午夜闲情偶寄三篇

(一)On Writing
自从上次发表专栏,已经辍笔三个月之久了。期间的周末的晚上,我有很多灵感涌现,只不过都因没有时间,或是倦意过浓,或是没有写作的兴味,放弃了。写作这件事情不像是在考试时的写议论文,是要有话可说的。把写作文当作一个考核,你明明对这个题目没有一点自己的话要说,却硬生生数出个一、二、三,再往里面硬塞一些你自己讨厌的名人的话,你生造的名人的事例。像是没有屎,还非要上厕所。最后只能拉出一些自己都难以下咽的未消化干净的作文。
写作一个很重要的事情便是有东西可写。当一个人对一件事有见解,或是经历了一些遭遇有些话不得不说,且他的身边又刚好无人倾诉,胸中如有堵塞时,便会把它这些东西行云流水地写下来,此时他才会感到势如破竹,胸中块垒顿无,于是神清气爽,心旷神怡。
有“自己”的东西写,而不是将别的人的思想反刍后吐出来,也不是全篇全是引用、举别人的事例,用我们看都看不懂的生难词汇,陈旧典故来吓唬阅卷老师。当然,如果引用的句子时和你想表达的思想契合的,例子是恰当的,才能称好。
还有一点很重要,便是有写作的兴味。一位大文豪在精神状态不好的时候是怎么也写不出一篇好的作品的,一位艺术家在心情暴躁,他根本就没有创作的心思。相反,假如在一个明朗的清晨,窗明几净,空气朗润,阳光洒在桌角;或是一个安静的夜晚,点亮一盏黄色的台灯,沏一壶清淡的绿茶,茶叶的暗香浮动,你的文思泉涌,这便是写作的兴味。
最近看七彩语文的时候,我看到了一篇文章。文笔出彩,格调高雅,令人自叹不如。不过他确实有点过于装B了,一个15岁的人哪来那么多屁阅历呢?(当然,以下的文字没有攻击那位作者的意思,不过是将他作为一个例子谈谈,生活中还有很多类似的事情)“为赋新词强说愁”,故作老成。用孟子的话来说就是丢掉了“赤子之心”(Child’s Heart)了。为了装B,故作深沉,表情严肃,穿上不合身的西装革履,不愿意让人们看到他幼稚的一面,而戴上了成年人的面具,将最天真可爱幼稚的本性丢掉,我认为是一件愚蠢的事。
亦或者,他是一位病人,染上了一种名为“南外病”的病,症状是走路鼻孔朝天,爱摆臭架子,self-conceited,full of illusions。所以南外之教育并非六年,而是十二年,在校六年,离校六年。大概在校的六年使他染上南外病,离校之后,大约又六年,使他成为一个讲理的人,就和他入校前一样。希望这位病友能早日康复,等到他成年后再看以前的文章,会羞愧脸红,嘲笑自己以前的傻吗?
(二)Some Comments
自从我看完了无职转生这一部番,我就一直很想写一写我的想法。因为我真的太爱里面的艾莉丝这个角色了,可惜久而未能如愿。现在我都有点忘了当初我是怎么想的了。总之,我想谈谈我为什么偏爱艾莉丝。
这部番有三个主要女性角色。
第一个是洛琪希。魔族「米格路德族」出身,水王级魔术师。A级冒险者。受种族影响成年后就一直保持娇小萝莉身材,绑有双马尾三头麻花辫,看起来睡眼惺忪的美少女。礼貌且勤奋的努力家。外表14岁,初次相遇时与男主实际年龄相同 。擅长水系统的魔术以及短咏唱的运用,有丰富的作为魔术师进行近距离战斗的经验,不论对人还是对魔物的战斗都很擅长。自幼缺失本族人独有的沟通能力「念话」,因而除了族长和努力学习了魔神语的父母能与她沟通之外无人能和洛琪希沟通,感觉自己在村里被孤立了感到孤独,在见识到了魔术的魅力后毅然离家踏上旅程。后就读于拉诺亚魔法大学并师从吉纳斯。后成为鲁迪乌斯·格雷拉特童年时的家庭魔术教师,给予鲁迪一生深刻的影响,并受到了鲁迪的尊重。虽然作为教师有著睿智的一面,但平时很冒失。
(总结:蓝发、萝莉、教师、温柔、魔族)

第二个是希露菲。昵称「希露菲」,鲁迪的青梅竹马。居住在布耶纳村的一位拥有1/4长耳族血统的少女,高兴、害羞时会扑腾的又长又尖的双耳是她的个人标志。为长耳族和兽族以及人族混血。(人族血统1/2、兽族1/4、长耳族1/4)。由于血统的关系,生下来就拥有同人们所忌讳的「斯佩路德族」一样的绿发[1],因此被人欺负。小时候曾因不懂伸手进火炉里被烫伤,右手掌留下了烧伤痕迹,因此希露菲也完全不擅长火系魔术。
被鲁迪所救后成为朋友,并在鲁迪的教导下学习魔术。 把鲁迪乌斯视为自己除父母外最重要的人。
(总结:绿发、可爱、害羞、温柔、魔族)

第三个是艾莉丝。阿斯拉王国上级贵族伯雷亚斯·格雷拉特家的大小姐,菲托亚领地领主的孙女、首府罗亚市长的女儿,家族关系上是男主角鲁迪的远房堂姐,比鲁迪大两岁。有一头标志性的深红色的波浪状头发。性格比较男孩子气、狂野,不像一般的大小姐那样柔弱,却又不乏大小姐的傲娇、蛮横个性,智商不足,是个头脑简单四肢发达的怪力女,生性非常好斗,绰号「狂犬艾莉丝」。有拔群的剑术才能,相反的魔法才能和学习能力很低下。
(总结:红发、大小姐、暴躁、男孩子气、傲娇、人族)

其实,光看简介,艾莉丝算是里面贬义词最多的了。事实上,在初次看番时我也是这么想的。艾莉丝好像每一点都不如其他二位角色。不过,我却觉得艾莉丝的可爱,远胜于其他人。
写这么多东西累死了,懒得概括艾莉丝与鲁迪相遇相处的剧情了。接下来我直接说我的观点。
第一,艾莉丝相比洛琪希和希露菲,更具有“人性”。不是因为只有她是人族,而是她的个性、性格和行为,都充满着自然的可爱,天性的流露。她会对鲁迪发火,毫无遮掩地展示她性格火爆蛮横的一面,也会因为鲁迪的濒死而哭的满脸鼻涕和眼泪;她也许改不掉她作为大小姐傲娇的一面,却会因为鲁迪给他买的一件披风而偷偷高兴很久……还有更多的例子我不能一一列举。我不禁感叹作者对艾莉丝的设定真是妙绝。她身上有强烈的孩子气的天真烂漫,可是并不是像其他番剧一样用媚宅的撒娇方式,这种天真是她的本性,a born nature,使你在看到她时便会想起春天、娇艳的花朵、鲜嫩的绿草、澄澈的清泉,想到初恋、踏青、怀春、做过的白日梦,想到女孩子、小狗、小猫,一切可以搂在怀里用脸去亲近,用鼻子嗅的如她一般可爱的事或物。她时常变化的情感,both passions and sentiments,是一个可爱的感性的女性的最可爱之处。我想到拜伦的名句:“人是奇怪的东西,女人是更奇怪的东西。”(“What a strange thing is man! What a stranger thing is woman!”)可怜的拜伦,无法真正体会到女孩子的自然之美,居然以“奇怪”二字概括之,可怜又好笑。
第二,艾莉丝和鲁迪的感情,更真实、深刻。一般的番剧都是男主魅力过大,吸引了所有的女生。(例如《缘分的天空》)不过,世上哪有如此顺利之事?爱情更不可能。一些较为俗套的爱情剧情真算是在做白日梦。所以,鲁迪和艾莉丝这种较为平淡的感情却更加的真实,扣人心弦,好比《Golden Vase Plum》一样。并且,他们这种互相保护彼此的爱情难道不是这世上最纯粹、最令人感动的爱吗?
“女人的美不在脸孔上,而在姿态上。”由性的吸引的爱情,保质期总是很短,几个星期就发腻,变质。美是在心灵上的,等到你失败了,她还鼓励你;你遭诬陷了,她还相信你,那是她的笑是真正美的。不但她的笑,连她的怒也是美的。当她双眉倒竖,杏眼圆睁,将那些诬陷你的朋友一起赶出门去,是的,那时你才知道她的美。影视作品中出现的爱情常常是激情的爱,产生于性的吸引,正如礼记中总结的人类两大欲望“饮食男女”,是我不看好的。
总之,爱情作为艺术作品中亘古的话题,似乎又说不完的美,道不完的情。我想,这部番也许告诉了我了the art of love。
(三)To Brutes
如股神之流者,放长线钓鱼,我虽不看好,但也不至于讨厌,最多只是当个笑话看。可是,一些内心肮脏,不怀好意的Brutes(在这里畜生Brute这个词再合适不过),同时吊着几个女生,私下和每一位搞暧昧,为自己私欲而伤害她们,肮脏女生的心灵者,是最令我作呕、鄙视、痛恨之人。但我也无可奈何,除了痛骂这些self-conceited simian-faced brutes 之外又能怎样呢?
希望天下有情人终成眷属,这种出生终被去除生理机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