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义主义】辩证法(3-2-4)——黑格尔:走向绝对精神的历史走向

3-2-4 辩证法 Dialectics
代表:黑格尔 《科学体系》
第一卷《精神现象学》走向绝对知识(哲学),精神追求自由,走向哲学。
精神现象学是意识形态、主体化的符号系统的进化史。
精神现象学是意识主体化再去主体化的过程,最终意识到可以直接体验到绝对知识。
黑格尔《精神哲学》中精神现象学内容(描述世界真正的结构,精神的历史环节)
黑格尔体系的开始信仰一跃奠基后面论说,铺设体系为了论证开始的信仰一跃。
3-场域论:逻辑学-形而上学(底层意识结构,通过辩证法倒推演绎)vs 精神现象学(被意识不停体验到),理性(历史/绝对精神的运动/辩证法)调和二者。
沉浸在某种意识形态,也是绝对精神的辩证法运动。
绝对精神瓦解一切,消解掉认识论维度。
2-本体论:主体(盲目且自信的)vs绝对精神(至高实体)
绝对精神是全部历史,也是主体体验的每一个瞬间。
本体论和目的论贯通——历史性原则。
概念本身是本体论起点,概念具有主体性原则。
4-认识论:绝对知识(不持认识论立场)
世界的真相是超越性的符号系统自己铺设自己。
绝对知识即完全承认意识中的诸环节具有客观性,是世界在实现自己。绝对知识走向大胆实践。
建议阅读:《精神现象学》、《小逻辑》
把握黑格尔
逻辑学:符号系统发生学(走向资本论,指导国家建设)
精神现象学:意识形态学(走向意识形态批判学)
我们面对的是物质性的现实的历史。所以少搞点蛇皮东西啥绝对精神,抵达绝对知识不是最终有益的,而要返回,回到前面的现实的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