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回彩礼的三种情形,你知道吗?
婚前给女方彩礼,在我国差不多是个不成文的规定,不管是北方还是南方,不管是经济发达地区还是落后地区,很多地方都有结婚前男方给女方彩礼的习俗,只不过不同地区、不同习俗,彩礼的数量有差异罢了。但问题是,即便给了彩礼也不意味着就能顺利结婚,就算结了婚也不代表能长久地过下去,那么问题来了,如果结婚前一方悔婚、或者婚后感情破裂,这送出去的彩礼还能要回来吗?


陈律师解答:基于法律角度而言,彩礼钱是可以要回的,只是有一定的附加条件。
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相关规定,如果查证属于下列三种情形,当事人请求返还彩礼的法院应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也就是说,给了彩礼后,如果双方没登记、没领结婚证,也不打算结婚了,原则上应返还彩礼。但有一种情况需注意,即虽没领结婚证但按习俗办了结婚仪式,若是此种情形解除同居时原则上不返还彩礼。
如果是已经结了婚,想要回彩礼就得以离婚为前提,而且还需符合下述两种情形之一:①因为某些原因,双方没在一起共同生活过,即属于有名无实的夫妻。②婚前凑彩礼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这种困难不是说因为给彩礼,导致结婚后的生活条件相对于婚前变困难了,而是说给彩礼导致给付人靠其自身能力已无法维持当地最基本的生活水平。
好了,归纳一下,要回彩礼的三种情形有:
1. 双方没领结婚证。
2. 双方结婚登记了,但没有共同生活过。
3. 因为凑彩礼钱,男方家负债累累,已不能维持当地最低生活水平。
如果符合要求对方返还彩礼的情形,但对方就是不还,则可以通过法律手段解决。在此陈律师提醒:彩礼返还纠纷有3年的诉讼时效,想要通过法律手段解决一定要在诉讼时效内起诉。
作者简介:北京陈律师,法学硕士,高级合伙人律师,历任特种部队指挥员,检察官,侦查员,纪检干部,企业高管,阅历丰富,学养深厚,擅长疑难重大案件,多种法律关系交叉繁杂案件处理,重信守诺,值得托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