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借闺蜜40万被殴打进医院,闺蜜:再敢来要债,见一次打1次
河南郑州,女子背着丈夫借给闺蜜40万,结果过去多年都没有还款,闺蜜却过着奢靡的生活,女子上门讨要欠款,竟被殴打进医院,闺蜜的哥哥甚至还追到医院里威胁女子:再敢来要债,见一次打一次!
王晓红有个很好的朋友叫张甜妞,两个人认识了很多年,感情很好,多年前,张甜妞以经营失败为由,从王晓红那里借来了40万元用于度过困难时期。
王晓红念及多年的交情,毫不犹豫地将自己的存款借给了自己的好朋友,张甜妞顿时感激涕零,拍着胸脯保证一定还,还把欠条给留了下来。
四年后,王晓红生下一个双眼水灵灵的女儿,家里的花销也是直线上升,她都已经到了没有足够的钱给孩子买奶粉、买尿不湿的地步。
这让王晓红很是懊恼,甚至有些后悔把钱借给了张甜妞,要是能留一笔钱给孩子,也不会弄得这么狼狈,王晓红并没有把这件事情告诉她的丈夫,因为她担心丈夫责怪她。
但是,事情总有水落石出的一天,王晓红的老公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中,发现了王晓红和张甜妞之间的欠条,原来是老婆把自己几年的存款都借给了王晓红。
老公愤怒地询问王晓红,为什么不告诉他这件事,并愤怒地指责王晓红相信了朋友,害得全家遭殃,王晓红很难过,因为她的老公向她提出了离婚。
说到这里,王晓红后悔得肠子都青了,她对自己的朋友忠心耿耿,却被自己的朋友给坑了,无可奈何的王晓红向记者求助。
当记者询问情况时,李小姐在一旁沉默不语,称自己也是张甜妞的受害人,张甜妞也曾向李小姐借过四十万,但到目前为止还没有还一分钱。
李小姐哭着说,一提到“张甜妞”这个名字,她就会发疯,记者感到十分诧异,从朋友那里借来的钱,竟然拖了好几年都没还,莫非是遇到了什么天大的麻烦?
因此,记者向王晓红询问了这件事,王晓红和李小姐都摇了摇头,并表示张甜妞一点问题都没有,公司照常经营,赚了很多钱。
张甜妞不但不缺钱,而且还经常在朋友圈里炫耀自己的奢华,穿着华贵的衣服,戴着首饰,吃着美食,活脱脱就是一个公主。
李小姐说,她曾在一次偶然间发现,张甜妞新买的汽车后座上,装满了各式各样的名牌服装、鞋和包包,价值相当于她家一年的花销。
可是,张甜妞却始终不肯还钱,这让李小姐非常生气,王晓红他们没办法,只能走司法途径,很快就拿到了一份判决书,法院勒令张甜妞必须在十日之内把钱还上。
原本以为能把钱要回来,王晓红与李小姐打算到张甜妞家里讨回这笔钱,没想到刚一上门,就被张甜妞的哥哥给揍了一顿,把王晓红打得鼻青脸肿,最后王晓红被送到了医院。
更可气的是,在王晓红住院的这段时间里,张甜妞竟然一次都没有来看过她,还让家人跑到医院来威胁王晓红。
王晓红的老公向记者讲述了这件事,他说,张甜妞的两位哥哥来到医院,并要挟称王晓红活该挨揍,要是再来找张甜妞要钱,他们会狠狠地揍王晓红一顿,直到王晓红倒地为止。
王晓红说,她当时听了这话,气得七窍生烟,张甜妞欠了她这么多钱,还敢威胁她,这样的败类,根本就不是人!王晓红无比地懊悔,她怎么就把那么多的钱借给了张甜妞呢,如果她不那么蠢,又怎么会落得如此下场。
无奈之下,王晓红等人只好向公安局求助,希望能给他们一个公道。
1、张甜妞长期拒不履行清还王晓红和李小姐的债务,已经构成犯罪。
根据《刑法》第313条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人民法院已作出要求张甜妞在十日内清还全部债务的判决,但是张甜妞至今未执行该判决。
如果张甜妞继续拒不执行法律判决,王晓红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对张甜妞采取限制消费、冻结银行账户等强制措施,逼迫其履行义务。
同时向公安机关报案,请求依法追究张甜妞刑事责任,控告其涉嫌犯罪,公安机关可以决定对张甜妞采取拘留、逮捕等强制措施。
2、张甜妞的哥哥对王晓红实施暴力恐吓以阻止其索要债务,这属于非法侵害王晓红人身权利的行为,应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根据《刑法》第293条规定,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张甜妞的哥哥有两项寻衅滋事犯罪嫌疑:殴打王晓红,造成鼻青脸肿的轻伤,属于“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行为;在医院内对王晓红实施暴力恐吓,属于“追逐、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行为,应当以寻衅滋事罪追究刑事责任。
王晓红的事情告诉我们,在金钱交易中,尤其是借贷关系中,要审慎判断对方的信誉和还款能力,不应轻易轻信好友,否则可能造成重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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