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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记

2022-01-10 09:07 作者:文十成  | 我要投稿

平时去网吧的位置那认识了一位摊煎饼的小哥,年纪应该与我差不多,我和他成为了好朋友,但那天不知怎么就起了争执。

在场的还有其他两个人,脸庞是初中同学的模样。

小哥好像十分愤怒,拿出了一把燧发枪朝我们射击,有一发还打中了对面的店面。我们三人赶忙逃走,没有受伤。

第二天我背着包走在路上,小哥忽然出现在我的面前拦住我,并掏出手机向我展示(地点在经常路过的中商)。手机上有三个选项,具体我记不清了,但大致含义就是让我和他赤手空拳打一架,否则就射杀我。

我看着他那厚实的背包,选择与他打一架,貌似我也我没有别的选择。

我把背包放在一旁的店门口,做好准备,示意他攻过来。

他持着小跳步,上来就是一个摆拳,我向后躲闪,随后又是一发鞭腿,我用手掌挡住了他的脚背。他的攻势越发猛烈,而我找准一个机会贴身,从右上打出了一发摆拳,使他重心不稳,一个踉跄,小哥倒地了。

我赶紧追上去,以足球的方式一脚踢在了他的头上,他昏迷了,我便停手了。但总觉得不对劲,小哥好像刚刚倒地的时候撞到了石墩,现在可能死亡了。

我拿起背包,不知何时周围聚集了一堆人,包括警察。警察对我说:“嗯,好像他还只是个高中生。(这句话应该是指学历)”

小哥老婆跪在小哥的尸体旁大哭,说小哥自从搬到了网吧那个位置,做什么她都不知道。

我回家了,父母貌似还期待着我明天考研,我纠结了一会儿,还是告诉了父母我将人打死了(父亲穿着鞋在我的卧室开空调),还不等他们的反应,我就醒了。


总专业角度上来说,梦里的我能构成正当防卫吗?在我看来应该是很难的。虽然斗殴是我出于怕被枪击的选择,但当时我只是根据小哥的背包做出小哥带枪的判断,实际上我并不能确定小哥是否带枪。因此基于这个判断,我在小哥倒地后的踢击就不具有无限防卫的正当性。当然可能还需要法医对小哥的具体死因进行鉴定,因为小哥的死亡也有可能是他撞到石墩所导致的,那么这个就是意外事件了。

但无论怎么说,我应该构成防卫过当或过失致人死亡,缓刑多少看法官,有期徒刑三年左右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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