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章遗失登报声明及补办流程

丢失公章的单位可向当地工商局提出申请,并由其提供登报声明的有关证明材料。
(一)法人章遗失时应先到公安局报案;
(二)遗失单位需及时在省级以上报刊刊登声明(遗失单位法人章刊登时应在省级以上报纸上刊登声明,加盖公章并注明遗失的单位法人章所属部门、注册登记编号、名称、颜色及遗失的内容),否则后果自负。
如有必要也可由法人章所在单位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1.《中国日报》3版,刊登丢失公章声明;
遗失法人章声明;遗失公章所属部门、注册登记编号、名称、颜色及遗失原因(单位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营业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