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占有与辅助占有
自己占有与辅助占有
自己占有,指占有人自己对物进行管领和控制。辅助占有之外的占有均为自己占有。
辅助占有,指基于雇佣、学徒等类似的从属关系,受雇主的“指示”而事实上管领控制某物。
辅助占有的构成要件有二:
第一,基于从属关系管领控制某物;
第二,第二,占有辅助人听从主人的指示,就是要“乖”。辅助占有不是占有,以雇主(或主人)为占有人。
例如:甲雇佣乙操作某台机器,乙为占有辅助人,甲为占有人。

区分意义:
1占有辅助人不是占有人,其老板、雇主、主人才是占有人。
如:
甲购买汽车,交雇员乙驾驶。
分析:
乙为占有辅助人,乙不是占有人,甲才是占有人。
若乙将汽车开回老家隐匿,对甲谎称汽车被盗,则乙不再受甲之指示管领控制汽车,乙荣升为汽车的占有人(无权占有)。

2占有辅助人不是占有人,就不可能享有《物权法》第245条规定的占有保护请求权。
如:
某分公司有电脑三台,总公司要求收回两台,分公司经理不同意,总公司派人强行取回两台,还把分公司经理打得人仰马翻。
分析:
分公司虽在客观上管领控制着这两台电脑,但分公司系基于与雇佣关系类似的从属关系,受公司的指示管理控制,分公司是两台电脑的占有辅助人,而非占有人。
既然如此,不成立公司对分公司占有的侵夺,分公司对总公司不享有《物权法》245条规定的占有返还请求权。
若为子公司,那就是两台电脑响当当的占有人。

3由于返还原物请求权的对象为无权占有人,占有辅助人不是占有人,所以,物权人对(无权占有人之)占有辅助人不成立返还原物请求权。
如:
甲的汽车被乙盗窃,乙交给雇佣的司机丙驾驶。
分析:
丙是汽车占有辅助人,不是占有人,也就不可能是无权占有人。
甲对丙无返还原物请求权,甲只能对乙行使返还原物请求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