赔偿300万!“今日头条”诉“头条百科”恶意侵权
据“杭州互联网法院”消息,2021年2月9日,杭州铁路运输法院对北京字节跳动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字节跳动公司)、浙江今日头条科技有限公司(下称浙江今日头条公司)诉被告深圳故事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下称深圳故事公司)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进行在线宣判,认定被告深圳故事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侵害了“头条”、“今日头条”系列注册商标权,赔偿两原告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共计300万元。

一、案件明细
字节跳动公司作为国内知名互联网企业,其推出的“今日头条”应用在相关业内享有较高用户量和知名度。字节跳动公司、浙江今日头条公司共同享有涉案 “头条”、“今日头条”文字商标的注册商标专用权。
深圳故事公司作为与两原告具有竞争关系的互联网服务提供者,有意将其网站命名为“头条百科”:
1、与两原告运营的“今日头条”APP及其旗下的“头条百科”网站名称极为相似或相同,并在网站首页多处使用“头条”标识。
2、深圳故事公司的“头条百科”网站在百度、360、必应等搜索引擎中排前三位。当用户在使用“头条”作为关键词进行搜索时,可以迅速检索到该网站,网站客服在与客户沟通创建词条服务时,就该网站运营主体是否与两原告具有关联性问题也存在模糊回应的情况。
二、裁判要点
1、商标侵权的认定
法院认为,本案两原告系涉案“头条”、“今日头条”注册商标的商标专用权人,且涉案商标均尚在有效期限内,其商标权益应受法律保护。被告在其经营的网站使用的“头条”及“头条百科”标识与两原告的涉案商标构成商标法意义上的相同商标。
因此被告未经许可在其网站经营活动中,突出使用“头条”、“头条百科”被诉侵权标识,足以使相关公众对其服务来源产生混淆,或者认为其服务来源与两原告的服务有特定的联系,侵犯了两原告涉案注册商标的专用权。

2、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认定
被告深圳故事公司在经营其“头条百科”网站中,客服人员在与客户沟通过程中,暗示其网站属于“今日头条”,已经引起网络用户对两原告网络服务的负面评价,同时也在客观上增加了深圳故事公司网站的知名度以及点击量、使用量。
因此法院认定上述该混淆以及损害结果的发生,依然属于侵害涉案注册商标权行为所产生,尚不存在除针对涉案商标之外的仿冒事实。
3、民事责任的承担
考虑到被告深圳故事公司侵权行为涉及的领域、平台、规模,范围,法院对两原告要求深圳故事公司消除影响的诉讼请求予以支持。同时因为此次案件中商标侵权人的恶意明显,侵权情节严重,法院在确定赔偿数额时体现了一定的惩罚性,确定被告深圳故事公司赔偿两原告经济损失及制止侵权所支出的合理费用共计300万元。
三、企业应如何防范商标侵权
去年9月,今日头条已就"今日油条"涉嫌侵权一案向广州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诉讼,并获得了社会舆论的广泛关注。今日头条诉头条百科已经是字节跳动发起的第二次规模较大的商标侵权诉讼。

无独有偶,此类商标侵权的案例并不少见。2020年因认为dilidili商标与bilibili高度近似, bilibili弹幕网将福州市嘀哩科技有限公司告上了法庭。法院一审判决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300万元及合理费用11万元。

面对屡见不鲜的侵权案件,资深知识产权专家建议企业应从两个方面加强对知识产权的认知:一方面,企业自身应重视知识产权的保护,积极进行商标、版权、专利的申报和布局,对侵权行为勇于抗争。另一方面,企业在开展新业务前要进行商标、专利等检索,确保自身的商业行为合法合规,不存在侵权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