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经济学问题》五十四、关于工农业并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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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四、关于工农业并举
623页上说到生产资料优先增长的规律,未修订的三版本中在这里还特别提出“生产资料优先增长意味着工业的发展快于农业”。
工业的发展是快于农业,但是提法要适当,不能把工业强调到不适当的地位,否则一定会发生问题,拿我们的辽宁来说,这个省的工业很多,城市人口占全省人口的三分之一,过去总是把工业放在第一位,没有同时注意大力发展农业,结果本省的农业不能给城市保证粮食、肉类、蔬菜的供应,总是要从别省运粮食,运肉类,运蔬荣。主要的问题是农业劳动力紧张,没有必要的农业机械,使农业的生产受到限制,增长较慢。我们过去没有了解到,恰恰是东北这样的地方,特别是辽宁这样的省,应当好好抓农业,不能只强调抓工业。
我们的提法是在优先发展重工业的条件下发展工业和发展农业同时并举。所谓并举,并不否认优先增长,不否认工业发展快于农业。同时,并举也不是平均使用力量。例如今年我们估计可能生产钢材1,400万吨左右,拿出十分之一的钢材来搞农业技术改造和水利建设,其余十分之九的钢材主要还是用于重工业和交通运输业的建设,这在今年的条件下就是工农业并举了。这样做当然不会妨碍优先发展重工业和加快发展工业。
波兰有3,000万人口,只有四十五万头猪,现在肉类供应非常紧张,看来波兰现在还没有把发展农业放到议事日程上来。
624页上说:“在个别时期,为了提高落后的农业、轻工业和食品工业部门,消除它们的落后现象和克服因此而造成的局部比例失调现象,加速这些部门的发展在实际上可能是必要的和适当的。”这是好的。但是农业和轻工业的落后,所造成的比例失调,不能说成只是“局部比例失调”,这种比例失调不是局部的问题。
625页上说:“必须合理的分配投资,使重工业和轻工业不论何时都保持正确的比例关系。”这段只讲重工业和轻工业,没有讲工业和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