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的波粒二象性与电子自旋态
关键词:电子的状态是由环境决定的,电子的自旋态是后天性,光的波粒二象性,光的粒子是后天性的,是电磁波红移之后的产物,波的传播速度是物质内部结构的振荡频率决定的,在可传播的环境介质中是永续传播的,所有的“波”都遵从这一定律。物质的速度(在相对运动的参考系中)取决于所受的压力与环境因素成正比。在相对运动参考系中,时间的流淌、钟慢尺缩效应,在相对论原理上加上环境因素。事件背景有两种因果关系、同源同根、物质整体系统、物质的最小单位与速度有关达到光的速度质量的物质,就是最小不可分的物质也就是物质的最小单位。总体视角、个体视角、受力越大质量越大、惯性速度与加速速度是有着截然不同的函义。惯性速度是全局视角整体的视角,加速度是个体的本地的自身系统的视角、环境造就物理定律,物体的受力就是一种环境因素,光速不变。
在爱因斯坦不可超光速理论,很自然的推导出,每一物质(物体)都有“速度极限”并且还可看出“物质速度极限”取决于它的质量大小,质量越轻(越小)速度极限就越高(越快)反过来同样道理。这是一条与物质(物体)质量直接关系的“物质速度极限自然定理”这一条“速度极限自然定理”应该包含自然界中所有的宏观世界重的物质和微观世界轻的物质的速度极限,那我们就粗略的排列一下吧,地球、轮船、飞机、汽车、篮球、苹果、子弹、……分子、电子、光子,灬大家用爱因斯坦相对论不可超光速原理可推导出一条物质速度极限从小到大的线段,有理有据,当然这里有个节点不可超的“光速”光子,从这个节点看出质量接近零的时候(光子质量)速度是最快的,那么无质量传递呢?它的速度不就是“无限”吗,那么无质量传递需要的是什么条件?只传递动量不传递本身,那好我们把台球排列成100万公里,然后打击最前面这个台球,那最后面那个台球会产生什么反应,那就是动了吗,那么这样算不算超光速呢因为光速每秒只有30万公里,那我们回过来看一下地球的质量6x10的24次方千克,子弹的质量5克,大家用相对论不可超光速理论算出它们的速度极限之后,地球肯定会问子弹你的定域实在性违反了因果关系,是啊,因为地球从来没见过子弹这样的速度极限,因其:物质的最小单位与速度有关,达到光的速度质量的物质,就是最小不可分的物质也就是物质的最小单位。
某一事件的因果律经常有两种因果关系,第一种因果关系是“即时性”直接的因果关系,我们在很多时候都忽略了这个“即时性”,在任何事件当中首先的是“即时性”这就是波尔表达的那一线段(轻的或没有质量的那一段)在双缝干涉实验中,不观察电子路径的时候就属于这一段的“即时性”因果关系,是一个未被选择的整体平衡对称系统,这是一个完整系统的第一种因果关系,观察电子路径的时候属于“有质量”“有速度”“有时间”的常识意识的因果关系,这属于第二种因果关系,这就是爱因斯坦表达的宏观那一线段,就是说在双缝干涉实验中存在两种因果关系,光的波粒二象性也就是这么来的,
同样道理,电子的自旋状态也是在第二种因果关系中才体现出来的,在这之前是无状态的,是一个整体系统类似一个电源,电压未被测量之前的状态,没有状态,电子哪来的自旋态所以波尔也是正确,
波是有“源”系统,同源波是即时性(这并不是现在观察会改变过去)测量、观察被选择之后才显示粒子性质,就是说一个“源”能量场未被观察、测量之前是一种“源”电磁场的存在,是即时性的也是整体的,这也是量子纠缠的所在,被测量观察之后,才体现粒子性质才有了光子速度“光速”所以速度也有两种,无质量传递的即时性和最小质量的光速,这也是波粒二象性的节点。测量观测会赋予质量或能量,因为宏观测量必定使用物质或能量,所以光才有“粒子”性质有了粒子才有速度这是第二种因果关系,结论是:同源光在“波”的性质时它是“即时性”的,人们称它是超距离作用。实质的原因是:爱因斯坦理论讲的是第二种因果关系不能超光速,因为他只表达的是运动的物体接近光速的时候质量会变得无限大。就是这个纰漏,所以这时候爱因斯坦和波尔两人都有自己的道理,因此不能解决定域实在性问题。事实上,很多事件都存在两种因果关系。因果关系与环境有关、与参照系统有关,有多种环境就有多个因果关系,所以一个电子可以有多种能量状态呈现,因其某种电子的产生也是有从测量得到的质量,由于因果是守恒的,所以在双缝干涉实验中时间足够连续发射单个粒子也会形成干涉条纹,能量“场”,在没有观察测量之前,同根同源这棵大树的果子没有被选择,就会形成干涉条纹,观察选择之后就形成单个粒子,所以量子擦除就是系统选择,观察看是一种选择它适应自然界中微观领域和宏观世界,同样道理观察、看薛定谔的猫是选择,选择了相互嵌套中的某个系统或选择了状态。爱因斯坦和波尔长达几十年辩论的纰漏就是“物质质量与速度极限”关系这个问题,产生的两种因果关系。波尔表达的是轻的没有质量的那一线段第一种因果关系,而爱因斯坦表达的是宏观的重的那一线段是第二种因果关系。由于光子是后天性的,所以爱因斯坦的光速不变是正确的,同样道理“电子自旋态是后天性的”在没观测、测量,之前是不确定的所以波尔也是正确的。由于波尔没有说出物质的“质量与速度极限”等关系,所以定域性和实在论就无法得到解决,因其导致因果关系矛盾的原因。我们平时讲的球、飞机、汽车、一棵树、一只猫、一根木条,都表示了一个整体或者一个系统就是说飞机的机翼两边是连在一起的是一个完整的整体任何地方出问题,与飞机都是直接关系的,假如:一根木条一千万公里,它运动时是连在一起的,不能把“速度极限”放在一个整体内部的,就是说不能把受力近的30万公里与受力远的那一段给分开,它是一个整体同根同源与速度没有关系是即时性的,所以扯不上超距作用,他只是在同根同源内是即时性的。由于整体系统在相邻空间或另一种视角看待它的时候质量是最大的,因为是整个系统吗,所以可看作无穷大的质量,因其这条物质(物体)速度极限的自然规律线,可首尾相连,从一条直的线段变成一个圆圈,这应该属于空间维度的变化。
大家都知道电源中的电压和电流吧:电源等同于电磁场、电压等同于电磁波、光子(光粒子)等同于电流。当然你在不同环境可以这样表达。光粒子是波坍缩成的。也可以说波与物质碰撞生产的。也可以说是波的红移产生的、也可以说光子是电磁场“波”与物质的碰撞或做功后才产生的。电磁场“波”不红移、不做功、不碰撞不选择之前,我们只能验证到一个大系统或者一个场的存在“波”是场的一种体现,波是一个有“源”系统。太阳光不坍缩,不红移、不反射不折射(电源不产生电压降能测量出电流吗)我们能看得见吗?我们能观测到光吗?测量在这种环境里的视角是一种选择,也是一种物理过程,是在全局、整体中,选择了个体。波是连续的包括电磁波,光粒子是由测量时选择了连续波其中的一个点产生的产物,波类似于电源电压,光粒子类似于电流,光的波粒二象性是两码事,粒子是后天性的。在哥本哈根派的表达方式中也体现出来,从“互补”原理“叠加”态,从这些描述都可以看出,他有两种视角预示着两个环境或者两个参考系。很显然他把“个体”和“总体”混在一起,所以不确定性原理是“因”不确定造成的。也因此证明光的波粒二象性是有纰漏的,要把波和粒子分开才能更容易的理解速度。波的速度是由原始能量与物质的共鸣谐振产生的。就是相对应的物质内部系统的振荡频率,这个振荡频率会随着环境的改变而改变。这些物质内部系统包括分子系统,原子系统、原子核系统或质子、中子系统电子系统的之间阻尼振荡或受迫振荡。这些震荡的环境都会牵涉到电子的自旋状态
在狭义相对论和广义相对论相对论中的“相对”两个字就是要适合的环境才可以,就是要寻找相对应的或者适应的环境条件才可以应用的理论。洛伦兹变换也是着这种意思,从一种环境的系统转换到另一种环境的系统,或者从宏观系统到微观环境的变换或从宏观环境到宇观环境的变换。就是说经典物理学它适应经典的宏观环境,非经典环境它需要相对应理论或者经典理论需要变换的公式,所以才需要相对论以及可以变换的公式。例如:要指明参考系还要确定环境因素。每个参考系都有它自身系统的特殊环境特殊时间。就是说一个物理量,至少有要有两个以上状态或两个系统同时作用才能构成的(这早在矩阵力学中就有体现)。波的传播速度等于介质的震动频率×波长,是这样吗?如果是这样,光的速度一定要加注环境条件,因为环境因素会改变介质的振荡频率,可以这么说吧,在太阳内部的光子速度或许还比不上我们飞机的速度。所以自然界中的任何物理定律都是相对的都是环境决定的,都是要寻找适应性,最适应的才是最科学的。我们更应该注重适应性(这是弥补两大理论裂痕的自然规律中的一段话)当然我也会建议爱因斯坦老师讲光的速度时候前面要加注在经典环境的条件下的适应范围和程度。同样道理我们目前的时间怎么制定的是原子钟、光子钟之类,大家都知道:1原子秒(Atomic seconds)是铯—133原子态的两个超精细能级之间跃迁所对应的辐射(电磁波)的9 192 631 770个周期持续的时间,就是说这个跃迁周期的频率会随着环境改变而改变。所以目前世界上最高精确度的原子钟都需要人为制造特殊的环境。
从伽利略变换到洛伦兹变换到相对论无一不是在寻找适应于届时环境的真理。当然,爱因斯坦给出了真空中的光速度。但我认为还不够,真空有温度吗?有电场磁场吗?我们平时讲的“场”能量场、场方程这个“场”是否忽略了环境因素。速度会改变相关物质的环境条件。例如,天上的陨石落到地球表面空气时会燃烧、我们的火箭尖头与空气摩擦会产生超高温。物质与物质速度,碰撞的时候也会产生能量的转移或储存。电磁波各波长有着各个轨道相应的逸出功以外,光子的速度也会在某些金属表面加热或者打出电子。就是说任何速度都会产生电磁力(物质的速度等同于物质与物质相互碰撞,是因为这个宇宙充满着物质只是密度不同而已),致使原子钟中的原子震荡频率改变从而改变了该参照系的时间。所以,我认为相对论因子“伽马”不是恒定不变的它不仅与速度有关它还取决于这两个相互碰撞物质的相对密度以及相对大小有关。因此速度越快质量越大,存在纰漏,还应该加上受力越大,质量越大。惯性速度与加速度是有着截然不同的内函,惯性速度是全局视角整体的视角,加速度是个体的本地的孤立自身系统的视角,所以受力越大质量越大是个体的本地的自身系统的视角。所以时空几何改变并不是全局或整体的。因为速度它还要取决于这两个相互碰撞物质的相对密度以及相对大小有关。环境因素还包括压力,温度,电场磁场等。物质的速度就是物质与物质相互碰撞,碰撞会产生电磁力,这产生电磁力的大小与环境是直接关系。因为环境因素环境条件会产生“钱德拉塞卡极限”以及“奥本海默极限”导致电子简并压力或中子简并压力崩溃,“物体的受力就是一种环境因素”,这被我们忽略了吧?这应该是钟慢尺缩的原因之一吧,大家都知道世界上最精确的原子钟都需要特殊的环境,时间快慢与环境有关系,就是说压力温度电场磁场等对时间都有影响。为什么现在对非零尺寸的物体描述这么困难就是因为我们想忽略环境因素。某一事件的因果律经常有两种因果关系,一是“即时性”直接的因果关系。事实上,我们在很多时候都忽略了这个“即时性”,在任何事件当中首先的是“即时性”量子纠缠就是即时性的因果关系,它没有速度,然后才有速度,速度:至少要有三个条件1、它必须是某种物质,比如:子弹、汽车、动物、飞船以及微观物质,2:这物质一定有势能,3:有使命。每一个物质(物体)都有速度极限,速度极限取决于它的质量大小,质量越轻(越小)速度极限就越高(越快),一立方厘米木材它的速度极限远高于(大于)一立方厘米铁块的速度极限。质量越大,它的速度极限越慢或越低。物质的速度等于运动物质的大小、质量、初始能量,与经过介质的环境(密度、压力、温度、电场、磁场等)成比例关系的。物质的速度就是物质与物质碰撞,因为我们自然界充满物质,只是密度不同而已。建议:目前要解决的问题:第一个在相关的公式定律,定理中把环境因素加进去,例如在“运动质量守恒定律",上应该加注环境因素,这是因为这个物体振荡频率会随着环境的改变而改变。第二把虚构的点粒子归还为电磁场、引力场、量子场或”波”我们的周围以及宇宙充斥着非常多种的量子场。所以密度大的能量高的可以穿过密度小的能量,小的物质。同样道理密度小的能量低的就穿不过能量大的密度大的,只能把它的能量转化为另一种形式储存或者散发到空间去。尊从热力学第二定律,因此任何物质都是黑洞只是物理量不同而已“黑洞”只是万有引力的一种程现,因为黑洞是尊从热力学第二定律。速度是相对于参考系而言、宇宙充满着物质只是疏密而已,就是密度大小不同,所以物质的速度、物质的大小质量、与物质的密度是相互关系的互为依存的。
本文参考文献来自《弥补两大理论裂痕的自然规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