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在萨迦寺里的女妖——藏地女妖传说

由此说到猎巫,今天的很多人可能认为,既然猎巫运动是中世纪欧洲因为宗教狂热而掀起的一种迫害活动,那么基督教会和与教会勾结的封建领主就是该运动的主要推手。
但事情的真相还真不完全是这样。
公元787年,第一位受教皇加冕成为“罗马皇帝”的蛮族大帝查理,在其颁布的萨克森法典中就明确宣布:把人当做女巫来烧死,是异教徒才会做的事情,“这种野蛮行径不应该被基督徒所相信,今后帝国境内严禁此类私刑”。
公元820年,里昂大主教在与教区下属牧师的通信中,又明确表示教会不承认女巫的存在,教徒不得将庄稼因恶劣天气歉收、患病等现象归罪于“女巫”。
而这种说法到了11世纪已经被教会法所接受。以至于11世纪丹麦发生猎巫风潮时,教皇格里高利七世还曾专门给丹麦国王写信,要求他停止这种“异教徒行为”。
也就是说,在中世纪的前中期,虽然狩猎女巫作为一种民间活动已在欧洲频繁出现了(这种民间对弱势女性自发性的迫害,非常类似中国农村曾经流行的“斗破鞋”),而当时的教会和世俗政权,反而是起到了不少遏制作用的,教会和封建贵族,只在非常特殊的情况——比如贞德事件当中,才会利用这种罪名和刑罚。
但到了中世纪晚期,乃至文艺复兴时代,这种野蛮的刑罚突然获得教会和世俗政权的联合背书。
1484年,教宗英诺森八世颁布了《猎巫敕令》,宣布“(女巫们)绝不可被饶恕,她们十恶不赦、荒淫无耻。”该敕令授权并要求欧洲各国的神职人员在世俗政权的配合下,对女巫展开甄别和狩猎。
1486年,出身神学院的两位教士亨利希和耶科布,还专门印刷出版了《女巫之锤》一书,第一次把15世纪流行的关于魔鬼和巫术的知识概括起来,甚至提供了诸如如何识别女巫、如何检举她们等各种详尽的办法,为欧洲人民群众“科学猎巫”、“依法猎巫”提供了坚实的理论基础。
长达三个多世纪的欧洲“猎巫”风潮,由此展开了。
为什么欧洲的猎巫狂潮,不是在“黑暗的中世纪”的盛期爆发,而是在人类已经看到一丝理性曙光的近代出现呢?
有一个要素,你可能想都想不到——因为“信息革命”。
以古登堡印刷革命为标志,欧洲自13世纪中期活字印刷术逐渐开始普及,欧洲人开始能读得起书了,《圣经》等大量出版物开始走入寻常百姓家。
在我们的印象中,这意味着《圣经》的解释权被下放了,教会的神权垄断被打破了。理应是大好事一件啊!
但事实恰恰不是这样的。
在中世纪的欧洲,神权是一种绝对的、不可被质疑的政治正确,当它被罗马教廷所垄断的时候,虽然普通人处于这个话语权的底层,却有一点好处——普通老百姓离这个触之即死的“大杀器”很遥远,而教会和贵族自身为了维持其平稳统治,不会拿着神权当大棒胡乱去打普通人。
这就构成了一种平衡,让大多数人能正常生活,彼此安之若素。
但当印刷术一普及,事情开始乱套了。
神权随着《圣经》的普及,一起“飞入寻常百姓家”,普通人也有了阅读圣经、解释圣经的权利。于是就涌现了大量自认为比教会更懂圣经的“民间神学家”和坚持要按自己“懂”圣经的方式来维护神权的“自带干粮的十字军”们。
而这些“民神”和“自干十”的过度狂热让教会也很头痛——你说这帮人手拿着圣经,说自己的邻居是女巫或者异教徒,非要烧死而后快,教会到底是支持他们还是不支持他们呢?
教会只要敢不支持,他们一定会高喊:“没想到啊没想到你这浓眉大眼的教会,也背叛上帝了你呀!”然后立刻投入当时已经星火燎原的新教的怀抱,加剧教会权威的堕落。
所以罗马教廷为了维持已经岌岌可危的宗教权威,反而必须被这帮狂信徒所绑架,摆出一副“你虔诚,但我比你更虔诚,所以你还是要接受我的领导”的态度,以宗教狂热收买这些狂热者的支持。
同时,通过《猎巫敕令》、《女巫之锤》这样文件,也试图将已经无法遏制的民间猎巫行动进行收权和规范——至少烧谁不烧谁,让教宗说了算,总好过民间乱烧吧?
这就是教会对猎巫态度逆转的真正原因——最可怕的不是正经教会,而是那场信息革命释放出的狂热的“自干十”们,是他们拉着那个时代的欧洲一起走向了一个蒙昧时代都没有出现过的狂热深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