标题是“正义警察成功制服暴虐的感染者!”
这标题起得简直令人作呕。
我将报纸剩下的内容随便看了一眼便合上放在了一边。而就在这时,德克萨斯也把咖啡端了上来。我简单道了声谢,将烟捻灭在溢满了的烟灰缸后便端起了杯子喝起了咖啡。说句实话我并不是很喜欢喝咖啡,只是因为酒吧要在三个小时后才会进货,这时候除了那些酒也就只有咖啡了。
在咖啡快要喝完的时候,我低头看了看手表。现在是十三点二十五分,距离对方约定的时间已经超过了十五分钟。估计再过十五分钟,我就会离开这间酒吧,回到我的老巢。就当我在心底默默做出这个决定的时候,我又取了一支香烟衔在嘴上。在我点烟的时候,对方的身影出现在了门口。
德金依旧是老样子,身材高大,是个大块头。身高将近一米九,比我高差不多十五厘米,肩膀宽得出奇。脸基本跟以前相同,相当有棱有角,头发向后梳德服服帖帖,高耸的鹰钩鼻搭配犀利如鹰的眼睛让人望而生畏。只不过和四年前在警局见面的时候相比,他的眼眶变得深邃,眼角出现了些许细纹,眼袋变得相当大,上唇的胡须也变得如灌木丛般茂密。
因为是冬天,他在深褐色正装的外面套了一件黑色波鲁长款双排扣大衣,头上戴了一顶黑色软毡帽。如果不是大衣上挂着警局发的身份牌,不然我就要把他当成当年在叙拉古街道上遇上的黑手党家族成员了。
他在门口站了一会儿,在对上我的视线后推开了门,直接走到了我的面前。他先是朝德克萨斯打了一个手势,要了一瓶酒和一个啤酒杯,然后自顾自的一屁股坐在了我对面的位置上,将头上的帽子放在了一边。他显得相当自在,坐下来后便从口袋里掏出香烟放在了桌子上,接着十分熟练地从烟盒里取出一支无过滤嘴的香烟衔在了嘴上。
我再次扣动打火轮,将火焰递到了德金的面前。他凑了上来,烟点着后他迅速地嘬了几口,随后将香烟夹在指缝间。他的两只手放在了桌面上,两只手看上去都十分粗糙。手指修长但上面爬满了老茧,右手的小指看上去像是被对方拿刀砍了下来,缺了一节,看样子运气不错,不然对方估计可以把他的手一并砍下来。
“最近过得咋样,德金?”
“你了解的,斯卡德。不会太好,也不会太坏,基本中和。你呢?”
“差不多吧。”
他聊起了自己警局的同事的事情。
“知道吗,前些年的我们警局一个小伙子的事情,头被酒瓶砸了,原因是去帮忙解决家庭纠纷。”
“知道。”我前几年从报纸上看到的。龙门日报啥都会报道,而他们最需要的就是一篇值钱的报道,而这个报道就是其中之一。
“之前有句话,叫什么‘男人打女人打得越厉害,女人越爱男人’,我在遇到那件事前觉得这就是句屁话,吃tmd shit。但是在那件事情后我就对这句话有所改观了,我开始认为世界之大无奇不有,你不能说一个人说的话是对是错,他只是将自己所看到的东西表述出来罢了,虽说多多少少带点主观臆断。”
“确实。”
“那对夫妻在吵架,男人在用皮带打女人,女人在用力地骂男人,骂得越狠打得越狠。那个小伙子跑上去按住了男人,他相当英勇,几招之下就制服了男人,结果呢?结果女人拿起男人喝剩的酒瓶朝着小伙子的头砸了过去,把他砸了个头破血流。那件事后那个小伙子按着头上的伤口——虽然头发遮住了伤口,但我知道伤口就在那里——对着我说,‘就让那些畜生东西自相残杀吧,他们自甘堕落,我觉得,他们对于这座城市根本无所谓,多一个人不多,少一个人不少,死了对我们更好。’这座城市就是坨答辩,我们就是围着这坨答辩的苍蝇,我们可以不喜欢这坨答辩,但为了活下去,我们不得不在这坨答辩上寻觅着我们所需要的东西。”
我们继续闲聊,从他的警察往事聊到我的帮别人解决麻烦的往事,直到德克萨斯端来一瓶波本威士忌和一个个玻璃啤酒杯的时候我们才暂时停止对话。她迅速将酒和杯子放在桌上,随后将酒倒入啤酒杯,顺便也给我添了一杯咖啡,动作相当干净利落,全过程没有一句废话。
在德克萨斯走后,德金捻灭还没烧完的香烟后拿起酒杯喝了几口。似乎是酒精的作用,他的脸变得涨红,开始跟我聊些骚的——比如哪个街道的站街女郎多些,哪个街区应召女郎多些,最令我惊讶的是,他居然可以准确的说出哪个街道的哪个女郎的活很好。
听他聊的那些骚得出奇的玩意儿,我便感到背脊发凉,不由得捏了一把冷汗。我倒了将近一盎司的威士忌到咖啡杯里,然后拿起勺子搅拌了起来。将威士忌酒和黑咖啡搅浑后,我端起咖啡杯呷了一口,熟悉的味道刺激着味蕾,喝起来相当不错。
“这是多少年前的喝法了?”他看了一眼,问道。我愣了愣,随即回道: “四五十年前的喝法了,那时候企鹅还刚发新歌,我们还在和黑蛇那畜生东西打交道。”
“嗯......”他沉吟片刻,倒了一杯威士忌又喝了起来。我们继续聊着一些无关紧要的话题,时间很快,当我杯中的咖啡混酒见底的时候已经是下午两点半了。
等他喝完那瓶威士忌后,我与他AA分账,一起走出了酒吧门口。走出酒吧后我点了支烟衔在嘴上,两只手揣在大衣的口袋里便不动弹了。而他则是从怀里掏出了刚刚在酒吧买的一个铁质扁酒瓶,拧开瓶盖开始喝了起来。
与他又走了一段,随便寒暄了几句,简单作别后我便打算前往教堂——只是酒吧到教堂有相当远的距离,步行一个小时,车程二十分钟,再三思量下我便在路边叫停了一辆老式黄壳出租车。司机是瓦伊凡,但车上挂着的牌照却是菲林。车速很快,闯了两个红绿灯,但我想司机可能不在乎这件事,于是我也就没说话,只是别过头看着窗外的风景发呆。
十五分钟过得相当快,司机停在教堂门前的公路旁后顺手摇了一下计费表。我付了钱便下了车,绕到教堂侧门,走下一段较长的旋转楼梯便到了地下室。不知道为什么,几乎所有的与之相关的场所的门把手上都会挂个纸板牌子,上面都写着A.A.,意为“匿名戒酒会”。
我推开门走了进去。里面相当的宽敞,桌子椅子的摆放方式比起戒酒会更像是夜总会,大部分人都安安分分的坐在座位上,其余的人都坐在角落那里讲悄悄话,或者埋头吃着戒酒会免费提供的点心和咖啡。我沿着墙走到角落,倒了一杯咖啡后随便找了张凳子便坐了下来,一如往常地看着在场所中心的人们吹嘘自己的戒酒经历解闷。
这时候一个人走了过来,拍了拍我的肩膀。我转过头去,那人身高差不多一米八,皮肤黝黑,身上穿着一身深灰色的条纹西装,里面是白色长袖衬衫和黑色领带,还有灰色的马甲,上面挂着一个看起来价格不菲的怀表,看上去就像一个银行家,但在我的记忆里,这家伙是个皮条客,一个渴望随意出入上流社会的皮条客。
“你好啊,斯卡德。”他打了声招呼。
“雷蒙德。”
如果记忆没错,他还是这个场所的所有者。现在想来这可相当的讽刺,一个皮条客买下了教堂的地下室,把这里打造得如同夜总会一样,结果却为了接触上流社会而将这里借给匿名戒酒会使用,想到这我不由得在心底苦笑了几声。
“你成功戒酒了吗?”他小声问道,听起来相当关心的样子。
“差不多吧,但每周末还是会喝一盎司的波本威士忌。”
“这不是很好嘛,正所谓‘小酒怡情,大酒伤身’嘛!”他如此说道。
“可能吧。”我给予了他相当不冷不淡的回应。
然后我们又聊了几句,大概都是些戒酒的经验之类的。在他离开与其他人交流的时候,我放下了咖啡杯,起身沿着边缘走入了厕所里。简单上了一趟厕所后,我走到了厕所的洗漱台前,将头上的软毡帽放在了一边,我右边有一个造型可以说是风骚的家伙,模样看上去相当年轻,二十岁左右,身高和我差不多,头发由于涂了油而显得油光锃亮,宽肩膀,夸张的大翻领红色西装,脖子上挂着一条大金链子。
反观我就不一样了。我长了一张大众脸,样貌年龄介于四十到五十岁之间,看上去憔悴至极。我眼眶较深,一双无精打采的死鱼眼下有着较大的眼袋和较浅的黑眼圈。双颊不知从何时变得微微凹陷。略微留长的头发被我向后梳得整整齐齐,不知是不是因为我从不抹发胶的缘故,头发便好似被风吹过一般,可谓是相当凌乱,导致原本不那么显眼的银发现在相当显眼。
在上唇和下颚处也留了相当明显的胡茬,这张脸唯一引人注目的就是我有一道从左侧嘴角出发,到距离耳根往下还有两三厘米处为止的横向伤口,现在还在用黑色细绳缝着。如果不是运气好,魏彦吾刚好赶到,不然那个狗娘养的就可能把我的下颚骨给一刀两断了。
到这我很想吐槽一句,这个伤口搞得我跟《电锯人》里的岸边十分相像,以至于之前有个黑手党成员的小孩总是喜欢指着我嚣张地问:“你就是那个漫画里的岸边?”,然后他的家长则在一旁使劲地向我赔罪......
我穿着一件相当中规中矩的深卡其色的肯辛顿战壕风衣,里面则是白色长袖衬衫搭配黑色西裤,在衬衫外还套了一件腋下枪套,里面有一把格洛克18。而在胸前我则随意地系了一条细长的黑色领带便草草了事了,那副模样活像硬汉类侦探小说里的主角。
由于这几十年总是在办些相当于解决麻烦的工作,裤子的裤腿相当松,目的是为了跑路的时候轻松点。而战壕风衣则是战场上的纪念物,既保暖还防水,里面还能藏不少东西,比如两口一尺半左右的短刀和一把枪托可折叠的M50冲锋枪......另外因为我认识几位手艺好的裁缝,所以这件衣服保养得相当好,我就凑合着穿了几十年。
洗了洗手,顺便把脸洗了一遍后我拧上水龙头,洒了洒仍然顽固地停留在手上的水珠后我便重新戴上了那顶软毡帽,快步离开厕所,回到座位上重新端起咖啡,有滋有味地看着那些人讲述着自己如何戒酒的悲惨经历,说着自己“如何困难,如何痛苦”之类的,到最后说一句“戒酒真好,戒酒并不难,难的是下定戒酒的决心。”之类的话,我想我基本到了听得耳朵起茧子的程度了。
过了不知多久,我看了一眼手表。将近下午五点,我起身和其中几个知道名字的人道了声别后便溜走了。离开地下室的时候阴云已然散尽,出来后的我看着天空,出奇的想要多走几步路——或许是地下室太闷了?我不知道,只是点了一支烟衔在嘴上,两只手揣在风衣的口袋里,沿着道路一边欣赏街景,一边慢慢的走。
不知道走了多久,月亮渐渐升空,而太阳也攀着名为天空的墙壁渐渐落下,此时,云、路灯、楼房以及街道上的人影,如颜料般的光芒仿佛充斥着世界的每一个角落,我目所能及的地方无不被其染成了橘红色,这时我才看到了村上春树的《挪威的森林》中描绘的那番场景,一时之间竟觉得相当动人。
在回宾馆的途中,我在路边的港餐厅打包了一盒叉烧饭和一瓶百事可乐。走到宾馆门前时,夜幕低垂,月亮高悬在天空之上,见不得太阳的踪影。随处可见霓虹灯早已亮起,街道上的人也变得多了起来。
回到宾馆的房间后,我将帽子和风衣脱下并且挂在了门前的衣帽架上,并且把解下的枪套扔在了床上。我打开电视,一边看《黄金三镖客》一边草草解决了今日的晚餐。将吃完后剩下的塑料盒子扔掉的时候是六点半左右,电影还剩两小时三十分钟,我坐回在沙发上继续盯着电视屏幕,直到电视庞大的屏幕上显示出“end”这个单词后我才关上了电视。
在看完电影后不知为何我总有一种难以言喻的空虚感,或许是因为没了消遣无聊的时间的方式呢?我对此不甚清楚,只是点了一支烟衔在嘴上,一边靠在沙发的靠背上使身体逐步放松,一边对着房间的天花板开始吞云吐雾消遣空余的时光。
一支烟燃烧完不需要多久,等到香烟快要烧到过滤嘴的时候,我将它捻灭在烟灰缸中。当我想要再续一根烟的时候,却惊讶地发现烟盒里一支烟也没有了。我无奈的笑了笑,踩着垃圾桶的踏板把烟灰缸中溢满的烟灰倒入了垃圾桶中。
又要买烟啊......我心想着,重新穿上枪套和风衣,戴上深灰色软毡帽后将黄铜打火机和钱包之类日常要用到的东西都收进了风衣的口袋里。再三确认没有少带东西后,我打开门,将房卡取出,锁上门,离开了宾馆的房间。
走到大堂的时候,我看到负责前台工作的鲁珀族小伙子正在用力皱鼻子,眼神相当迷离,我想他刚吸食完源石粉末——那玩意儿比酒精和尼古丁的危害还要大,虽说会给人带来快感,但吸食多了会导致呼吸道感染源石病,甚至会导致肺部出现源石,同时大脑也会渐渐变得不清醒,估计到最后即便活着也得靠呼吸机了。
我很想去劝解他,我走到他的面前。该死,这家伙跟我没有任何关系,死不死对于我来说都可有可无,就像那个被酒瓶砸得头破血流的小伙子所说的那句台词:对于这座城市来说这些家伙都相当无所谓,多一个人不多,少一个人不少,死了最好。如此想着,我只得干巴巴的对他说了一句。
“托尼,帮我打个电话,就当是我欠你一次人情,如果电话通了就告诉对方等下会有人打电话给他,没接的话就算了,等会儿我回来会给你十块,就当是小费。”
我不由得在心里对自己苦笑。
他答应了,可能是因为十块钱可以在市面上买到低廉的源石粉末。我从怀里拿出了便携式小型笔记本和一支笔,撕下一页纸后我在上面写下了企鹅酒吧的电话,这个时候酒吧还没有关门,估计可以接到电话。我将纸给了他,然后就像是当年战场上的那些个黑蛇残党一样逃离了这里。
离开宾馆的时候夜色渐浓,街上的人不多不少,各色的霓虹灯忽明忽暗,厚重的阴云重新聚拢在天空中,不见星月。我估计可能等会又要下雪。我快步走过马路,跑到了离宾馆不远处的一家7-11便利店——这几天到龙门我都没有在附近的便利店里买过东西,我想着我估计还得在这住一段时间,应该光顾一下附近的店,跟老板打好交道——我实在不知道这有什么意义,只是习惯去这么做罢了。
拿了两包薯片和一瓶可乐,我走到了便利店的前台,从口袋里拿出钱包。
“抱歉,我要一包硬红万。”
“吸烟有害健康哦,先生~”
“?”
我抬起头,对上了售货员的眼睛。
不知活了多少年的少女额生一对殷红色的龙角,淡紫色的瞳孔里尽是戏谑之色,面容如往常一般姣好,过肩的银发随性地扎成了马尾,撑着桌面的两只红色花臂相当纤细,右手还戴着一串莹绿色的念珠。身上除了那身相当合身的售货员服,还有一件白色的围裙,看着相当的可爱。
是年。
To be continued.

好了,到这里就停一下了,下周要期末考试,等考试完我会尽快写下半部分的。
要相信我!!!!!
主角的名字是直接套用了《八百万种死法》的主角马特·斯卡德。

封面id:894429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