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何区分出口企业适用免抵退税办法,还是免退税办法?
2023-06-05 22:42 作者:bili_36986305976 | 我要投稿
具备产能的生产企业出口适用增值税退(免)税政策的货物,实行免抵退税办法:不具备产能的外贸企业出口适用增值税退《免)税政策的货物实行免退税办法。具体规定如下: 1、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39号,简称39号文)第一条第(一)项规定:“生产企业是指具有生产能力(包括加工惨理修配能力》的单位或个体工商户。” 2、根据39号文第二条第《一》项规定,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和视同自产货物(视同自产货物的范围见39号文附件4)及对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列明生产企业《具体范围见39号文附件5》出口非自产货物,实行免退税办法。 同时,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有关问慰的公告》(田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12号) 第二条第(八)项规定:“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集成电路设计、软件设计、动漫设计企业及其他高新技术企业出口适用增值税退《免)税政策的货物,实行免抵退税办法。 3、根据39号文第二条第《二》项规定,不具有生产能力的出口企业(简称外贸企业)或其他单位出口货物劳务,实行免退税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