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来了,收好这份消费维权指南
今天是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生活中,你买货被坑过吗?那些年,我们浪费的钱、上过的当、买到的假货、吃过的亏……究竟该如何维权呢?张万福珠宝提醒大家,消费维权,这些事你必须牢记:

一、明白自己的权利
消费者享有以下权利: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民法通则》等法律规定,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主要享有以下权利:安全权、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求偿权、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权、获得知识权、人格尊严权和监督举报权。

二、保存维权凭证
这些材料可以作为维权凭证
1、购物小票、保修单、发票、纸质或电子版合同。
2、录音、录像。
3、网购交易记录、聊天记录、网页公证保存。
4、加盖公章的旅游行程表、计划书。
5、加盖公章的消费清单。
切记:消费者在购物时千万不要忘记索要发票并予以妥善保管。

三、购买产品要注意
1、在实体店购买时要小票、发票和保修单。注意核对小票、保修单、发票所诉产品名称、规格是否与实际产品一致,单据的排头是否与商家名称一致。
2、网购时记住索要发票并保存(注意是否为假发票),保存交易中使用过的快递单、收货单、付款单等一系列单据。保存涉及交易的聊天记录,如QQ、微信或者阿里旺旺等聊天工具的沟通记录。
四、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五种途径解决
1、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2、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
3、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
4、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5、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身体受到损害要求民事赔偿和寄存财物丢失或者毁损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两年。据此,当消费者的权益受到侵害时,一定要及时地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否则,有理也会输掉官司。