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学学习笔记】2.1民法的概念与调整对象(1)

重点、难点
1.民法调整对象的范围
2.财产关系
3.人身关系
4.民事法律关系的平等性
第一节民法的概念
一、“民法”的词源
西方(罗马)——市民法(jus civile)。
关于平等主体一市民一一的法
关于市民主体关系的集合—一市民社会——的法
东方(中国)——“民事法”
关于田、土、户、婚、钱、债之习惯(法)
二、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与财
产关系的法律规范的集合
民法是各法律门类中最“平易近人”的
每个人可以充分感受民法的关怀
在民法慈母般的眼光里,每个人都是一个
国家。
——孟得斯鸠:《论法的精神》
三、民法的存在方式(民法的形式渊源)
形式意义上的民法——民法典
形式民法的出现是大陆法民法体系化的标志
实质意义上民法
实质民法是形式民法的基础
问题:中国古代有无民法?
有无形式意义上的民法?
课后作业:总结我国建国以来的民法典编纂工作

第二节民法的调整对象
一、民法调整对象的范围
民法通则第二条规定了民法的调整对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
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
人身关系。
1.并非所有的财产关系与人身关系都受民法调
整
2.并非所有的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与人身
关系都能获得民法的调整
思考题
甲、乙在火车上相识,甲怕自己到站时未醒,
请求乙在A站唤醒自己下车,乙欣然同意。火
车到达A站时,甲沉睡,乙也未醒。甲未能在
A站及时下车,为此支出了额外费用。甲要求
乙赔偿损失。对此,应如何处理?
A0由乙承担违约责任B⓪由乙承担侵权责任
C0由乙承担缔约过失责任D0由甲自己承担
损失
答案【D】
课后作业:
民法典编纂是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的典范。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编纂民法典以来,广大民法学者在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中国法学会等有关单位的领导下,积极参与民法典编纂工作,为制定一部屹立于世界法典之林的、21世纪的民法典贡献了智慧和力量。
第一,在民法典编纂工作启动之前,中国人民大学等单位就提出了民法典草案专家建议稿,对民法典的框架结构以及制度设计提出方案,为民法典编纂奠定良好基础。
第二,中国法学会民法典编纂项目领导小组吸纳知名学者参与工作,就重大疑难问题展开讨论,凝聚学界共识,对每一编都提出专家建议稿,成为法学界参与民法典编纂重要平台。
第三,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在中国法学会领导下,积极组织学者参与民法典编纂,形成原创性理论成果,并在立法中得到转化运用。研究会围绕民法典编纂连续举办7年年会和近50场研讨会,邀请国内外著名学者研讨重大问题,提出立法建议,充分发挥了重要智库作用。
第四,广大法学专家通过中国法学会立法专家咨询会等渠道,为民法典编纂献计献策,实现了自己的学术抱负,描绘了人生的光彩画卷。
第五,广大法学专家在民法典编纂过程中,积极围绕重要理论问题和实践问题著书立说,极大推动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法理论的繁荣和发展。在中国知网以“民法典”作为主题词对2014—2020年间的论文进行检索,有数万篇学术文章,同时出版了数百本学术著作,为立法机关提供了重要参考。
学界对民法典编纂的学术贡献,可以概括为如下方面:
一是体系构建。学界在总结新中国成立以来立法和司法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了人格权独立成编、侵权责任独立成编等建议,被立法机关采纳,从而实现了民法典体系的重大创新。
二是制度创新。民法典从中国实际出发,借鉴国外先进立法经验,有许多重要制度创新,背后都有学界的贡献。例如,总则编关于主体的分类,物权编中如何维护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合同编中如何适应优化营商环境的需要,人格权编中如何强化对个人信息的保护,婚姻家庭编中如何促进良好家风建设,继承编中如何注重家庭成员的互助,侵权责任编如何强化对受害人的救济等规定,都在很大程度上吸收了学界的理论研究成果。
三是价值理念创新。民法典充分体现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无论是对英烈人格利益的保护,还是见义勇为条款的规定,尤其是人格权编最为直接地体现了人文关怀的理念,充分彰显人格尊严的价值,这些都凝聚着学者的心血。
四是彰显时代特征。学界呼吁民法典应当回应新时代的新问题,应当对信息社会产生的网络侵权以及数据保护等问题作出规定,应当对环境污染生态破坏等问题作出有效应对,都被立法机关采纳。
民法典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政治成果和法治成果。民法典通过后,学界响应习近平总书记号召,大力宣传普及民法典,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民法学研究会发出了“带着民法典回家乡”的倡议,推进民法典宣传工作,取得了很好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