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却见群山(上)

2023-06-13 21:08 作者:常清  | 我要投稿

“君子曾一诺,可抵千金重”


00

巍峨城池坐落于浩荡江水旁,城门外的茶馆人声鼎沸,来来往往的商队带来各种稀奇物事,间或几个西域人操着一口正宗的扬州话与老板娘讨价还价。

没人注意到宽阔的官道上,打马来了个俊俏后生。

初入江湖的年轻人瞧着顶多双十及冠,一身劲装干脆利落,眉眼间具是飞扬的少年气。


“老板娘,记账!”老客将茶碗往桌上一摔便要离开。

“刘老板,您这可不能再记了。”老板娘一双丹凤眼含笑带俏,团扇轻摇,自有一股说不出的风流韵味,“先把前头的帐清清吧。”

老客盯着眼前的女子,一动不动。几息之后,却是突然大笑起来,扯下腰间的钱袋往桌上一扔。

“走着!”

老板娘也不管那钱袋里到底有多少银子,够不够平帐。只见那刘老板走了,又进来一个满脸好奇的后生,忍不住生了几分逗弄的心思。

“少侠,想喝什么茶?”老板娘轻移莲步,腰肢款摆,朝着青年走来,“别看妾身这简陋,却是不输城里那些茶楼酒肆。该有的,妾身我这儿可一样不少。”

“少侠……”老板娘突然凑到青年面前,吓得青年下意识地往后退了一步,呼吸间全是浓郁的脂粉香。

青年出身世家大族,家教甚严,何时见过这阵仗。当即便羞红了一张脸,一动也不敢动。

就在青年忍不住落荒而逃之际,老板娘终于退开了。她嘴角噙笑,朱唇轻启,“想喝什么?”

“不不不不,不用了,我我我我……”

“来壶庐山云雾如何?”老板娘说着,小二已经机灵地唱着茶名钻进了后厨。


岑一诺端着茶杯坐在茶肆里时还有些回不过神来,他怎么就喝上了?

看了看手里的茶,又看了看站在门口的老板娘。到底是年轻,被人随便撩拨一下就找不着北了。

好在这家茶肆人来人往,各种茶也是明码标价,且那老板娘说与自己一见如故,免了他这一单。

岑一诺方才安安心心地坐在茶肆里一边喝茶,一边看不远处的江湖人士切磋。

“少侠第一次出远门?”老板娘不知何时走到了他身边,笑盈盈地问道。

“啊?啊…是。”

不远处相战正酣,只见一人剑出如虹,一点寒芒眨眼已至近前,迫得对手不得不低头认输。

岑一诺拊掌大喝道:“好!”

他这一声喊得响亮,引得茶肆里大半客人的目光都聚集到了他身上。

有些客人见他眉目间尚带着几分傲气,便猜出他不过是刚入江湖没多久的后生罢了。

英雄美人,侠客传说,话本流传于市,说书人惊堂木一拍,张口便是一个刀光剑影的江湖,引得少年人们前仆后继。

殊不知所谓的“生离死别,爱恨情仇”,远比市井间寥寥数语要来得更加沉重猛烈。


扬州的繁华热闹比不得长安,却也不差。岑一诺牵着马走在路上,竟觉得有些许拥挤。

勉强侧身让开一支商队,又险些与挑着菜的商贩撞个正着。小孩儿仗着身量矮小,小手使劲扒拉一阵,倒也能在夹缝间挣出条路来。

如果他们扒拉的时候,手上没有油饼或是糖人儿就更好了。岑一诺想。

等年轻人费尽九牛二虎之力,终于从主街道上挤出来的时候,身上的衣服已经皱皱巴巴的不成样子了。

更别说衣服下摆上的油渍和糖霜,再加上不知何时蹭上的泥点子,怎一个“狼狈”了得。

“这可真是风尘仆仆了。”

岑一诺拍了拍爱马的脖子,深吸一口气,在心中快速默念三遍:“我就是来送信的,形象不重要”后,才在家丁警惕的目光中上前,简单说明了来意。


01

严从安难得休沐在家,又无事可干。吃饱喝足后,便干脆地往躺椅上一躺,打算会会周公。

迷迷糊糊间,府里的管事突然跑了进来,喘着粗气把东西塞进他手里。

“老爷——来了!来了!”

管事年纪大了,跑两步便喘得不成样子。好不容易憋出两个字来,却什么都没能说清楚。

严从安只好低头去看他刚刚塞过来的东西——一封信和一个荷包。

将荷包拿在手里掂量了两下,很轻,估计不超过三十个铜板;又把对折的信封打开,上面赫然写着“十三亲启”四个字。


严十三是真的觉得自己倒霉,很倒霉,非常倒霉。

好不容易磨得爹娘答应他自己外出闯荡,结果刚到扬州,就被人骗光了银子。

少年人面皮薄,性子倔,被人骗了,宁可啃树皮打猎,也不愿到自家钱庄支取些银钱周转。

可严十三万万没想到,他打两只兔子都能正正好好不偏不倚地闯进山匪行凶现场。

十几个膀大腰圆的汉子提着砍刀站在林子里,四处散落的货物和缺胳膊少腿的尸体,让严十三的脑子短暂的空白了一下。

就这么一闪神的功夫,离他最近的山匪已经举起了手中的砍刀,二话不说朝着他的脑袋就劈了下来。

严十三发誓他当时打算拿剑挡一挡的,手都握在剑柄上了,却没能把剑拔出来,连挪动一下脚步都做不到。

没从家里出来前,严十三也是金银堆里长起来的大少爷。真到了生死攸关的时刻,他除了像个傻子似的站着外,竟是什么都做不了。


“喂——”

刀光撞上剑影,严十三的眼里骤然多出一个少年人的身影。

金玉发带随着高束的马尾划出弧度,修长挺拔的身姿与严十三常看的话本里的大侠形象重合在一起。

大侠一剑挑开十几斤重的砍刀,连气都不带喘一下的,扭头抓起他就跑——

严十三:??好像有什么不对?


“…我被他拉着跑了三四里地,都快断气了他才停下来。”

中年人说起当初的事,总忍不住要抱怨两句。

他本以为自己遇着个惩恶扬善的大侠,此番说不准还能在说书人的江湖夜话里混个配角当当。

谁知大侠拉着他就跑,跑完了才告诉他,自己也没杀过人,心里怕得很,剑都快握不住了。


“后来我们俩又一路走回了扬州,没钱投宿,”严从安说到这时微微一顿,表情也变得有些奇怪,“他就拉着我在扬州城门口卖艺。”

岑一诺眨巴眨巴眼,有那么一瞬间怀疑自己是不是幻听了,或者他还在做梦。

等梦醒了他还没到扬州,还在某间客栈的客房里窝着,畅想他惊心动魄的侠客生涯。


“好!”

扬州城门口,两个少年你来我往走过百来招,全是些花哨又不实用的招数,却引得围观群众连声叫好。

其中一个少年抱拳行礼,朗声笑道:“各位父老乡亲,有钱的捧个钱场,没钱的捧个人场。今日相助之恩,晚辈在此谢过。”

熟练的样子根本看不出是世家大族里出来的少爷。

严十三在后面自顾自地凹造型,打眼瞧着确实是个威风凛凛的少年侠客。然而事实却是他恨不得找个地洞钻进去,省得在这里丢人现眼。

银钱碰撞,长剑相接,待群众散去,只剩下两个少年还留在原地。

严十三抱着剑,板着脸,看新认识的小友坐在地上数铜板。

“两百七十三,两百七十四,两百七十五…诶诶诶,别跑!”年轻人一把拍住滚走的铜钱,放入钱袋,“两百七十六!齐活了!走吧!”

“去哪儿?”

“吃饭啊!你不饿?”

严十三沉默了。


“我当时确实饿,兔子没吃到险些把自己搭进去不说。”

“他拉着我走了十几里地回扬州,又是吆喝又是卖艺,除了个硬得跟石头似的饼子混两口清水外,什么都没吃上。”

严从安听着像是抱怨的话语落在小辈耳中却变了模样。

这世上许多情谊原本都是这般,嘴上抱怨,心里却记挂着。

“小子,你一路来,听了多少他的事?”

岑一诺微微蹙眉,似乎在努力回忆,半晌才不确定地道:“独闯秦德坊?剑问三清?”

这两件事,是岑一诺听得最多的。


江湖传言,沈剑歌于一雨夜,一人一剑,独闯秦德坊。

直杀到秦德坊中心,一举捣毁秦德坊地下密室,里面死尸遍地,竟是豢养了不少无辜百姓炼制“长生不老药”。

沈剑歌以一己之力击杀秦德坊两大护法,剑斩秦德坊坊主,救百姓于危难之中。

赫赫战绩,不出三日,传遍武林。

无数的话本与戏文书尽侠客风流,江湖传说由此而起。

至于剑问三清,则是沈剑歌退隐前的最后一个故事,也是大多数人公认的,沈剑歌真正名扬天下之时。


严从安听完,忍了又忍,还是没忍住,往后一仰笑出了声。

中年人的声音早已不复年少时清朗,沉厚笑声在院子里回荡。

他虽知江湖传言一分真九分假,但真听到了,还是觉得好笑多过精彩。


沈剑歌独闯秦德坊时,严从安正巧“在场”。

“我们当时赶着去金陵,路过秦德坊,看见有人抬酒进去,嘴馋了想买两坛,结果人家不卖。”

“他干脆趁着夜间坊内守备松懈,打算来个先斩后奏。好巧不巧那天还下着雨,可谓天赐良机。”

“奈何他偷酒时,一时不慎,脚一滑,把屋顶踩漏了。”

“先不说秦德坊这屋子修得如何,反正他掉下去以后,一抬头就看见一屋子的尸体,还有一群人搁那试药……”

“然后就打起来了。”


一代武林传奇的起源,其实是沈剑歌当了偷酒的小贼。

这事换谁不说离谱。


看着懵懵懂懂的小孩儿,严从安努力收敛自己的笑意,拍了拍岑一诺的头

“起因可笑,内里却没这么轻松。”

“那会儿我们没一个人知道他偷酒去了,到了后半夜才觉出不对来。紧赶慢赶只看到他浑身是血的出来,整个秦德坊火光冲天。”

“我当时又气又急,恨不得给他两拳。可瞧他那鬼样子,别一转眼归西了,还要讹我一副棺材钱。”


严从安带着他,往最近的城镇跑去。老天好像存心不让他好过,刚走到一半又下起了雨,还是暴雨。

逼得严从安一会儿骂“贼老天”,一会儿骂瘫在他背上跟死了似的沈剑歌。

“我听到了…十三…”

沈剑歌气若游丝地提醒某人他还醒着。

“听到怎么了?老子一会儿就给你拖树底下埋了!碑都不给你立,让你连后人香火都吃不着。”

严从安也是个狠人,骑马带着个重伤的人在暴雨里飞奔,还有空斗嘴,更难得的是思路清晰,让人直呼内行。

沈剑歌没回嘴,趴在他背上断断续续地笑,温热的血液滴落在严从安的肩膀上,染红了严从安的半个胸膛。

慌乱的马蹄声踏在泥泞的山道上,雷电轰鸣中,严从安背着沈剑歌敲开了郎中家的门。


由那一日算起,到沈剑歌能下地,足足有半年之久。

期间最苦的人,莫过于严从安。

沈剑歌一倒,这里里外外一百多号人都指着他吃饭。忙的时候,严从安恨不得自己一天有二十四个时辰。

偏沈剑歌还不是个安生的主,哪怕不能下地走动,也要把严从安叫过来在他耳边“哎哟”个不停。

“沈剑歌!你就不能消停会儿吗?”

房门几乎是被人踹开的,严从安世家大族里带出来的家教涵养,早被沈剑歌磨得半点不剩。

“诶!来了!”

沈剑歌一边啃西瓜,一边招呼严从安进来,“来来来,吃西瓜。”

“大热天,火气那么大作甚?”

严从安真想把那一盘子西瓜都扣到沈剑歌头上去。说什么十万火急的事让他赶紧过来,结果就这?

就这?


要是哪天他死了,一定是被沈剑歌气死的。


话本说到底只是话本,故事说穿了也只是故事。

人们为之津津乐道的永远是沈剑歌一人破秦德,提剑斩宵小的武林传奇。

可他若折在里头了,又有几个人能记得他?


扬名立万,青史留名,哪里是这样容易的事?

不经历生死,不趟过爱恨,又有谁敢说自己到过江湖。


岑一诺听得迷迷糊糊,他还年轻得很,许多事安到他这个年纪上,想破了头也想不清楚。

便是想清楚了,明白了,也未必做得到。

年轻气盛四个字远不是初生牛犊不怕虎那般简单,这世上多少大侠,初出茅庐时不是凭着一腔少年意气撞进所谓的道义里。

而后沉浮数载,带着一身伤,欠了一身债,才总算明白过来。所谓道义,不过是沧桑的另一种说法。


严从安说完,半晌没听到回应,才回过味来。

自己说得好像太多了些。

小孩儿才多大啊,正该是不管不顾,趁着年少轻狂,端几个匪窝,打砸几个黑店,再结交几个志同道合的好友,在江湖上囫囵混出个人样来的时候。

何必同他讲这些前辈经验,平白坏了他的年少时光,教他剑上还未染血便开始畏首畏尾。


“倒也不必太过在意我的话,经历不同,我也不一定对。江湖之大,你还是自己去看看罢。”

他相信这才是沈剑歌不声不响地把人放出来的原因。


夜里,把小孩儿安置妥当,严从安才得了空,借着书房明明晃晃的烛光,将信拆开了细看。

【十三:

昔日卖艺剩得五十六枚铜板,你的一半,今日还你,莫再念叨。

另,一诺今已及冠,往年压岁钱,一年十两,共二百两,到得今日,为人长辈者总该践诺。

然你我多年情谊,我便做主替你销去一半,不必谢我。只记得兑成银票给孩子乐一乐便是。】

严从安:……

沈剑歌,不愧是你。


二百两银票拿在手里,岑一诺没有欣喜若狂之感,反倒觉得自己拿了块烫手山芋,扔也不是,不扔也不是。

倒不是说他没见过这么多钱,而是给钱的人他昨日才第一次见阿!

二百两啊!

舅舅是把他卖给严前辈了吗?!


岑一诺是沈剑歌的侄子,早年时局混乱,沈剑歌的姐夫在朝为官受了牵连,一家老小死的死,流放的流放。

岑一诺是沈剑歌从人贩子手里挖出来的,彼时距离岑家生变已然过去五年之久。

小孩儿从三岁长到八岁,颠沛流离,既不记得父母是谁,也不记得自己是谁。

只傻兮兮地从人贩子那里领了个二八的号牌,说自己叫二八。

沈剑歌将挂在小孩儿脖子上的号牌解下来,随手往地上一扔,借着抱孩子的功夫还在上头使劲踩了两下。

面上却是半点波澜也无,带着孩子往外走去,一边走还一边说

“打今儿起,你叫一诺,是我沈剑歌的侄子岑一诺。”


岑一诺临走前对严从安行了个大礼,诚然二百两放在严家和沈家确乎算不得什么。

但岑一诺明白,得旁人相助,不论多寡都不是旁人应当的。

好比严从安和沈剑歌交情再好,也与他这个在昨日之前未曾谋面的小辈没有半点关系。

这二百两,是沈剑歌的人情,哪怕是给到了他身上,也不是他应得的。

严从安笑眯眯地把人扶起来,看着他上了马,又是一礼。

少年人一扬缰绳,朝前辈所指的方向策马而去。

严从安站在原地,看着少年逐渐远去的背影,不知怎的,竟像是看到了故人回首

衣角翻飞,长发飞舞,马鞍上的金饰熠熠生辉,何等的英姿飒爽。

青年遥遥挥手,爽朗的笑声乘着风传来

“十三,走了——”


这一走,严十三再没拔出过他的剑,也再没见过故人一面。


岑一诺出门前被家中长辈塞了满兜银票碎银,他把严前辈给的那张放在最上面。

银票的右下角还有几滴明显的水渍,早已干了,皱皱巴巴的团在一处。

岑一诺是年轻,许多事想得还不够透彻,但这不代表他脑子缺根弦。

他看得出这几滴水渍从何而来,也听得出前辈提及旧事时,深藏在怀念和喜悦下的那一丝颤抖。

岑一诺想,那或许就是悲伤。

一个失去挚友的,成年人的、默然无声的悲戚。


02

岑一诺抬头看了眼招牌。

“惊雨楼……”

字迹倒是熟悉,应该没找错地方。

翻过背上的画抱在怀里,岑一诺暗暗给自己打气。

不过是送幅画,顶多被人当作不知天高地厚的小子扔出来,你可以的,岑一诺,干就完事儿了。


巍峨庞大的楼宇直入云霄,八角飞檐皆坠镀金铜铃,风起时铜铃声响,不显热闹,倒显出几分庄重肃穆之感。

楼内白玉为底,大理石作台,金丝楠木的梁柱雕工精细,撑起这座江湖人眼里无所不知的庞然大物。

岑一诺今日要找的人,便坐在惊雨楼的最高处,以江湖人口中的游刃有余之态,操控牵引着江湖朝堂的诸多秘辛。


岑一诺跟着引路人爬至最高层,却见高台上,宽大室内四面开窗,引得层层纱帐帷幕鼓动翻卷,似高山云雾,又似海上浪涌。

隐约可见一人端坐其后,正缓缓翻阅手中书卷。

岑一诺先行依礼拜会,一身礼节承自家学,是断然挑不出错来的。


“来了。”

帷幕中的人影起身,挥退引路人后,朝还傻站在原地的岑一诺道:“过来吧。”


墙角的熏炉里点着沉水香,淡雅的香气缓缓飘散,让人想要一梦黄粱。

岑一诺双手递上画卷,轻声道:“晚辈受家中长辈所托,特将此画交予楼主。”

“他是否还托你向我道歉?”

楼书易没有理会惊讶的年轻人,他展开画卷,其上所画与他当年所见未有分毫偏差。

“你可知这画上画了什么?”

岑一诺茫然摇头,他拿到这幅画时就是如此,也从未想过要打开看看。

楼书易笑了笑,将画卷放到一旁,“原也不是什么重要的东西,他还要你跑一趟,无非是想我给你指条明路罢了。”


江湖人说惊雨楼楼主多智近妖绝非夸大其词,楼书易纵横江湖数十载,其间不知有多少江湖事背后都有他的影子。

便是朝中事务,细细琢磨一番,竟也能寻出这位爷背后布局的意味。

江湖老人们对他讳莫如深,吃官家饭的对他也从来都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犹是如此,犹是如此……


楼书易出身京城望族,自幼聪慧过人,家中长辈皆对他寄予厚望,指着他将来能够承袭前人风骨,效忠圣上。

彼时楼书易还未及冠,听罢家中安排,面上不显,当晚却收拾了个轻便的包裹,连夜跑出了城。

他这个行为,简单点说就是——离家出走。


“就很幼稚。”沈剑歌听罢如此评价道,“活像个十三四岁的娃娃。”

“换我,一定要先把那老头儿的胡子给剃了,再打个蝴蝶结,放在床头,诶——”

楼书易端着碗的手微微一顿,虽然很想说沈剑歌幼稚得都冒傻气了,但看在对方救了他一命的份上,他愿意积点口德。

然而他不深究,不代表别人也不深究。

“我在这都能摸着你的脸了。”严从安嫌弃地道,“还剃胡子、打蝴蝶结,我看天底下没有比你更幼稚的人了。”

“楼兄不必理会他。”

“十三,你还是不是兄弟了,在新人面前拆我的台?”

“我几时与你作兄弟论了?你若能把钱还我,我现在就走。”严从安半点面子都没给地表明了自己的立场。

沈剑歌一听,立马痛心疾首地道,“严十三,你变了,你不是我认识的那个不拘小节的严十三了。区区二十八枚铜板,就能让你抛弃我,兄弟我真的好伤心!”

许是演魔怔了,沈剑歌说着说着还哭了起来,拽着严从安的袖子一把鼻涕一把泪地诉说他的“心酸血泪史”。

对此严从安好像习以为常了一般,木着脸询问一旁的楼书易要不要再来一碗热汤。

楼书易看了看哭得惊天动地的某人,深感古人言“知人知面不知心”,诚不欺我辈。


饶是楼书易后来在黑白两道有多大的名头,如今的他也只是一个离家出走的富贵少爷。

肩不能挑,手不能提,除了一肚子墨水外,算得上“身无长物”。

可江湖是什么地方?

拦路的劫匪,打家劫舍的强盗,动的都是真刀真枪,干的也都是些杀人越货的勾当。

楼书易这样的富贵少爷在他们眼里就跟行走的金元宝似的,不出手都对不起他们混迹江湖多年赚下来的名声。

然而凡事总有例外,比如山匪没想到楼书易一个正儿八经的书生,名门望族里出来的公子,居然真的敢作女子打扮,就为了演一出美人计,从山寨里逃出去。

用沈剑歌的话来说,他当时把人捞起来的时候,连两个孩子的名字都想好了,哪成想美娇娥一醒变作了男儿郎,吓得他差点把人又扔回江里去。


“你那是差点?”楼书易黑着脸站在沈剑歌身后,阴恻恻地反问道。

这事不提还好,一提他就来气。

沈剑歌将他当作女子,他认了。对他“一见钟情”,他也认了。总归是他自己扮作女子,引人误会,怨不得旁人。

但沈剑歌听到他的声音,认出他是个男子后,直接面无表情地松手,把他又扔回了江里……

就离谱好吗?!

也怪他当时少不更事,没看出沈剑歌“金玉其外败絮其中”的本质,还对这个“救命恩人”心存感激。

现在总之就是后悔,非常后悔。


“后悔也没用了,我的楼副帮主。”沈剑歌揽过楼书易的肩膀,嘴里还叼着一根不知道搁哪儿扯来的狗尾巴草,大手一挥,豪情万丈地道,“看,这可都是沈大侠我为你打下的江山!”

楼书易白了他一眼,除了脚底下的青砖瓦房,沈剑歌指的地方有一根草是他的吗?

不过这荒郊野岭的,随便他怎么说都行,反正也没人来跟他抢。


行走江湖总该有些功夫在身上,不求成为一代宗师,但求自保无虞。

楼书易一介书生,别说在刀光剑影的江湖里杀出条生路来了,平日里搬个书匣子都能累得上气不接下气。

若不是帮里人多,时常帮衬着他,沈剑歌都担心楼书易哪天搬点东西就把自己累死了。

在又一次从敌营里把人捞回来以后,沈剑歌坐在屋顶上深思熟虑,冥思苦想,左思右想,最后给了楼书易一张帖子。

正是这张帖子,成就了之后惊雨楼楼主“十指琴弦作血夜”的惊世之举,也让楼书易在当时暗流涌动的江湖中站稳了脚跟。


沈剑歌独闯秦德坊时,楼书易远在千里之外,勤学苦练,未曾有一日懈怠,却始终不得要领,进益日浅。

他问师父,师父却反问他

“剑客出剑,或为己生,或为他死,或为功名,或为知己。”

“非难,你又是为何?”


非难,你又是为何?

此一问,恰如惊雷炸响于侧,振聋发聩。


悟不透,想不明。

是多少习武之人的梦魇,有些人甚至一生都困囿于此。

好比楼书易,自那日起便端坐于庭,一问三秋,却仍不知自己为何习武,为何出剑。


“问剑问心,洗心观意。”

少年人立于群山万壑之上,天光横洒,剑锋落拓。

不过廖廖数字,未见豪情万丈,却掷地有声。

那时烈日灼灼,楼书易只望见少年人仗剑而立的身影,隐隐绰绰,全然未曾发觉沉在那双眼中的狂傲与不羁。

以致后来,恩非恩,怨非怨,独留一腔悔恨惶惑盈于心头,无人诉说。


“在此之前,你舅舅可曾与你提起过我?”

岑一诺听“故事”听得入迷,冷不防被前辈提问,张口便答:“提过,舅舅说您是千年老妖成了精,轻易别和您搭话,会被卖掉。”

说完岑一诺才反应过来,一双眼睛瞪得溜圆,羞愤得满脸通红,恨不得找个地洞钻进去。

他都说了些什么啊?!!

舅舅你害死我了!

小孩儿窘迫的模样落在楼书易眼中,说不清是怎样的感受——他们几个除了林牧云,莫说儿女,便是徒弟都不曾收过。

尤其是楼书易。

身为惊雨楼楼主,他要考虑的远比旁人想象得多。


岑一诺在惊雨楼住了三日,跟着楼书易见了不少人。

从名满江湖的侠客到籍籍无名的山野村夫,楼书易的一言一行他都看在眼里,但前辈所思所想,他却窥不到半点踪迹。

楼书易告诉他,一子既落,该思千秋万代。

他执黑子先行,又得楼书易让五子之数,最后却仍是愁眉不展,一子难落。

无奈只得弃子认输。

“前辈棋艺精湛,晚辈才疏学浅,认输了。”

白子落入棋篓,楼书易笑笑,并不多言语。

三日相处,足以把小孩儿的脾性摸得一清二楚。

与沈剑歌不同,小孩儿是个极赤诚的性子,经不起打探,也惯不会揣测旁人的奇诡心思。

看谁都觉得对方是好人,再不济都是个普通人。

这样的性子,原不该到江湖里来,倒适合接手沈家祖上传下来的家业,无风无雨,平平安安地慢慢长大便是了。

——那为什么本该最了解自家孩子的沈剑歌会突然把小孩儿支出家门,还给他指了这样一条路呢?


答案很明显。

对于楼书易来说甚至不需要过多的推敲,就能猜得八九不离十。

但,生平第一次,楼书易希望自己错了。

最好错得离谱,错得过分,错得……满盘皆输,一败涂地。


“舅舅过世之前的那两年,身体已经非常不好了,他就天天拉着我说许多话,讲好多好多道理。”

“他也同我说了许多关于前辈你们的事,说你们是生死之交,情谊深厚。”


生死之交,情谊深厚。

若不是小孩儿说得真诚又笃定,楼书易都要怀疑他在说反话了。

他们哪里算得上情谊深厚,全不过是他私心作祟,执念太深。

到头来,伤人伤己,恩怨难断。


“他是因为什么…”

“病入膏肓,药石罔效。”

“病…是什么病?”楼书易心中早有答案,只是难免心存侥幸。

“我、我也不知道,舅舅从不与我说……他走的那天恰逢年关,叔伯们都收账去了,家里就我一个人在。他把东西给我,交代我照着他写的地方一处处走。”


“去瞧瞧吧,外头可比这宅子大多了。”

男人握着他的手冷得出奇,一头雪白长发未扎未束,随意地披散着,险些坠到地上去。

岑一诺坐在旁边的矮凳上,眼泪止不住地流,又不敢出声。直等到实在擦不过来,泪水落在了男人手背上,引起了男人的注意。

“哎呀,怎么又哭了?”男人的眉眼浸着江南温润的风骨,笑起来好看得紧,“这样爱哭,可做不了名扬天下的大侠。”

岑一诺打小便听着男人闯荡江湖的故事长大,他憧憬着舅舅口中快意恩仇的江湖,更梦想着成为一个惩恶扬善的大侠。

“呜——可我、我现在还不是大侠。”

男人被他逗笑了,摸索着替小孩儿擦去眼泪,“好吧,我家一诺还不是大侠…不过大侠也可以哭。”

“诶?”

“大侠也是人嘛。既是血肉之躯,哪里就真的刀枪不入了?”

“一诺,哭与懦弱并不相干。只要有担当,有责任感,就可以成为一个顶天立地的大侠。”

沈剑歌听见小孩儿抽抽噎噎地应了,嘴角勾起的笑也染上了些释然的意味,失去焦距的眼眸柔柔地望向头顶雪白的树冠。

他什么都看不见,又好像什么都看见了。


三尺青锋飒沓,他瞧见少年人登高望远,一呼百应,心比天高。

金戈铁马喑鸣,他瞧见万里河山,烽火连天,家不为家,友不为友。

他也曾壮志凌云,长剑在手,敢问天下枭雄。

如今几分不甘,几分释然,到底是剑锋蒙尘,不见昔日英豪。


岑一诺离开那日,楼书易亲自送他到郊外的十里亭。

临别前,楼书易递给岑一诺一幅画。

“这是…?”

“他既让你现在才来,想必不愿见我。你自带去,或烧或撕或埋,不必知会我。不过,我之丹青已不比当年,叫他莫要嫌弃……”说着又是一顿,仿佛想起了什么,楼书易眸光微沉,“罢了,是我胡言乱语,你别放在心上。”

小孩儿性子单纯,好奇心又重,没得被旧事所累,戚戚惘惘,不知所措。

上好的红绸面用金线绣着个“安”字,楼书易亲手给小孩儿系在腰间,如同家中长辈般叮嘱道:“让楼里的大师开过光,你且戴着——此去迢迢,若遇难处,照我之前与你说的去找便是。”

楼书易絮絮叨叨地念了许久,岑一诺抱着一堆物什,险些以为自己刚从沈家出来。

一盏茶的功夫,楼书易说得口干舌燥,见小孩儿一副恍恍惚惚不知今夕何夕的模样,方才惊觉自己说得太多。

“人啊,上了年纪,总爱唠叨,你别嫌我。”

岑一诺一听,立马把头摇得跟拨浪鼓似的,“前辈别这么说,没有的事!”

末了像是想要证明自己所言非虚,他又紧了紧怀里的东西,脸上扯出一个大大的笑来,意气风发,肆意张扬。

“多谢你啊,前辈!”

煌煌烈日下,少年人笑得眉眼弯弯,竟像极了数十年前故人临风而立,喟然一笑。


“……楼内白玉为底,大理石作台,金丝楠木刻腾云祥纹,楼外飞檐坠镀金铜铃,堂内一尊镀金佛像,再找个得道高僧往那儿一坐!诶——齐活!赶明儿我天天来你这上香。”

“别别别,好好说话,别动手,楼书易你真是越来越粗鲁了,有辱斯文你知不知道!”

“楼书易,你天天画这些花啊鸟啊的……也不知道给英明神武的帮主我画一幅,太不够兄弟了吧?”

“楼哥!楼大哥!你可算回来了,快来帮我看看这个……”

“楼书易,过来过来,有好东西给你看。”

“别介啊,楼副帮主,通融通融呗。”


楼书易!楼书易?楼——


“楼非难!”

血腥气裹挟着那人肃杀冷冽的嘶哑呐喊,顷刻间划破了这方寸天地。

楼书易就站在不远处,听锁链碰撞声,声声入耳,夹杂着外邦人的呼喝谩骂响彻旷野。


那日夜幕倾颓,抬头望不见一丝光亮。


而后数十载春秋恰如白驹过隙,恩恩怨怨一笔难书,方知有些人从不该遇见,更做不得朋友。


楼书易回到惊雨楼,拾级而上,又兀自停下。

惊雨楼正门的匾额前阵子刚补过金漆,端得是气势恢宏,璀璨生光。


“……瞧我给你写的,你就是盖个八十层楼也镇得住。”

“哎呀呀,我这字,赞一句颜筋柳骨不为过吧?你那是什么表情?我这字不好?”

“这可是名扬天下的沈大侠亲笔所书,绝对配得上你的惊雨楼!”


少年人锋芒毕露,从不肯收敛半分,亦不肯退后一步。

所以他们当初才会……


书信焚毁冒出袅袅青烟,传言中手眼通天的惊雨楼楼主独自一人坐在惊雨楼的最高处。

夜风凛冽,满腹凄凉。


明明灭灭的火苗中隐约还能看见几个字,端端正正地写着

“见字如面”


-T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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