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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财本升专入侵事件

2023-08-03 18:18 作者:39度的风_  | 我要投稿

江财宝子们,这是法学大佬分享的。没想到还没入学就要维权了 江西财经大学现代经济管理学院为一所民办独立院校。与江西财经大学在招生、办学、教育等方面互相独立。 《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第三十条规定:“独立学院应当按照办学许可证核定的名称、办学地址和办学范围组织开展教育教学活动。不得设立分支机构。不得出租、出借办学许可证。”依据2023年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平台显示,江西财经大学现代经济管理学院办学住址在江西省共青城市青年大道59号,许可证有效期自2023年至2028年。 根据网传消息称,现代经济管理学院办学地址共青城校区无法容纳今年新招1200名专升本生,预计将新生安置在九龙湖校区,但是由于学生称其与此前发布办学地址信息不一致,不满九龙湖校区条件,因此学校或最终将会把人员安排至公办大学江财的蛟桥、麦庐园、枫林校区。本事项引起江西财经大学学生不满。 责任声明:本事项在百度贴吧、微博、小红书上均有讨论,客观事实有网络贴出了对此事讨论的聊天记录以及校内相关行政人员回复确认属实,因此对该事实应属客观真实,如属于谣言,则校方应当及时回复辟谣,校方并无及时回复,因此以下相关投诉建立在对本事项真实性的假定前提之下,如属于谣言本人不承担任何相关法律责任。 第一,高考公办本科统招录取的高分考生将和与本校没有直属关系的民办独立院校的学生在同一个学校教学生活,《江西财经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学校国有资产的使用包括学校自用和对外投资、出租、出借等方式,应首先保证学校事业发展的需要。”学校应当优先考虑本校学生的发展,这对江西财经大学本校学生而言,和其他院校1200名学生一起生活将会挤占校内资源,同时混乱插入民办学院专升本对学校办学声誉将会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江财校方应当首先考虑本校学生的诉求和教学生活便利,校内安置校外人员对校内学校有很大影响,对于该决定应当征求校区学生的意见。 第二,高校与独立学院混同校区更会导致法人主体的混同,江西财经大学作为省属教育事业单位,应当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规定,据贴吧上传的校内老师聊天记录表明,江西财经大学在前校长、教学人员、教育资源还有行政管理上均与独立学院有关联,为此学校才在此事上“伸出援手”,为学校声誉和影响以及法律责任,需要江财澄清说明此事是否属实? 第三,校本部校区租借给独立学院使用,是否符合行政法律规定?江西财经大学对于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的使用权的出借是否存在相关法律手续,如果没有,已经违反了国家的法律规定。 《江西财经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学校国有资产的使用包括学校自用和对外投资、出租、出借等方式,应首先保证学校事业发展的需要。” 第十七条:“学校各单位利用国有资产对外投资、出租、出借等,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二)利用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对外投资、出租、出借单项或批量价值(账面原值,下同)在200万元以下的,由资产管理处审核,报资产管理处分管校领导审批;单项或批量价值在200万元(含)以上至500万元以下的,由资产管理处审核,经资产管理处分管校领导审查,报校长办公会或党委会审批; 单项或批量价值在500万元(含)以上至 800万元以下的,由资产管理处、财务处、审计处审核,经资产管理处分管校领导审查,报校长办公会或党委会审批,并报省教育厅备案;单项或批量价值在800万元(含)以上的,由资产管理处、财务处、审计处审核,经资产管理处分管校领导审查,报校长办公会或党委会审批,并报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备案。” 学校应当在做出决定前符合相应审查和审批手续,预计千余名学生住宿费用与生活费用均超过八百万元价值,对于该部分国有资产,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是否存在教育厅和财政厅的备案? 对此,该事项已经引发广大江西财经大学高考新生和校内学生的非议,希望省教育厅联系相关部门对该决策真实性、合法性、合理性做出解释和说明,考虑各方利益和诉求,及时向社会公众公布对该事项的处理决定,对于高校行为予以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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